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少追妻,盛婚秘爱 第158节
沈孟青站在窗边抽烟,北安的冬天长,而且一连好几天都是阴冷的天气,就象他的心情,总是灰蒙蒙的。听到敲门声,他淡淡的应了声:“进来。”
沈铭儒推开门,满屋子都是烟,他用手挥了挥那些缭绕的烟雾,皱起了眉头:“孟青,你少抽点吧。”
沈孟青没想到是父亲进来,赶紧把窗推开,让烟雾散出去。
“爸,今天觉得怎么样?”
“挺好,我现在上半天班,一点事没有。”
“如果你觉得没什么问题,我想回s市去。”
“这么着急回去干嘛,你公司不是有人看着吗?再说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你还可以遥控指挥。”
沈孟青嘴角动了动,似乎在笑,但并没有笑容:“爸,施女士最近的作为你应该知道吧?”
“知道,”沈铭儒并没有否认:“出院后她打电话告诉我了。”
“你事先不知道?”
沈铭儒缓缓摇了摇头:“知道我肯定会制止她。”
沈孟青沉默了一会,说:“我真是她生的吗?”
“当然,这个你不用置疑,我知道你母亲的行为是过份了点,她一直就是这个脾气,这些年我为她收拾的那些烂摊子不计其数,也很烦恼,但是没办法,她倒底是你母亲。”
沈孟青看着窗外在风里招摇的树,冷冷的说:“她很冷血,不配做我的母亲。”
“孟青,血终究是浓于水的,这一点你不能否认,就象你和我,任何时侯我们父子的身份都是不可能更改的。对了,”沈铭儒笑着说:“明天爸爸过生日,就自家人吃顿饭,你把若嫣也叫来吧。”
沈孟青怎么会看不出父亲的小把戏,也笑了笑:“爸,你不会真的想让我和文若嫣订婚吧?”
“看你自己的意思,”沈铭儒认真的说:“若嫣这孩子确实不错,跟你也合得来,做我们沈家的媳妇是最好不过的,不过这事最终得你点头,你给爸爸透露透露,心里怎么想的?”
“若嫣是还不错,订婚的事情……”他顿了一下,把窗子关上,“我会考虑的。”
“这样就对了,”沈铭儒高兴的拍了拍儿子的肩:“走,下楼吃饭去。”
第231章 这一次,我说话算话
苏思琪很兴奋,天没亮就起了床,她相信自己今天一定能够见到沈孟青。
吃了个隔夜的面包当早餐,拎了一瓶水,她匆匆下楼去,开着租来的车向沈孟青家出发,在路上,她又买了一袋面包当干粮,准备在沈孟青家门口死守一天。
北安的天气真不怎么样,她来几天了,天天都是阴冷,细雨纷飞,到处灰蒙蒙的,本来心情就不怎么样,被这天气一影响,更是低沉,不过今天苏思琪有些雀跃,因为终于要看到沈孟青了。
沈孟青家住在北安的东北边,这里是权贵聚集地,住宅区里全是一色的大别墅大豪宅,还都不是新修的,是从前遗留下来的,造型全是欧美式。
沈家是英式大宅,陡峭的斜三角形屋顶,大烟囱,彩色窗玻璃,窗台有精美的铁艺栏杆,即便是冬天,草坪也是郁郁葱葱的,低矮的灌木丛,路两边种有梅花,已经开败了,枝头依旧有星星点点的红,象小小的火苗,台阶下摆着几个精致的大花盆,里头全是菊花,做成彩色的图案,映衬着色彩鲜艳的红墙,白窗,黑瓦,显得庄重,古朴而优雅。
苏思琪见过沈孟青在s市的别野,但和这里一比,简直弱爆了,这种大宅才是真正身份的象征。
她找了个最佳的观察位置,虽然看不到屋子里边,但只要沈孟青从屋里出来,哪怕就在草坪上遛个弯,她就能一目了然。
八点半,司机备好车,站在台阶下侯着,沈太太手里拿着公事包,送沈铭儒出来,俩人在车旁微笑道别,沈铭儒在太太的脸颊上亲吻,挥手坐进了车里。
苏思琪暗笑,没想到沈铭儒都一把年纪了,作派还蛮洋气的,大概是年青的时侯在国外呆的日长久了,学了这一套礼节回来。不过他们夫妻确实挺恩爱,昨天看到他回来的时侯,太太也是早早站在外头迎接。网上的资料显示他们是模范夫妻,沈铭儒总是携太太一起参加各种酒会宴请,结婚几十年,从来没闹过任何绯闻,甚至一些网页还说明这位沈太太就是沈铭儒的原配。
父亲这么专一,儿子当然也差不到哪里去,想想从前沈孟青对她的样子,苏思琪先是欣慰,后又变得惆怅。她拧开矿泉水瓶喝了两口水,靠在椅背上暗自神伤了好一会。
第二个从屋里出来的是沈家大小姐,苏思琪知道她叫沈贝儿,比沈孟青小了好几岁,披着大波浪的头发,穿着橘色短款的羽绒服,蹬着一双长统靴,从台阶上蹦蹦跳跳的下来,沈太太在后面追出来,不说道说了些什么,沈贝儿有些不耐烦的样子,连连点头,然后钻进车里走了。她没用司机,开了一辆火红色的小跑车,象一道光似的从苏思琪身边驶过去。
苏思琪拍了拍胸脯,这位沈小姐可真够生猛的。
沈孟青在北安,这是肯定的,那天她都看到他了,但沈孟青是不是住在这里?苏思琪不能确定,那家伙性格古怪,跟家里人好象也不太亲近,说不定一个人在外边住。她伸着脖子仔细瞧了瞧。突然眼睛一亮,心扑通扑通跳了起来。她看到沈孟青的车了,那辆黑色的迈巴赫就在墙边停着呢!
这说明沈孟青此刻就在屋里。苏思琪内心很澎湃,只希望沈孟青可以快点出来,让她见一面,看一眼,她就满足了,然后打道回府,在遥远的地方祝福他和青梅竹马永远幸福。
天空中飘了零星的几丝雨丝,落在拦风玻璃上,划出一道道细小的水痕。听天气预报说这几天有小雪,苏思琪有些期待,雨就算了,直接下雪吧,电视里演到男女主角费劲千辛万苦终于见面时,天空总是飘着洁白的雪花,浪漫而唯美,如果让能让她也感受一回,那就太值当了!
十点的时侯,有人大步流星从屋里出来,直接下了台阶,正是苏思琪日思夜想的男人。
苏思琪眼睛睁得象铜铃一样,生怕错过了他一丝一毫,隔得太远,并不能将他的脸看得很真切,但他似乎心情还不错,站在车旁跟台阶上的沈太太说了几句话,然后钻进车里走了。
看着那辆熟悉的车子渐渐驶近,苏思琪作贼心虚的把头埋了下去,其实他不一定能看到她的。等她抬起头来的时侯,只看到车尾灯闪了一下,然后就消失在她的视线里了。
苏思琪赶紧发动车子就追上去,迈巴赫消失的地方是个叉路口,他倒底是往左,还是往右了呢?她傻眼了,一个劲的埋怨自己笨,低什么头啊,他明明就看不到她的。
怎么办呢?追肯定是追不上了,苏思琪左想右想,还是回到沈家大门那里继续蹲守,其实她已经看到沈孟青了,心愿算是已了,可以打倒回府了。继续蹲守的原因是:她没看清楚沈孟青,她一定要看得清清楚楚,把他刻在脑子里才行。
她心里清楚,这分明就是借口,她就是想离他近点,再近点,最好让他发现,如果他不赶她走,她就真心实意的向他道个谢,再认认真真的看他一眼,然后义无反顾的离开。从此再不来打搅他的生活,既然所有人都反对他们在一起,连沈孟青自己也失去了耐心,那就从此天涯,各自安好。
只是不知道沈孟青这一走,什么时侯才回来。别是她在这里傻等,而他就这么回s市了吧?
闲来无事,苏思琪坐在车里听歌,很清婉的女声,带着些许忧伤:
有些爱越想抽离却越更清晰
而最痛的距离是你不在身边却在我的心里
当我走在去过的每个地方
总会听到你那最自由的笑
当我回到一个人住的地方
最怕看到冬天你最爱穿的那件外套
只是哪怕周围再多人感觉还是一个人
每当我笑了心却狠狠的哭著
给我一个理由忘记那深爱我的你
给我一个理由放弃当时做的决定
有些爱越想抽离却越更清晰
而最痛的距离是你不在身边却在我的心里
我找不到理由忘记大雨里的别离
我找不到理由放弃我等你的决心
有些爱越想抽离却越更清晰
而最痛的距离是你不在身边却在我的心里
我想你……
苏思琪听着听着,潸然泪下,为什么要让她听到这样的一首歌,仿佛就是她的写照,她想抽离,却更想爱,哪怕今后沈孟青不在她身边,却一直会在她心里。
她好不容易想起了从前的一切,从此便再也不会忘记。沈孟青等了她这么多年,现在轮到她等了,哪怕从此天涯陌路,她爱他的决心也不会放弃。
这件事从头到尾她不怪沈孟青,一点也不怪,只怪命运的捉弄,让这一切的阴差阳错,变成现在的局面,无论如何,她会凭着一份孤勇继续等下去,她相信,她的爱情之花总有一天会重新绽放。
她幽幽的叹了一口气,沈孟青,从现在起,我会一直记得你,这一次,我说话算话。
眼泪干了又流,流了又干,苏思琪什么都不想了,就希望沈孟青快些回来,再让她看一眼。
车里开了暖气闷闷的,她打开一点车窗透气,突然一辆车从她身边刷的一下驶过去,她的手按在玻璃上僵住了,大概是听到她的呼唤,沈孟青居然又回来了。
她使劲擦了擦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那辆黑色轿车驶进大铁门里去。
车停在台阶下,沈孟青出来了,她贪婪的看着,男人似乎面带微笑,却绕过车头开了副驾驶的门,一个女孩从车里出来,高挑的个子,扎着马尾,背着黑色的双肩包,象个学生的模样。
苏思琪的心瞬间冷却结冰,原来沈孟青出门是去接这女孩去了,她就是那个青梅竹马吧?
沈太太也迎出来,笑着拥抱了那个女孩,她们好象很熟悉,场面看起来非常融洽。三个人一起进了屋,其中有个小动作让苏思琪辣了眼睛,她看到那女孩把背包摘了下来,而沈孟青很自然的接了过去,这份默契和自然让她瞬间泪流满面。
沈孟青是个体贴的男人,但这份体贴曾经只属于她,对别的女人他神情淡漠,却会为她做任何事情。
可是现在,他为青梅竹马开车门,为她拿包,看来关系已经很明朗了。他是真的不要她了。
很多人都跟她提过沈孟青和青梅竹马的事,不是没有心理准备,可是亲眼目睹的瞬间,她还是难过极了,是真正的心如刀割啊,用很钝的刀,一刀一刀在她的心上割着,割不断还要来回拉两下,真的很痛,痛得她无法控制,放声大哭起来。
这一刻,她悲伤又绝望,象个茫然失措无家可归的孩子,他抛下她了,从此,再没有人替她解决麻烦,再没有人替她遮风挡雨,再没有人替她撑起那一片天。当她回头的时侯,再没有人站在原地等她了!
上学的时侯读匡匡的《时有女子》,里边最著名的那句话:我一生渴望被人珍藏,妥善安放,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留离,免我无枝可依,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会来!
她那时侯念给沈孟青听,他哈哈大笑,说:“你比较幸福,因为我一直都会在。”
而如今,他也不在了……
第232章 为什么哭?
苏思琪寻思着无论如何她都要近距离的看沈孟青一眼,看清楚了,她就离开。
她把羽绒服的帽子带上,大红的围脖一直遮到鼻子上边,把脸拦得严严实实,连根头发丝都不露出来,再戴副墨镜,站在镜子前,她都不认识自己了,相信沈孟青更加认不出来。
第二天早上她又去了,看到沈太太送沈铭儒去上班,俩人恩爱的吻别,接着沈贝儿也出了门,她开车总是很快,刷的一声就从苏思琪身边开过去,把路面上一小滩积水溅在了苏思琪身上。苏思琪拿纸巾擦了擦衣服,不跟她一般见识。
没过多久,她就看到了沈孟青,还以为大冬天他会睡懒觉,没想到起得还挺早。记得以前他们住在一起,早上醒来,她赶着去上学,而他总是赖床,也不准她起来,硬拉着她陪他再睡一会。每天早上起床,俩人都跟打架似的,在床上纠缠一阵,她脚功厉害,常常一脚就能把他踹地上去,但他吻功了得,有时侯也会把她吻得骨头发酥,结果他下了床,她还在床上躺着。
沈孟青穿着浅灰色的大衣,戴着帽子,脚上蹬一双厚底靴,牵着一条大狗慢慢悠悠的往大铁门这边来。
苏思琪高兴坏了,终于等到近距离看他了。男人越走越近,眉目深深,神情冷淡,是她记忆里的样子。天上又开始飘小雨了,细如牛毛,一丝丝濡在他的头发上,显得他越发冷峻了,隔着一定的距离,她都能感觉到他身上的寒气。
沈孟青向来不喜欢和人亲近的,所以习惯了和谁都拉开距离,唯独在她面前不一样,象个大孩子似的,总缠着她起腻。
苏思琪的心急促的跳了起来,象有人拿着鼓槌使劲的敲,敲得她胸腔都痛起来。她躲在墙后面,看着他从大铁门里走出来。
高大的背影在纷飞的细雨中显得格外萧索,是她的错觉吧?不是要和青梅竹马订婚了吗?他现在应该春风得意才对啊!
苏思琪悄悄的跟在后面,盯着他的背影,眼睛发酸。
再没有借口了,近距离的见了他一面,所有的心愿都了了,总算可以离开了,可是脚却不听使唤,一步一步,只是跟在他后面。
沈孟青是出来遛狗的,那只大狗真漂亮,走起路来,胸前的长毛一抖一抖的,威武极了。它一路都在撒尿,抬起一条腿,神情还很据傲,好象它撒尿是件很了不起的事。苏思琪在马路对面远远的看着,忍不住想笑。
因为是高档小区,路面上很少有人行走,苏思琪跟着沈孟青走了很长一段路,一个别的人都没碰到。她有些发慌,害怕沈孟青一回头就看到她。街两边种着广玉兰树,墨绿色的叶子被雨丝润湿,显得油光发亮,棵棵挺拔,精神抖擞,如果在春天,碗口大的白花齐齐绽放,象落了满树的白鸽,那场景该是多么壮观和美丽!
可惜的是这树干不够粗壮,藏不下人。刚才那只狗迂回了一下,沈孟青转过身来,吓得她赶紧往树后一躲,可她穿得跟狗熊似的,哪里遮得住啊!
幸亏沈孟青并没有看到她,仍是慢悠悠的遛着狗。
但是天公不作美,雨越下越大了,苏思琪穿着羽绒服不怕雨,可沈孟青已经调头往回走了。雨下得大,躲又没处躲,苏思琪叫苦不迭,后悔穿这一身火红的颜色出来。只希望沈孟青没有看到她才好。
她躲在树后边,把帽子围脖墨镜都整了整,整个人装在套子里了,就算看到她也认不出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