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后第二年 第28节
他想来想去都觉得,大约还是因为那一眼太动人了,可仅仅是一眼的动人的见色起意, 厚度
连张纸都比不上,哪里值得他留恋,被叶唐那样的人羞辱不说, 还要打破他一世一双人的感情追求。
何况她那么不安于世。
何况她对他没有什么好脸色。
何况他们马上要整装回锦端去了, 这上京也不知道要等何年何月才会再次踏足,而桑萝于他, 终究谈不上什么缘分。
因此无论如何,岑妄都觉得这段他对桑萝的短暂爱意, 都是失智之后走上的感情岔路口, 为
避免越走越远, 把自己牵扯过深以至于要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他也是时候该迷途知返, 把它当作一个笑话抛之脑后了。
所以放下吧, 岑妄这样对自己说。
岑妄很快就可以做到一天都想不起桑萝一次了, 成日里就拉着李枕泡在靶场里, 骑马射箭,近身格斗, 每天挥汗如雨, 把自己累得瘫到在地才肯罢休。
李枕望着他的目光隐隐含了些疑问,但岑妄没有看到,他连注意的心思都没有。
但李枕的疑问很快就得到了解答。
一日夜晚, 岑妄终于肯从靶场离开, 两人一道出了门, 李枕正抱怨又陪了岑妄这样久, 饿得前胸贴肚皮了,非要岑妄好好请一顿,他就看到岑妄忽然驻了步。
“怎么了?”李枕自然而然转过脸去,看到对面站着一个姑娘,正在检查灯笼里还剩了多少的蜡烛。
因为她侧着身,天黑,又有些距离,李枕也没认出她是谁,只觉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一个姑娘而已,没道理让岑妄忽然止住步子,他正要问,就见那个姑娘放下灯笼转了身过来。
这下,李枕认出她是谁了。
“这不是……楚楚姑娘吗?”
确实是楚楚。
岑妄想。
可偏偏就只是楚楚而已。
他不想承认那瞬间心底多了些失落,那种发酸的感觉揪得他心口疼,他抬头看了下月亮,此时才后知后觉,这是一个无星无月的夜晚。
怪不得天这样黑啊。
那边楚楚已经提着灯笼走了过来,烛光落在她的裙边,像是掉落的星子。
她走到跟前,给李枕和岑妄福礼。
岑妄没有反应。
李枕倒是尴尬起来了,刚来上京时,他与岑妄因为好奇上京的小曲,以及想品尝传说中红袖阁的佳酿,去过红袖阁几回,点过楚楚弹过几次琵琶。
但那也只是几次而已,两人凑在一起,都觉得上京的曲子好听是好听,只是不如锦端的壮烈沧桑,那般能扣人心扉,因此显得后劲格外不足。于是等得出锦端的曲子比上京好一万倍的结论后,两人就心满意足地不去了。
无论怎么说,他们和楚楚都算不上熟识,而且她那样的身份无端来找他们确实也很奇怪,李枕很尴尬地用肩膀杵了杵岑妄的肩膀,示意他赶紧说句话来。
但很快,楚楚就打破了他的尴尬,因为楚楚直接说:“世子爷,奴有些事想与你说,可否借一步说话?”
李枕诧异起来。
岑妄道:“可以。”
李枕更是诧异。
眼见着岑妄带着楚楚走进了靶场,李枕简直要怀疑岑妄又背着他,和楚楚有了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
岑妄带楚楚走到一个背风的清净之处,道:“你说吧。”
楚楚看着岑妄有些心不在焉的神色,心不由提了起来,道:“奴知道这件事有些冒犯,可是奴实在没有了办法,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所以才斗胆来找了世子爷。奴在红袖阁待了那么久,见过来来往往那么多男人,都没有一个如世子爷一般,可怜十三岁的妓子,愿意花重金给她赎身,所以,所以奴才斗胆,如果世子爷觉得困扰,奴即可就走,绝对不打扰世子爷。”
她果真是紧张胆怯,说了这么长的一段话都没有切入正题,全是在担心会不会打扰岑妄,岑妄看她可怜兮兮的样子,叹了下气,和缓了下神色,道:“无妨,你说吧。”
楚楚这才道:“白日里,来了个富商说要为奴赎身,纳奴回去做小妾,妈妈很欢喜,已经收了他银子,就等后日给奴梳妆用顶小轿抬到他家去。可是那个富商不是什么好人,他常去各处青楼给妓子赎身,说是纳回去做小妾,其实还是做了家妓,帮他招待各种客人。我不想,红袖阁再差,在红袖阁还有赎身的可能,真去了哪里才是进了坟墓,离死就差一口气的事了。所以奴想请世子爷出面,帮奴回绝了这富商,顺便给奴赎身。”
岑妄没回答。
楚楚忙道:“当然,奴因为是乐妓,可以少受很多磋磨不说,还能得不少赏银,这些年都攒着,付奴的赎金是够的,只是先前妈妈不同意,总觉得奴还能再卖笔好价银,奴不敢叫她发现,于是偷偷藏着……奴的意思是这笔赎金奴自己会付的,只是可能要麻烦世子爷出面……出面……”
岑妄道:“出面用王府的势力逼迫他放弃。”
楚楚不吭声了。
她大约也觉得这个要求过分,两人没什么情分,就因为岑妄给宝珠赎身,而且几次点她,都待她很尊重,说是听曲就真的是听曲,什么便宜都没占过,还问她乐理,让楚楚恍然以为她真的只是个乐师,而不是还要卖笑的妓子。
所以她才觉得如果这世上还有谁能在此时帮她的话,大约也只剩了岑妄了吧。
但是无缘无故的,岑妄又何必为了一个没情分的还是个妓子的她出这种面呢。
就在楚楚打算认命放弃的时候,岑妄却忽然问道:“你在红袖阁,你有听说过唤月这个人吗?”
楚楚怔愣,但还是道:“我知道她。两个月前被卖进来的,骨头很硬,龟/奴和妈妈都拿她没办法,所以过得很惨,妈妈总让她去接一些……你知道有些客人的癖好很特殊的……所以她才死得那么快,我敬佩她的骨气,也看她可怜,因此后来妈妈把的尸体丢出去后,我托人给她下葬了,妈妈不喜底下的姑娘违逆她,所以这件事我一直都不敢说。”
意外的收获,因为后来岑妄又去和老鸨打听了几次都没什么结果,看来是因为楚楚不知道是他在问,因此不敢和老鸨说了。
岑妄便道:“可以。”
楚楚不可置信之余,立刻面露欣喜,但岑妄又道:“先与你说好,我愿意帮你,只是因为你给唤月敛尸下葬,让她能在九泉下安息。”
其实当然不只是因为这个,宝珠他都能赎身,楚楚这样求到他面前,几句话的事,他自然也会帮,何况,楚楚的侧脸还那么像桑萝,他很难不心软。
但有些事还是要说清楚的,毕竟在岑妄看来她和宝珠不一样,宝珠还只是个孩子,但她已经大了,知道了情爱。。
楚楚也朦朦胧胧地听懂了,她知道这是岑妄在提醒她,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
楚楚点点头,把这话记在心里。
次日很快,岑妄见了富商一次,很快就把这件事给办妥了,赎金是楚楚自己付的,她真的偷偷攒了很多银子,狡兔三窟,甚至为了不被妈妈搜刮走,还有些是藏在她的旧相好那。
但这些都被她取走了,自己给自己买了宅子住着,没想过和那些旧相好续前缘。
岑妄要到了唤月的埋骨之地,挑了个日子起灵,把她葬进了风水更好的墓地里,然后让人给桑萝留了纸条,把新墓地告诉了桑萝。
因为上次桑萝直接上手把他赶走的阴影有些深,岑妄没敢暴露身份,只说自己是红袖阁的妓子,与唤月有些交情,因此偷偷帮她下葬了。
岑妄不知道桑萝去没去,因为那时候王府要回到锦端去了,岑妄一直在忙着安排上路的事,宫里也赏了很多东西下来,原先备的马车和下人都不够用,但要会御车驾马,牙婆子手里根本没那么多人,因此还得招些短工。
王府为了快速招到人,开出了不菲的酬金,毕竟这一趟是要去锦端的,路途很遥远。
这事原本是管家负责,岑妄过个目就行,但那天很巧的,让他看到了叶唐。
叶唐是被桑府赶走的仆人,王府管事是不打算要的,但岑妄静了静,还是把叶唐招了。
叶唐从前过得再荒唐,现在也打算好好出来做工了,可能真的悔过要和桑萝好好过下去吧。
岑妄的猜想得到了证实,因为叶唐的身份真的太特殊了,所以关于他的事还是很快在王府悄悄传开,都传到了岑妄耳朵里。
于是他知道了,叶唐出来做工是因为桑萝怀孕了,这个放荡的男人面对流淌着自己血脉的孩子终于懂得了一些责任,所以哪怕是王府,因为开价够丰厚,他也来了。
岑妄麻木地听着,觉得这样也很好,夫君改邪归正,桑萝有了孩子,再过几个月孩子就会出生,他们就是幸福的一家三口了,然后以后他们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孩子……
无论如何,以前的生活再难过,夫妻之间再有矛盾,之后的日子也会好过了。
这是应该的,难道他真的会娶一个二嫁的女人吗?
她婚前还那么不安分。
她对他又没什么好脸色。
他喜欢她也只是因为见色起意而已。
对吧,他不会的。
岑妄夜间在床榻上辗转反侧,手上却不知道为什么摸到一些湿漉漉的东西。
真奇怪啊。
这些是什么啊。
算了,也懒得点灯去看了,反正是什么都不可能是眼泪的。
岑妄想。
作者有话说:
楚楚的心理活动其实在她出场,男主给宝珠赎身那几章有过暗示的,她和宝珠一开始就是被设为对照组的存在。
还有一章,但因为还没写,建议明天再看。
第三十六章
回锦端前, 还出了件小事。
楚楚重获自由后好日子没有过上几天,那富商就找上门来了。
王府招短工去赶马车的事不是什么秘闻,很多人都知道了, 富商自然也知道了,他恼恨楚楚借着王府的势得到了自由,而他因为买不到楚楚去伺候意欲合作的对象而痛失了一笔生意, 因此
再把楚楚羞辱了一顿后, 警告她,王府走了, 她的庇护伞没了,就要她好看。
楚楚只能再去找岑妄。
岑妄皱眉:“你可以自己去别的城市定居, 不必非要跟着我们走, 锦端很远, 而且风沙多又干燥,可能不适合你。”
楚楚哑然, 她记得自己的身份, 也会收好自己的心, 不会对岑妄又任何的非分之想, 可是如果可以,她还是希望能和他在一个城市, 哪怕只是头顶着同一片天空, 她也会觉得心安。
但岑妄说得也很直白,拒绝的理由也让楚楚无可辩驳,因此楚楚也打算放弃了, 就听岑妄道:“你侧过脸去。”
楚楚莫名, 但她不会拒绝岑妄, 因此听话的侧过脸去了。
岑妄细细看着。
楚楚的正脸瞧着其实一点都不觉得像桑萝, 大约还是因为眼睛不够漂亮,也没有那股劲的缘故,而且桑萝的气质真的无与伦比,如雪般冷,也如雪般高洁,楚楚在红袖阁太久,太软,太娇,太俗,太艳,真的不像她。
但是这侧脸确实像了七八分。
虽然只是侧脸,但这七八分,也像是青鸟衔来的一隙美梦,足够让他恍惚,继而生出些心软的冲动来。
所以岑妄道:“……也不是不可以。”
于是楚楚就这样搭上了王府的马车,为这事岑妄特意和王妃说过,王妃很震惊,迟疑着要说什么,岑妄道:“母亲放心,只是搭个车,食宿费她都会付的。”
王妃道:“搭车倒也可以,但你要清楚,王府不会接受她的,无论什么身份都不会。”
岑妄道:“你放心,她和我没关系。”
上路两天后岑妄才知道桑萝也在队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