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不干了(快穿) 第136节

  第160章 为了报恩我娶你41
  一日为师, 终生为父。
  方举人当初只是个秀才,沈霖家中贫困, 为了供他读书生活过得很拮据, 方举人看沈霖在读书一道颇为有天赋,爱才之心一起,平日里对他多有照顾。
  沈霖也表现得很好学的样子, 读书非常认真,后来沈霖家中出事, 方举人还曾经让他直接到他开的私塾读书,不用交束脩, 等到考了功名再说。
  再后来, 沈霖和妹妹沈霜出事了, 从闻人家离开以后, 沈霖是在方举人的帮助下才又重新站稳的,否则只靠他守孝三年的那些事情,哪里还有时间去学习,更不用说一直保持复习了。
  他能考中秀才,那是当时还是秀才的方举人为他补了很多课。
  正是这份欣赏,让他在沈霖提亲的时候才会答应将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他。
  即使当时沈霖还没有中秀才,可方举人知道, 以他的实力, 中秀才是迟早的事情,未来也会大有作为, 绝对不会止步于秀才上。
  沈霖也确实没有让他失望。
  而即使中了举,中了进士, 沈霖对他这个老师也一直很孝顺, 他家中没有长辈, 方举人就是他的岳父兼恩师,自然是长辈。
  最让方举人欣慰的是,沈霖飞黄腾达了以后,对方倩依旧如同从前一样,丝毫没有见利忘义,或者一朝飞黄腾达就还是自得,即使方倩一直没有生下一儿半女,也没有提过要纳妾,守着当初提亲时的诺言。
  可见人品极佳。
  方举人也能放下心来,不用担心方倩的生活。
  那时候有多欣慰,知道事情的真相,知道方倩背负的压力,知道沈霖利用方倩来宣扬自己的名声后,方举人就有多愤怒。
  在知道这件事前几天,方举人还在和方夫人提起这件事。
  方夫人当初在方举人将方倩嫁给沈霖的时候是不满意的,因为沈霖家境太差了,方夫人担心方倩嫁过去会吃苦,那时候方举人正自得地和方夫人说起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
  听闻两位大夫要入京,方举人想也不想,就跟着一起过来了。
  他家倩娘遭到了这样的事情,他这个当爹的必须要负责任,必然要过来解决这件事。
  原本方举人还担心方倩会不愿意和离,此时看方倩的模样,心中欣慰。
  “好孩子,去写休书吧,和离什么和离,沈霖干了这般的事情,你休了他也是应该,凡是有爹给你做主,其他的事情你不用担心。”
  想到沈霖,方举人咬牙切齿地说。
  得亏沈霖不在眼前,否则的话方举人真的会恨不能吃了他的。
  沈霖让方举人在方夫人面前丢脸都是小事,可他差点毁掉了方倩的一辈子!
  如果不是这件事被爆了出来,那方倩一辈子都会觉得是自己对不起沈霖,一辈子背负那些异样的眼光与愧疚,可他的女儿做错了什么,要遇到这样的不幸?
  方倩怔怔地看着方举人,眼睛瞬间就红了,“爹……”
  这些日子受到的委屈,在方举人的支持下终于爆发了出来,“爹,女儿不甘心啊,他凭什么?凭什么这样对女儿,女儿欠了他的不成?”
  “好孩子,倩娘,这件事是爹的错,爹当初就不该同意这门亲事,你放心,爹来接你回家,你哥和你嫂子都没有意见,方家永远是你的家,是你的依靠,你不用怕。”方举人心疼地拍着方倩的后背,心中恨得不行。
  方倩这下是真的最后一丝担心也没有了。
  她从无数人那里获得了支持,不管是认识的,不认识的,熟悉的,不熟悉的,他们都在告诉她,她没有错,不用害怕,他们支持她。
  原本因为沈霖而产生的怨怼,似乎都不那么重要了。
  她承认,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方倩曾经想过和沈霖玉石俱焚,可现在她却觉得庆幸,幸亏她当初没有那么做。
  沈霖不值得。
  她还有大好的日子,为了一个沈霖毁掉,不值得。
  她应该如他们期待的那般从这场阴影中走出来,去面对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和沈霖烂在一起,一辈子和他的名字被人一起提及。
  方倩哭了一会儿才停下来,和方举人说了皇后还有闻人奚对她的支持,以及闻人奚和沈霖的交集。
  “瑞王妃是个聪慧的女子。”方举人一听就说道。
  换了别人,也许根本无法察觉到当时沈霖话中的潜在意思,只会觉得,对方因为救命之恩也会对妻子好的,可瑞王妃却瞬间就发现了沈霖的傲慢与对自己的轻视,进而悬崖勒马。
  闻人奚的大名,方倩没听过,但是方举人却清楚得很,整个明江府都鼎鼎有名的人物,闻人家若不是有闻人奚在,根本不会成为江南首富。
  她的能力,魄力,心机手段,样样都远胜天下绝大部分男子,至少方举人就知道,自己肯定不如闻人奚。
  承认自己不如一个女子,这并不可耻。
  沈霖其实一直在家中书房,也知道方举人来了,但是他却没敢出来。
  或者说,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书房中,基本连门都不出,饭都是让下人送进去的。
  他出了门,即使在自己家中,他也觉得那些下人看自己的目光带着各种各样的轻视与嘲笑,让他忍不住想要躲避。
  他从未想过自己小心翼翼掩饰的事情还是会这样暴露出来,甚至还不如当初在青州县的时候。
  如果他没有来京城,中了举以后就留在青州县或者明江府,像方举人一样开一家私塾,绝对不会有人刻意去查他的。
  不,留在明江府不安全,两个知道他情况的大夫,还有他曾经得罪过的闻人家都在那里,他应该搬到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他有举人的功名,即使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也能舒舒服服过一辈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功名没了,成了一个白身,并且还万人唾骂,就连下人都可以嘲笑他。
  沈霖只要想到这一切,心中就痛苦得很。
  正在这时,书房的门被敲响了,“……老爷,夫人请您过去。”
  沈霖没有出声,直接当做没听到,手中依旧捧着书,只是却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心思早就不知道跑到了哪里。
  ——他最无法面对的,就是方倩。
  这是他求来的妻子。
  他所有的情深都成了一场笑话,真相出现的那一刻,就像是将他所有的阴暗与卑劣全部展现在了方倩这另一个当事人面前。
  之前他不出声,下人也很快就会离开,但这一次却不一样。
  沈霖不敢出门面对,以为这一次也和以往一样,下一刻书房的大门却直接被人从外面踹开了。
  猛地抬头,沈霖就看到迈步进来的方举人。
  “……老师。”
  “我可不敢有你这样的学生,怎么,知道我来了,也不出去见一见,也好让我看看,你如今的模样?”
  闻人奚并不清楚沈家这边的情况,安抚住了闻人夫人她第二天就进了宫,和皇后说了方倩的决定,皇后听闻后二话不说直接拟了一份懿旨,让人去沈家那边宣旨去了。
  而皇后的懿旨刚到沈家,一直关注着沈家事情发展的众人就知道了。
  关于沈霖这件事再次引起了轩然大波。
  不过,那都已经和闻人奚没有关系了,她在处理了这件事以后,让留在京城的人继续关注,如果方倩需要帮助,那么就搭把手帮忙,随后就去了草原一趟。
  原本今年不准备去草原的,但是现在刚好在京城,距离草原很近,而且此时天气又还有冷下来,还是她亲自去一趟比较好。
  而此时,闻人家的人也已经离开了京城回去了明江府,才几个月大的静容小姑娘则被太上皇留在了京城。
  这毕竟可能是范云安唯一的孩子,才几个月大,确实不适合带去环境恶劣的草原,留在京城更加安全一点。
  其实如果不是不好让范静容和爹娘分开,不管是太上皇还是范云定,都更加希望将小姑娘留在京城教养。
  别问,问就是不放心范云安的教导。
  想想范云安自己是什么样子的吧,再想想虽然能力不错,但是在时下大部分人眼中都非常出格的闻人奚,怎么看将小姑娘交给他们来养都是一件非常不靠谱的事情。
  谁知道将来会教出个什么样的孩子出来?
  反正太上皇父子不放心。
  可惜他们不放心没有用,范云安和闻人奚不可能将孩子留在京城。
  而且他们也不觉得自己这般有什么不好的。
  至于说,为什么闻人奚去草原一趟,范云安也要一起过去,而不是直接留在京城等闻人奚回来……
  留下来等着,岂不是更加像是在家相妇教女?
  像个面首一样。
  范云定想到范云安说服自己的话,忍不住扶额,更加不放心静容小姑娘了。
  至于跟过去像不像是不放心,生怕妻子在外面养了其他外室……这就不用再说了。
  范云定不想去思考这个问题。
  范云安一定要跟着,当然是为了见一见碧云和紫云口中的达罕王子!
  第161章 为了报恩我娶你42
  伺候静容的奶娘都跟着进了宫, 就住在太上皇的泰康宫中,日常有人照顾着, 也不用担心, 闻人奚则带着范云安一起去了草原。
  说实话,闻人奚有时候真的不是很懂范云安。
  她去草原,范云安根本没什么事情, 而且跟着就跟着,还没出发, 范云安就开始在王府中打扮了,还专门请了手艺精湛的紫云将他好好收拾了一下, 也带了跟着紫云学了各种妆容的小厮。
  哦, 还专门带了几套花里胡哨的衣服, 有能代表他亲王身份的, 也有纯粹看上去比较好看的,能凸显气质的。
  就好像闻人奚去草原谈生意,而范云安则去参加比美一样。
  这样一个人养着确实挺有趣的,日常生活也不会无聊。
  说句实话,闻人奚不需要强有力的支持,因为她自己就可以解决所有事情,而能够陪在她身边的人能力反而是其次, 能让她觉得愉快才是最重要的。
  范云安可不知道闻人奚在想什么, 此时手中正拿着两块极品玉佩给闻人奚看,“小当家, 你说这两块玉佩,我穿那件月白色长袍的时候, 挂哪一块比较合适?”
  闻人奚眼皮子都没有抬, 直接就给出了答案, “都很合适,这两块玉佩搭配那件衣服都很好,也能凸显你的气质。”
  范云安像是没听出来闻人奚的敷衍般,闻言喜滋滋地将玉佩收了起来,“那到时候就随机拿吧。”
  过了一会儿,范云安又拿了几个头冠过来。
  紫云伺候在闻人奚身边,看着自家姑娘和范云安的相处,忍不住抽了抽嘴角,总有一种奇怪的即视感。
  ……就好像,她家姑娘是正在忙碌的男人,而范云安是拿着首饰等过来询问的女人,最后被男人敷衍了过去一般。
  再想想之前不知道范云安身份时,他在别院那些日子干的事情……这么说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而且虽然看着虽然很奇怪,可却又有一种和谐与温馨感,完全不会让人觉得别扭。
  从京城到草原这一路很近,比从明江府出发要少一个多月的路程,半个月后,他们车队就到了草原最大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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