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孟朝,你家里原来是这样啊……”
许秋白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站在门口,一脸好奇地张望。
孟朝的家,他之前也是见过的。
在那通色情视频电话里。
可那只是一方小小的屏幕,不足以让他了解孟朝的全部。
她说过,她没有带过任何男人回家。
而从今以后,他就会成为唯一的例外。
许秋白呼吸一窒,感到某种微小的、羞于启齿的却也真实的幸福。
“傻站着干嘛?”
孟朝丢给他一双一次性拖鞋,笑吟吟地问他:
“你是不是第一次住这么便宜的地方?”
孟朝这话,还真是谦虚。
这所公寓地段好,方位佳,出门走三分钟就是地铁和公交车站,走十分钟就能到她的学校大门。
一样一样地算下来,市场价怎么也要在六七百万。
所以,她说的这个便宜也是相对便宜。
比许秋白的大别墅便宜罢了。
许秋白乖乖换上拖鞋,两只眼睛亮闪闪的,高兴得就像是第一次去同学家一起玩过家家的小学生。
他抱着孟朝的手臂,声音里的欢喜不加掩饰。
“只要和你在一起,住哪儿都无所谓。”
孟朝笑了一下,却顺滑地抽走了手臂,坏笑着问:
“就算住笼子里也没关系?”
许秋白眨了眨眼睛,从善如流地说:
“那我刚才问你带不带笼子,你还说不用?”
孟朝不再同他打趣,一个指头戳在了许秋白额角那块纱布上,疼得他龇牙咧嘴,五官拧作一团。
“你还好意思问?那笼子都撞成什么样了?再看看你,你这头都撞成什么样了?”
还好,至少没闹出人命来。
孟朝心有余悸。
她揉了揉许秋白的脸颊,他瘦得过分,手指一抓都抓不到多少肉,楚楚可怜的。
比起五大三粗的小牧,她对许秋白多些温柔,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老板,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她觉得有必要为她的狗设置一段禁欲期。
此时的许秋白还不晓得,他这次主动搬进孟朝的家非但没有与她更进一步,反而又让他吃了不少苦头。
孟朝从冰箱里翻出了点水果,权当是招待客人。
“我去忙了。你吃点水果,或者打打游戏,我的游戏机你也可以随便用。”
许秋白拿起一颗车厘子,心里对它的新鲜程度并没有抱多大指望。
毕竟孟朝在他那儿住了那么久,再新鲜的水果放冰箱这么长时间也会坏掉的吧?
令他意外的是,这颗深红宝石似的小果子却还如初摘一般鲜甜可口。
“诶?你新买的?”
孟朝摇摇头,一本正经地忽悠他说:
“可能是哪个田螺小伙给我买的。”
许秋白扑哧一乐,心知她是在开玩笑,也不多打扰孟朝,自顾自在公寓中探索起来。
怎么说呢?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属于孟朝的房间。
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每样东西从大到小摆得整整齐,跟有什么强迫症似的。
唯二稍显不同的是,那铺满了一面墙的书柜和堆在一边七零八落的空酒瓶。
这两样东西,就像是奔流在白茫茫雪地上的两条彩色的河,有种既格格不入又莫名和谐的美感。
许秋白望着那堆花花绿绿的酒瓶,也懒得费口舌再劝孟朝喝酒伤身,认命一般,撸起袖子,打算帮她好好整理整理这堆瓶子。
“诶诶诶,别碰别碰!”
孟朝喊了一嗓子,急忙阻止道:
“特意摆的呢!”
许秋白摇头失笑,举起双手向她保证绝对不碰她的宝贝瓶子,之后又把目光移到塞得满满当当的书柜上。
一眼看过去,书的品类并不算多,大多是现当代文学作品和文学评论。
有几本书摆得错落,忍不住要往外蹦似的,似乎常常被它的主人翻起。
许秋白心念一动,从中抽出一本,拿起来一看,是博尔赫斯的诗集。
他很少会看这种书,但如果这是她喜欢的,他当然想要一探究竟。
“孟朝,原来你喜欢这些啊?”
她住的这所公寓统共也没几样像样的家具,这只又大又结实的实木书柜怎么看都很特别。
孟朝抬头瞥了他一眼,解释说:
“喜欢?也不算吧?上学期选了门拉美文学的课,写论文的时候用的。”
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翻得都快烂了,这还不算喜欢?
许秋白暗笑,看来喜欢口是心非的人不止他一个。
他随手翻开一页,泛黄的书页之间夹着孟朝留下的一枚黄铜书签。
那一页的诗是这样的: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萧索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
——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
这首诗,他只读了一半。
眼泪却无可抑制地滚落下来。
那么多首诗,为什么孟朝偏偏在这一页夹了书签?
那么多本书,为什么他偏偏拿起的是这一本?
这是源于上天注定的小小警告,还是来自既定的命运的冷嘲热讽?
“怎么了这是?触景生情了?”
孟朝现在算是明白了,许秋白哭的时候未必是真难过,有时候想哭也就哭了。
她喜欢看他哭。
这样不是正好?
许秋白慌忙地把书塞回去,用手背擦掉眼泪,撒了一个蹩脚的谎。
“我没哭……昨天晚上没休息好,眼睛疼。”
孟朝哈哈大笑。
她指了指那张不大不小的床,调侃他说:
“我家床只有一张床,恐怕要委屈老板您跟我挤挤了。”
孟朝的床。孟朝的被子。孟朝的枕头。
孟朝的味道……
许秋白红着脸,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