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生命在纯洁的末端燃烧,燃烧前,未来一直在这里掩藏。未来的灯芯一直浸在透明、清凉的灯油里。假若未来只留下纯洁和无垢,谁还有必要预见自己的纯洁和无垢呢?”——《金阁寺》三岛由纪夫
  泠懿视角↓
  我发烧了。
  在我拔掉电源线后,心里的某些东西被陡然打破了,所以,我还把学也翘了。反正,除了数学和地理外,文科的课我少上一周也不会怎样。
  我在被窝里沉眠着,享受着一个INFP很少能体验到的瞬间,脑袋昏昏沉沉的根本无法发散起思维,享受着被温暖包围的感觉,忘却一切烦恼。
  中午起来了,头很疼。我知道为什么,洗了冷水澡+不吹头在沙发上裸着睡觉。看了一眼微信,庄馨月没有发任何信息给我。一瞬间,我的眼角酸了。该死的明明是我的错,她凭什么还要关心我,不如说她关心我才奇怪吧。但是,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是这么难受。她可是我的“姐姐”、她可是我的主人,她为什么不能关心一下我.......但我意识到自己冒出这样的想法后,我又觉得自己很过分了,我又这样重地伤害她了却还妄想要她对我的照顾。一方面的我被欲望所支配,一方面的我又被理性和道德所束缚着。
  .......
  凌霄:今天怎么没回来?我听老师说你发烧了?要我拍作业和笔记给你吗?
  我:好的,谢谢。
  我艰难地从被窝里掏出手拿到手机,我没有想到反而凌霄会最先找我——她中午在学校,现在发消息给我绝对是偷偷玩手机了。
  凌霄:你不要紧吧?作业要我帮你拿过来吗?你家在哪?
  我犹豫了一下,我抽动了下鼻子把鼻涕挤回去,我感觉自己病的挺严重的,一时半会是好不了。而且我拒绝了爸妈回来的请求,没人照顾,三餐没有着落还是要自己搞定。
  我:【定位】
  ......
  凌霄视角↓
  “凌霄,你喜欢我吗?”
  “呃呃,嗯?”
  泠懿开完门后有点难受还是坐回到了床上,凌霄则是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她打量着泠懿的房间,非常朴素,就不像是个女生。全部都是极简风的家具,墙壁和书桌上的柜子密密麻麻放满了各类小说,她似乎还分类了,按照国家、年代、作者,简直是小型图书馆。旁边的书车上则是分门别类地摆放好各科用书。泠懿靠在床背上,毯子裹着腿,本就病态苍白的她现在面上被捂热得红透,双眼微闭感觉不是很精神,开口说出的话失去了平日里冷冽与支配的姿态,弱弱的、沙沙的,像是刚出生的奶猫。这样的泠懿问出这样的问题让我措手不及,那双眸中泛起疲惫病态的目光,却凝视着自己期待着自己的回答。
  我愣了愣。
  .......
  (回忆↓)
  那是在半年多前了吧,那时还是高一。我们都是各自班级的级委,每周班级开会的时候会见上一面。我是les,但那时我对她并没有什么兴趣——她太优秀了,太遥远了。
  她不仅在级长那深受宠信,甚至还能直接和校长交流。那时我倒也没有觉得她特别漂亮,她算是那种中式古典美人吧。她的面容很端正,头发一丝不苟地按标准扎在脑后,不说话时表情总是淡漠而甚至有点疏远的,但是和老师说话时却又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了,所以我甚至有点讨厌她,我觉得她有点八面玲珑、见风使舵。
  大概是在假期的某个早上吧。我在珠江边跑步,选择了人更少的二沙那边,这边跑道更好人也更少。风不大,但总好过没有。好在全程都有树荫,路边种满了一排小叶榕,都不算很老,盘根也很少,繁密而嫩绿的小叶浸出的是年轻的气味。仿佛感受到了树的青春萌动,枝叶间间歇极小的缝隙流泻出几缕阳光,在地上形成斑驳朦胧的光斑,随着微风吹动也如顽童般轻轻跳动着。我盯着这光斑,追逐着其往前跑去。我突然注意到一个充满磁性的喘气声一直在耳边,前面的女孩带着入耳式无线耳机,汗从耳机上流下她却不甚在意。等等,怎么感觉有些熟悉。我想不起她的名字了,便只是拍了拍她肩膀,“你好。”
  她摘下一边耳机,微微抿嘴笑了笑,把因晃动而散落在耳边的碎发挽回耳后,“你是凌霄吧,没想到能碰到你呐。”
  我刚好停在一滩光斑下,眼角承受着渗入强烈阳光的夏云的姿影,视线模糊了一瞬,再清醒时便刚好看到她那撩头发的动作。那天的一切仿佛都定格在了一瞬,她把头发撩回耳后、她嘴上轻轻的笑容、进入眼中的光斑、树的青春气息逐渐融合在一起。那一瞬她对我展露出的笑容绝不是虚假的,某些事情豁然改变了。
  我爱上她了。
  ........
  (时间回到现在↓)
  室内闷热的空气,生病的她满脸红透,仿佛是被热到了,她把被汗水浸透了的碎发撩回耳后。她嘴角微微抿着期待我的回答,我看的出来那是极浅的笑意。闷热的室内仿佛被剜掉一块,空气突然清凉起来,从未有过的想法从脑海中冒出。我从未想过能和她成为恋人,偶像始终是和自己很远的,但如果有一天,偶像给你一个和她交往的机会,你会怎么选择?眼前的情景逐渐和那天重迭在一起。
  “喜欢。”
  “是朋友的喜欢吗?还是恋人的喜欢。”
  “朋友的喜欢。”我其实是恋人的喜欢,但我怎么可能这样说啊,这样说的话她就会和我拉开距离了吧。
  “喜欢到底是什么样的感受。“
  我感觉心有点沉,我好像有点明白她生病的原因了,为感情而伤吗?到底是哪个男人能让她为此而忧虑生病,要是让我知道了我非得揍死他。但现在,既然她困扰着的是这个问题,我就不得不好好给出一个回答。而且,我还想和偶像的关系更近一步,我突然不再满足于仅仅只是一个粉丝了。
  “你想知道的是怎样的喜欢呢?朋友的喜欢吗?”
  “都想知道。”
  “其实我觉得没什么区别。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比如说你。我会在你痛苦的时候希望自己可以是你最依赖的那个人;希望你感到开心的时候,是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不管难过还是开心时,我都是你想见到的人。”我看着她微垂的双眸,认真地说出自己思考良久、用心良苦的答案。
  “是这样吗?”她抬起头看着我,那幅样子让我心疼。昔日强大的她仿佛不存在了,现在的她需要我的照顾,无所谓,因为我喜欢的是她,她的强大、自信是我喜欢的点,但我喜欢的不是强大、自信的人,而是像现在这样即使有着脆弱的时刻,但平日里依然能那么优秀,比男生还优秀的她。
  “泠懿,你想知道什么是喜欢吗?”
  “嗯........”
  “那要不你试着喜欢一下我吧,我们去约会吧。”
  “约会?”
  “就是一起去玩了。”
  “那和去玩有什么区别呢?”
  “不一样哦,因为我们是恋人,我们都喜欢着彼此。这样的去玩是不一样的哦。”
  “有什么不一样呢?”
  “这就要你自己去感受了,你不是想要知道什么是喜欢吗?”
  “但我只是作为朋友的心态喜欢着你。”
  “我说了吧,我觉得喜欢没有分什么朋友和恋人哦,喜欢就是喜欢。”
  “是这样吗?”
  “是的,快快好起来吧。我们周日去约会吧?”
  “我再考虑下吧。”
  她抿了抿唇,没有立即答应。她还在为那个她真正喜着欢的人在难过着所以不想答应我吗?那个人到底对她做了什么?他怎么能这样伤害泠懿。泠懿居然都对我展露出这样的脆弱了,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她看着窗外,渐落的夕阳在窗外并不能看到,但是霞光逐渐黯淡了,室内没有开灯,只有她的脸是较亮着的。留给我看到的半边脸是那么的超然,如浮雕版的立体美并不真实。她突然转过头看着我。她的耳朵很修长,紧贴在脑侧,从正面看并不显眼,但从侧面看则愈发觉得其与这脸蛋浑然天成,耳轮分明,内外两轮都很立体,诱人向前。瘦削而缺乏血色的薄唇此时因病倒显得红润了少许,霞光下如荧润的玛瑙让人着迷回旋沉浸于其跨越历史厚度形成的沉积之美。我最喜欢她撩头发这个动作,我是因她第一次真正见我时撩头发而喜欢上她、喜欢上这个动作的诱惑还是我本来就喜欢这个动作见她如此而喜欢上她呢?于我而言,这如同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永远无解的问题。但无异议的是,我曾在脑海中无数次幻想着和她在云雾缭绕中热吻,让周围的空气因我们而炽热。
  她有时很喜欢发呆,大部分都是在雨天。她喜欢用左手托着下巴,就那样静静地凝视着窗外,看雨滴从窗户上流下消失于无迹中。周围一切其他人经过都如同幻影,我的眼中只有她,这场景仿佛总是亘古不变的,她总是在那样沉思着,思考着不属于这个年纪少女应该思考的层次内容。这一场景在我心目中有点被意象了吧,每次回想起这幕她那样子倒都不像是人的,她作为一个象征,在拒绝着这个世界,不像我,我是遭到世界拒绝的。
  .......
  我出生于潮汕地区。我的成绩并不好,但也还算是快乐吧。我有一个玩的很好的青梅竹马。我们逃课到天台山谈论着未来、夜晚一起在屋顶看星星、在河边一起晃荡着脚吃西瓜。我原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下去。
  我跑步——但这一开始只是一场意外。
  “凌霄?”
  “嗯?”
  “没事。”
  我注意到她并不对劲,倚靠在我臂膀上的她把衣角捏的满是褶皱。面前的芦苇荡随着微风拂过轻轻地摇动着,江面也随着轻轻摆动泛起浮躁的涟漪。天色深沉,见不到什么云,只是昏暗的天空。不远处的江面上马达的声音渐渐远去,破旧的摆渡船发出着嘶鸣将一个个同样行将就木的旅客送往对岸。小镇的生活一眼就能望到头,有出息点的就高中甚至初中都没读完就去花城打工,或者说早早地就结婚生子步入家庭。反正人总归也就这三样了吧,结婚、生子、去世,轻易就能望到头。我们就在这样的一个平常的小镇上
  “怎么了?”
  “没事。”
  我抱着她的肩膀,给她提供一点我的体温。怀里的她头发被风吹乱了,表情一脸淡漠,这可一点都不像她。她总是积极的、乐观的,甚至可以说快乐的有点神经质了。所以她也没有交到几个交往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男朋友,她长得很普通但人却有点乐天到神经质,大概就是如此吧。我们总是喜欢这样给别人贴标签的。她的表情是这么的默然而毫无变化,眼皮隔好久才眨一下,就像是一具死尸。
  “连我都不能说了吗?”
  “其实也没什么?”,她突然笑了笑,抬起头看着我,眼里饱噙着泪水“也就是我被人强奸了。”
  .......
  我把那个男的追了五公里,把他打到送进了ICU。
  我再也没有什么男朋友了,也没有人敢接近我。与此同时,我发现我居然在跑步上有些天赋,甚至不只是有些。
  后来,我就来到了花城、来到了花城中学——因为我的跑步天赋。
  ......
  我很感谢我的姐姐。她在大专毕业后就在花城打工——给我的哥哥、她的弟弟挣大学学费。我得以在花城有寄居之地也多亏了她。在来到花城后,我学到的远远不止跑步。
  一个月前的暑假,我回到了那个小镇。那个少女也已经上高中了,但小镇里的颓废一点没变。
  “反正也没人上的,大家都在玩手机。”
  “知道我被强奸过后,没有男生愿意找我作男朋友了。”
  少女依然倚靠在我的肩膀上,面前的芦苇荡依然在晃荡。今天的天很美,点点云朵在红色霞光下并不被穿透反倒是被盈满了赤红的颜色,在低饱和的蓝色天空上灼热着,流转着绮丽的光彩。但我的心情并不好,我突然意识到,仅仅是一年,仅仅是几本书,但我们之间已经有着一座横断山脉了。
  我向她表白了,我们轻轻吻在了一起。她靠在我的怀中,我的手环绕着她的脖子。但我知道,我被拒绝了,她并不喜欢女生,也无法理解这一年多内我的思想发生的剧变。
  我突然不想跑步了。
  我感觉自己在被这个世界所拒绝着
  ........
  (时间回到现在)
  这时和那时一样,美丽的唇。但我意识到了,美的最终级,就是毁灭。
  我吻了上去。我无法说出她的唇究竟美在何处,我曾无数次在幻梦中和她热吻,在草地上、在床上、在雨中,她主动吻上来又或我主动吻上去,我们急不可耐地褪去彼此的衣服,相拥并深吻在一起。这一切幻想返回到现实中经过修正却显得更刺激。她似乎有些犹豫,我们鼻子微微刮蹭着,她只是稍主动贴上点我的唇,而我则是装作熟练地吻上去。那令我魂思梦绕、耗尽春思在梦中凝结的唇此时就在我的嘴下。许是幻想吧,但我好像确实从感官上感受到了一种香味。我感觉出来她的犹豫,所以没有再进一步,仅仅是交织在一起,感受着彼此的温润,不久我就知趣地自己松开了。她稍微垂下眸子并不看我,似又在沉思了。她又把一切都拒绝去了,那幅容颜一丝不动,只有逐渐下落的霞光得以在上面存在最后一丝时光。她只要稍微像惯常那样抿抿唇或者扭动下嘴角就能打破这拒绝。但她没有。
  .......
  “我给你带了双皮奶哦。”我打破了沉默。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双皮奶。”她抬起头来,灵魂一瞬便从那悟道的状态中附回到身体上来,凝合的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灵魂说出的话先于身体的阐释而出了。
  “因为泠懿一般放学后都会直接回家吧,但是上上周五你却和我说顺路去打包个双皮奶,我想着你会喜欢吃。”(上上周五即庄馨月在厕所和泠懿掀开真相的那天)
  “谢谢你,我等会转你钱。”
  “不用了,你不是想要知道恋人的喜欢是怎么样吗?虽然我觉得喜欢就是喜欢,但或许你把我当作你的恋人能更好地体会到喜欢吧。现在就开始把我当作你的恋人吧?恋人的话,只是一碗双皮奶的话当我请你无所谓吧。”
  “嗯.......”
  “要我喂你吃吗?”
  “不用了,谢谢。”
  .......
  泠懿视角↓
  其实我本不必脆弱的这么彻底。但我已经被庄馨月弄懵了。我现在已经完全不纠结我是不是女同了,自己做很糟糕,但要是能被喜欢的人爱抚,我无疑是喜欢那样的性爱的。现在我困扰的倒变成了“我”自己的问题了。在她家面对她时的我无疑是解放了的,但那种羞耻让我感到并不舒服,相反,戴上面具后的这种始终和别人隔着一层距离让我更加舒适。但现在,这两者已经逐渐的不再那么分得开了。那个在他人面前自信、有能力的我和在她面前柔弱极度依赖着别人的我,哪个才是真实的我,我已经被彻底弄蒙了。
  而且,我其实已经察觉到了——凌霄喜欢我。我真可恶,说着自己有罪但身体却又不是这么做的,极度渴望着被他人抚摸的我就这样把她带进了我的陷阱里。尽管她有拒绝的权利,但根本就不存在她会拒绝的可能性不是吗?我又在犯罪了。但要是没有人陪着我的话、没有人能够触碰我的话,我就要死了。
  我看着手臂内侧的止血贴,那下面是我昨晚自己用刀划出的豁口。当自慰带来的快感根本无法抑制住浓郁而持久的抑郁时,幻想终究给了我一丝虚假的希望,那时的我为了不自杀,也只有选择用疼痛来唤醒我的清明与理性了。我上次自残是什么时候了呢?大概是姐姐刚走的时候吧,后面我就习惯了,习惯了从不离群索居,但在心里其实却总是孤身一人的自己。期待着谁能够来发现真正的我,期待着谁来打破我懦弱的沉默。我害怕,伪装出来的我是这么强大、这么受欢迎,无法认真地陪同龄人讨论恋爱、感情已经让朋友对我有些微词了,尽管我压根没把她们当成真正的朋友过。但我还是害怕,要是我再展露出更多真实的自己,我会不会就被社会所彻底的抛弃呢?
  庄馨月替我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释放出了真实的我,却又把我扔掉了。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我根本就已经无法再忍耐了,想要被触碰有错吗?想要真实的自己被爱有错吗?
  我知道凌霄喜欢我,我不放心还是再试探了一下,她虽然说是朋友的喜欢,但其实分明就是想和我交往的那种喜欢吧。所以我又诱惑了她。现在我非常后悔,我的罪孽又加深了,但我真的已经无法再忍受了啊,这种孤独,这种深入骨髓的孤独。当我意识到摆脱这种孤独的美味后,我才愈发意识到那多年积怨下来的痛苦已经把我折磨成怎样了。挖开我的指甲、拔下我的牙齿、戳瞎我的眼睛、用夹板夹碎我的骨头、给我双手套上枷锁等等这一切都远不及孤独给我的疼痛之深切。
  所以,原谅我吧,我已知我罪孽之深重,但我亦无法再忍受了。我宁愿面对着这破碎的自己被感情所伤,但只要有人能让我依赖就好了,还有什么比孤独是更痛苦的吗?给我“亚当”,我愿走出伊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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