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中的家主大人 第34节
元墨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下,仰头长嚎起来。
卫子越皱眉:“元坊主,你这是干什么?”
元墨哭道:“此事大有内情,可是过于离奇,就算我说了,诸位也不会相信,我只知道,阿九定然也不愿大家去府衙!”
众人不由道:“什么内情?”
“实不相瞒,那日我去西山钓鱼,钓到一尾金色鲤鱼,每一片鳞片都放着毫光,十分美丽,我心有不忍,便把它放回水中。就在回程的时候,我看见一位姑娘倒在路边,她美丽非凡,却又失去记忆,我便把她带回红馆照料……”
卫子越怔住了:“难道那便是阿九姑娘?”
接得好!
“正是!”元墨暗赞一个,现编现卖,运起三寸不烂之舌,声情并茂,将一段“金鲤报恩”的奇情演绎得凄美动人,不单是卫子越等人听得两眼微红,就连路人都听住了。
一辆马车驶入北里,马车四壁玄底金漆,四匹黑马拉车,通体无一根杂色,在阳光下油光发亮。
即使是在豪富如云的北里,也很难看到这样华贵的车子。
然而这辆华车却被拥挤的人群挡住了去路,平公公下车看了看,躬身朝车内回道:“是那乐坊坊主,当街嚎哭。”
车内传来清冷的声音,带着一丝意外:“哭?”
第三十三章
“应是干嚎。”平公公纠正措词。
马车内静了静:“嚎些什么?”
“这个……都是些胡话。”平公公道,“主子面圣累了,奴才这就让人开路,主子也好早些回去歇息”
里面没有动静,平公公等不到吩咐,不敢擅作主张,只好退回到车辕上,心里直犯嘀咕,从皇宫出来本应走相国寺回家,不知为何主子却要绕道北里。
车窗内,一只苍白的手掀起一角车帘。
阳光正好,人群中,年轻的坊主头发有些散乱,像是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左臂有点僵硬,表情随声音起伏,或喜或怒,或乐或悲,变化万端。
“……就在这弥留之际,阿九一身是血,躺在我的怀中,告诉我,她原本是东海的小龙女,化身为鲤鱼在溪中玩耍,念在我放生之德,特来报恩。她说她不是凡俗之身,不能在凡间久留,因为若是沾染了凡尘,会让灵力消散,无法再回到东海,所以只能帮我到这一步……”
元墨努力吸着鼻子,想挤出两滴眼泪,可惜失败了,好在她的声音保持了恰到好处的颤抖,周围的人早已经入戏,好些大妈和姑娘都已经掏出绢子来擦眼泪。
“就这样,她的身形渐渐化为青烟消散,每一道烟雾仿佛都有隐隐的鳞光,就像那一日我在西山溪边初见她时一样。”
元墨说完,长叹了一口气,露出一个沧桑的苦笑:“我知道,此事过于离奇,别说大伙儿难以置信,我自己都在怀疑,这一切是真的发生过,还是我在做梦?可我记得阿九的嘱托,她说她本不属于人世,人世若为她生出更多事端,是她不愿看到的。所以我在此恳请诸位,阿九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回到了东海龙宫,我们就将她永远放在心底,不要再去打扰她了吧。”
说完最后一句,元墨深深地低下了头。
四周是长长的寂静,只余抽泣之声。
终于,人群里暴发出一道哭声:“我就知道,阿九姑娘那样的容貌才情,怎么可能是人世所有!”
“竟然是龙女化生,当真匪夷所思!”
“这才对,我就说世间哪有那么美的人!”
元墨悄悄抬眼看向卫子越,只见他怔怔地,眼中含着泪光,嘴角却有一丝微笑:“原来是这样……原来她只是下凡诓了我一场……”
元墨暗暗松了一口气。
人群外,平公公觉得自己终于明白了主子要绕道来此的原因,低声道:“主子请放心,此刻光天化日不好动手,入夜之后,奴才必定将事情办妥。”
“办什么?”
“自然是……灭口。”这姓元的见过主子最不得已的落魄模样,还在光天化日之下胡说八道,自然不能容他活在世上。
“平公公,你很闲啊。”
一听这称呼,平公公双腿一软,滚下车辕,跪在地上,狠狠掌了自己一记嘴巴:“奴才该死,奴才多嘴了!”
“你以为单凭一个姜长任就能对我下手?没有人传信,他怎么知道我时候进京?又怎么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动手?这种事你放着不管,倒有闲情理会这种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平福,你当真是老糊涂了!”
平公公伏在地上,冷汗从额头滑下,一声也不敢出。
马车内静了片刻,似是车内的人平息怒火,良久,传出一声:“走。”
马车掉转方向,临去之际,平公公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若不是为灭口,主子来这里做什么?
金鲤化身为人报恩的故事大获成功,原来气势汹汹的年轻男子们一个个感伤不已,怅然离去。
元墨听到马蹄声,回头张望了一眼,只瞧见四匹宝马拉着车,驶离北里大街。
马儿们皮光水滑,神骏极了。
是个了不起的大豪客啊。
元墨忍不住想。
只可惜,她家已经没有花魁能留住这种客人了。
玉菰仙自杀未遂,被判二十年监刑,夏婆子罪责轻得多,只判了个罚没家产,卷起包袱,悄摸摸离了京。
平京第一乐坊会真楼转眼便被查封,连同尚未结清的花榜之资一起。
众乐坊哀声滔天,为了捧自家的女伎,不知砸了多少钱进去。
元墨更心疼,房契地契入了官,要赎回来更麻烦。
两代花魁之间的凶杀案成为京中百姓最热衷的谈资,这一带被认为是不祥之地,上门的人渐渐少得可怜,往日还有会真楼的笙歌热闹帮衬帮衬,这下没了会真楼,红馆当真是门可罗雀。
“明明听故事的时候还哭得稀里哗啦来着,一个个竟然全都翻脸无情,唉,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元墨感慨不已。
“你那套故事骗骗小孩差不多,哪里真有人信?”叶守川面说,一面给元墨的伤口换药。
元墨道:“谁说的?卫公子就信。”
姜家那晚的事,元墨避重就轻,只说自己是被误伤,但还是被叶守川教训了一顿。
事涉姜家家主,西山女伎的案子已经全面移交给了姜家,府衙没办法再插手,叶守川只能通过江湖手段慢慢查访。
姜家恐怕没心思追查女伎的下落,他们要的是姜九怀之所以会被当成女伎送往西山的原凶。
坏消息是茉莉一时恐怕难以找回来,但好消息是有姜家在,揪出主谋定然不在话下。
卫子越每天都来红馆,一来就坐在青壁下望着当日的题词发呆。虽是只有一个人来,每回的打赏都抵得上七八位客人,托他的福,红馆勉强开得下去。
然而卫子越今天就要起程赴任,从今往后,这唯一的客人也没有了。
元墨想想就觉得前途黯淡,心灰意冷。
叶守川眼疾手快,托住她的胳膊,以免压着伤口,想了想,他道:“阿墨,你有没有想过换一种生活?”
元墨坐起来,端了杯茶喝,“换哪种?”
“随便哪种。”叶守川的目光清朗温和,就像此时窗外初秋的日光,平江的波光投映在他脸上。
叶守川在犯人面前或许凌厉狠辣,但在元墨面前,向来是温和的。只是这次的温和仿佛有所不同,更柔软,更和煦,更温暖,他道,“去乡下买几亩地,或者做些小本买卖,再或者恢复女儿身,找个人成亲过日子……”
他还没说完,元墨就“噗”一下喷了,“小心红姑听见打死你啊!”
叶守川凝望着元墨,神情异常认真:“红姑总不能让你一直这样守着红馆,你渐渐长大了,少年人好冒充,成年男子可不好办。阿墨,你该好好想想你的将来……”
“将来?将来就是做生意啊。”元墨睁着一双眼睛瞧着他,心里有些意外。师兄向来沉默寡言,难得一下子说这么多话。
叶守川看着眼前这对眸子,它们太干净,不染一丝尘埃,黑白分明清灵灵的,和他第一次见到她时没有任何分别。
忽地,叶守川的脸无端有些发烫,他不大自在地起身,借着收拾药瓶,背过身,“阿墨,你是女人,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和他朝朝暮暮,共度一生?”
“你是女人”,这话对元墨来说何其陌生,陌生得简直有点不适应:“你这话小心别给红姑听见,不然,打断你的腿。”
然后,她认真地想了想,认真地道:“没想过。”
“你啊……”叶守川叹了口气,像是有点失望,又像是有点好笑,“就算你还没想过,你也替家里这些姑娘们想一想。她们自然是想觅一个如意郎君的……”
“欢姐早就说过了,天下的男人都一个,喜新厌旧,得陇望蜀,再漂亮的老婆过三天就搁脖子后头了,与其成亲生子,还不如在乐坊里头快活呢!”
“欢姐久经世事,难免有此想法,那其他姑娘呢?你可问过她们愿不愿意——”
叶守川的话说到这里中断,因为元墨忽然欺近,盯着他的脸。
太近了。
近到,息息相闻。
叶守川下意识往后退,元墨却一把捉住他的衣襟,眯起眼睛:“师兄,你叽叽歪歪半天,脸又红成这样,到底是想说什么?”
叶守川强行镇定:“胡闹,还不快松手?”
元墨嘻嘻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也不看看我是谁,便是你不说,我也猜得到。”
叶守川心头一震:“你,你知道什么?”
“说吧,你看上谁了?”元墨松开他,一双眼睛骨碌碌转,“蔷薇,还是腊梅?”
蔷薇和腊梅最漂亮了。
“不是?”元墨再猜,“难道是芙蓉?不错,她性子安静,挺配你的。”
“难不成是欢姐?”元墨微微睁圆眼,又一想,“也不是不行,虽说比你大,但年纪大的,更疼人嘛——”
叶守川把药瓶重重往案上一放:“衙门还有事,我先走了。”
他说走就走,元宝正从院外进来,两人险险撞在一起,元宝叫声“师兄”,叶守川头也没回,径直走了。
“师兄脸色好奇怪啊。”元宝一边回头张望,一边往里走。但怎么个奇怪法呢?元宝形容不出来,好像又羞又恼又有点愤怒,还有点无奈。
“哎,话也不说清楚就走,难道我会笑他不成?我家的姑娘这么漂亮,是个男人就会喜欢上,何况他天天往这儿跑,能不着迷吗?”
元墨觉得师兄的脸皮也忒薄了点,实在没有得到师父的真传,不由咬着嘴唇思索,“到底是谁呢?”
“卫公子啊!”
元墨骇然,吓了一大跳。
“那个赏钱很多的卫公子又来了,欢姐让我赶快要来喊你过去,还说这可是最后的机会!”
元墨抬手起手,在元宝脑门重重弹了一记,弹得元宝“噢呜”一声。
“叫你乱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