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荒年后,我成了极品恶婆婆 第92节

  李秀红的大眼睛顿时红了,她捂着脸,转身就跑。
  吴慧娘直接呆住了,这位少爷的嘴巴也太不客气了,幸好她没有得罪这位少爷……
  沈正起身,吊儿郎当的走到程昭面前,他拍了一下程昭的肩膀:“程兄,以后碰到女的纠缠上来,就该说最难听的话把她们轰走,不然她还真以为自己有机会呢,时不时送个吃食,时不时投怀送抱,多次不成就会想到下药……哎,程兄,你知道下药是什么意思吗?”
  程昭当然不知道,村里没有这个词,书院也没人说过这事儿。
  沈正低声道:“我听钱晖说的,他爹后院的小妾互相下药,他三四个弟弟妹妹都被下药弄掉了……唉呀妈呀,幸好我爹没有小妾,不然我都活不到这么大……”
  程昭皱眉道:“你要是闲得慌,就帮我晒稻子。”
  沈正轻哼:“我帮你解决了大麻烦,你还冷着一张脸,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他话音一落,就见赵四蛋带着两条狼两只狗跑进来。
  狼是小点和小黑,狗是大黑,还有隔壁王婶子家里的旺财。
  原来的旺财刚生下来的时候,比大黑长得要壮,后来慢慢的,大黑的体型超过了旺财,毛发也比旺财更光亮。
  旺财胆子小,最开始一看到小点就绕路走,这几天,一群狗和狼越混越熟了。
  小点嘴里叼着一只野鸡,大黑和旺财嘴里各叼着一只野鸽子,小黑跟在三个哥哥屁股后面欢快的乱蹦乱跳。www.qqxsnew.
  “大嫂,大表哥,快看,小点好厉害!”赵四蛋兴奋的喊起来,“我亲眼看到小点抓住了这只野鸡,一口就咬断了脖子,小点好棒,今天晚上一定要奖励小点一个大鸡腿!”
  这几天农忙,山上的野狼自觉没有再下山,再一个有小点这个兄长在,母狼也没那么记挂小黑,下山的频次越来越低,家里的野味也断了。
  赵四蛋的口水滋溜流下来:“大嫂,今天晚上做红烧野鸡肉……算了,还是炖汤吧,娘说了,大嫂要多喝汤。”
  吴慧娘笑着道:“大黑嘴里不是有一只野鸽子吗,鸽子炖汤,野鸡拿来红烧,一个鸡腿奖励给小点,还有一个鸡腿……”
  沈正忙不迭的开口:“赵大婶说了,我今天超额完成任务,奖励我一个大鸡腿,程昭,你也听到了对不对?”
  程昭道:“二姑好像是说,沈兄办成了什么事才奖励鸡腿。”
  沈正哼了哼:“反正赵大婶说了奖励鸡腿,那第二个鸡腿必须给我吃。”
  阿福完全看不下去了,县衙正经的主子只有三个人,老夫人吃斋念佛,大人有时候忙的都没时间吃饭,少爷在学堂回来的少,只要回来一次,老夫人就会让厨房各种大鱼大肉端上桌,少爷天天吃鸡鸭鱼肉的人,如今竟然死皮赖脸的找人要鸡腿,老夫人要是看到了,那不得心疼死。
  隔壁的王婶子高兴的走过来,她从旺财嘴里把野鸽子扯出来,笑眯眯的道:“四蛋,以后小点出去闲逛,让旺财也跟着,逮不住野鸡,有鸽子麻雀也是好的,等会婶子送一只鸽子腿给你吃。”
  赵四蛋连忙摆手:“不用了,我家里有野鸡野鸽子,婶子把鸽子留给泥鳅哥大麦姐吃吧。”
  王婶子在他脑袋上摸了一把:“真是个好孩子,等这段时间忙完了,婶子做窝窝头给你吃,不,做白馒头!”
  赵四蛋嘻嘻笑:“谢谢婶子,我去田里捡稻子啦。”
  他背着背篓,带着两只狼两只狗,从院子里冲了出去。
  沈正抬步也跟着冲了出去,他虽然是县令之子,其实世界也很单调,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学堂,还从来没见过野狼抓野鸡,他也想跟着去见见世面。
  第143章 为什么读书
  日头渐渐偏西。
  吴慧娘停下手里的活儿,开始准备晚饭。
  在婆婆的影响之下,她也不会再把好吃的留着,这天气,留着只会坏掉。
  她先把鸽子收拾出来,炖在锅子里,然后开始收拾野鸡,鸡毛鸽子毛放在院子的围墙上晒干。
  这段时间家里有许多野味,攒下来的皮毛也有不少,兔毛攒起来可以给婆婆做一件兔皮夹袄,鸡毛鸽子毛到时候能塞进被子里保暖……春天的时候她攒了不少柳絮,大概能塞满两个被子,就是一家人冬天穿身上的还没攒够,不过这还在夏天的尾巴上,这些事情暂时不着急……
  程弯弯再次挑稻子回来的时候,就帮着一起做饭,晚餐很快就做好了,一道野鸽子汤,一碗红烧野鸡,一盘绿油油的青菜,每人一大碗白米饭,米是新米,透着清香,十分诱人。
  一大家子人在桌子边上坐下来,阿福依旧蹲着坐在门槛上。
  赵四蛋跟程弯弯报备之后,拿着一个大鸡腿去喂小点,小点虽然住在这里,但平时都是自己解决伙食问题,在山上吃饱了再回来,偶尔吃熟食也就打打牙祭而已,它大嘴一张,就将整个鸡腿咬进嘴里。
  小黑蹦跶过来:“呜呜呜!”
  小点吐出来一点在小黑面前,小黑美滋滋吃了,大黑眼巴巴望着,小点只好又吐出来一点点。
  沈正非常迅速的霸占了剩下来的一只鸡腿,理直气壮的说道:“我跟钱晖说好了,他找人去做石头轮子,明早就送来,这个鸡腿,我能吃吧?”
  程弯弯看着他把鸡腿都递到了唇边,她这时候要是说不能吃,这孩子肯定会暴跳如雷。
  她十分温和的点头:“你今天也累了,多吃点。”
  沈正大口咬下一块肉,野味很鲜,味道真不错,比县衙的厨子做的好吃多了。
  他招了招手:“阿福,给你!”
  他只咬了两口,剩下的就全给阿福了。
  阿福早就习惯了,立马接过来,拿在手上小口小口啃着,就着白米饭吃了个十分饱。
  饭后,程昭洗了碗,然后带着四个表弟前往赵家宗祠。
  沈正十分好奇:“你们去干什么?”
  程昭收拾了两本书,淡声道:“读书,认字,学算术。”
  沈正想起来,刚刚在钱晖面前,程昭就说了要留下教书凑盘缠。
  他好奇地问:“你没考上秀才就能教书吗?”
  在他印象里,好像只有秀才才能开学堂,平安镇三十六个村,只有七八个村有秀才,也就只有这七八个村开办了学堂,大河村是没有的。
  赵四蛋眨巴着眼睛说道:“沈少爷,我们只学认字,大表哥认识字就能教我们呀,跟是不是秀才有啥子关系呢?”
  这话,沈正无力反驳。
  他闲着没事,跟着几人一起去祠堂。
  这里是露天的课堂,祠堂门口的青石板上,摆着几十张高矮不一的桌子,以及形态各异凳子椅子。
  坐在学堂里的人年龄也不一样,最大的跟赵大山差不多,最小的四五岁的样子,还在流鼻涕。
  “昨天我们学到,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程昭负手而立,淡声开口,“昨天我没有告诉你们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回去一天一夜,有人能读懂吗?”
  课堂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默默低着头,生怕被点起来回答。
  赵二狗和赵四蛋每天比其他人多上一节课,《三字经》他们已经快学完了,自然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他们不会蠢到这时候开口彰显自己有多聪明。
  “不是吧,不是吧,竟然有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都不懂?”沈正实在是没忍住,“我当初四岁的时候,就读完了三字经,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意思是一个人首先要学会孝敬父母,友爱兄弟。”赵四蛋站起身,抢话道,“其次是要开始学习认字读书,并且要学会算术。”
  沈正哼了哼:“你既然知道,为何不说?”
  “这是我交代过的,让四蛋和二狗多给其他人思考的机会。”程昭转头看向沈正,“沈兄要是没什么事,回去洗漱休息吧。”
  赵大山站起身道:“沈少爷,如果你也想听课,我把位置让出来给你。”
  沈正撇撇嘴:“谁要听三四岁小孩学的启蒙课。”
  他一甩袖子走了。
  程昭继续上课:“所有人跟我一起读,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
  沈正停下步子,站在祠堂门口,看着那乌泱泱四五十号人,这些人白天累了一天,回去吃了个饭就过来上课,脸上还有疲态,但都睁着大眼睛看着程昭,黑色疲累的眸子里有光华闪现。
  他又一个没忍住,转身回到了祠堂。
  饶是程昭一个好脾气的人,都有些挂脸了:“沈兄,有什么事我们晚上再说,请不要在这里影响孩子们读书。”
  “我有个问题问你们。”沈正将程昭挤开,“你们白天收稻子打稻子,有多累你们自己心里清楚,为什么宁愿在这里学习,都不回去休息,难不成还想参加科考?”
  他看着课堂上的每一张脸。
  程昭也放下书本,看着每一个孩子。
  赵大山站起来,摸了摸脑袋道:“我就想多学多认识几个字,以后走出去别人不会笑话我。”
  赵二狗接着道:“我学算术,以后想做大生意。”
  赵三牛跟着起身:“我脑子笨,读书能让人变聪明,我一定要努力读书。”
  “大表哥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学算术能让人严谨。”赵四蛋摇头晃脑,“我娘也说了,知识比财富更可贵,无知比贫穷更可怕,所以我要读书,不是为了科举,而是充实自己……”
  程昭愣住。
  知识比财富更可贵,无知比贫穷更可怕。
  这句话,他第一次听人说,竟然是二姑说的。
  以前只觉得二姑偏疼他,现在和二姑住在一起,他才发现,二姑比他想象中的更有智慧,是人生阅历和经验赋予的智慧,是他无法企及的高度。
  教室里其他人陆陆续续站起来。
  “我喜欢认字,我觉得读书认字很有趣。”
  “我娘说认字多就会变成家里最聪明的人,我要当最聪明的孩子。”
  “我爹说四蛋表哥马上就要当官去了,要我赶紧多学一点……”
  孩子们一个一个起身,每个人都说了自己坐在这里读书认字的原因,没有一个人是因为科考。
  沈正默默地闭嘴了,站到了一边。
  程昭教完了读书认字,接下来就是教算术课,底下四五十个人,竟然有二三十个人都有算盘。
  这算盘都是一些村里人央求赵老头子做的,那些人自己砍树锯木头,赵老头子只需要利用卯榫工艺将木头做成算盘框架,然后将算珠磨出来就可以了,做一个算盘要价是一斤大白米。
  这不正好秋收,一些看重读书的人,马不停蹄就拿粮食来找赵老头子帮忙。
  第144章 如何安置流民
  夜色渐渐暗下来。
  白天有七八个书生帮忙,需要脱粒的稻子没那么多了,夜晚一家人慢慢忙活着。
  今年因为干旱和蝗灾,地里的收成不怎么好,往年一亩田能收三百多斤粮食,今年亩产只有两百斤左右。
  交税十五之一,五亩地总产量一千斤,要交给政府一百五十斤。
  等秋收结束之后,县衙会派人一个村一个村收粮食,亲自验收,丝毫做不得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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