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食耽误的名士们 第2节
作为谢家长辈,他们也是恨铁不成钢。
然而,愁死人的谢云曦却总是那般慢慢悠悠,凡事不上心的模样。
怀远担心这束发典礼的事,他却依然松土拔草,专注观察着地上的土豆幼苗。
见幼苗发育良好,不见虫卵,这才心满意足,愉悦一笑。
至于束发礼,谢云曦头也不抬的摆摆手,“知道了,告诉大伯,章程没有任何问题,劳烦他费心。”
——唉,您能再敷衍点嘛!
怀远叹道:“郎君啊,束发之日必有名士聚集,清谈宴会在所难免,这地里的作物小人来弄便好,您要不先去书房准备准备?”
谢云曦不以为然的继续翻弄泥土,“怕什么,不是有大哥他们在嘛。”
谢家子弟众多,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文采斐然的才子,清谈宴会什么的,交给他们便是,何况,还有他大哥——谢文清在,谁也坠不了谢家文坛第一的超然地位。
按谢云曦自个的想法,他不过是比别人多了一世的记忆,且华夏文明璀璨如星辰,他身在其中,自也是沉淀了不少的知识。
比如做诗词,俗话说得好,背诵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再加上有《笠翁对韵》等,这类知识的积累,在文学创作时,他自然比别人有优势。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他才有如今的名望,可这名望才气靠的是他身后的“巨人”,若在同一起跑线上,谢文清之才情,必远胜于他。
天启第一才子,他受之有愧,只是,作为魂穿者,这“生而知之”的玄幻之事,他却不好于他人述说——除非他那天脑子抽风,想被火烧死。
说起魂穿之事,谢云曦也是迷迷糊糊,云里雾里。
当年,七岁的“谢云曦”在父母双亡后扶灵归族,可一到家门,精神一松,竟直接昏厥,魂飞魄散。
待这身体再睁开眼,却已是物是人非,换了魂魄。
回想前世,谢云曦的记忆有些模糊,但却记得自己上辈子也叫“谢云曦”这个名字,死因是加班过劳,也正是因为上辈子死的太过劳累,这辈子他便只愿做一条咸鱼——混吃等死,悠然一生。
然,幼时嘴票,惹来一堆名师大拿“好为人师”,他又装不来真小孩,学习进度自然比正常的孩子来得快,于是便有了那天才早慧的名声。
之后又是嘴贱,又是手残的,竟把自己折腾成了第一才子。
唉,说来也郁闷。
初来乍到,他那里知道谢家的影响力会如此之大,原来也只以为是普通富裕人家,没曾想竟会是世家之首,文坛顶流。
奈何,覆水难收,他也只能“自食恶果”。
二世祖做不成,却得了一个桃花仙子的名头。
话说,他一男子,叫什么仙子的——也不知这是谁想出来的别号,若让他知道,必要给他套个麻袋,好好揍上一顿。
虽然,这时代‘仙子’并非专属女性,有记载的名士中以‘某某仙子’为号的也不在少数,而且还都是颜值巨高才子名士,但谢云曦却着实不习惯有人唤他“仙子”。
时代,文化的代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就能填平的。
而随着年岁渐长,谢云曦的容貌愈发清丽。偶尔几次下山外出,却总会引发掷果盈车的盛大场面,一来二去,他也就愈发不爱出门。
少年在外,特别是俊朗的少年郎,出门在外,实在太过危险,如此危险,自然还是乖巧宅家最为清净。
对此,谢云曦深以为然,宅的自也是理直气壮。
只是,如他这般俊秀不似凡尘的少年,
宅便宅吧,可为何宅的如此清新脱俗。
此时,谢云曦一脸温柔,双手轻抚着地里的土豆的幼叶,嘴里念念叨叨着,“土豆炖肉,糖醋土豆,土豆干锅,土豆饼,拔丝土豆,土豆球……”当然,还有经典,美味的薯条薯片!
谢云曦回忆着土豆的千般滋味,手上的动作越发轻柔,目光也越发温柔。
怀远看着,无奈仰天一声长叹,“三郎君啊,唉——”
叹息落下,旭日渐升,晨露消退。
谢云曦打理好心爱的土豆幼苗,起身拂尘,拍去衣角的泥渍。
随后,想起什么似的,抬头遥望远处那重重叠叠的山峦,山峦重重,不见人烟。
谢云曦瞧着,不禁感慨着呢喃:“雨前椿芽嫩无比,雨后椿芽生木体。”
“郎君您说什么?”
晨风微凉,拂面而过,怀远缓神,好似听到他家三郎轻语了一句什么。
谢云曦只挥了挥袖上的灰土,“谷雨将至未至,雨前撸一把春椿,正当季,味必鲜。”衣袖一挥,“来人,准备踏青。”
怀远:“……”踏青是假,采春椿做美食才是重点吧。
——唉,果然,美食才是他们家三郎的最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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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一章 内容稍作增笔,并不影响后续内容。
引用:
《笠翁对韵》是从前人们学习写作近体诗、词,用来熟悉对仗、用韵、组织词语的启蒙读物。作者李渔,号笠翁,因此叫《笠翁对韵》——本文引用“笠翁对韵”四个字。
雨前椿芽嫩无比,雨后椿芽生木体——华夏·民间谚语(出自百度百科)
说明:
土豆的人工栽培地最早可追溯到大约公元前8000年到5000年的秘鲁南部地区。17世纪时,土豆已经成为欧洲的重要粮食作物并且已经传播到中国。
(特别说明,本文主角处于异时空,土豆的相关历史于本时空无关。)
第2章
以踏青之名,寻山间美食——此乃谢云曦的日常。
桃花居里,众人习以为常,效率极高的准备好他们郎君所需之物。
而怀远则动作麻利地背起竹筐,迅速跟上。
一主一仆出了茅庐,入目便是满目桃林,昨夜下过绵绵小雨,此时的桃树上还挂着些许晶莹的水露。
谷雨将至,桃树挂果,小而青,青而密,累累缀满枝头,一眼望去,绿树青果,生机勃勃,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漫步桃林小径,两侧矮丛牡丹正当红,伴着春风,和着山间布谷的翠鸣,主仆二人就这般一前一后的,向着深山丛林走去。
一路上,三三两两的农仆躬身问安,他们均是谢家名下的农户,平日里常居于琅琊山脚,每日清晨,便会来山腰处照料谢云曦的几处“实验田”。
“实验田”这名字当然是谢云曦起的,农仆们虽不明,但觉厉——谢家三郎所赐的名字,肯定极有内涵。
何况,这几亩“实验田”可出过不少新的农作物,比如那鲜红如月勾的果实,原只当辛辣苦涩的杂果,经由三郎君之手,竟变成了餐桌上的一味名贵香料,其名曰:红辣椒。
红辣椒外形艳艳,生啃时只有辛辣,若多食则能叫人面红耳赤,悟出一身汗来,但细细烹煮,适量使用,则辣香四溢,实乃配菜一绝。
当然除了红辣椒外,谢云曦自也发现了不少新的食材作物。
近年来,农家子弟对他愈发推崇,天下名士才、子具风流,但擅农事,重农耕,善对农仆,且愿意亲自下田,沾染淤泥的却极为罕见。
当然,谢云曦并不知自己被农家推崇的事,他常年宅家,唯一的爱好就是美食,奈何这时代什么都好,就是物质匮乏,烹饪手段又极为单一,他吃了几年单调乏味的餐食,终是受不了折磨,好好一条咸鱼,硬是被逼着自力更生。
食材稀少,自己找;
调料匮乏,自己做;
烹饪技巧单一,自己下厨。
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他也着实费了不少的精力。
而此时,谢云曦正从山腰处,拾级而上,入山间密林。
他常年混迹山林,对琅琊山更是十分熟悉,没一会儿便找到了自己的目标——香椿树。
谷雨前后,正是吃椿的好时节,这时的香椿醇香爽口,营养极高。
奈何,早前,人们对香椿并不识货,几年前,谢云曦采摘香椿回去,那时他还十分年幼,仆人们也只当他是个稚嫩的小孩,见他要吃这莫名之物,自然百般阻扰,千般劝导。
可惜,仆人们好说歹说,却还是拗不过自家的小郎君。
劝说无果,又担心出事,无奈之下,他们只能下山找谢家长辈。
当然,这期间更是闹出了一堆的乌龙事,这些乌龙暂且不提,反正兜兜转转,谢云曦还是吃上了美味的香椿。
且从那以后,谢家的餐桌上也多了一道时令鲜蔬。
之后,香椿之美便慢慢传播开来。如今连民间都有了“雨前香椿嫩如丝的说法。
怀远瞧着树上长势娇嫩的香椿,述说着昔日的往事,未了还不忘歌颂他家郎君的独到眼光。
而谢云曦听过,只是微微一笑,并不多言,而心下则感叹:哎,吃个美食也不容易啊!
正想着吃货艰难,余光一扫,便见丛林腐木之下,菌类长势茂盛。
谢云曦幸喜,“怀远,你去采香椿,把你框里的小竹篮给我。”
怀远也不多问,自背篓里拿出小竹篮递上,随即便乖巧的去往另一边的林木丛中,寻找香椿树,采摘香椿叶。
怀远的手法极为熟练,一瞧便知是个老手,然而,别人家的书童,日常是研磨石墨、伺候纸笔,唯独他这个书童,整日里不是爬山涉水,就是侍弄农田,偶尔还负责帮厨、打杂、做小工。
如此不务正业,他其实也十分忧愁。
怀远一边采着香椿,一边关注着谢云曦的动向。
山间,林木春深,阳光在茂密的树枝间穿梭。
偶尔回头看上一眼,入目便是那一身便服麻衣的少年蹲坐树下,俊朗的脸上,时不时的泛起清浅的笑意。
酒窝深深,眉目精致,斑驳的光影中,好似九天而下的谪仙。
然而,如此俊秀的少年,此刻却毫无形象。一双如玉白皙的手,扒拉着泥地上的腐枝烂叶,衣袖淤泥斑斑,尘意然然。
瞬间,九天谪仙灰飞烟灭。
怀远不忍,略略避开视线,嘴上亦嘀嘀咕咕的吐槽道:“香椿啊,香椿,三郎君啥时候能有文人才子的自觉呦!”
树上的香椿摇啊摇,晶莹的水珠滴答滑落,随即“咔擦”一声轻响,一束香椿嫩叶被粗暴地折了个对半。
香椿采下,投入背上竹筐。
怀远回味着去年今夕吃过的香椿,不禁口内生津,手上的动作也愈发的迅速起来。
而在他身后,谢云曦同样动作矫捷的在林间穿梭。
俗话说,人间至鲜是菌菇。看着树下茂盛的各色食用菌,谢云曦快乐似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