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第49节

  ——奴才觉得您在船上真的挺闲的。
  这句话平公公差点儿说出口。他突然间明白过来,啊,主子所有的反常,全都是因为在船上的日子太过无聊啊!
  姓元的根本不足以成为什么祸害,因为他只不过是主子拿来打发时光的玩意儿罢了!
  想通了这一点,平公公通体舒泰,眼前大发光明,脚步都轻快了不少,恭恭敬敬道:“主子您真是英明神武明心圣断天下无双!”
  姜九怀站住脚,停了片刻,没有回身,淡淡道:“掌嘴。”
  平公公愣了一下方反应过来,狠狠给了自己一嘴巴。
  啊呸,啊呸,自己方才说话的口气活似那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月心庭是扬州最好的乐坊,坊主名叫朱大双,是个体格是十分圆润的胖子,个头比元墨足足矮了一头。
  因听说她和姜家的大人物相熟,朱大双着意奉承,每天上的都是最好的菜色,元墨时常吃到一种小鱼,或红烧,或清炖,或炙或脍,每一种做法都让人鲜掉眉毛。
  朱大双见她喜欢,便把厨子老林叫来,老林说,这是肺鱼,又叫气鼓鱼,因为它遇到危险会使自己鼓成球,浮于水面,因此得名。
  元墨好奇,于是朱大双连忙和老林一起带她去厨房。
  水缸里养着十来条小鱼,灰头土脸,背上有两道桔色纹路,颇为艳丽。
  元墨拿根树枝下去戳了戳,果然很快便鼓起一只只小胖球,她看得有趣,想抓一只小来玩玩。
  老林连忙拦住她,告诉她这鱼的会咬人。
  元墨连送老林好几顶高帽,表示老林连咬人的鱼都会烧,当真是十分厉害,跟着便想讨教这鱼的做法。
  老林笑呵呵,正要将做法全盘托出,朱大双拦下话下:“别的菜好说,这道菜可不好教,此物的内脏和鲜血最毒,一个不好当场能人要性命,是以只有资格最老的老师傅,才敢烹制此鱼。”
  元墨想起来了,路上卫子越跟她说起过,江南有种鱼,名叫河鲀,鲜极,但有剧毒,吃一口要冒生死危险,所有的“拼死吃河鲀”之说。
  “原来这就是河鲀啊!”
  朱大双笑道,“元公子喜欢,让他每天做些就是了。敝处的河鲀在扬州城还有些微薄的名气,哪天元公子有空,不妨约些亲朋好友来尝尝,像平公公他老人家,还有那位贵客,想来也会满意的。”
  朱大双笑起来两眼眯成一条线,深陷在脸颊肉里,活像庙里的弥勒佛。
  这些日子,无论是什么话题,他最后都能绕到姜家头上。
  元墨明白,他是把自己当成了一架通往姜家大门的桥梁。
  据宛娘说,那天晚上错过“平公公他老人家”和“那位贵客”,没来得及打上一声招呼,他气得差点呕血三升。言妩他是不敢轻易动,便把宛娘骂了个狗血淋头。
  元墨只管道:“好好好,如此美味,确实该当与挚友亲朋分享。”然后话锋一转,“哎呀,朱坊主,昨天的茶可不错,茶水如同浓金,茶团如同花蕾,实在是妙品,不知有什么名目啊?”
  朱大双暗骂一声“滑头”。
  他早发现了,元墨和旁的客人不同。别人是来看女伎的,元墨好像是来看乐坊的。乐工有什么乐器,厨子用什么食材,女伎用什么脂粉,各屋里有什么布置,待客有什么规矩……元墨一样一样都要过问,巨细无遗,好奇心高到过分。
  来了没多少日子,乐坊上上下下却都是很喜欢他。这也难怪,本身就是个小白脸,嘴又甜,又肯放下身段,待谁都和和气气的。
  跟女伎们在一起时,他身上自然而然有一股家人般的亲切,平易近人,每一句奉承都是诚心实意,他是真心觉得每一个女伎都很好看,也真心觉得每一个女伎都不容易。
  别人和女伎在一起时,目光多半带有几分淫邪,他的目光却从来只有发自内心的真诚与关切。
  很快,月心庭的女人们——不管是女伎、丫环,或是厨房里帮闲的大娘——都很乐于把心事讲给元墨听。
  好几个红女伎拉元墨进屋一坐就是半天,却连支酒钱都不问他要。而元墨呢,则早就摸准了规矩,把赏钱维持在一个不让朱大双翻脸的最低限度。
  若天下都是这种客人,月心庭就要关门大吉了!朱大双恨恨地想。
  元墨在月心庭讨到了几乎所有女伎的欢心,但言妩是例外。
  言妩待她既不热情,也不冷淡,说话温温柔柔的,笑起来清清淡淡的,从未害羞过,也从未生气过。
  元墨拐弯抹角地问起过那位季公子,言妩只说是从前的熟人,再问,便移开了话题。元墨觉得言妩的心像一只淬过火的瓷瓶,坚不可摧,滴水不漏。
  还是宛娘待她贴心,什么都告诉她。
  言妩原是“瘦马”。“瘦马”者,乃是将贫家无依之女买来,教之以琴棋书画,养成之后高价卖于达官贵人或是青楼楚馆。
  言妩当“瘦马”之时,养家见她容貌出众,聪明绝顶,便也舍得花心血,让她跟着当时扬州城最有名的大琴师桃林居士学琴。
  桃林居士和姜家的玉翁姜三爷乃是莫逆之交,收徒一不看束脩,二不看身份,只看天资。
  起初他身边共有二十个徒弟,后来便一年年减少,非是徒弟们弃学,而是桃林居士认为这些徒弟的天分只能到此为止,便一个个打发回家了。
  “可就是这些弃徒,如今开琴馆的开琴馆,当名士的当名士,全都很了不起呢。”宛娘补充说。
  由此可见桃林居士于琴之一道的造诣之高。
  最后留在桃林居士身边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言妩,一个就是那位季公子,季云安。
  季家是书香门第,据说祖上也做过高官,不过现今已经没落,只是普通人家,家中只有一位寡母,最大的愿望就是季云安考取举人,光耀门楣。
  听到这里,元墨已经明白了。
  据宛娘说,桃林居士生前所住的地方种有大片桃花,每到春来,花开遍野,是扬州胜景之一。
  遥想当年,桃花树下,温雅的少年与美丽的少女相对习琴,一声声被拂动的又何止是琴弦呢?两个人说不定已经做过不少赎身之后鸳鸯白首的美梦吧?
  可是很明显,一个寻常的读书人,根本不可能赎得起言妩。
  最后朱大双以高价将言妩买入月心庭,季云安倾尽家财才能与言妩见上一面。
  宛娘说,那一次言妩一直从晚上哭到天亮,天亮以后,言妩便像是变了一个人,当季云安再次求见的时候,吩咐人将其拒之于门外。
  元墨听得心动神摇。非是为这段凄美的爱情,而是为言妩壮士断腕的绝决。
  经历过世间深情,还能从中抽身而退,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女伎啊!
  可无论她怎么讨好,言妩总是温柔含笑的样子,明里暗里提到过去京城的可能,言妩总是会用话岔开。
  招术和她对付朱大双完全一致。
  第四十九章
  努力挖墙角之余,元墨在扬州城四处闲逛,过得十分充实。
  扬州是江南要津,名流与豪商云集,酒楼乐坊林立,吃喝玩乐样样齐全。元墨并不是单逛月心庭一家,但一路看下来,月心庭还真不愧为扬州第一乐坊,有言妩这样的女伎不说,连河鲀都比别家好吃。
  老林做的河鲀,鲜、嫩、弹、滑,四样俱美,扬州城大大小小饭庄、酒楼、乐坊,没有一家能比得上。
  元墨软磨硬泡,哄到了老林的秘方。
  老林说,秘窍不在烹饪之法,而在于鱼。
  只有一处摊子上卖的鱼,才有这般味道。
  第二天一大早,元墨就和老林一起去买鱼。
  老林熟门熟路走到摊尾一个僻静角落,在那儿蹲着一个老头子,头发胡子花白,全盘虬结在一起,只看得见半张脸。
  一身衣裳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已经是秋末冬初天气,清晨寒气逼人,元墨穿丝袄还嫌冷,他身上还是单衣,又坐在风口里,头发、胡子、裂开的衣角一起随风飞舞。
  在他身前,有只木桶,里面有小半桶河鲀。
  老林走过去递过一串钱,老头接过钱,起身便走。
  从头到尾不过瞬息功夫,两人一句话没说,交易便完成了。
  元墨心道,这哪里像买鱼?更像是两国密探接头。
  老头大冬天还光脚穿一双草鞋,元墨想起自己小时候挨冻的时光,心有不忍,赶上前,从网兜里拎了一小坛酒给他,“老伯等等,天冷,喝点酒暖暖身子。”
  老头并不说话,拍开泥封,端起来就喝。
  才一口,他就“噗”地一声,全喷墙角了。
  把酒坛子往元墨怀里一递,老头扭头就走。
  这可是有名的杏花醉,月心庭用来待客的,口感柔和,芳香宜人,元墨很喜欢。只是月心庭卖得太贵,所以她从外面买了带回去喝。
  “这酒虽好,可惜不对他的胃口。”老林道,“你看,那才是他要的酒。”
  老头走向元墨方才买酒的铺子,一把把今天挣的钱拍在案上。伙计从里间摆出一坛酒,小心翼翼地斟了一碗。
  老头接过来,一饮而尽。搁下碗,头也不回地走人。
  元墨眼珠子已经快掉下来了。
  一贯钱,只买一碗酒!
  她疑心老头被坑了,过去问那伙计:“方才那老头喝的酒,多少钱一坛?”
  伙计上下看她两眼:“公子,您买不得。”
  呵,元墨原本只是想问个价,这回还非买不可了,一把把钱袋拍在了案上,豪气万千:“说吧,多少?”
  “五十两银子一坛。”
  元墨:默默地把钱袋摸了回来,从里面摸出一粒碎银子:“那就来一碗。”
  伙计道:“客官,别见怪,我们家的规矩,这酒不单卖的。”
  元墨耐着性子:“兄弟,你当我瞎啊?我眼睁睁看着前面有人单碗买的!”
  伙计道:“我家掌柜说那人从前是我家的老主顾,一直很照顾我家生意,所以现在我们也该多照顾些他,不拘他拿多少钱来,一碗酒总是要给的。”
  看来这位大爷从前也阔过,后来不知怎么败落了,混到了这个境地。
  可即便是到了这个境地,对酒的要求竟然半点也没放低。
  元墨真不知道是该可怜他,还是该佩服他。
  元墨问老林:“这河鲀都是他养的?”
  “我也不知道是他养的还是他捞的,总之这种河鲀就他一个人有,我没在别家买到过。”老林道,“你也瞧见了,他谁也不理的。别人也不理他。我当初是看他可怜,就把他的鱼买下了,没想到倒成就了我一门绝技。这可是独门秘方,你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
  元墨点头。回想起那老头死鱼一样的眼睛,好像看什么都是死物的神情,心想确实没人会想挨着他。
  老林又道:“想来应该不是养的。若是养的,每次只卖这小半桶作甚?再说养出来的没有捞来的鲜。”
  元墨眼睛一亮:“那下次咱们跟着他,看他去哪儿捞鱼!”
  老林呵呵笑:“这法子我早试过了,没用的,这老头鬼着呢,三下两下就把我给甩了。”
  元墨心说那是你,我可是金刀龙王的关门弟子,难道会连个老头都跟丢吗?
  三天后,元墨站在郊外,看着眼前空无一人的小路,垂头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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