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食耽误的名士们 第76节
谢云曦淡定的饮了口茶,“哦,二姐,你说话前先把眼睛从那堆柴火中移开可以吗?”
不远处,碎石围成半圆,圆中柴火燃烧正旺,细看,火中还放着几颗大大
小小,形状不一的芋头。
立秋末,处暑将至,芋头初长,个头虽还不大,但胜在鲜嫩。
半路上,车马路过农家,谢云曦正坐在马车外吹晨风,瞧见芋头田自然垂涎,当即便唤人去附近的农家买了些来。
野外烤芋头,席地盘坐,临溪水,秋风阵阵,飘落三四黄叶,野草沙沙,可不正是野炊的好时候嘛。
而面对谢云曦的调侃,谢年华当即咳咳两声,“瞎说什么,我这是担心火太旺了,那芋头烤焦了,咱们都得饿肚子。”
这么多仆人看着火,还能烤焦?再说,车马上那么多的吃食,没了芋头也饿不了谁的肚子吧?
谢云曦面无表情的斜了她一眼,“呵呵”两声,挑衅之意尤为明显。
“行了,你们俩少说几句,没得又吵起来。”眼见姐弟俩又要互怼起来,谢文清轻叹着,揉了揉眉心,一脸的无奈。
两姐弟四目相对,电光石火,硝烟之气格外浓烈。
不过在谢文清虎视眈眈的注视下,两人只能息事宁人。
两人相视一眼,冷哼一声,便各自扭过头去,再不理彼此。
这两姐弟行为之幼稚,恰似那五六岁的孩童一般,看的谢文清又是一声长长的深叹。
这厢,姐弟俩闹着别扭,那厢柴火渐灭,芋头正好。
谢云曦和谢年华转眼化干戈为玉帛,两人勾结搭背着,捡了一枯木枝。
随后,两人双双蹲下,围着柴火堆,愉快地挑着芋头,将其从柴火中合力滚出。
火热炭黑的芋头,滚啊滚,滚啊滚,谢云曦和谢年华拿着枯木,走几步,挑几下芋头,两人你争我夺,比起了“芋头马球赛”。
待两人将芋头滚到席边,热气已散去不少,正好热乎乎的,却不烫手,拿在手上,剥了皮,哈着气,吹去芋肉的热气,随后便慢慢地吃了起来。
芋头表皮深黑,去皮后,内里芋肉却洁白,一口咬下,口感软糯,香味浓郁。
芋肉本身味淡,有爱吃原味的,也有人爱粘着酱油吃的。
谢年华爱吃黄豆酱油,白嫩的芋头混着浓郁香醇的酱油,软糯鲜香,唇齿留香。
拳头大小的芋头,几人连吃了几个,配着新炖的芋头排骨汤,平平无奇的野食,却让人吃着十分愉悦。
就在谢家众人悠然用膳之际,溪水对岸传来隐约的鸣唱之声。
谢云曦侧耳细听,男声低沉,鸣唱随性,隐约的乐调,像是某地的民谣,没有歌词,没有伴奏,只有溪水潺潺之声,伴着老牛的“哞哞”声,显得闲适而悠然。
谢云曦寻声,好奇张望,待鸣唱之声渐清,入目便见一架牛车沿着溪水岸,缓缓的从远处走来。
牛车慢慢,柳枝轻摇,日头正艳,映照在牛车之上,反射着耀眼白光。
定睛一看,只见一头璀璨生辉的白发——纯粹无杂色,飘逸至腰间。
来不及细看,谢云曦脑中便闪过:哇,原来时下竟有如此高超的染发技术,划时代啊!
一如既往的不正经。
第75章
抛开脑中乱七八糟的念头, 谢云曦好奇那一头耀眼白发,便伸着脑袋, 隔着细细的溪水向对岸细细看去。
目之所及, 只见那牛车上,驱车的青年,模样憨厚, 挥着牛鞭驱着牛车缓缓前行。
视线微移, 又见那车上立着一草编的伞,伞下有一白发之人, 面容不清, 只瞧见丝丝缕缕的阳光下, 那耀眼夺目的白色长发。
车马渐近, 视线渐清。
不想, 那伞下的白发之人, 竟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
那中年男子一身粗布常服,姿态随意洒脱,细看面容, 五官俊朗, 眉目分明, 白皙的脸上, 皱纹不多, 只眼角残留几分岁月留痕。
那痕迹格外温柔, 像是被光阴善待着, 轻轻浅浅间,亦透着几分儒雅,几分悠然, 几分漫不经心的张狂。
是个气质微妙, 姿容极俊的,白发中年大叔。
中年大叔常有,但中年白发,还白的如此彻底,就不常有了。
而且这还不是染发染的。
谢云曦啃着芋头,站在溪边,隔水而望,眼中映着凌凌的水波,明亮而闪烁,透着实打实的好奇。
奇他一身粗布常服,却难掩风姿;奇他眼角淡淡,岁月痕迹;奇他不过中年,却满头白发。
当然,更好奇的,还是他身上那股子似有似无的熟悉感。
很微妙的一种熟悉感。
“哞~~”缰绳一紧。
对岸,牛车停驻。
车上的中年男子停了鸣唱,人却依旧斜坐着,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此时,他的目光正对着对岸,眼眸微眯,似在打量谢云曦等人。
中年男子名唤沈乐,名士榜上同谢云曦的大伯——谢朗不相上下,而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如同谢文清与孙亦谦那般,不是冤家不对头,自相识便总是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
不过两人针锋相对的场景,自十多年前便未再出现。
十年前,沈乐妻子病逝,他亦悲痛欲绝,一夜白发。
此后,沈乐隐居,没了行踪,同辈名士之中,谢朗也就没了对手,文坛亦少了位张扬如风般的男子。
时人惋惜,常令人寻找,偶有人在各处的竹林中窥见他的身影,可惜,待人寻去时,却是人去楼空。
长此以往,当年的如风张扬的沈乐便多了个“竹林隐士”的雅号——隐居竹林,隐于竹林,待寻踪迹,回首,却只见竹林,不见人影。
只是,说来也巧,就在谢云曦等人驻足的不远处,一座无名之山伫立。
那山并不高,也无风景名胜,只是寻常不过的一座小山,名声不显,山间却正好有一竹林。
沈乐爱竹,三年前路过此处,便住了下来,这一住便是三年。
这三年来,他用附近的农家倒也混个七八分熟。
平日得闲,便会坐上牛车在山下走动,或是在田间同劳作的农人闲聊,或同农家换些食材等物,或心血来潮,到村中的蒙学私塾客串下教书先生。
生活也算多姿多彩,平淡中透着怡然乐趣。
今日一早,他本在私塾教村中孩童读书,到了午间,他便打算回山上用膳小憩。恰好路过溪边,远远的便瞧见谢家的家旗,瞧着旗上那张扬,熟悉的家徽,往昔岁月涌上心头。
再细看车马队伍,浩浩荡荡,布满溪水岸边。
声势如此浩大,让人不禁怀疑这出行的莫不是谢家的家主,或是都城谢家的谢二大爷。
前者是他的死对头,后者却是当年一起上山爬树,下水捞鱼的“狐朋狗友”,但总归都是难得一见的故人。
都说年纪大了,便容易回忆往昔,怀念故人。
沈乐这会儿心情还算不错,便想着会一会故人。
若是“狐朋狗友”,正好他车上有鱼有酒,到时还能把酒言欢,闲聊些许。
当然,若是不幸碰上的是冤家对头,那也不错,许久未动嘴皮子,正好互怼一场,怼累了,这不还有酒菜备着,也是极好。
只是千算万算,“狐朋狗友”没见着,冤家对头也没有。
走近了,只见对岸车马正中,竟是两男一女的年轻面孔——陌生又熟悉。
细看去,正好对上临岸而立,目露好奇之色的谢云曦。
溪水清澈,波光凌凌。
少年面如皓月,身姿如松,静立杨柳树下,柳枝摇曳,轻拂少年冠发,本是九天仙人之姿,此刻却仪态随意,不见端方。
眨眨眼,定睛一瞧,少年一手拿着不知名状的食物,一手端着大碗,嘴里更是大口啃食,大口喝着碗中之物,脑袋则探着,目光彤彤,明亮如星辰。
这般谪仙似的少年,仪态却好似那“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绿林大汉。
不过,还别说,瞧着少年啃食的模样,沈乐竟觉他手上那黑黝黝的食物好似极为美味一般,不禁让人垂涎起来。
沈乐摸了摸下巴,饶有兴趣的看着少年。
只是瞧着瞧着,心中却生出几分熟悉感——极为微妙的熟悉感。
“这眉眼瞧着……特别是那双桃花眼,纵是无情也含春。”沈乐思索着,啧啧道:“这祸水似的双眸,还真是一代更比一代强,谢家哟,净出妖孽。”
沈乐并不认识谢云曦,但他的眉目,却像极了年轻时的谢朗。
当年的谢朗也是这般少年朗朗,一双桃花美目不知迷倒多少世家女郎。
不过,沈乐瞧着谢云曦那模样,眉目虽相似,但这气质姿态,他倒不认为这少年是谢朗的儿子。
众所周知,谢朗只有一嫡子,一嫡女。谢云曦的年龄太过稚嫩,年岁不符,且谢朗的嫡子也不大可能养成这般自由散漫的性子。
当然,最重要的事,谢朗的儿子可是沈乐看着出生的,虽数十年未见,但模样他却还记得十分清楚。
目光微移,落在一旁起身靠近溪水边的谢文清身上,同样多情的桃花美目,只是眼波流传间少了些洒脱风流,多了份沉稳儒雅。
沈乐见他缓步靠近岸边的少年,细不可查的将人护在身后,目光兼备着,正同他对视。
那姿态,没仪表,那模样——“没曾想,当年那小糯米团子,如今竟也长得如此这般……无趣了。”
呢喃着,话语嫌弃,但目光却极为柔和。沈乐无子,当年谢文清出生后,他亦当做自家的儿子一般。甚至还“威逼利诱”了谢齐同他一道,在一个夜不黑,风不高的晚上,偷摸进婴儿房,意图将他拐走充当自己的亲儿子。
可惜,事情败露,他和谢齐都被谢朗满院子的追打着,跑了整整一夜。
此时,沈乐看着谢文清,心生无限感慨,只是嘴上却道:“小文清长这么大了,啧啧啧,瞧着还真是和他爹一模一样,正是越长大越不可爱了呢。”
年轻时,沈乐可没少去谢家蹭吃、蹭喝、蹭书看。
待谢文清出生后,他便又多了蹭孩子这一项,而且还十分不良于行,时常把三四岁的小文清给逗弄哭,逼得谢朗总拿着扫帚追着他打。
那时的谢家,总是鸡飞狗跳,十分热闹。
可惜,到了谢文清七八岁时,他妻子病情恶化,为了照顾妻子,他也就很少再外出串门,也就没再见过七八岁以后的谢文清。
至于谢年华和谢云曦,十年前他们一个也就六岁,一个也就五岁,五岁的“谢云曦”还跟着他爹在边城。
沈乐猜出了谢文清的身份,再联系下谢家的子嗣和这排场,自然也能推测出谢年华和谢云曦的身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