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女配HE指南[快穿] 第59节
景珠自然不会多想,反而靠着他的肩柔声道:“我知道的,谢谢夫君。”
听到她说谢谢,沈清河却不大高兴,扣在她肩侧的手微微使力,语声略沉,“以后不要再跟我说谢谢,为你做什么都是我应该的。”
景珠没想到只是说谢谢也会让他生气,不过夫君对她好,这是值得高兴的事,她没必要逆着他,便笑着道了声好。
早膳是一家人一起吃的,沈家关系简单,沈清河是独子,沈老爷又没有姬妾只是沈夫人一个。
景珠去跟沈夫人请安的时候,就觉得沈夫人对她也特别好,完全没有传言中婆婆看新妇那里都不顺眼的感觉,不仅送了她昂贵的见面礼,还拉着她说了好些贴心的话,让景珠彻底抹去了初入新家的不安。
沈夫人说她每日早间都要礼佛,让景珠不必每日都去向她请安,只需偶尔过去跟她说说话就好了。
至于沈老爷,虽然商行里大部分的生意都交给了沈清河,但是沈家商行遍布天下,还有许多生意依旧是沈老爷在管,所以三天两头的在外面跑,景珠也很少见到他。
景珠多数时候都待在自己的院子里,自从嫁给沈清河她自然与他同住舒和院。
沈清河大多数时间都在家里陪着她,游手好闲的模样跟传闻中雷厉风行机智果决的沈家商行少主,仿佛是两个人。
日子久了,就连景珠都忍不住问他:“商行最近是不是生意不好啊?”
如果沈家出了什么问题,已经是沈家妇的景珠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但她就怕自己的夫君因为面子不好意思跟她开口,所以才有此一问。
景家出嫁的时候,家里就她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嫁妆可谓是满满当当,包括当初沈家提亲时送的聘礼,那是真正的十里红妆。
见过这场婚事的相柳百姓都说,这是他们见过最豪华的婚礼。
所以,景珠是真的很有钱,如果夫君有难的话,她会毫不犹豫的拿出自己的嫁妆帮衬。
当沈清河听到景珠说自己可以拿一部分嫁妆出来帮他的时候,他是真没想到,自己只是因为多陪了她一段时间,就被自家小娘子想成了一个即将破产潦倒养不起媳妇的公子哥。
面子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自家娘子的赤诚之心,他只不过是略微逗弄了她一句,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娘子看出来了。”
对方就毫不犹豫的拉着他回到屋里,然后一阵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张十分丰厚的嫁妆单子给他。
沈清河心下自然感动万分,于是主动拿起了嫁妆单子仔细瞧了一番,最后故作沉思道:“我瞧着这单子上像是少了些东西。”
景珠不明其意,凑过去问:“啊,少了什么?”
少了什么,沈清河没有说,只说第二天再告诉她。
景珠也没有追问,真真等到了第二天,睁开眼睛的时候沈清河已经不在床上了,他习惯了早起晨练。
景珠迷茫着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刚要唤人进来,手就触摸到枕头边一个硬邦邦的檀木盒子。
这个盒子足有她的枕头那么长,样式看上去十分古朴,四面还雕刻着仙桃贺寿的图纹,正面有个塔扣,没上锁,景珠就伸手打开了盒子。
一打开,先就是一层满满当当的银票,全是大份额的,厚厚一摞。
景珠将银票撇到一边,然后就发现下面是一些田庄店铺的地契,有相柳本地的,还有其他郡县内的,甚至连都城洛阳的都有不少。
再下面就是一些珠宝手串,金银叶子,重重的一箱子,数不清的财富。
景珠懵了一下,这是干嘛呢?
晨练回来的沈清河进屋的时候就发现她还在床上发懵,忍不住笑着走过去道:“怎么?傻兮兮的。”
景珠被这一箱子钱财弄得都没注意到他说自己傻,指了指箱子一脸疑问的看着他。
沈清河瞥了眼箱子随口道:“夫人经营有方,这些就给夫人留着,哪天夫君要是经营不善了,还得靠夫人帮衬才是。”
做生意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景珠虽然没有做过生意,但道理还是懂一些的。
所以根本就没有怀疑沈清河的说法,只当他是真心的,多留一手,便认认真真的将那箱子东西给他收了起来。
殊不知沈清河只是为了让她安心,所以才弄了这么一箱子东西,看她像藏宝贝一样的把箱子到处藏,男人随即姿态懒懒的瘫倒在榻上,眼中尽是好笑和趣味。
该怎么跟自己娘子解释,就是皇帝倒了她家夫君也不会破产呢?
两人成亲已经有些时日,院子里的花开得繁盛,唯一的一颗杏花树也绿意盎然。
成亲那天未曾发觉,第二天才发现这院子里竟然种植了大片大片的花卉,而且还都是她特别喜欢的花。
院子里的下人都说,府里的花是从几年前就种下的,一直有专门的师傅进行打理。
如今已是夏季,看不到杏花,只能看到满树的翠绿枝叶,和透过阴翳的树枝倾泻下来的光点。
彼时的沈清河正在拉着她作画,满院子花卉盆栽中放着一张贵妃榻,景珠就侧躺在上面,被白色粉色的花球簇拥着。
沈清河则在她对面作画,将她以及她周围之景全部纳入他的画卷之中,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画好以后,沈清河便拉了人来鉴赏,得了夸赞,他却并不为此欣喜,只拥着她道:“画中人再好看,终不及画外的你万分之一。”
两人成亲有些时日,景珠早已适应他时不时的浓情蜜语,只是偶尔还是会因此脸颊羞红,她指着院子里争相竞放的奇蕊道:“没想到夫君也是爱花之人。”
沈清河却是道:“非是爱花,只是爱花中之人罢了。”
景珠疑惑的看向他,沈清河随即起身,拉着人去了院子里的那颗杏花树下,旁边放了一把小型铁锹,沈清河拿过铁锹便对着树下一处地方挖了起来。
景珠不知道他要干嘛,只站在一旁看着他动作,很快,树下被挖出了一个坑,沈清河从坑里取出了一坛红封的酒罐来。
“这是……酒?”景珠走近,看了那沾满泥土的酒坛子一眼。
“嗯,来。”沈清河丢了铁锹,一手拿着酒坛子,一手牵着人去了院子里的石亭。
“这是杏花酒。”他道。
开坛启封,一股浓浓的酒香登时飘荡而出,就连不擅饮酒的景珠都被这香味吸引了想要品尝一杯。
沈清河替她斟了一杯,随即道:“还记得成亲之前我跟你说过我见过你很多次的话吗?”
景珠自然记得,之前还较为在意,不过成亲之后日日与他待在一块儿,倒把这事儿给忘了。
“这酒就是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埋在树下的。”
沈清河给自己倒了一杯,随即一饮而尽,对着景珠缓缓道来。
在投入往生河之前,他曾为她和自己留下了记忆,但昭昭只是一介凡人,哪怕有他庇佑,留下记忆的可能也微乎其微。
他知道她托生在哪,却因为世俗身份无法立即与她亲近。
所以他慢慢的等她长大,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便是她跟她母亲上佛山拜佛的时候。
佛山上便有像他院子里这般美的一片花园,他当时就坐在一颗榕树上,从下望着她,而她就穿着一身白裙子,在一片粉白的花海里快乐的旋转。
是跟上一世的很不一样的她,上一世她从没有这般健康快乐的时候,就连温柔的笑容里面都透着随时让人心逝的脆弱。
他知道现在的她根本不记得自己,所以也没有贸然去打扰她,那个时候他想,只要她一直平安快乐就好了,能不能想起他似乎也变得不再重要。
那天夜里,回到府中,他灌了自己很多酒,他有太多的忧愁和担忧,甚至是迷茫,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接近她,如果这一世的她不再像上一世一样喜欢自己呢?
他在自己的院子里种了一颗杏花树,还埋了一坛酒,像是祭奠,又像是期盼。
每三个月,她都会随她母亲去佛山拜佛,他便也常去,经常躲在高处偷看她,她也是笨,从没有发现过他。
就这般一年又一年,看着她长大,就要及笄许配人家,他终究还是没忍住出现在了她面前。
其间种种,沈清河没与景珠细说,上一世的记忆独属于自己,他也从没有想过要将她困在上一世,不论她是景珠还是景昭,他爱的人都只是她。
沈清河默默说完自己第一次见她的场景,景珠突然指着自己道:“你居然从七岁的时候就开始惦记我了?”
沈清河愣了一下,抬目看过去,就见刚才还清醒着的人此时已是满脸晕红醉意熏熏。
沈清河皱了皱眉,这酒太烈了,不适合她喝。
刚想将人揽过来抱起回房,景珠却突然站了起来,自己坐到他的身上。
怕她摔倒,沈清和下意识搂紧她的腰。
醉意熏熏的人死死抱住他的脑袋让他别晃,沈清河只觉一个头两个大,他根本没晃好吧!
“你喝醉了!我带你去休息。”沈清河道。
景珠却拍开他的手说:“我没醉,我只是太清醒了。”
沈清河难得没弄懂她的意思,不过好像也不需要懂了,因为怀里的人第一次主动的吻了他,先是亲了一下,随后又像只小猫一样一点点的舔。
沈清河怔住,彻底失去了动作,只抱着她任她施为。
景珠笨拙的吻着他,末了才又紧紧抱着他的脖子说:“辛苦你了夫君,喜欢我那么久一定很累吧?”
沈清河刚想说不累,他从来没有觉得累过。
一颗温热的水滴忽而滴在了他的脸上,他浑身僵住,目光紧张的看向她,却发现她是笑着的,柔柔的笑意仿佛跟久远记忆中的影子相互重叠。
她伸出指尖,轻缓的抚摸着他的脸,声音哽咽而喜悦,“以后就换昭昭来喜欢你好不好?夫君。”
沈清河瞳孔微缩,像是不敢置信般,愣愣的又唤了一声,“昭昭?”
景昭俯身贴在他心口,听着耳朵下胸腔里急促而有力的跳动,缓缓应道:“嗯,是我,沈郎。”
*
皇权更迭,绥阳朝一朝覆灭,新的皇帝欧阳氏上位,世家地位依旧根深蒂固,洛阳国都,繁华依旧。
相柳的神鬼之说受时人喜爱,然而要说到奇谈还是得最近席卷各大书铺的《昭游记》。
书中包含了世间地理千罗万象,甚至是神鬼之说,都精彩万分,叫人看得忽而忘我津津有味,迫切的想要去书中所说之地,身临其境感受一番。
书的作者署名沈景,故而大多数人都猜测著书之人是一名男子,有的甚至猜测是一名学识丰厚的老者,总之各种猜测都有,其中最离谱的竟然说著作者其实是两个人。
“我记得他们来我店里交书册的时候是两个人,戴着羃篱,一个身量颀长,一个身形娇小,姿态亲密,大约是一对恩爱夫妻。”——书店老板。
(完)
作者有话说:
那下个故事就是毛茸茸的兽人。
小人鱼往后挪挪,设定有点复杂干巴巴的,先找找感觉再写吧。?
第五十八章
“景昭, 这是梭罗树上的果子,可甜了,给你。”
“景昭, 这是我烤的鹿肉, 给你吃!”
“我现在是部落最厉害的勇士,景昭, 你就做我的雌性吧!”
一句句洪亮又粗犷的声音在景昭耳边回响, 景昭睁开言的时候就看到她面前簇拥着好几个身形高大,一身古铜色肌肤,赤.裸着上身,只在下身围着一块兽皮裙的男人。
兽皮裙短小,男人们一旦动作幅度过大,全然遮挡不住那处的风光, 真是……辣眼睛。
景昭移开视线看向别处, 入目是一块平坦的绿草地, 前面是一条水流潺潺的溪河,再远便是数不清的遮天巨树, 层山叠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