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次见面,跟她讲不到几句话,但是她身上的香味还有蹲在洗衣机前的身影却深深络印在我的心里,让我在朋友某天拎着鸡排过来探望我的时候,装作若无其事地问他知不知道这栋楼是不是有住什么很漂亮的女生。
他很直接地说:「没有,至少我住的这段时间都没有看过,干嘛?」他从我的语气听出些什么,不断地逼问,让我不禁把碰到她的事讲出来。
他哦了好长一声,上下看了我一眼,带点不屑地说:「一来就想把妹咧,跟你讲啦,我觉得这女的有八成是来找男友的,你还是烦恼你的小说比较重要。」
我带点恼怒地说:「我没有想把她,只是好奇而已。」
朋友故意打了一个大哈欠,用这动作告诉他我的藉口让他觉得很无聊,用力地把鸡排塞到我手里,转移话题,「是说,面试得怎么样?」
「上啦,老闆跟你讲得一样是英国人,需要会一点英文能力的人沟通,明天开始上班。」
他咬了一口鸡排,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会讲英文,找工作就是方便,其实以你的能力,去外商公司应该也不是什么问题吧?」
「可能吧。」
「你有想过,这样值得吗?」
我不假思索地说:「值得。人生只有一次。」
他耸耸肩,「好吧,可能我没有梦想,所以我不能理解。」
当时上班的地点在东丰路上的亚芙餐厅。我还记得上班第一天,为了避免给同事随便的印象,我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裤。结果那时的台南热的跟烤炉一样,我一走进去厨房就后悔,浑身大冒汗。
同事还跟我说,你穿长裤不热吗?
也就是在这一天,我下班回家时,看到喇叭锁上掛着一个小纸袋。
我拿起来打开一看,有一张小纸条跟二十块,纸条上面写,「善心人谢谢你,我后来报告很顺利:)」
上面没有署名,不过我知道是她。她的字很好看,不像我这个把作家当梦想的人,字总是写的歪七扭八。
这张纸条我还留着,就在我书桌右边第一格的抽屉里面。
我在台南没有待很久,却有了几个一直到现在都有联络的好朋友。其中之一是小白。
她是餐厅的主厨,年纪比我小却很厉害,教会我很多东西,不过英国老闆倒是应验了普世对英国人懒惰的刻板印象,把事情全丢给我跟小白做,自己跑去跟客人聊天。
我直到现在还是很怀念跟她一起上班的日子,很忙,可是忙得很有趣,很好玩。在中午用餐的巔峰时刻,看着客人涌进来,一口气坐满所有的位置,机器不断吐出巴掌大小的正方型订单,我跟小白必须合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所有的餐点出完。
这考验默契,还有如何在脑海里条列出每一项餐点,并且计算、组合出最快的出餐顺序。
很累,不过把客人全部餵饱送走之后,却有满满的成就感。
只不过,对于小白来说,恶梦到现在才开始。
餐厅必须呈现出食物最完美的一面给客人,而这背后往往有着名为浪费的代价。我偏偏就是个讨厌浪费的人。
我会把餐厅本来会丢进垃圾桶的香菇梗、洋葱心、甜椒碎蒐集起来,在员工餐时间自告奋勇说要帮大家煮饭,结果煮个几次后,小白就崩溃于里面海量的香菇梗、洋葱跟甜椒了。
当时的日子说起来很单纯,早上忙于餐厅,下午忙于写作,晚上忙于打球。但或许就是单纯,时间不知不觉就过了一个月。
在这段时间,我再也没有巧遇她过,我心想,应该真的就是过来找男朋友的吧,渐渐地就淡忘她了。
但我常常觉得老天爷喜欢开我玩笑,像是祂知道我是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所以让我走上写作这一条辛苦无比的路。也像是我即将忘记她的时候,祂让她以令我难忘的方式再次出现在我面前。
当时是晚上的十一点多,我从大林路上的体育场打完球,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因为肚子饿到受不了,犹豫再三后还是跑去胜利路上的7-11,买了个微波便当吃。
走进巷弄里准备回家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女生坐在大门旁的阶梯上,吓了一跳。
只不过往下一看,那女生有腿,让我不禁松了一口气,走向前,觉得这女生或许在等人,没有想太多地拿出门禁卡想要嗶进去时,她飞快站起来,朝我走来。
我讶异地看过去,因此认出她来,而她也认出我,我们两个人互相对对方「欸」了一声。
「嗨,好久不见,你在外面等人吗?」
「好久不见,」她对我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我刚刚去外面吃晚餐,回来这里的时候才发现我忘了带门禁卡。」
「吃晚餐,这么晚才吃?」
她语气带着疲惫与无力:「对啊,我是研究生。」
为什么研究生就要这么晚吃晚餐?我并没有把这个疑问问出口,看她很疲倦的模样,立刻把卡片贴在感应器上。
啪的一声,门开了。
「谢谢。」
「你没有带门禁卡,那你有没有带房间钥匙?」我本来只是想要开玩笑。
殊不知,走在我前头的她,回给了我一个苦笑,「我有的时候会忘记锁门,希望我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就忘了。」
「啊,所以你真的没带钥匙?」
「对啊。」
「如果有锁怎么办?睡朋友家吗?」
「可能就回研究室吧。隔天再请房东太太帮我开门。」
我拿起手机一看,已经快十二点,她穿着热裤,腿又白又长又细,白t里面的内在美若隐若现,这种美女孤身在夜晚走在路上,危险性只怕跟我在身上贴满千元钞票差不了多少。
我提议,「你住几楼?如果有锁门的话你跟我讲,我帮你开锁。」
她惊讶地问,「开锁,你是锁匠吗?」打量我一眼,脸上写满惊奇。
我为她的联想力感到哭笑不得,「不是,只是我大学跟两个好朋友住家庭式的房子,其中一个室友很常锁了门之后才发现钥匙忘在书桌上没带走,为了帮他开门,我就学会如何开锁了。」
「真的假的?」她半信半疑。
「真的,我用l夹就开得了喇叭锁,不信我等一下表演给你看。」
「好,如果我真的被锁在门外的话。」
我们一起走上楼,而我直觉她有锁门,所以回到房间把便当放到桌上后,我拿着l夹走上楼,差点就撞到准备往楼下走的她。
「锁住吗?」我问。
「嗯。」她有点懊恼的模样,「可能最近事情有点多,常常忘东忘西的,要再麻烦你了,很不好意思。」
「没关係啦,我们是邻居嘛。」我露出大大的笑容,可以再次帮到她,让我觉得很雀跃。
我们一起走到四楼,她带我走到门前。我转了转喇叭锁,确定是锁住的,拿着l夹,左手把门往内推,然后把l夹插进门与门框之间的缝隙,用力往下一刷,第一次失败了,但是这个动作重复几次之后,l夹顺利滑进锁与门框之间的咬合处,啪擦一声开了。
我左手一推,门往里面退。
她立刻哇了一声,显得很惊奇。
我说:「所以喇叭锁其实很不安全,防君子不防小人。」
她点了点头,「谢谢你,我下次买饮料请你喝。」
「没关係啦,倒是要不要加个line,如果下次又被锁住的话,可以叫我帮你开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心脏砰砰乱跳,深怕她会觉得我很奇怪。
「好啊,说不定真的会麻烦你。」她倒是没多想什么地拿出手机,开了赖,扫了一下,我得以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她很明显累了,加完赖后就说要回房间休息,而我下了楼,脑海只回盪着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