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小夫郎 第164节
说起来罗标的好事也将近了。
镇郊不算远,沈玄青拎上东西走着就过去了,到的时候罗标正在吃饭,他安顿下来后,家里有锅有灶,外面吃饭到底花钱,就自己学着做饭,做的不算好吃,但能填饱肚子。
“沈二哥,快进来,吃过没,没吃锅里还有。”他接过东西放在桌上,还十分热情地招呼。
“不了,吃过饭才从老家走,这会儿不饿,你吃你的。”沈玄青说着,看了一眼他的饭,无论菜还是饭,都有糊焦的部分。
罗标挠了挠头,他知道自己手艺不好,笑道:“能吃饱就行了,不瞒你说,别看烧黑了,滋味还不错,比我之前做的好。”
沈玄青笑一声,说:“等婉云过门就好了,有人给做饭。”
说起李婉云,罗标嘿嘿笑一声,端起碗边吃边说:“可不是,我都跟她说了,等她过来,见天儿给她买肉吃。”
他和李婉云的事,也是后来壮了胆,才托沈玄青去和陆谷说,让陆谷问问李婉云的意思,他那会儿没想着能成,破罐子破摔,问一句不成就算了,顶多是没脸,若成了,以后就不再是孤家寡人。
他从前在青楼当过打手,在旁人眼里不是正经人,一般姑娘是不愿嫁的,连他自己也知道,要么娶个寡妇,要么就是找个家里穷的。
无论怎样,都得先问着试试。
李婉云原本不愿再嫁,可随着她在娘家待的越久,村里嚼舌根的多了,她又织布养蚕挣钱,叫一些人眼红。
几经波折,最后她和罗标定了亲。
经过张家那些糟心事,嫁给罗标最大的好处是没有公婆,正因如此,她才敢点头,如今只等成亲吉日那一天了。
沈玄青和罗标关系好,见他日子慢慢起来,有家有媳妇了,自然替他感到高兴。
*
灵均一天天长大,然而一心盼望的妹妹没有来。
陆谷生孩子这天,因房里有叫喊声,还有血水端出来,乱糟糟的,花婆子带他到隔壁去玩耍。
一直到生出来后,他才得以进房来看阿姆,得知襁褓里的小团子是个小汉子,他瘪了嘴不高兴,不过摸了摸弟弟脸蛋后,又露出笑脸。
沈玄青给孩子起了名,叫沈文勉,随了昭儿的名字。
陆谷睡醒后,得知取了这个名儿,沈玄青还写给他看,听着就是识字念书的,十分高兴。
睡在他旁边的孩子小小一团,而另一边,灵哥儿也爬上床,横着躺在床里,伸过来的小脚丫搭在他被子上,嘴里喊着阿姆,问他什么时候出门玩儿,生弟弟一点也不好玩。
孩子稚气的话让他俩都笑了。
勉儿出生的头一个夜里,陆谷原本睡着了,但还是像往常一样,半夜下意识去摸灵哥儿身上的被子。
他轻轻给孩子盖好,勉儿又哼唧起来。
沈玄青醒了,连眼睛都没睁,轻轻拍了拍睡在他俩中间的奶娃娃,觉察到陆谷的动静,便开口:“快睡吧,要是哭了,有我在呢。”
“嗯。”陆谷答应一声,一想到床上睡了两个娃娃,拢共四个人呢,他心中越发满足。
几年之前,还在陆家的时候,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会有两个娃娃,还是和沈玄青生的。
从前的各种折磨苛待,对他来说已经渐渐远去,纵然有时会感到不甘伤心,可那些都过去了,那些人也都过去了,何苦念着不放,沈玄青待他好,这就足够了。
窗外半圆的明月挂在天上,向人间洒下光辉。
半夜的小镇安安静静,但院子里,再没有那个无依无靠,只能望着明月想娘的人。
*
四年后。
街上人来人往,珍珠巷子里,陆谷在门口把七岁的灵均往马背上抱,已经坐上去的沈玄青接住儿子。
“记得慢些,别玩太野了。”他叮嘱父子俩。
“知道了阿姆。”灵均眉眼活跃,眼睛亮亮的,眉心红痕像是画上去的花钿,越长越漂亮。
就是这么漂亮的小双儿,沈玄青非要教拳脚,连骑马射箭都教,卫兰香见了总要骂几句二儿子,可她拦不住。
沈玄青背着自己的长弓,马上还挂了灵哥儿的小弓箭,说道:“晌午就回来,记得给我俩留饭,今天不在外面吃。”
“好。”陆谷答应一声,枣红大马就小跑出了巷子。
他转身回去,院里花婆子正在洗衣裳,歪戴虎头帽的勉儿气鼓鼓在玩水,胖嘟嘟的脸颊鼓着,陆谷走过来后,他还挪了挪,用小屁股对着阿姆。
“哎呦,谁家的小老虎生气啦?”
陆谷笑着哄儿子,勉儿太小,才四岁,哪能出去骑马学射猎,方才哭闹了一阵。
“不是谷子家的。”
小崽儿的奶音还带着怒气,听得陆谷和花婆子一下就笑出声。
他在旁边蹲下,轻拍勉儿屁股,笑道:“不是谷子家的啊,那我要出门买好吃的,不是谷子家的就不能吃。”
这几年勉儿和灵哥儿长大了,出去别人问他俩是谁家的小孩,花婆子说过一次,他俩就都记住了。
“是谷子家的。”勉儿一下子就改了口风。
陆谷给孩子戴好歪了的小帽,笑着说:“又是啦,那好,阿姆带你去买好吃的,再过去找姑姑和霖儿玩,好不好?”
“好。”勉儿高兴地拍了拍小肉手。
沈雁和顾承越前年生了个大胖小子,取名顾景霖,才两岁,比勉儿小。
另一边,沈玄青带着孩子骑马,有阿爹在,灵哥儿一点都不怕,骑在大马上比别人都高,让他很是兴奋,还和沈玄青一起去握缰绳。
他这么小就敢骑大马,在同龄的小双儿里已是顶胆大的。
人多的地方,马儿慢下来往前走,一大一小如此显眼,不注意到都不行。
对面有几顶小轿陆续走来,沈玄青见儿子高兴,满脸都是笑意,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有人掀开轿子小帘看了他几眼。
人流擦肩而过,马儿走远了。
带着面纱的陆文攥紧手中帕子,最前头的轿子是李老太太的,今天带他和罗红绸还有两个孩子去大庙上香。
藏在面纱下的脸有没好全的淤青,李鸣山前几天喝醉了,对他又打又骂,连孩子,早几年都被李老太太带到主院,不让他管,老太太自己带。
他怀身孕时见过红,孩子体弱,这么小就常常吃药,根本不能和马背上那样灵动壮实的孩子相比。
然而更让他悔恨的,是当年识人不清,竟信了李鸣山的花言巧语。
如今孩子和他生分,李鸣山对他也不好,动辄打骂,出门在外还算光鲜,可实际日子并没有那么好过,杜荷花和陆大祥又扒着他要钱粮,月钱就那么点,还得贴补他俩,日子诸多不顺。
可世上哪有后悔药吃,他再不甘怨恨也无济于事。
*
陆谷带着孩子上街玩耍,买糖人的时候听见有人喊他,转头一看是李婉云带着她家雯儿去打油。
雯儿三岁了,头上扎了个小揪揪,罗标得了闺女后,成天闺女长闺女短的,他五大三粗,对着闺女嗓门就大不起来了。
两人都抱着孩子,说笑了几句才各自去忙。
等他从顾家回来,正抱着勉儿往家里走呢,忽然听见身后灵哥儿喊他。
“阿姆阿姆!”孩子兴奋到声音都尖了。
他回头,眼睛里笑意璀璨,落进马背上的人眼中。
到陆谷跟前后,灵均两只手抓起挂在马上的兔子,两眼亮的似是放光,说:“阿姆你看,我和阿爹打的。”
“这么厉害!”陆谷很捧场。
沈玄青下马,让灵哥儿抓好缰绳,见勉儿吵着要骑大马,就把儿子放上去,让灵均抱好弟弟,自己牵了马和陆谷一起往前走。
他边走边压低声音说:“上次遇到慧通和尚,还说要去庙里烧香,我看,过几天送他俩回家去,娘也想孙子,我带你出去两天,游山玩水,在寺庙里住一晚,还能吃素斋。”
闻言,陆谷笑了下,笑他们家二青不敢让两个孩子听见他俩要出门玩,但还是笑眯眯点头,同样低声说:“好。”
人来人往,他俩相视一笑,藏着独属于他俩的小秘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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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补充:忘了说留评论给大家发红包庆祝庆祝,六百六十个,凑个吉利,到明天中午十二点统一发~
写完啦,日更七个月,我终于可以躺平歇两天了,瘫倒.jpg
因为这本全都是日常生活,所以没有番外啦,给大家抽个奖,大后天开,祝好运嘿嘿
之前想过结局写到生老病死,可后来一想,只要知道谷子和二青幸福美满过完了一生,何必再写他俩老去,定格在最美好的时候就是最圆满的结局了,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真的很感谢,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文,我觉得我写得很好,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就是最好的,当然你们是最可爱的!
完结后可能会有重温的读者,要是看见不好的评论不用管,无视掉,看文就好啦,新读者会陆续来,各人口味不同,肯定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我只和喜欢文的读者贴贴就好了。
文已经写完了肯定改不了大剧情,所以我打算躺平,他说任他说,作者咸鱼瘫,喜欢的读者只要看文愉快我就心满意足了~以及后续会改错字,看见有修改也不用担心是不是剧情改了,只是小修~
下一本开《小美人和大魔头》,之前就说要开,但是最后先开了小夫郎这本,开文时间初步定在今年10月13号,要是没开的话就是11月10号,鞠躬求收藏,感谢~
殷孽被半路劫的人给缠上了,沈知遇木讷愚笨,不过因为他撩开了花轿就成日喊他夫君。
偏偏这样笨的人生了一副好相貌,却蠢而不自知。
殷孽素来行事张狂无所顾忌,美人投怀送抱他自是不拒。
美人帐温柔乡,对他来说是可有可无甚至不屑的,可每每看到沈知遇,就不由自主被吸引。
堂堂魔主,又岂会承认自己被美色蛊惑。
越是这样,他越是对沈知遇不耐,杀不了就敬而远之。
但沈知遇却缠着他,害怕了让他抱,高兴了让他抱,生气了还要抱,殷孽脸色黑如锅底,阴沉着脸几次想动手。
然而沈知遇太弱了,弱到下杀手都会被别人耻笑,他只得黑着脸任怀里钻进个人来。
傻子就是傻子,不过是如实说他是傻子,沈知遇就跑了。
殷孽脸色铁青,却拉不下面子追过去,要是被旁人知道他惹了个傻子生气,岂不是颜面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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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夫君说傻子,沈知遇很难过,他一点都不傻的。
伤心还没多久,他只身一人,很快就被歹人盯上了,幸好有个高大俊朗的少侠救了他。
少侠话少但热心肠,两人又是同路,就结伴同行。
后来沈知遇无意中发现,原来少侠就是殷孽,说他是傻子的殷孽。
一定是来戏耍他的,沈知遇生气又委屈,寻了个机会就要再次离开,谁知还没走多远就被外头那些人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