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都春 第14节

  这个女人真是花样百出。
  “那……戏文里都说了呀,有功之臣的手里都有一块免死金牌,可以当传家宝那种。”既然刹不住车了,只好一飙到底。
  “燕北没有免死金牌。”高闯却忽然正了神色。
  不过他嘴上虽然拒绝,却仍然提笔蘸墨,在一张纸上写了个字。
  “但是本王许你,可以凭此相抵你犯的过错。”
  哎呀妈,这回赚大发了。
  肖绛强忍兴奋,捧过那张纸。
  雪白的宣纸,正中央只写了一个字。
  闯。
  笔迹淋漓,力透纸背。
  她并不精于书法,只是大学时代的导师酷爱书法,经常押着她欣赏,顺便也描描红啥的。
  美其名曰:墩墩性子。
  一个搞情报分析专业的人,如果内心不够沉静踏实,就很容易判断失误。
  肖绛的性格爽朗活泼,有时有点儿坏坏的。摸着她的顺毛就怎么都好,但倘若碰到逆鳞,那真是天不顾地不顾,什么胆大包天的事都敢做,还诡计多端。
  她能最后留校做了教师,也是对教育事业的新试验。
  这是导师给她的评论。
  所以她被拎着学了两年“业余爱好”,可惜她这个不可教的孺子仍然写不好毛笔字,但是对事情的专注力和审美品味却得到了相当大的提升。
  人是有伪装性的。
  就算写一篇文章,写一封信,都可能会隐藏情绪。
  唯有音乐和写字不能。
  音如其人,字亦如此。
  高闯的字架构完美,笔势雄浑。
  如果传说中的龙形虎步说的是帝王仪态,那么他这笔字也应该是属于帝王的。
  只是在那沉稳坚毅的表面感觉之下,似乎还隐藏着生机蓬勃的强大力量,就像野火那样,若没有纸张的束缚,仿佛会直接扑出来。
  外表平静,内心火热,典型的闷骚男啊。
  肖绛端着那张纸,仔细欣赏了一下那个字。等墨迹干了,才小心翼翼的折叠起来,妥妥帖帖的放入衣襟内的暗袋。
  而她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和表情,都没有逃过高闯的眼睛。
  见过他手书的人可多了,但都把那当做命令。从没有人像这女人一样,单纯对他的字流露出那样赞叹的神情。而且她那么珍视的把那张纸收了起来,令高闯的内心又增加了小小的愉悦。
  同时,疑惑也更加深了。
  “你在尼庵的时候,谁教的你读书写字?”他忽然问。
  成亲当夜,她交给他投名状的时候,他就已经在怀疑了。
  肖绛愣了愣。
  但这就像考试,她这个好学生提前都准备好了答案,所以这时候也并不慌张。
  她耸了耸肩道,“我生下来就是痴儿,如果受到很大声音的刺激,还会动手打人。不仅傻,还很疯,所以才四五岁就被送到山上去了,有谁会教我读书写字啊?送我到尼姑庵里去,也不过因为我到底是亲骨肉,不忍心直接弄死。但也有可能本来是想弄死我的,怕人家说三道四,才不得不这么做。总之就是图山上清静,没人刺激我,我也看不到别人,求个自身自灭罢了。
  “既然没人教过……你的解释呢?”高闯见她侃侃而谈,没有半点自怜自艾的样子,倒是有点佩服她的坚韧开阔的心性。
  “不知王上有没有听说,在比游牧外族的世居地更西边有一处地方。那里天高地远,连天空都比咱们这边更通透。”肖绛想了想说。
  她说的吐蕃,也就是现代的西藏。但这里是个异时空,她不确定是不是和中国古代一样,也只能含糊过去。
  懂得还挺多,就算是受过良好教育,眼界宽广的贵族女子,也未必知道那么远的地方,那么远的人。
  高闯八风不动,但内心的疑惑却在加深。
  “听闻他们那地方有一部神史,代代相传,里头记载的文字有好多好多本书那么厚呢。”肖绛伸长了手臂,大大的比划了一下。
  “只不过神史的历任传唱者,却都是不识字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在草原上放牧的时候睡着了,之后做了一个神奇的梦,醒来之后就能把那些大部头完完整整的讲述出来。这有个名堂,叫做梦授。被在梦中传授本领的人,都是天选之子。”
  “你也做梦了吗?那么你也是天选之子?”高闯挑眉,“这说法倒是新鲜。”
  “是人都会做梦的,就算我白痴的时候也做梦。”肖绛摇了摇头,“再说就算我是上天选中的,那也是天选之女呀,肯定不是天选之子。”
  “然后?”
  “哪有然后?”肖绛摊开手,“王上肯定还记得,之前我差点被人杀了。要杀我的人一是想冒充我,伺机刺杀王上。就算是刺杀不成,谁知道赵渊会不会以我的死来找王上的麻烦?”
  “你是在提醒本王,你的小命很重要。”高闯拆穿她。
  这个女人,还真是无时无刻不在为自己的生命增加筹码呀。
  第020章 古代社畜没尊严
  “我没有这个意思。”肖绛笑弯了眼睛,因为她就是这个意思。
  “我是说,我差点死了。可我运气好呀,不但没死成,还变得聪明了,而且脑子里多了很多我从来不会的本事。这种情况,谁能说不是上天的安排呢?王上要解释,这就是我的解释,因为确实没人教我,可我就是会了不少东西。王上且看着吧,我早就说了,您方便的时候可以随时休了我,但我一定会是一个对您有用的人。”
  编!继续编!
  她甚至为以后都打好了铺垫。
  如果她再做点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都会推到今天这番解释上。
  怪不得老郭总说她是妖精附体,真是狡猾的狐狸。
  但奇怪的是,明知道她说的不是真话,却仍然不觉得她会是燕北的敌人,他的敌人。
  这是一种直觉,在战场上锻炼出来的。
  有时候明明不合逻辑,明明不对头,可往前走是死路还是生路,他的心就是明白。
  不过现在他又有点不高兴了,因为这女人说的什么休妻不休妻的话。
  他确实不想要这个王妃,一切只是权宜之计。
  但,这应该是他的决定。
  她表现的那么不在乎,甚至有点期待,让他很想打她军棍。
  “退下吧。”他忽然挥了挥手指。
  哎哟,还说女人心,海底针,男人不是一样?
  而且这男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呢!
  肖绛心里吐槽,但表面上还是毕恭毕敬,施了个礼,转身就走。
  反正她救人的目的已经达到,得到高闯的一个字是意外之喜。
  关键时刻,那就是她的保命金牌,回去必须好好珍藏。
  眼见就要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却没料到鹿鸣苑的门槛太高了。
  而且为了保暖,衣服过厚,限制了手脚的动作幅度。加上站这么半天,有点累了,使提膝不够,脚就被绊住。
  所以肖绛不是推门,而是整个人扑开了门,跌到台阶上。
  高闯下意识的抬起手,似乎要扶。
  不过距离太远了,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肖绛奋力爬起来,尴尬的回头,心里寻思着要不要告罪,正好见到高闯的手放下来。
  “还不走!要给本王表演狮子滚绣球吗?”高闯却哼了声。
  滚就滚,有什么了不起的。
  肖绛暗道:古代的社畜真是没有尊严啊!
  ……
  离开鹿鸣苑,肖绛带着豆芽往回走。
  能为雪灾做一点贡献,她心里真的是很高兴的。
  何况,还有意外的收获。
  所以她喜滋滋的,只觉得天不冷了,腿不软了,走路也有劲儿了,甚至还哼起了歌儿来。
  只是才从德耀门穿过来,还没走出多远,就被拦住去路。
  燕北王府的风雨长廊,就是北方的建筑风格,虽然没那么精致,但是却很宽大敞亮,并排三四人都没问题。
  只要技术好,要跑马也是可以的。
  在这种情况下能迎面撞上,除非是没看到,否则就是故意的。
  本来肖绛心里想着事儿,就没注意前面,只眼角余光瞄到有几条黑影噌噌噌的从斜刺里穿过来,挡在她的必经之路上。
  抬头望去,面前站着六个人。
  确切的说,是六个小孩子。
  当先两人是一对双胞胎,十一二岁的样子,长得极为漂亮。
  一样的高矮胖瘦,一样的唇红齿白,一样英武的剑眉,一样圆嘟嘟的小脸蛋,一样黑葡萄似的灵动大眼。
  他们的身上也穿着一样的大红色圆领箭袖锦袍,脚上是黑色小羊皮靴子,头上戴着缝了白色兔毛的暖帽,每人的胸前都挂着坠着金锁片的项圈儿。
  真是粉雕玉琢般的一对双生子!
  衬着那白雪,衬着暖帽下乌油油的头发,恍然间,肖绛还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红楼梦里,见到了少年贾宝玉,而且一次见了两个。
  鉴于肖绛在现代工作性质的关系,她见过的小少年多了去了,何况还有那些迷倒万千妈妈粉的少年偶像团体。
  但她得说,这么多漂亮孩子,若单论长相的话,这两个是王炸级别。
  咦,不对。
  这两个应该是孪生兄妹或者姐弟,因为其中一个是女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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