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零,攻略恶霸当首富 第368节
沈清歌轻笑,“既然你记不住,我就不浪费口水了。”
孙秀秀眼眸一黯,“为什么清歌姐不教我做虎皮鸡蛋?我都来三个月了!我哪里做的不好?”
“这叫秘方!独门手艺,不外传。”张寡妇打趣道。
“那她为什么跟黄英说?黄英初中都没上完,我好歹也算高中生吧。”孙秀秀眼神中都带着怒意。
张寡妇坐在椅子上,悠悠地说:“你就是太好强!清歌教你做之后,你每天不是更忙了吗?少做点活还不乐意?”
正说着,一个穿着白衬衫,腕上戴着银表,身姿挺拔,五官精致的男人走了进来,像极了精英人士。
他面无表情,气质森冷,气场强大得让人不自觉得恭敬起来。
“您好……您想吃点什么?”孙秀秀微微低下头,红着脸问。
“我想吃我媳妇煮的面。”薄庭痞里痞气的说。
孙秀秀的脸更红了,她愣在原地不知所措……感觉自己被调戏了。
第747章 给你个惊喜
“庭哥!”沈清歌听到他的声音,迫不及待的跑过去。
她扑进薄庭怀里。
薄庭搂抱住她,她好香好软。
孙秀秀尴尬的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这么帅的男人居然是清歌姐的老公!
张寡妇笑道:“你们小夫妻俩能不能注意点影响?”
沈清歌红着脸从他怀里出来,“你不是说要过几天才回来吗?”
“给你个惊喜。”他挑了下她的下巴。
她傻乎乎的笑了,“我去给你煮面。”
“不怀疑我跟黄三出轨了?”他痞气的问。
“我那是被赵小静给吓的!我可没有不信任你。”
他轻嗤,“我这么帅,你担心也是应该的。”
薄庭参观了一番饭店,感觉设计得还挺漂亮。
不愧是他家小清歌。
“老板……要不还是我去煮面吧。”孙秀秀拉着张寡妇一起下去。
“我去煮。”
薄庭拉住沈清歌的手,“你去哪?陪陪我。”
“哦。”沈清歌脸爆红。
他能不能别再大庭广众说话这么直白?
“我们能不能去包间吃?”薄庭抓住她的手小声问。
她甩开他的手,“庭哥,我感觉你思想有点问题。”
“我怎么就思想有问题了?我就是想跟你独处。”他语气放软,表情很委屈。
她坚定的摇摇头,“回家再说。”
厨房里,孙秀秀透过窗口看到了外面腻歪的两人。
她笑道:“那是清歌姐的男人?”
“可不?以前在县城里两个人就腻腻歪歪了。”张寡妇说道。
“清歌姐眼光不错,那个男人长得还挺好看!他有工作吗?”
张寡妇咯咯的笑了,一下子就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肯定觉得薄庭是小白脸,被沈清歌包养了!
“秀秀啊,我跟你讲,清歌她男人可不输给清歌!听说她男人是开货车的!而且别人特别疼媳妇!”
“开货车?”孙秀秀有些不相信。
这个男人的穿着这么干净体面,哪里像是开货车的?
回到胡同,邻居看到薄庭都纷纷打招呼。
薄庭漫不经心的回应着。
到了家,他迫不及待将沈清歌拉进屋。
她在他胸口捶了一下,“庭哥,你怎么一回家就这样?”
“你刚才不是说回家才可以吗?”薄庭将她抱到床上,唇堵住她的唇瓣,由不得她拒绝。
过了两个小时,一室旖旎才消散。
沈清歌慵懒的倒在他怀里,“庭哥,你在华海市的事情办完了?”
“没有。”薄庭眼神深远。
“那你怎么回来了?”
他的鼻尖在她脸蛋上蹭了蹭,“我再不回来,你都要怀疑我跟黄三有一腿了。”
她轻眨了眨眼睛,“我担心你嘛。”
“小清歌,你放心,我就只喜欢你。而且我这个样子,除了你,谁敢接近我?”他安抚道。
沈清歌觉得很有道理,“那你离开这么久,赚钱了吗?”
他轻笑,小清歌真是又可爱又傻。
居然现在才想起来问钱的事。
“暂时没有……”
她气鼓鼓。
薄庭居然没赚钱,还在华海市把存款几乎全花了!
心疼!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这几天你要去店里帮忙知道吗?”她伸手在他额头上轻点。
薄庭点头,“遵命。”
第748章 老板夫?
翌日。
薄庭把茶叶蛋、虎皮鸡蛋送去了饭店。
这时,古小莲跟孙秀秀正在胃病手术的事。
古小莲也准备带她妈去做手术。
她看到薄庭时有些惊讶,“怎么是……你?清歌呢?”
“上学。”薄庭把东西放到后厨,就坐在收银、点餐台的后面。
“我们管清歌叫老板,那我们怎么称呼你啊?”古小莲挠挠后脑勺。
薄庭唇角微微上扬,“老板夫。”
顿时,饭店几个女人都笑了。
薄庭觉得她们几个叽叽喳喳的,真是聒噪!
饭店应该多请几个男人才对……
不过一想到小清歌要跟男人共事,这个念头瞬间打消。
在饭店吃面的客人道:“这个问题我知道!这个小伙子姓什么,你们在姓后面加个哥字。”
薄庭悠悠道:“薄。”
“薄大哥。”孙秀秀红着脸叫道。
张寡妇笑道:“哈哈哈,小伙子一下子多了好多妹妹!”
薄庭懒得搭理她们,自顾自理着账本,“你们一边忙去。”
走进厨房,孙秀秀简直心潮澎湃。
这个男人居然姓薄!
薄可是个稀罕姓。
以前孙琳嫁给顾家的时候,经常到他们家吹牛,说什么在京海市能跟顾家齐名的也就只有薄家了!
而且在饭店开业那一天,那么多小轿车开来,送了那么多花篮。
她顿时有一种大胆的想法……
这个男人肯定是薄家人,非富即贵!
思及此,孙秀秀拿出自己绝活做了一碗虾仁清汤面。
她端给薄庭,“薄大哥,这么早,你还没吃早饭吧?你吃点吧。”
薄庭压根不分给她一个眼神,边记账边说,“吃过了!我每天得给清歌做早饭,起的不比你们晚。”
这话扎了下孙秀秀的心脏。
为什么沈清歌的运气这么好?这么有钱的男人还这么宠她。
人跟人的差距就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