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侍女要登基 第17节
马车里一片狼藉,从两个绑匪脖颈上喷涌而出的鲜血染红了几乎整个马车,浓重的血腥味直冲鼻端,吴婕忍不住开始呕吐,她掀帘子冲了下来,在路边的树下,呕吐了大半天,直到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吐的了,她才勉强站直了身体。
深冬的风寒气凛冽,直透骨髓。吴婕双臂环绕,抱住自身,只觉悲从中来,泪珠止不住掉落下来。
她蜷曲着身体,缩在马车一边,像是一只无助的小动物,被扔到了凛冬的季节。
良久,良久……
也许是经历的刺激太大,第一次亲自动手杀人的不适感竟然很快消退。
那两个人,本就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恶徒,自己也算替天行道了。
这样安慰着自己,忍住大哭一场的冲动,吴婕最终长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同样的陷阱,自己竟然会中两次,不用多想,她立刻判断出,这又是陆娉婷的李代桃僵之计,只是这一次,未免太过恶毒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随身带着衣服上拆下来的银线,本来想着找个传说中的当铺,换些路费银两的。因为计划改变,一直没有当掉。
德王府的银线柔韧细长,宛如蛛丝,质地绝佳。刚才发现自己无法逃脱两个绑匪之后,她立刻将银线取出,横在车门处。这个法子本是她从书里看来的,能否成功也无把握。
幸而车夫是个急色鬼,爬上车来只想着一亲芳泽,轻易就被她绞杀。
之后她将尸体拖进来,一边假装惨叫,一边迅速将银线套在门框上。
蔡老大警觉多了,而且有些功夫在身。但因为太过出乎预料之外,也没有逃过这个杀局。
其实蔡老大和手下都是老江湖了,只是他们万万想不到,一个深闺教养的小姐,竟然会有这样决绝的手段。
寒风吹过,飒飒作响,时间已经不早了。四周树林密布,非久留之地,自己必须尽快设法返回镇上。还有橘儿怎么样了,也得赶紧去看看。
出了一趟门,险些性命都没有了。陆家不能回,不如索性就这么离开吧。
金芜城还在封闭当中,先去附近的镇上寻个落脚的地方,等待父王他们一行人抵达。
对了,这两个劫匪应该都是本地的江湖人物,说不定身上有银子,这样自己连当铺都不用去了。
一念及此,吴婕凑到车门前,强忍着恶心和不适,她伸手摸了摸两具尸体的腰间口袋,果然取出了两个钱袋,里面有一张银票,几块碎银子,还有一堆铜板。碎银子她无法分辨数额,但银票上清晰地写着五十两整。
又翻看另一个口袋,银子没有多少,但是里面竟然有一张本地官府的路引。想必是这两人准备作案之后就立刻远遁他乡。
这让吴婕大喜过望,之前她唯一发愁的事情解决了,自己可以立刻离开了。
正想着,突然听见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是有人向这边走过来,而且人数还不少。
第22章 重逢
吴婕大为惊慌,略一犹豫,先将尸体推了一把,塞进了车厢里。又将车厢角落的香炉翻开,洒遍香料,掩去血腥气。最后从马车里翻出一件披风,遮住满身血迹。
刚做完这些,马蹄声就由远及近,转眼到了面前。
是一队骑兵,大约百余人,气魄精悍,清一色穿着黑底青纹的武士劲装,外面是银灰的铠甲。吴婕震惊,这是大魏禁军骑兵的装束。
远远看见了吴婕和马车,领头的骑手一勒马,停了下来。
中间一个明朗清润声音传来:“怎么回事?”
打头的骑手回答道:“这里有位姑娘,似乎马车出了故障,正好挡在路上。”
因为一路狂奔,吴婕的马车确实看起来很狼狈,而且不偏不倚挡在了路中央。吴婕强忍住内心的慌乱,上前牵住缰绳,想要将马车赶到路边。
奈何她越是驱赶,马匹越是不听话,抖动鬃毛,反而横过了身体。
生怕马匹动作太大,将后面的血迹抖落下来,吴婕折腾地满头大汗。两个骑兵见状,翻身下马,走到近前,替她拽过缰绳。
这些骑兵都是驾驭马匹的行家,很快将马车驱赶到了路边。
短暂的时间里,骑兵分开,一个骑士策马而出,他年龄只有二十上下,生得俊逸端正,气度温雅,天然一双桃花眼,未语先笑,观之可亲。
他在旁边看着两名骑兵将马车赶到旁边,转头望着吴婕,笑问:“姑娘为何停留在此?”
吴婕脑筋急转,“诸位将军大人,民女随同父亲和叔父趁着节日,来这附近走亲戚,一时找不到亲戚住处,父亲和叔父去附近寻找了,让民女暂且在此等候。”
已经拿到了路引,她不想横生枝节。
可惜事情不会顺利按照她的期望发展。那桃花眼左右看看,面露震惊:“你亲戚住这里?真是口味独特。”
吴婕一看,心叫大叫糟糕,刚才忙于脱身,竟然没有仔细观察,这附近土地起伏,杂草横生,竟然是一处乱葬岗。
“咳,家中亲戚贫寒,金芜城居之不易。”吴婕无奈,只能硬着头皮圆谎。
“哎呀,几年未至金芜,竟已富庶至此。连贫家女都能穿得起金绒锦了吗?”年轻人调侃着,眼中满是笑意,像一只小狐狸。
吴婕眉梢抽搐,他竟然能认出自己衣服的料子。金绒锦价值昂贵,价格绝非平民百姓能问津。
吴婕扯着裙裾,低头道:“民女其实是在大户人家当差的丫环,这身衣裳是我们小姐穿旧了所赐下的。并非民女购买。今日节庆,请假回家,才穿了出来。”这番话真假掺半,这身衣服本来就是陆娉婷送的。
一番话合情合理,可惜对方却似乎不相信。
“什么大户人家能随意将这样的衣料赏赐奴婢。”
你管的真宽!吴婕忍无可忍,只想咆哮一句。
她刚刚经历了生死之劫,又惊又吓,精神濒临崩溃,再加上掌心剧痛,一切什么礼仪教养都见鬼去了。要不是因为武力值不够,她恨不得将面前这个呱燥的家伙一脚踢飞!
偏偏某人毫无自觉,还在念叨着:“这里荒芜至此,姑娘单身一人,不怕遇到劫匪吗?”
吴婕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涌而过。你既然知道是荒郊野外,停留干什么?赶紧上马滚蛋啊!
看他们的架势,应该有公务在身才对,用得着在自己一个路人身上浪费时间吗?
她目光扫过对方配饰,骤然落在他腰间的青玉双鱼配饰上,不禁睁大了眼睛。这是三品官员才有殊荣,怎可能出现在这样年龄的人身上?
她又抬头看了男子一眼,如此年轻就身居高位,不可能是无名之辈,自己对这张脸却全无印象。
心中惊疑不定,两人说话的功夫,骑兵队伍分开,又有一位骑士越众而出。
前面的桃花眼后退了两步,似乎这位才是队伍的主人。
他并未穿着甲胄,只披着一件厚重的玉青色大氅,头上兜帽遮蔽了眉眼。
“什么来历?”低沉的声音如雪映青松般清越,带着莫名的熟悉感。
吴婕身形一颤,恍如雷击。
凝神望去,那人形貌全在大氅之内,却能感觉一道冷冽的眼神落在自己身上,宛如品评什么货物,而不是看着一个人。
她低下头,强忍住翻涌而起的复杂情绪。这声音太过耳熟,但是不可能吧!他这个时候应该还在西域平叛,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桃花眼的骑士转头笑道:“已经差不多能确定了。”
一边说着,他翻身下马。
桃花眼先是围着吴婕转了一圈,手中也不知从哪里掏摸出来一柄折扇。轻轻摇动,宛如野外踏春的贵公子。
明明眉目秀雅,风度翩翩,可那调侃含笑的眼神,真让吴婕真有种一脚踹到他脸上的冲动。
“若是侯府婢仆,得主家赏赐,确实有可能穿着锦绣。但小姐身上昂贵的可不仅这一件,恕在下眼拙,小姐的鞋子是银丝月光锦吧,还缀着珍珠呢。这样的鞋子可不适合在外面走路,尤其这样荒僻的地方,弄脏岂不可惜?”
这丫的眼睛也太尖了吧,黑灯瞎火的,竟然能看清楚这么多。这双鞋子是她自己的,自然华贵非常。
“小姐是何来历,不如小生来推测一二。听闻每年小年夜的时候,金芜城才子佳人喜相逢,都是佳话多多。而且观小姐素手纤纤,必定不擅长驾车这种粗苯活计儿。能将车从灯会上赶到这样荒僻的地方,想必是一位精擅驾车的老把式吧……”
听着他侃侃而谈,吴婕终于醒悟过来,他竟然把自己当成跟情郎私奔相会的了!
意识到这一点,吴婕整个人都不好了。
桃花眼似乎对自己的推测极有自信,他信步来到车架前。“哎呀,刚才我就看到了,地上湿润,车轨下陷极深,这车上还有人吧?”
然后吴婕眼睁睁看着这作死的家伙,走到车厢后面,手中折扇一合,一抬,将车帘掀开,准备验证自己的猜测。
吴婕来不及阻止,当然,她阻止也没用。
然而,车里没有预料中私奔相会的情郎少年。
探头进去观察了两分钟,也许是正在平复被打脸的不适感。片刻之后,桃花眼将头收回来,刷的一声,折扇打开,他一本正经看着吴婕。
“没想到小姐口味如此之重。”
你够了!!!吴婕真想一脚踹到那张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脸上。
低沉的笑声从身后传来,“思书,认栽吧,你输了。”
这个声音入耳,吴婕猛地一颤,她难以置信地抬起头,然后看到那玉青色斗篷的人将兜帽放下。
一张清俊无双的脸孔露出来,一瞬间连天上的月亮都失了光芒。
吴婕唇微微颤抖着,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半响,像是被那灼灼容光所震慑,她低下头,身体依然压抑不住的颤抖。
旁边沈思书一脸崩溃:“为什么,不可能,我的推测是最完美的!”
“输了就是输了。”玉青色斗篷的人淡然吩咐道,“还有,立刻把扇子放下。大冬天看着太碍眼了。”
沈思书老老实实收了折扇,依然难以置信:“为什么,公子你怎么知晓她不是约会情郎的?”
那人冷哼一声:“这女子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善茬,怎么可能约会情郎。而且这场地中的血腥味太浓重了。”
满脸横肉……你才满脸横肉呢!一句话将吴婕从复杂纠结的心绪中唤醒,满心纠结。
还有,刚才的对话是说,他们两个人拿她打赌了?
你们有没有这么无聊!!!
沈思书眨了眨眼睛:“这位姑娘也不算太难看啊,就是白了点儿,胖了点儿,像个馒头。”
“你是肚子饿了吗?”那人冷哼一声。
队伍中似乎隐约浮动起低低的笑声,那人脸色一寒,笑声顿时不见了。
吴婕再一次确定,就凭这张嘴,眼前这个人,要不是因为是皇帝的话,早被人打死了。
没错,眼前这个骤然出现在荒郊野外的骑兵首领,竟然就是她上辈子侍奉的那个人,如今的北魏皇帝元璟。
她想过两人再见面的场景,但再怎么样的想象力,也想不到会是如今这个情形。
堂堂天子,怎么会在这样一个深夜,出现在荒郊野外乱葬岗呢?
对了,他们是往金芜城方向去的。
可是按照记忆,这个时候他应该刚从西域边关返回,在宫中筹备年节典礼啊。因为紫茴遇刺,连北魏的历史也被改变了吗?
正百思不得其解,前面探路的骑兵匆匆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