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味
顾昭很有韧劲,每天都追着喻峥问题目,放学后也不怎么玩游戏,通常要跟他花两叁个小时讨论难题。喻峥自然把握时机和她相处,两人从一开始的从不聊学习以外的事,到可以漫无目的地闲聊半小时。
为了更好弥补这十几年的空白,喻峥悄悄记录顾昭无意透露的习惯,短短四天,他就知道顾昭喜欢草莓讨厌蓝莓,喜欢牛奶讨厌豆奶,喜欢海鲜讨厌羊肉,最喜欢死兔子最不喜欢粉兔子,顺便还知道她的生理期。
关于这个,也是顾昭主动提起的。
周五下午的最后一门考试科目是数学。顾昭盼考试结束盼了很久,周四夜晚还兴奋地告诉喻峥她准备去找个海边酒店待两天,没想到数学卷子收上去后,她就一蹶不振,趴在桌上昏昏欲睡。
喻峥以为她考差了,问她有没有空着题目,她有气无力地摇头,转过一张俏丽但没有血色的小脸,神情恍惚,捂着小腹,说,“我肚子疼。”
她的唇色不复玫瑰般的鲜艳,苍白惨然,冷汗细密地分布在她光洁的额头上,一看就知她正忍受疼痛的折磨。
喻峥一愣,有点不知所措。
忽然间,他想起件事。前两天她有点小感冒,一直找他要纸巾,他那时没带,昨天特地去买了有死兔子图案的纸巾给她准备着,这会刚好能派上用场。
他整理东西很有条理,不像顾昭喜欢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塞书包里,所以很快找出纸巾,抽了张纸给她。
他原想亲自上手,但受那天谈话的影响,顾昭对他的防备又垒起来了,他不得不收敛点,于是,他只把柔软的纸巾放她手上。
顾昭疼得神智迷糊,下意识收拢手心,攥紧的不仅有纸巾,还有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她恰好握在关节处,挺硌手。
她的反应迟缓,喻峥连忙反握住她的手,捏在手里,软得不可思议。他把玩着她的手指,关怀她的身体状况。
他初初觉得她可能吃错东西了,还在问,“你今天吃了什么?”
顾昭稍微缓过来,意识到他制止了她抽手的动作,抽空白他一眼,“我痛经。”
喻峥难得词穷,“哦”了一声,抿唇沉默。他小心翼翼地抬眸看了眼顾昭,眼皮略微垂下后再继续重新看她,反复几次,他假装咳嗽两声,掩盖红得能滴血的耳朵。
这时,他察觉到周围有人经过,顾虑到在学校做亲密举动对她不好,依依不舍地松手,问,“现在放学了,你能走吗?”
顾昭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力气走出学校,硬撑着站起来试一试,腹部的一阵绞痛逼迫她坐回去。她无精打采地趴回桌上,嘴里念念有词,“我忘带药了,好像放在书桌的抽屉里。”
顾昭偶尔痛经,一旦痛起来,不吃点止痛药就会浑身无力。她前世的少女时期也有这个毛病,做尼姑的那几年可能长大了,这毛病自然消失。
这一世它卷土重来,好在现代医学技术发达,一颗止痛药比什么灵丹妙药都灵。
喻峥听她说着,环顾四周,同学们走得差不多,他应该能扶顾昭出去,等出了校门,再背她回家。
他觉得这个方法能行,低头看了看她,她可能疼得太厉害,低声抱怨,“由奢入俭难啊,以前没药都能熬……”
她顿了一下,声音戛然而止。
可喻峥已经听见了,在这静悄悄的教室内,两人的距离不到五十厘米,他如果听不见,肯定是耳朵有问题。
她倒不在意,认定他不会往别的方面想。殊不知喻峥同样重活一世,正努力回忆她前世是否有这种病症。
他在脑海中搜寻了一番,完全不记得有这回事。再转念一想,朝华可能有,只是他不知道。毕竟后妃来月信时不宜面君,他对这方面缺乏了解也正常。
喻峥有点嫌弃自己,他确实不够上心,不然旁人不会有趁人之危的机会。重来一回,他必须吸取教训看紧顾昭,把所有小事牢记心中,这样大概率不会出问题了。
他非常有自信。
等其他人走光,他扶顾昭站起来。
顾昭手脚发冷,还有呕吐的感觉,人虚浮得像飘在云端,已经无所谓跟他有肢体接触。出校门后,喻峥提出背她回去的建议,她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
事情太顺利,喻峥还以为他幻听了。但是,他仅仅耽误几十秒,顾昭就迫不及待地对他说,“你得弯腰,我才能上去啊。”
她都提出要求了,他必须满足。
顾昭虽然疼,但动作很灵活,叁两下攀住他的肩,整个人贴过去。她的身体完全压在他背上,他毫不费劲地站起来,好像没有在担负一个人的重量。
顾昭盯了会他的黑发,头仰得难受,干脆不继续倔强下去,靠着他的肩膀昏昏欲睡。
喻峥感觉到她的呼吸徘徊耳边,忍不住想回头,但回头也看不见她,还是放弃了。
从学校到家的路程不远,喻峥无法延长路程,改为放慢速度。他的步伐迈得很小,刻意地去感受她脸贴着他脖子的触感,眼睛却在观察周遭的世界。
市中心繁华依旧,他却没了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的空虚。他刚刚重生时,心情很复杂,因为他不仅到了不同的时代,还身处异国他乡。一张张陌生的面孔让他感到不安。
那时的他,总觉得尘世中没有值得追求的事物,分分钟就要遁入空门。随后,他想起朝华及佛法中所讲的分段生死。他前生并不信佛法,但转世后翻阅了不少佛经,不得不信,也不得不想。
若他有来生,她应该会有相同的际遇。
有时候,后世人的猜测是正确的。他可能会是一台专为政治而生的机器,但沉朝华给了他一颗会跳动的心。
所以,在他心中,江山第一,朝华第二。
来到现世,她自然成为唯一,是他在这光怪陆离的社会中最珍视的宝藏。
夜晚无声降临,城市的灯火一盏盏亮起。
他走到大堂处,她都没有动静,他误以为她睡着了,试着叫,“朝朝。”
顾昭却没睡着,条件反射地问,“为什么这样叫我?”
她的声音虚弱,话语却很有力道。
他提前找好理由,这时就用上了,“比较特别。”
顾昭没起疑心,“我不喜欢,还是叫我小昭吧。”
她说完这句话,脸换了位置靠,从他左肩换到右肩。她眯眼,前方的景物越来越熟悉。她低头看眼他的侧脸,感触很多,回忆的场景变换间,她感慨,“喻峥,你真是个好人。如果你只是你,那该多好……”
十几分钟的路程里,她甚至没有感觉到颠簸,他走路应该特别稳特别小心。还有那包纸巾,她问他借过几次纸巾,都没借到。今天却忽然有了,还是库洛米的图案,显然是特地为她准备的。
喻峥这人真不错,能处啊。
他学习好长得帅,人还细心,面面俱到。除了那张脸,没有一处是让顾昭不满意的。
顾昭承认,她已经开始心猿意马。
喻峥闻言,却没有多开心,百感交集。直到背她走进电梯口,才黯然地想,可惜没如果。
他从前高高在上,一直想当然地认为顾昭背叛他,所以憎恨她。从没有想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该是你来我往,以真心换真心。
而且顾昭是至情至性之人,哪管什么王侯将相,惹她不快她照样得罪,她的世界里就不存在虚与委蛇这件事。
他一直觉得,她与她那些男宠在他面前对质那回,是她演技最出彩的一回。如今想来,也不尽然,她说的那些痛苦和煎熬是真的,否则不能哭成那样。
朝华根本不会演戏,他是为掩饰内心最深处的愧疚,强行忽略了这个事实,还觉得自己不废她也算对她好。
如今站在和她平等的位置再一想,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