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之事
头一天,我吃了一个闭门羹。其实,我有的是办法闯进去,但就像我说的那样,我不能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闯”入一个女士的身体里。这是地痞流氓所行之事。所以我决定暂居在这个人烟稀少的小镇上,而我能够投奔的,只能是那个曾经与之交谈过的老叔叔。好在老叔叔是一个相当热络的人,虽然不爱说话,整个人稍显沉闷,但不妨碍我是一名记者,有着一条三寸不烂之舌。我从老叔叔那儿打听到许多信息,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庄园被烧的事件原委。我把整个简短的故事听完,急切地追问道。
“那犯人呢?被抓了吗?”
“抓肯定是抓了咯,不过没几年,听说就放出来了。”
“怎么会这样?”
“房子里没有找到尸体,只能判一个纵火醉了事。我猜吧,这肉做的身体是烧得一干二净了。”
我蹙紧眉头,思索了一会儿,抓紧问道。
“那小柯先生呢?”
“不晓得。我估摸他是跑了。”
“不会的。他对阿霞的感情应该是真的……”
两个男人坐在院里乘凉,寂静无声的月光洒在他们身上,落下两条孑然孤立的的黑影。我看着地上的影子,一时间深受沉重的打击而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我才想起忘了问老叔叔的来历。
“伯伯,您还没有告诉我您的名字呢。”
老叔叔摇摇头,用蒲扇拍了拍脑袋,说道。
“姓甚名谁都是虚。名字这玩意儿,爱怎么叫怎么叫。”
“伯伯人好。我能问问,您是本地人么?”
“我是土生土长土娃子。”
“从未离开过这里吗?”
“那倒不是。我为了躲债,跑到外地去打工。混了点油水,没几年就回来了。”
“那您为什么不像其他人一样都去城里住?”
“我生这儿,长这儿,死后的魂就得放到这儿。我还要守着我死老爹的铺子。想走?万万走不得。”
“那您不孤单吗?”
“孤单?啐!男人能有这东西?”
我尴尬地笑了几声,随后听见老叔叔说道。
“那个流浪汉,晓得吧?他每天都来要饭。我养着他,等于养着一条狗,哪里会孤单咯。”
“您说他住在那栋房子里,可我今天没有看到他。”
“我不是说过他脑子有问题嘛。他总是去捡垃圾,搞各种奇怪的东西,也不晓得用来作什么。我和你说,你见到他,最好绕道走,我就被那日妈死货踹过一脚……”
老叔叔后头说得都是骂人的脏话。他自己觉得没劲儿,丢下我,便回屋里睡觉去了。我一个人静静坐着,让夜晚吹来的凉风整理杂乱的思绪。我的脑子里忽然响起视频中那男人的哭声,不禁背脊发凉,鸡皮疙瘩立在脖子和手臂上。我摸了摸身上一粒粒的凸起,因为老叔叔所说的故事而感到恐惧:女人因妒生恨,不去报复男人,而将另一个女人困在屋里,活活烧死。这种三角关系的纠纷时常发生,甚至是日常事件了。
我采访过杀人犯,所以了解过他们一定的心理活动。他们多数是一时冲动而进行报复,从脑中形成一个计划到犯罪实施的过程,只要时间拖得越长,心中那种怨恨便越少,从而打消念头。上一秒对某人恨之入骨,下一秒就能冰释前嫌,这样看似行为悖论的行为像是人类固有的一种能力。虽然,我不排除潜在的失常型杀人犯,但是在整个人类社会里,一般地普通人都是自带控制阈值的本领。换句话说,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足以让一个人类丧失基本的良心?每当我仔细思考,都会感到后怕。我在怕什么?我怕某一天,我会成为一个失去理智的动物,只管释放情绪、让本能占据身体的一头畜生。
隔天早上,我特意在店门口驻守,观望街上的动静,只为了逮到流浪汉的出现。时间临近中午,老叔叔喊我进店里吃饭,流浪汉出现了。当我见到他的时候,心脏狂跳不止,眼睛瞪得极大,似乎正在努力印证什么。流浪汉披头散发,衣衫褴褛,穿着一件肮脏至极的灰色浴袍,手里领着一个网状的布袋子,沿着路边赤脚向店面走来。老叔叔像是准点走了出来,将手里装着汤面的塑料袋子递过去,与他说话时,我才发觉他本该笔挺的腰背却是佝偻起,畏畏缩缩得像一个年老断翅的雄隼。但是即使他弯腰驼背,似乎也比我这个一米七几的男人要高得多。我难以掩藏好奇的目光,把头转过去,想要认真地瞧上一瞧,他却从额前的几绺发缝间朝我射出一道阴狠的目光。我笑了笑,一点都不害怕。
流浪汉走了,我也跟着他走。我走在他的身后,中间隔着大约两米的距离,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一不留神作出什么伤人举动。我同他一起在各个垃圾堆捡东西,在道儿边的垃圾袋里翻东西,甚至钻进垃圾箱里。噢,我肯定是不干这事儿,都是他在那玩儿。我说他在玩,是因为我看他找的东西都是一些女人用的胭脂水粉。后来,太阳落山了,我就尾随他一同回到庄园里。只是,走到半路,他像是忽然发现我的存在,看似要飞扑过来袭击我。只是不等他有什么动作,我撒腿就跑了。
回去之后,老叔叔笑话我,说我没事找事做。我没有作声,因为我早已铁了心要从流浪汉身上找线索。起初,流浪汉都把我当作透明的空气,可时间一长,他的手里就多了一根棍子。我默默在心里盘算,不久,我就戴上了从老叔叔那儿借来的一顶头盔。我跟着他走过最远的路程,是临近庄园的铁门前,后来要不是他扬起棍子,一路追着我到老叔叔的店前,我或许能够成为庄园的第二个入侵者。
而后,经过我对男人的投其所好。我给他买烟买酒,开始套近乎。他拿烟喝酒的姿势很潇洒,看上去就是一个历经沧桑的老头子。我离他最近的距离,不过是半米左右,因为他身上的味儿熏得我头晕眼花,而他似乎毫不在意,甚至似故意为之。我试过询问他关于庄园主人的去向,他只是岔开腿,坐在路边,叼着烟,静默地看着前方,像是在发呆充楞。我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却也不着急寻个答案,毕竟我习惯了等待。做记者,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于是,我等,等到某一天,流浪汉迟到了。他中午没有来要饭。我提着老叔叔给的汤面袋子,不请自来地走向庄园。其实,我在路上都想好了借口。如果流浪汉生气,我就装作笑呵呵说:噢!我是给您拿烟酒和饭菜的!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年轻人比老人快得快,他要揍我,可是一件难事儿。
我到了庄园,惊奇地发现正门的铁链掉在地上。我想,这莫非是他刻意留了一个门问给我的吗?难怪他中午没有出现。我用双手推开沉重的木门,入眼的是左右两条螺旋梯的正中间,挂着一副巨型的半身肖像画。油画中的中年男人有着一张亚洲面孔,微微抿紧的嘴唇上蓄着两条银色的八字胡,眼神严肃得像是正在藐视外来的入侵者。
可是,最为惊悚的还在后头。通过屋外的光亮,才看清脚下居然踩着白纸黄纸的铅笔画像的草稿图。准确的说,不止是我的脚下,是整片一百多平米的地面上都铺满了画纸。昏暗的大厅内,放满了许多大大小小的画像和雕塑,像是捧花的维纳斯、侧目落泪的女人、山顶的风景画、疯狂宴会、家人朋友的肖像画、两个女人脸贴脸……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总是爱好寻找一些带颜色的东西。
我张着嘴,愣了许久,直到厅内的湿冷慢慢爬上我的皮肤。因为霉气骚乱我的呼吸,我不慎打了一个喷嚏。厅内的回声像是触动整座房子,中世纪的水晶吊灯上积攒的灰尘一刻都布满整个空间。等我走向油画,企图逐一欣赏时候,眼角余光似乎瞄到某个东西动了动,我被吓得动弹不得。事实上,是我的腿动不了,而我是想跑出去的。我的眼珠子转向那处骇人的地方,眼睛像是摄像头聚焦一般地看清了事物,才恍然那不是一个东西,而是一个头部正在流血的男人。是流浪汉!他似乎踩空了,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我走过去,脱下身上的外套,把他的头包起来,然后用手指去探他的颈动脉……幸好,人还活着。
送到医院的时候,由于小镇的医疗技术有限,医生只肯帮流浪汉缝合伤口,然后建议我将他送去市内医院做一个详细的脑部检查。其实,我是无所谓的,只是我不敢轻易忤逆他的选择。因为我相信他不愿意上医院做检查的。在等待他苏醒的时间里,我坐在病床旁,开始揣测他瘦骨嶙峋的身躯上留有类似于刀枪的疤痕。流浪汉的身份越来越神秘了,我甚至一度以为他是其他国家派来的间谍。
我细细琢磨的期间,流浪汉嘴里细细念着什么。我起身,把耳朵凑过去听,以为能听到某些国家机密,谁知竟是一个名字。我仔细听着,心脏仿佛噗通一下,掉入水里。我甚至能听到落水的声响。
阿霞?流浪汉在叫阿霞?
我一屁股坐回凳子上,胸有成竹得像是找到开启宝藏的钥匙。
流浪汉是在半夜醒的。我看着他从病床上起来,趔趔趄趄地走了出去。我跟着他走楼梯,去到一楼,他突然停在大门口,茫然地望着四周。我走过去,微微欠身,望着他的头发后面的眼睛,问道。
“您还记得阿霞吗?”
他不动声色地流泪了。我挺直腰身,解释道。
“您从楼梯刷了下来,估计有些脑震荡,短暂性失忆是正常现象。我可以带您去大医院看看。”
他低下头,嘴里嗫嚅着什么。我看得出他的慌张,于是故意刺激他。
“您果然是忘了阿霞。”
“没有,我没有,我不敢……”
他手忙脚乱地向我求证,神经错乱地不停晃着脑袋,而且大掌往自己的脸上拍,似乎想要拍醒那颗混乱的脑袋。我于心不忍,也明白再刺激他,可能什么都没法从他嘴里套出东西来了。因此,我钳住他挥动的双臂,安慰道。
“您与我说说阿霞的事情,我给您用笔记下来,那么您就不会忘了。”
他这么一听,当下就冷静了,快得像是一个没有电池的机器人。
“你写,快写,现在就写!”
“我写,肯定写。但是我手里没有笔和纸……您家不是有大把的纸吗?”
“回去,我们回去!”
回去的路上,我时刻瞄着他的动静,怕的是他会不会跳窗啦,跳车啦,发癫啦。好在,他只会碎碎念叨“阿霞”这两个字。我们顺利回到庄园,不等我正式察看周围的地形,流浪汉便大声喝止,让我进屋里写东西。他惶恐地举着烛台,在厅内东奔西跑,一时撞到桌子,一时磕到椅子,乒乒乓乓的声响在极为空旷的室内让我听得心里发毛。我不可能阻止得了他,只能任由他疯狂地为我搜集各种空白的纸张。
夜深人静的时刻里,我坐在高背椅上,流浪汉则坐在地上,我们中间放着烛台。他胡乱地拨开披在面前的长发,似被惊吓过度的眼睛凸出来,双目空洞地盯着微微摇曳烛火,而我抓着纸和笔,被他这副过度认真的模样所影响,不禁咽了咽口水,郑重其事地开始记录下三十年前,在这座庄园所发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