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请睁眼_分卷阅读_51
夜幕慢慢降了下来,雨小了一些,穹顶上压顶的黑云稍微散开了些,那股让人透不过气的感觉稍散了一些。更远一点的天边,竟零星能看到几颗星子。
李斯年烧了一天,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他手里捏着一只面包,一边走一边吃,步伐有些软。
方岱川跟在他后面,低头盯着他后脑勺上的卷毛看,看着看着,他突然发现,李斯年这个人身上,仿佛有种很奇怪的特质。
你分辨不出来这个人的来历背景,他走路很平稳,平稳的意思就是,没有不经意露出来的独特姿势。他一个外国人,普通话说得很标准,吃东西也没什么特别的喜好,生冷不忌,甜辣均沾。在装潢华贵的别墅里执着刀叉吃炖菜,吃得四平八稳,庄园贵公子一样;在冷雨里一个猛子扎进海里捞生蚝,蹲在海边礁石上撬着吃,也没有丝毫的维和感。唯一可以算是喜好的,就是酒,然而他对酒似乎也不挑,碰见什么喝什么,boss藏的酒,他似乎没什么不爱喝的牌子。
刚遇见的时候,没什么交集,觉得这个人很冷漠。在岛上待了不久,他就自来熟一样,会笑着跟你搭话,还会摸摸你的头,又似乎很好相处。这些天更熟了一些,方岱川其实心底多少有一些别的触动,有些关于一种细思恐极的感觉的小小怀疑,但是李斯年却仿佛突然之间冷却下来了一样,再没有过小动作和小接触。——这他妈也有贤者时间?方岱川在心底吐槽道。
总之这个人仿佛是一个二维的谜,性格不定,人设飘忽,就像冰冷的符号或者墙上挂的壁画,立在那里,没有触感和温度。
“你想什么呢?”
方岱川猛地停住脚步,却见李斯年回过头来狐疑地看着自己。他们已经走到了海边,浪涛长一声短一声。
方岱川摇了摇头:“想一些别的事。”
李斯年手上戴着两枚戒指,父亲的婚戒戴在食指,母亲的婚戒戴在尾指,两枚戒指离得很近,但是永远碰触不到。
李斯年坐在了小沙包一边,方岱川想了想,站在了他身后,揉了揉他卷卷的毛,他想给他一些安慰,不知道对方能不能懂。
“我小时候其实很恨他,”李斯年摸摸黄沙下的白骨,轻轻说道,“他总是出差,一走好久,把我扔给街坊邻居。我小时候长得更像妈妈一点,发色浅,瞳色也浅,总被胡同里的小孩儿叫小洋鬼子,小妖怪。他以为我还小,不懂这些,可是我记得很清楚。”
方岱川听了,心里微微发酸:“你那会儿多大?”
李斯年抬头看了看星星:“三五岁吧,还没上学呢。”
那会儿也不太流行上幼儿园,孩子们都是在胡同口撒了欢的跑,一直野到年纪足够上一年级。
“那你记事儿够早的,”方岱川努力轻松着话题,“我最早的一大段一大段的记忆,都已经是小学二年级了。再小的时候,只有零星的片段,别的都记不得了。”
李斯年回过头来笑了笑,没有接话。
“那些大孩子都欺负你吗?”方岱川又问道。
“倒也没有,有一个小孩儿对我挺好的,我不爱吃糖,那会儿胡同口卖那种酸三色,还有橘子糖,大人给了我我转手就送他,他就被我收买了,那群大孩子都叫他‘狗腿子’。”他说着说着笑了出来,也不知是在笑那群大孩子幼稚,还是在笑那个记忆里笨笨的狗腿子。
方岱川回想起一些关于童年的记忆片段,能想到的,似乎也只有旧院子,窄胡同,堵在胡同口的大孩子,还有推着小车来卖杂物的老大爷。橘黄色的糖像很多橘子瓣,躺在玻璃罐子里,橘子瓣上沾着白色的糖粒;酸三色包着透明的玻璃纸,花花绿绿的,仔细想想,也记不清那种糖果的味道。
似乎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差不多,千篇一律,他的童年比李斯年幸福一些,因此记忆并不深刻。
他问道:“你现在还恨他吗?”
李斯年长久地沉默着,凝视着远方模糊的灯塔,说:“无所谓恨或者不恨,我执着的,也不过是一个答案而已。除了找到这个所谓的答案,我也不知道我应该做些什么。”
“不知道做些什么?”方岱川有些惊讶,似乎是在惊讶于这样的话怎么会从李斯年口中听到,“你大学读完了吗?”
李斯年笑了笑:“南加州大学的BA学位,电影相关专业。”
“嚯!同行啊!”方岱川很吃惊,“我以为你学的会是个枪械啊,金融啊,管理之类的,竟然是艺术!”
李斯年撑着地站了起来,冲父亲的遗骸鞠了一躬,便起身往远处走去,他声音和步伐都有些倦怠,但是并不沉重:“以后没饭吃了求求我,没准儿有一天我回中国发展,到时候请你来当男主角。”
“那你现在应该很有斗志才对,”方岱川跟在他身后远远地劝道,“预定了我这么大腕的主角,怎么能说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呢?这样吧,等咱们回去了,先去青岛吃海鲜,我顺便把邓哥和火龙果台的负责人引荐给你,我们商量一起做一部电影呗!我看你应该挺有钱的吧,你妈妈不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大小姐嘛,投资一部电影的钱你总是有的吧!我跟你讲国内的电影情况,你投资一部武侠剧一定不会亏的,武侠剧你不了解的话,动作片总可以吧…………”
方岱川跟上他的脚步,在他耳边不停地说着话,喋喋不休的。李斯年烦躁地掏了掏耳朵,却一句闭嘴都没有说。
第51章 第四夜·02
方岱川一番插科打诨,李斯年情绪稍稍恢复了一些,他手里还捏着面包的纸袋,在手心里捏得刷拉刷拉响。
“你喜欢演戏吗?”李斯年坐在礁石上,顺着方岱川的话风问道。
“喜欢。” 方岱川低头笑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这个年代太功利了,你大大方方回答喜欢钱,喜欢猫,喜欢咸鱼躺,并不需要为此感到任何羞耻。但是假如生活中有人问你,你喜欢你的工作吗?假如元气满满地说喜欢,说这是我的梦想,就会显得幼稚又中二,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尤其在你混的不怎么样的时候。
公共场合当然也有人问,所有人都是千篇一律地回答:“我喜欢演戏,我不是为了名为了钱,我对演艺事业有野心有梦想。”然而说是这样说,演员自己都不信,大家心照不宣地看着台下的粉丝齐声振臂欢呼,为爱豆的梦想感动流泪,主持人脸上挂着鼓励的微笑,礼貌性地鼓掌,铺着厚厚粉底下的脸上,却全是走过场式的不耐烦。
方岱川一开始还会很认真地给观众们讲他的梦想,讲他多么希望给观众编织一个真实的世界,带领他们感受拔剑风流,不平则鸣的侠义精神。后来他发现没有人在乎,渐渐也就不说了。
他还记得刚刚出道的时候,初生牛犊,诚恳地讲述自己的梦想,台上大家都报以掌声,下台却被同组的男主演狠狠冷嘲。“给自己加什么戏呢?一个三流小演员,演替身和打戏的,也配谈梦想?”那个演员如是说。
方岱川自问不是个玻璃心的人,但是公开场合,被同组前辈按在台面上摩擦嘲讽,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将一切感觉压在心底,任由不甘的情绪翻滚发酵,耻向人说。
——今天不知怎么了,或许是孤岛独处,心里觉得李斯年的情商再不屑也不至于嘲,亦或许是偶然的晴空,朦胧一丝星月清辉让他神志不清,他感官有些朦胧,只含笑道,喜欢。
李斯年一直注视着他,才发现他的右脸颊有个酒窝,不深,但是圆圆的,很可爱。方岱川用这颗小酒窝笑着说“喜欢”。
他吐字有一种奇异的韵律,北方人口音特有的吞音和儿化现象,让他的语气经常显得有些吊儿郎当,但是当他放低嗓音,很深沉很郑重地说一句喜欢的时候,李斯年听见自己心头砰地一声响。
——据说有些人的声音能和另一些人心脏跳动的频率合成共振,用声音就可以掌控对方的心跳,不知道方岱川是不是那一些人。
李斯年右手食指不受控制地轻轻颤动着,以一种奇怪的频率。他低头有些吃惊地盯着自己的食指,自己也觉得十分奇妙。他一直有种对危险的敏锐直觉,有时候潜意识里察觉到危险,在意识还没有苏醒的时候,身体确实会用这种方式提醒他。这种实用的特异功能,也真的救过他几次,雇佣兵团的几个朋友曾经惊诧过这项特异功能,甚至取了一个促狭的外号,说Lee有一只“上帝右手”。
然而此刻,李斯年盯着自己颤动不休的右手食指,环顾四周。四周浪涛依旧,小雨窸窸窣窣,他将大脑里的警戒雷达开到百分百,也没有察觉到任何潜藏的危险。——身体的感觉也同以往不太一样,很难形容的一种奇妙感觉,不是紧绷的,而是有些软,仿佛脚下有一滩正在蔓延而上的沼泽,软绵绵的泥浆顺着他的身体攀援而上,而他奇异般地不想挣扎。
“我喜欢演戏,不知道你有没有过一种感觉,我有时候,莫名会感觉很孤独。有时候在宴会厅里,突然听见主唱的声音沙哑哑的很好听,举着酒杯找了一圈,也不知道该对谁说。有时候凌晨坐在阳台上,看着远处车水马龙,出城的车排着长队,也不知道他们是要去哪儿,有什么故事。——但是演戏的时候,我是不孤独的。戏里有轻生死的兄弟,有一诺千金的朋友,有孤注一掷的反派,还有一往而深的爱情。每次坐在电影院看自己演的戏,就想,我这一生,哪怕能遇见其中一种感情,都足够值得。”方岱川盘腿看着远方的海平面,几只海鸟掠过海面,翅羽震颤,喙中发出一声激越的长鸣。
他回过神,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李斯年,挠了挠头:“我是不是有点幼稚?”
李斯年回望着他,浅琥珀色的瞳孔里有种温柔的水光蔓延开来,他声音很轻,唯恐他不信似的:“你很热情。”
“热情?”方岱川被这个形容词搞得哭笑不得,“算了,你一个外国人,在用词的恰切程度上,也不能给你太高的要求。”
李斯年笑了一下,没有反驳。
没和你开玩笑,他心想,这只小狗腿,一直就有种笨拙的热情,对这个世界,对人类的所有正面感情。
认识到这一点,李斯年仿佛看到了刚才那一片沼泽,最后一截身体也陷入其中,终至没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