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不干了(快穿) 第107节
“等等。”
见谢长春准备走了,闻人奚立刻叫住了他。
谢长春浑身一抖,表情顿时更加卑微,“您还有什么吩咐吗?我绝对不会将这件事说出去的!”
不会真的突然改变主意,决定灭口吧?
闻人奚一看谢长春这个样子,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她说话算话,而且当初谢长春虽然在行骗,可却都没做得过分,还算有底线,她当然不会言而无信。
“外面的马车已经准备好了,马车上的东西是我哥给你准备的,也算是感谢你这段时间的提点。”
伤人总是接触各种各样的人,要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巧了,骗子也得掌握这些技能,也会接触各种各样的人。
不管谢长春是因为无聊还是心血来潮,但他既然教导了闻人旭,这种好意闻人奚接受,闻人旭给他准备的东西当然也不会留下。
谢长春怔了一下,还没搞明白什么意思。
“你之前提点我哥的事情,我哥都记在了心上,你同他虽然没有师徒之名,但确实有师徒之实,即使并不多。”都要走了,闻人奚也不介意说一下闻人旭的想法,“他之前感觉你可能要走,就为你准备了离别礼物,因为不确定你走的时候他有没有空,就将东西交给了我,由我转交,如今都在外面的马车上了。”
当然了,闻人旭作为一个情商很高的商人,他准备的这些当然不只是谢长春对他自己的提点,大部分是感激谢长春对闻人奚的精心教导。
——虽然那其实和谢长春并没有什么关系。
不过这份哥哥对妹妹的爱护,闻人奚当然不会辜负。
谢长春闻言沉默了,最后对闻人奚拱了拱手,“替我谢谢闻人少爷吧。”
送走了谢长春没几天,闻人旭就带着方如茵回到了府城的院子,这一次有了方如茵这个方家大姑娘帮忙走夫人外交,闻人旭的生意倒是比之前顺畅了很多。
然后闻人奚就准备出发了。
“……你说你要干嘛去?”
“我说,我要趁着冬季来临之前,跟着商队北上一次。”
闻人家有商队,不过却不大,是闻人老爷早年建的,也有固定商路,同样不大,自从一切稳定以后,闻人老爷就很少在带着商队出去了,负责在家中打理生意,而商队则交给了闻人老爷一起打拼的兄弟,两家关系很好,闻人旭也曾经跟着那人一起行走过几次商路。
哦,那人还是闻人夫人的堂兄,也就是说,闻人旭兄妹要叫一声堂舅的。
和闻人老爷不一样,堂舅师光寒有点待不住,更加喜欢带着人四处跑,即使现在也是一样。
闻人家的很多货物都是师光寒那边提供的,两家是亲戚,更是一起打拼的合作伙伴。
师光寒只有一个女儿,并且那个女儿身体还不是太好,将来商队估计还是要闻人旭出马,由他领着或者找人负责,这两年师光寒的身体明显不如从前,也只能慢慢减少带商队出门的此时,大部分都是交给手下信得过的人。
闻人奚盯上的就是这个商队。
虽然说一步一步来也一样,但是闻人家两个孩子,商队肯定要有人负责,既然如此,她当然更加乐意带着商队出门去。
而且,带着商队出门,也能给她很多机会,在这里的话还是有点局限了,不如出去舒服,当然,她也清楚,她想要带着商队出门并不容易,首先家人这关就很难过。
最大的问题也是这里。
出门在外遇到的麻烦闻人奚都能解决,反而是怎么出门这个问题,不太好搞。
“舅舅如今身体不好,商队交给别人总不放心,那关系到我们闻人家的货物与未来,一旦那边卡一下货物,那整个闻人家的生意都会受到影响,掌控在自己手中才更加稳妥。”面对闻人旭的大惊失色,闻人奚还能淡定地回答他。
以及解释自己这么做的原因。
他们信任师光寒,但是师光寒之外的人呢?虽然是利益绑定的关系,一般不会出问题,可谁知道未来怎么样?所以这个商队绝对不能落在其他人手中。
闻人奚记得,在原主的记忆中,师光寒在两年后去世,随后商队和闻人家的关系就渐渐微妙了起来,在原主去世之前,闻人家和商队几乎已经彻底断开了,闻人旭不得不重新来过。
“那也不能是你去,虽然你同谢前辈学了些防身之术,可外面的世界不只是你能自保就可以的,还有很多阴暗上不得台面的动作,你丝毫没有经验,我如何能放心?”
闻人旭连连摇头否定,他会同意闻人奚跟在身边慢慢开始打理生意,但他不可能同意闻人奚一个人带着商队外出,太危险了。
“而且,若是我同意了,爹娘知道了之后,肯定会打断我的腿的,晞儿,为了哥哥,你也不能这么干。”
“我已经做好决定了。”
闻人奚微微抬了抬下巴,“谨微阁如今步入了正轨,哥哥只要帮我稍微看顾一下就好,到现在为止,我以为哥哥已经相信我的能力了。”
谨微阁就是闻人老爷给闻人奚的那个铺子,后来被她用来开专门为女子服务的店铺,里面卖的都是女子喜欢的东西,如今生意正好,闻人奚却没有进一步的打算。
这个铺子不过是对闻人老爷的交代和证明罢了。
“这是我相不相信你能力的问题吗?这不是啊,你一个十五岁的姑娘,带着商队出门?我担心的是你的安全……”
又想到闻人奚一鞭子将木桩抽成两截的画面了。
“……我担心的是别人的安全!”
“别人不来招惹我,我用得着对他们出手?我习武是为了自保。”
“那也不行!”
“哥哥,我只是告知你一声罢了,而且这一次也不是我带着商队出门,而是跟着商队去,我问过舅舅了,在冬季之前,商队还要去一趟草原,我刚好跟着一起。”
闻人旭:“……”
被闻人奚的嚣张给气到了。
最重要的是他还没办法,就算将人关起来,就闻人奚现在的本事,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离开,他又不能真的将人怎么样。
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闻人旭更加头秃了。
“……妹妹,晞儿,你告诉我,你当初愿意不辞辛苦跟着谢前辈练鞭子,就算没有人看着你,你也从来没有懈怠过,是不是那时候你就想好了今天了?”像是想到了什么,闻人旭突然询问道。
闻人奚没有说话,只是对闻人旭矜持地笑了笑。
闻人旭顿时捂住胸口,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厥过去。
他就说!
他就说!
他家娇宠的妹妹怎么会突然对练武感兴趣,原来想要跟着人练武的时候就想好了,结果还被她运气好,给遇上了谢前辈!
可不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吗?
早知道!
早知道闻人奚当初打的就是这么个主意,闻人旭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同意的!
闻人旭自己劝不了闻人奚,又想要让人给远在青州县的闻人老爷和闻人夫人送信,希望他们能来管一管要上天的闻人奚,不但联系了爹娘,而且还和方如茵说了这件事,明显想要方如茵能劝一劝闻人奚。
可闻人奚真的不是那么好劝的,方如茵和闻人奚接触得不算多,也不算少,按照她对闻人奚的了解,她既然做了决定,就绝对劝不住。
至于闻人老爷和闻人夫人,只要闻人奚坚持,他们也没有办法。
除非将人关起来,他们还能有什么办法?可闻人奚现在的身手,光是把她关起来没用,甚至根本关不住。
因此,方如茵并不看好。
不过看闻人旭头疼的样子,方如茵也没有直说,要不然反而显得她并不关心闻人奚这个妹妹。
“茵娘,你不懂,从前晞儿不是这个性格,天杀的沈霖!都怪这个混蛋!”
方如茵:“……”
算了。
不劝了,这根本没办法劝得住的,方如茵换位思考下,她觉得她也不可能会放心。
因着天气即将转凉,而冬季去草原很危险,商队必须尽早出发,闻人老爷还没来,闻人奚就已经溜走去找师光寒了。
比起父母,师光寒的接受度反而要高一些,在闻人老爷赶过来的时候替闻人奚说话,给了她机会。
师光寒决定自己去一趟。
他现在基本上一年只带一次商队,原本准备明天开春带人北上的,如今不过是提前了一点而已。
闻人老爷一看舅兄准备出门,明显在偏帮这丫头,再看闻人奚坚持的模样,最终只能同意。
闻人奚没想到师光寒为了她会决定跟着一起,心中有些过意不去的同时,也准备想办法给师光寒还有师光寒的女儿师灵妙看一看身体。
总归不会让师光寒吃亏。
她没想过要拖累别人。
商队原本就准备好了,师光寒做好决定不到一旬,就带着商队出发了。
虽然师光寒准备将商队慢慢交给信任的人,但他在商队的威信依旧很高,不是那个副手可以比的,也许再过几年,副手的威信会慢慢上来,但至少这时候不行。
闻人奚选择的这个时间刚好。
闻人家和师光寒一起组建的商队,最终却落入了他人的手中,既然如此,不如交给她。
师光寒其实并没有对闻人奚抱多少期待,闻人奚前十几年一直在家中娇养,现在却突然开始接触生意,并且胆子大得很,不过师光寒觉得,这种事情堵不如疏,不如让闻人奚自己去看一看。
就当出门一趟罢了,让她见识一下外出的艰辛,自然就懂了。
他自己只有一个女儿师灵妙,而且从娘胎里带了点毛病出来,身体不怎么好,所以他对小女孩儿更加疼爱一点。
但他没想到,闻人奚跟着,居然会救了他们商队很多人的命。
像是他们这样的小商队,出门在外肯定会遇到一些剥削,过路费什么的都会交,不过依旧有得赚,因此也没人说什么,可如果遇上山匪马贼,那就比较危险了。
货物被抢都是小事,最重要的是有一些山匪马贼为了防止被发现踪迹,会直接杀人灭口。
商队其实也有护卫,不过却不多,这条路师光寒走了十几年,安全得很,他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翻车。
闻人奚不知道在原主的记忆中这件事有没有发生,她当时只是一个刚定了亲,未出阁的小姑娘,家中除非发生了特别大的事情,否则都不会告知与她,所以闻人奚也没有办法从原主的记忆中得到答案。
要么原主记忆中这件事发生了,商队损失了一些人,不过原主不清楚,要么就是商队那个副手恰巧带人走了其他的路,没有遇上这些马贼。
不过不管是哪一个都不重要。
即使有闻人奚在,商队还是有不少人受伤,好在没人死亡,闻人奚自己杀了不少人,最后货物损失了一半,还有一半则保留了下来。
可能马贼头领发现闻人奚不好惹,得不偿失这才决定后撤的。
商队在马贼离开后就赶紧离开了,赶到最近的镇子上,找到医馆的大夫处理了伤口,这才开始研究接下来的章程。
原本别说师光寒,其他人对于闻人奚这个娇滴滴,出来蹭热闹的小女娃也都没什么感觉,不但没什么感觉,还有人觉得她太碍事,有点拖累商队的速度,后来见闻人奚一直没抱怨过,这才稍微放下心来。
只是依旧有不少人觉得,这不是小孩子家家的游戏,师光寒不应该带上闻人奚这个大小姐。
可经此一役,一切都不一样了,大家看向闻人奚的目光都带着敬畏。
闻人奚救了他们,如果没有闻人奚这个战力加入,他们中可能会有不少人将命交代在这里,还有一个,这是一个真正杀过人的人。
那条像是腰带一样,从来没显露在人前的鞭子,杀了十几个马贼。
那是十几个马贼啊,不是十几只鸡,就算是十几只鸡,这种养在内宅的小姐也杀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