兄弟鬼事_分卷阅读_47

  “哥,醒醒。....哥!醒醒!”卧室里,御信使劲摇晃着做了噩梦大喊大叫的哥哥。就在刚才,哥哥的叫喊着惊醒了他。听着这人喊着“周晓晓快跑”就直接冲了进来。这人在床上拳打脚踢的,他费了不少力气才把人圈在怀里。
  苏御安终于睁开了眼睛,他的身子被冷汗浸湿,抓着御信两眼瞪得浑圆:“周晓晓、人皮,快出去救人。”苏御安推开弟弟,跳下床就要冲出家门。苏御信哪会让他只穿了一条短裤就跑出去。揪住哥哥的手腕,一边给他套衣服一边追问。
  “我不知道,我只是在梦里看到。”苏御安抬起双臂让弟弟把T恤套下来,“那个人皮我看不清楚,周晓晓,我是说,我好想是通过人皮的眼睛看到了周晓晓。”
  苏御信的手一顿,抬眼看着自家哥哥,继而一笑:“行,你说出去咱就出去。梦里不是没见着那人死吗?我估计还有救,地点知道吗?”
  苏御安系好了腰带,拉着苏御信跑出家门的时候,急三火四地说了地址。
  死就死,大不了变成像你一样的东西!到时候姑奶奶撕了你个狗杂碎!周晓晓狠了心要自杀,脑袋就朝着水泥杆子准备撞上去!这时候,忽听身后传来一声轻笑。这一声笑刹住了她的脚步,也让飘过来的人皮顿住。已经变成了青绿色的周遭再度恢复死一般的安静,身旁路灯的光不自然地忽暗忽明。周晓晓僵硬的脖子缓缓转过去,颈椎发出的吱嘎声像被什么野兽咬在嘴里咀嚼。她终于看到了广告牌后面的身影。不真切,男人的身形。一双眼,在黑暗中是红色的,血一般的红。
  悉悉索索,已经咬破她脚面的虫子逃命似地散去,眨眼间消失在黑暗中。有一只,似乎迷了路,转了几个圈竟然爬到了男人的脚下。黑的发亮的鞋子把虫碾碎。天上的月缓缓飘进了云层,街,更加黑暗。
  男人的声音传来:“不要到处乱跑。”
  她忽然觉得更加惊恐,相比身后的那张人皮,黑暗中那双血红的眼睛更加可怕。他没有影子,本该落在地面上拉长的东西,并没有出现在眼里。他,也不是人。再回头,人皮已经没了,地上被碾碎的虫子也没了,不过是转个头的时间,那双眼睛也没了。
  他是谁?那人皮是他的吗?
  车辆疾驰而过的声音唤醒了周晓晓的意识,她终于明白自己又逃过一劫。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当苏御安找到周晓晓的时候,这人坐在马路上哭的就像个孩子。瞧见自己的那一瞬间,猛地扑过来,含含糊糊说了一大堆话他半句没听懂。最后,苏御信把衣服脱下来披在周晓晓的身上,并很绅士地背着她往家走。快到家的那会儿,周晓晓终于冷静了下来。她看了看苏御安又看了看背着自己的苏御信,呐呐地说:“对不起。”
  “为什么道歉?”苏御信问道。
  “我,苏御安,其实我是一直想请他帮忙的。”
  所以才会一直偷偷看着?这人也够别扭的,想要帮忙直接说就好,这几天还以为她犯了什么毛病,跟背后灵似的。他对周晓晓笑了笑:“休息一下,有什么话回家再说。”
  回到家中,苏御安给周晓晓泡了一杯热咖啡。苏御信帮着她处理手臂上的伤口,间歇苏御信觉得这姑娘真是够大胆的,对自己也能狠得下心。周晓晓疼的直哭,苏御信只好劝慰她:“忍着点。”
  “我疼啊!”周晓晓哭的难看,用那只完好的袖子抹了鼻涕,控诉,“你笨手笨脚的,我自己来。”
  苏御安拿着咖啡走过来,就说跟苏御信换换手。苏御安的手很轻,但周晓晓还是从头叫到尾。等到这些事都做完了,周晓晓那眼睛哭的跟烂桃似的,捧着咖啡杯子很豪迈的一口气喝光。苏御信坐在对面直咧嘴:“不烫吗?”
  “烫点好。”周晓晓放下了杯子,看样似乎打算从头说起。
  按照周晓晓自己的说法,是从学校里的流言中得知苏御安有点“特殊能力”这种流言究竟是怎么传开的,没人知道,但的的确确是传到了周晓晓的耳朵里。所以,她想请他帮忙。但是,她无法确定苏御安是不是真的有“特殊能力”况且她跟苏御安并不熟悉,她不想被人取笑。
  苏御信翻了个白眼:“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
  “御信。”苏御安轻声打断了弟弟的不厚道。转而问周晓晓,“到底怎么了?”
  周晓晓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苏御信:“你是不是会,会抓鬼?”见兄弟俩面面相觑,她忙不迭地补充,“我不是开玩笑,真的。我先道歉,这几天的事是我不对,我不该那样做。但是,我,我以为它不会再来了。可今晚,我真的快死了。我真的想知道你们能不能帮我。”
  苏御安见她紧张的要死,说话也是颠三倒四,看来真是被吓的不轻啊。只好安慰了几句,说最近几天的事真的没什么,大家都不要计较。当务之急,是说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让她这样害怕?
  刚刚逃过一劫的周晓晓忽略了一件事,苏家兄弟是怎么找到自己的。当她开始讲述是经过的那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苏御信长长缓了一口气,耐心地听着。
  十几天前的晚上,周晓晓第一次见到那个可怕的东西,相隔了四天那东西又出现在她的房间里。她试着跟父母说,但长年在外工作忙的顾不上女儿的父母并没有当真,只说她过于紧张了;她又试着跟闺蜜说,闺蜜也不靠谱,嘲笑了她一番说她是做了噩梦,晚上吃点安眠药好了。很快,她发现没人能帮助她,几乎在绝望中关于苏御安的流言传进了她的耳朵里。
  苏家兄弟并没有再问什么。人皮不止盯上了周晓晓,还有丁香和另外一个女孩。在梦里,苏御安也没能看到人皮,无法描述出它的样子。所以,他问了周晓晓,那东西到底什么样?周晓晓是美术社团的社长,她的素描可以说很专业了。所以,当她把根据记忆描绘出来的人皮画拿给苏家兄弟看的时候,哥俩倒吸了一口冷气!
  古怪姿态的人皮舞,满地的虫子,看不清图案的画布。光是看着素描,就让苏御安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苏御信倒是很稳当,把周晓晓的素描收好,转而问她:“你家里有没有什么古物或者是宗教的东西?”见周晓晓拼命摇头,又问,“有没有配带过佛像?”
  “没有,我,我爸妈都是科学家,不信那些的。”
  御信觉得纳闷,问了她的生辰八字。最后说:“你从小身体是不是就不好?总是多病。十八岁之后坎坷不断?”他的话让周晓晓惊讶,似在求解。御信说,“难怪它两次都伤不到你,你是玉女命格。”
  何谓“玉女”命格?这就要从传说中的“金童玉女”说起。这种人是上天的金童玉女被贬下凡间后的转世,他们没什么特殊的能力,只是在命运上奇特些罢了。转世的金童玉女在婚姻上非常坎坷,十八岁到四十八岁之间坎坷颇多,且从小就体弱。虽然容貌上很讨喜,但是恋爱与婚姻糟糕的一塌糊涂。这种人就算找到了自己的爱人,结婚后也会离婚。当然了,这些事御信不能告诉周晓晓。关键是,玉女的命格能保护她一次两次,次数多了,厉鬼的阴气晦侵蚀她的身体,照旧是个死。
  周晓晓抓着苏家兄弟的手哭求他们帮忙。她不想死,她不想再看到那个可怕的恶心的东西。她的哀求仿佛是一块重石压在苏御安的心上。
  天快亮的时候,苏御安把卧室给了周晓晓,让她尽快休息。上午他们要带着她去见黄天翔。关了卧室的门,兄弟俩进了御信的卧室,御安斜靠在床头上,问御信有没有见过画上的东西。御信点点头:“是草鬼婆。苗疆一带专门研究巫蛊的女人。”言罢,挠挠头,事情越来越复杂了,“人死后魂魄作祟这是正常的。”
  “只有在你看来是正常的吧?”
  “你别打断我啊。”苏御信苦笑不得地说。跟着起了身靠在哥哥身边,“不管是厉鬼还是冤魂,它们作祟的时候大部分是透明体,或者是虚幻的身子。这个你也知道。但是以人皮形式出现的就是其他情况了,可能有人扒了它尸体的皮做了法,它的魂魄依附在自己的皮上,想要所有图谋。”
  关键是,它谋的是什么?
  临近日出的时候,在郊外的一处阴潮的角落里,有什么东西打着卷微微哆嗦着。这里无风,那东西却似被吹刮着了一般。慢慢的,它舒展开来,薄如纸的人形紧贴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慢慢的舒展开来。可见,它的“身”上缺了好几块,就像被笔捅破了的报纸。不管它怎么抖动那些“洞”都无法复原。天上的几朵云遮住了一缕初霞,男人踏着更浓的黑暗而来,人皮的波动变的更加频繁,不知是想逃命还是想靠近。男人走到它跟前,垂眼看着。不大会儿的功夫,从男人的手上渐渐溢出一股粘稠的黑乎乎的东西,就像是沥青一样滴落在人皮之上。那些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它不会说话,跪在地上磕头。只有那块蒙脸花布缓缓起伏了一下。待男人走远,人皮的脑袋两方转了转,似乎非常高兴,舞动四肢,一些不知名的虫爬了出来,在地面上悉悉索索地抱成团,爬上了人皮。一根烟的功夫,人皮丰满了起来,远远的看去,就像穿着一身黑的女人,若是走近,才会看清,从头到脚都是虫子。密密匝匝,一只叠着一只,一团叠着一团。
  上午十点多,三个人马不停蹄地赶到吴家。路上,跟黄天翔取得了联系,说了周晓晓的事。刑侦队长大呼倒霉,却只能听从苏御信的要求把局里那个女孩也带到吴家去。众人在吴家的客厅一照面,苏御信直接从包里掏出一把黄豆放在桌子上,让几个见过草鬼婆人皮的人生着吃。
  算上周晓晓,在做的一共三个人该吃生黄豆。但是大家都有些不敢伸手,最后还是周晓晓一把抓起几颗塞进嘴里。见她吃的爽快,旁边那个名叫“柳欣”的女孩也拿了几个嚼起来,最后是丁香也跟着吃了。看她们三个嚼的认真,苏御信就问:“什么味道?”
  48、09
  周晓晓撇嘴:“豆腥味儿,嘴里好干,都嚼不动了。”另外两个人也跟着点头。
  苏御信眉头紧蹙,让她们吐了黄豆。随后又拿出一个煮熟的蛋,看大小不是鸡蛋,应该是鸭蛋。他把皮剥掉,将蛋白分成三份,每一份上插了一根细小的针,放在三人面前:“含进嘴里。”针很小,不会伤到口腔。三个人照做。须臾,苏御信让她们把东西拿出来。这么一看,他安心地长吁一声:“没有中蛊,这我就放心了。”
  柳欣是个大学生,长了一双大眼睛,正好奇地看着苏御信问他这些东西都是干什么的?苏御信说:“你们看到的那个人皮是草鬼婆,也就是专门给人下蛊的蛊婆。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找上你们,所以我担心你们被下了蛊。如果中蛊了,你们嚼黄豆的味道就像是煮熟了一样,满口生津,香香甜甜;如果这个蛋白跟细针变黑,也说明是中蛊了。两次测试都没变化,我可以肯定你们没中蛊。”
  在苏御信测蛊的这段时间里,苏御安走遍了整个别墅里的房间。回来之后对弟弟摇摇头,表示现在的别墅内并无异常。并说:“吴太太脖子上的挂件已经没用了,给她挡了一次灾,最好处理掉。”
  对自家哥哥点点头,苏御信拿过黄天翔带来的一个袋子打开,里面是一张护身符卡给了哥哥:“这个是柳欣身上的,估计就是这个护了她一次。现在也没用了。”
  就是说,如果那个草鬼婆再来,三个人都要面临死亡。最后,黄天翔举手发言:“苏御信他们只有两个人,不可能分散保护你们。所以我建议,大家都住在这里来,办事也方便一点。吴太太,你看可以吗?”丁香点点头,黄天翔继续说:“咱们这是关上门说私话。现在的情况很微妙,如果我把实情向上面汇报肯定会有压力,没人会相信草鬼婆和蛊毒这种事,所以你们不要奢望警方会采取积极行动在这方面着手调查。但是我信得过苏家兄弟,所以,我还是愿意听他们的意见。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护幸存者。警方不会因为这点事拨出人力保护你们,所以,我们能依靠的只有御信兄弟俩。”
  跟着黄天翔过来的两个女警相互看了看,表示愿意留在这里保护几个女孩子。
  丁香给帮佣们放了假,带着几个女孩子安排房间。黄天翔在意围墙外面的事,就拉着苏家兄弟出去看看。三个人站在墙根下,苏御安捂着口鼻干呕,苏御信皱着眉头后退数步,黄天翔就知道肯定有问题。苏御安压着恶心劲:“这是什么?太臭了。”
  “是骨头。”苏御信跟黄天翔要了一副手套,扒开了一块破了水泥的地面,继续往下挖,不多时,挖出一个小罐子出来。打开之后,里面倒出两只已经死掉的虫子和一截黑乎乎的骨头。他告诉黄天翔,“这两个虫子就是蛊虫。这块骨头,看上去像是头骨,我没估计错误的话应该是从草鬼婆尸体上取下来的。但是这种事,草鬼婆的魂魄干不出来。肯定是人为的。”
  杜先生!黄天翔想起了今早的男人。他查过了那人的基本情况,名叫“杜英辉”是琼宇集团的执行总裁。正在犹豫要不要告诉苏家兄弟之前,被苏御安打断了话头。苏御安指着被挖开的那个坑,说:“再往下挖,我感觉到下面还有东西。”
  苏御信手快,又挖了大约有二十厘米深,拿出一张脏兮兮的黄表纸出来,上面画着很奇怪的小人。苏御信一看,惊的瞪起眼睛:“这,这是护魂符!我去,不是吧,草鬼婆要走舍?”
  什么意思?黄天翔不耻下问,苏御信耐心补课:“这种符篆本身是好的,护着你的魂魄一直到投胎为止。但是跟蛊虫和头骨搭配在一起就是问题了。是有个人护着草鬼婆的魂魄出来找替身。就是说,死掉的草鬼婆想要占用别人的身体,把那个人魂魄挤出去、或者是两个魂魄占用一个身体,草鬼婆的魂魄会慢慢吞噬掉对方的魂魄,完全占据那人的躯壳。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走舍’。”
  这时候,苏御安终于了解到草鬼婆的动机。它一而再、再而三找上那些女孩子,是想在她们身上走舍。但是,为什么迟迟没有成功反而杀了两个女孩?被它威胁到的周晓晓、丁香、柳欣,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呢?现如今琢磨起来,阻止草鬼婆走舍并不容易,况且它背后还有个作恶多端的始作俑者。投机取巧的方式,是彻底灭了草鬼婆;以绝后患的办法是找出幕后者,铲草除根。
  拍了拍哥哥的肩膀,苏御信安抚他不要着急,先处理了这些东西再说。他让黄天翔跑到马路边买了两个袋子,把东西装在里面说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处理掉。正考虑地点问题,忽听别墅里传来几声急促的叫喊,三个男人拔腿往里跑,一进门就见周晓晓站在电视前面,指着屏幕不停地说:“就是他,就是他!我记得他的声音!”
  黄天翔一眼看过去,不由得紧蹙眉头:“杜英辉。”
  苏御安走到周晓晓身边:“你是说昨晚遇到的红眼睛男人是电视里的这个?”
  周晓晓脸色不好,但是绝对够清醒:“我不会记错。他的声音太特别了,我不会记错。就是他,昨天晚上把人皮叫走了,对人皮说‘不要乱跑’然后人皮就没了。真的,你相信我苏御安。”
  不等苏家兄弟说话,黄天翔上前几步,问周晓晓:“你看的清楚吗?”
  “不是看的。”周晓晓急着解释,“当时我只看到他一双红眼睛。啊!他没有影子,还有声音,你们不觉得他的声音很特别吗?”
  的确,电视里接受采访的杜英辉有一把特别好听的嗓音,这让黄天翔忽然想起昨天他站在身后,叫出那一声“黄公子”让自己的心猛地一颤。如果周晓晓说的是实情,那么,这个杜英辉到底是什么人?
  “杜英辉我去查。”黄天翔跟苏家兄弟说,“你们先去把东西处理掉,下午在这里碰头。”
  临走前,黄天翔让一个女警带着周晓晓去医院看伤口。苏御信也叮嘱了留在别墅里的人别在屋子里闷着,全部去院子晒太阳,驱驱阴气。
  说到对付草鬼婆御信还是有些经验的,可眼下的情况明显跟以前有些出入。草鬼婆没下蛊,他的那点经验无用武之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为了防止草鬼婆走舍,苏御信把那些东西烧掉之后,急着回家画几张符篆给三个女孩,另外还要准备其他东西。哥俩一路上都很少说话,苏御安满腹心事,担心的只有御信的身体能不能撑得住;苏御信也是非常不安,担心的只有哥哥特殊的体质会不会引来草鬼婆的窥伺。走舍,可是不分男女的。快到家的时候,苏御信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就握住了哥哥的手:“哥,你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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