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 第72节
又是一阵窸窣的声响,草丛被拨开,一名年轻的黑衣男子抱着个小孩,从草丛深处阔步走来。
男子约莫二十来岁,身量纤细高挑,容貌有着不输于女人的艳丽,正是星罗。
李毓秀松了一口气,望着他怀中那个穿着开裆裤、挂着鼻涕泡,脸上还有两坨质朴的红晕的小孩,问道:“你又将谁家的孩子抱过来了?”
“方才换米的时候路过村庄,看见这小孩一个人在村口玩耍,就将他带过来给你看看。”星罗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何不妥,还兴致勃勃地问道,“阿秀,你不是说想要儿孙满堂么?虽然我不能让你生孩子,但只要你想,多少孩子我都能给你弄来。”
李毓秀微微蹙眉,“这样不好,快将这孩子还回去,否则他父母该着急了。”
闻言,星罗瘪了瘪嘴,打量一眼怀里懵懵懂懂的孩子,“丑是丑了点。”
“这与美丑无关,将他送回去。”
“还是说,阿秀你不喜欢男孩?若是要女孩也可以的,方才我还看见村里有个三岁大的女童,生得可水灵啦!”
“不可以,星罗。”李毓秀声音依旧清淡,但面色沉稳了不少,带着几分告诫道,“不是我们的东西,就不可以去偷抢。”
“好罢。”星罗有些失落,抱着男孩又返回村口的方向,还不忘叮嘱道,“那阿秀,你在原地等我,我去去就回。”
李毓秀望着星罗的背影,轻叹一声。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十个年头,亦是他们逃亡的第四年。
四年的心惊胆战,杯弓蛇影,那桩惊动长安的血案随着武安侯郭忠的死而渐渐尘封,至今已少人再提起,可这并不代表她的罪孽便得到了消除。
都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她不知道自己何时会落入恢恢法网。她唯一知道的是,即便是下地狱,星罗也会跟着一起。
她的手终于染上了鲜血,堕落成和星罗一样的罪人,可她从未后悔过。
入夜,星罗和李毓秀投宿在镇上一间简单的客栈中。
借着昏黄的油灯,李毓秀一颗一颗数着钱袋中的铜板,眉头紧紧蹙起,平淡道:“明日要去找活干了。”
李毓秀是个出身高贵的郡主,一不会女红,二不会织布,星罗除了杀人外更是什么也不会,流浪江湖的这些年,两人一度捉襟见肘。好在偶尔给县官们捉一捉身手高强的犯人,或是给富贵人家押送货物,勉强尚能度日。
如今月余没有干活,钱已经不多了。
“也好,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手痒得很。”
星罗在灯下盘腿坐着,用棉布擦净臂上缠绕的软剑,抬眼笑道,“方才在镇口的告示栏上看见贴了官榜,重金悬赏一名高手带队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罗却是摇头,“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伤还未好透呢。”
李毓秀坚持道,“山匪那么多,你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此事明天再议,睡觉吧。”说着,星罗屈指一弹,油灯熄灭,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静谧。
李毓秀不再坚持,脱了外袍上床,只是怀中还抱着长剑,这是她四年逃亡养成的习惯,以便随时面对危机。
片刻,月光从窗户洒入,在地上、案几上铺了薄薄的一层霜。
星罗并未回自己的房间,仍站在黑暗中,一双眼睛闪着亮光,良久才小声地问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吗?”
李毓秀睁开眼。
见她不语,星罗又着急道:“我知道你受了伤,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边保护你。”
他哪里还有杀人时的狠厉,像是一只软绵绵的奶猫,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并未多想,身子朝里挪了挪,依旧是没有波澜的简短语句:“上来。”
星罗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欢呼一声,三下五除二脱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没过片刻,他略微兴奋的声音再次响起:“阿秀,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我不喜欢被人抱着。”李毓秀闭着眼说道。
星罗的眼睛黯了黯,随即又道:“那,你抱着我也可以。”
李毓秀拿他没辙,干脆闭目假寐。
星罗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吗,阿秀,我很早就喜欢你了。那时的你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么清秀美丽,又那么遥远。我常常在想,牵着你的手是什么感觉?抱着你的身子是什么感觉?亲吻你……又是什么感觉?”
黑暗中,李毓秀轻轻吐纳,嘴角泛起一个并不明显的弧度,笑意转瞬即逝。
她伸出一只手,轻轻拥住星罗,平静道:“睡觉,乖。”
李毓秀很冷淡,也很迟钝,她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但她知道,星罗对她而言是独一无二的。
十三岁那年的中秋之夜,欲界仙都彻夜灯火齐明,那是李毓秀第一次去朝凤楼观赏金丝雀,中途喝醉了酒,醒来时已是半夜,匆匆忙忙地往驿站赶。
就在那时,她在欲界仙都门口的角落里,捡着了一身是血的星罗。
那时的星罗不叫星罗,他还没有名字。
他穿着一身凌乱的、血红的衣裳,面上敷着细腻的白粉,唇上点着丹朱,细长的眼尾染了一抹艳丽的桃红,乌发如云,杂糅了这个年纪最青涩的美丽和属于风尘的艳丽。
李毓秀以为他是个遭人凌、辱的少女,心下一软,便将昏迷的星罗捡回了家,治好了他的大部分内伤,唯有身下那处最严重的伤,他死都不让人碰,谁碰他便发了疯似的要杀那人。
大夫说:“这孩子被强行去势了,心里的伤痕要大过身体,所以才讳疾忌医。”
听了这番话,李毓秀才隐隐觉察出不对劲。
那‘姑娘’依旧裹着那身血污的红衣裳,睁着一双怨毒的眼打量着她,牙齿咯咯发抖,神情戒备。李毓秀的视线落在他平坦的胸膛上,顿时明白过来了。
原来她捡回来的并不是个‘姑娘’,而是个过于好看的少年。
而现在,这个可怜的‘少年’失去了男人应该有的东西,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少年了。
“你不用怕,我是来帮你的。”李毓秀朝他走了两步,说道,“你流了很多血,再不救治,就没命了。”
“让我……死……”少年声音暗哑,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每个字都带着彻骨的仇恨。
“死,是天底下最简单的事。你的死,除了白白便宜了那些伤害过你的仇人们以外,没有任何意义。”
说着,李毓秀解下腰间的佩剑,丢到那少年面前,平静地说:“现在我们要给你治伤了,若你接受不了,可以选择用此剑自裁,亦或者,杀了救治你的恩人。”
就这样,她毫无芥蒂地握住了少年的手,示意大夫清理伤口。
清理上药的时候,钻心的疼痛让少年生不如死。他攥着李毓秀的手,力度大到几乎要将她的指骨捏碎,几度想要挥剑自尽,皆被李毓秀拦下。
“别怕,忍忍就好了。”李毓秀下意识抱住了少年的身子。
她的怀抱很软,很暖。
那时正值深夜,天地暗淡无光,少年却觉得,仿佛有一束强光冲破黑暗的桎梏,照亮了他的生命。
李毓秀给了他一个很璀璨的名字,叫做星罗。
“你为什么救我呢?我一无所有,已经不能和你交欢了。”伤好后,星罗睁着凤眼,满脸的疑惑。
所有人都在贪恋他的身子,他以为,李毓秀也不例外。
然而,李毓秀只是面无表情地收回剑,屈指在他脑门一弹,说,“以后不要将这些淫词挂在嘴边,会被哥哥罚的。”
“哦。”星罗捂着额头,又问,“可是,究竟是为什么要救我呢?他们都骂我是太监,是残废……”
“我不觉得你是残废,星罗。在欲界仙都见到你的时候,你虽然满身是血,可我总觉得你的眼睛,”李毓秀指了指他的眉目,继而道,“你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是会发光的。”
星罗一怔,继而狂喜,涨红了脸道:“真的吗?”
李毓秀郑重点头,“我向来是个冷情的人,生老病死都激不起我半点波澜,唯有那夜遇见你,我却心生恻隐。或许,这就是缘分罢。”
最后一句,几乎成了低不可闻的喟叹。
“郡主,我不会发光,是你的光芒照亮了我。”星罗露出一个艳丽的笑,如此说道。
那一瞬,李毓秀心弦一动,被他过于艳丽的笑容照得睁不开眼。
“星罗,你以后想干什么?”
“跟着郡主,死也要报答郡主。”
“除此之外呢?你总要有一技之长罢。”
“服侍人算不算一技之长?虽然我不能人道了,但有很多技术还是可以用得上的,保证郡主你……”
“淫词艳语。”
“哦,你不喜欢这样?那,我可以跟着你习武么?”
闻言,李毓秀回剑入鞘,问道:“为何要习武?”
“强大起来,杀了我的仇人。” 星罗趴在雕栏上,笑眯眯地说,“再杀了你的仇人,保护你。”
“我没有仇人。”李毓秀执剑走过去,抚了抚他柔软的黑发,说,“哥哥说你根骨不错,是可造之材。这样吧,你随我出门一趟,我给你介绍一个高手,看看你适合练什么兵器。”
星罗立刻竖起耳朵,“高手是谁?”
李毓秀淡淡一笑,“姓裴,你见了便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天还未亮,客栈外淅淅沥沥地下着大雨。
李毓秀缓缓起身,扭头一看,睡在旁边的星罗已不见了身影。她下意识摸了摸身侧,被褥冰凉,软剑也不见了,星罗显然是偷偷离开她出门去了。
这么大的雨天,他竟是一个人上山剿匪去了?
李毓秀拧眉,摸黑下床,擦燃了油灯,屋内亮堂起来。
李毓秀穿好外袍,拿起长剑,正要出门去寻星罗,却忽的听见门外脚步靠近,接着,熟悉的敲门声响起。
“谁?”她下意识拔剑,压低声音问道。
“阿秀,是我。”
“星罗?”
说话间,她已快步向前,拉开了客房的门栓。
一抹黑影飞速闪进,星罗拉下蒙面的黑布巾,浑身湿淋淋的,血水混合着雨水淌下,很快在地上汇合成一条蜿蜒的小溪。
“你受伤了?”
“没有,不是我的血。”
李毓秀并不信,忙拉开他的手,却露出了他怀中一个鼓囊囊的黑色布包。
“这是什么?”她疑惑,伸手碰了碰那布包。
温热,并且会动,是个活物。
“我捡来的,你看。”星罗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献宝似的,小心翼翼地打开怀中的黑布包。
一阵婴儿的啼哭传来,李毓秀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