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权臣为邻_分卷阅读_29
刚刚大家还压着火,努力说着官话,如今却再一次控制不住的回归了家乡话,这个才是他们语言上的主战场,哪怕听不懂,也能感受到那份娴熟与血雨腥风。
谢介再一次陷入了有听没有懂的状态。不过根据之前的话,他差不多已经明白了。
顾翁家无故丢了菘菜叶,怀疑是邻居老叔拽走了,老叔抵死不认,两人便开始吵架,甚至闹到了来江左找谢鹤的牌位评理的程度,也就是中元节那次。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人还是没能吵出个子丑寅卯,只好休战回家。谁曾想,没过几日老叔家的西瓜子也少了。老叔怀疑是顾翁恶意报复,顾翁觉得老叔无理取闹,两人再次到了江左。
谢介:“……”我双倍,不,十倍赔你们,行吗?
二人还倍儿有骨气,异口同声的用官话喊回来:“不行!这不是钱的问题!”
——十年邻里,最后因为一片菜叶一把瓜子反目成仇,人类的物种多样性就是这么有意思。
“所以,你们为什么不怀疑是有第三方吃两家?”谢介觉得哪怕没有这个第三方,他也能给他们生生造一个出来。
“我家菘菜放在高台上,”顾翁连说带比划,用木炭笔在大作上又加了一些细节,“这个高台下面都是土路,寻常人肯定要留下脚印的,但如果从隔壁伸手,就不会留下。”
谢介:“……那有没有可能是动物呢?”
大启是个精神娱乐文化极其丰富的朝代,吃喝玩乐,一样不差,有钱人有钱的玩法,没钱人也有没钱的玩法,其中之一就是挨家挨户的都很喜欢养宠物,有钱人拿来逗乐,没钱人拿来看家护院,都能各得其乐。好比谢介的亲小舅神宗,就是个圈养鸽子的八级业余爱好者。
“谁家动物吃瓜子还会留下瓜子皮和一地鸡毛?”老叔这一刻简直狄仁杰、包拯同时上身,明察秋毫,仿佛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家二爷啊。”谢介不假思索,给出答案。
是的,谢介作为雍畿大顽主,自然也养了动物,海外进口,从海上丝绸之路上,坐着大船乘风破浪而来,别提多洋气了。
谢介很宠爱它,人送外号二爷。聪明又霸道,还挑食,百分百随“爹”。
可惜,谢介当初来江左,是随着他表哥一起回来的,算是出公差。大长公主当时还怀揣着儿子长大了就懂事了,一定会发愤图强像他爹一样棒棒哒的美梦,便坚决没让他把二爷一起带上:“你看哪个官员伴驾还带活物的?他们连小妾都不敢带,你带的这是个什么玩意?!”
谢介没辙,只能作罢。结果后来他直接就留在了江左,没回京。大长公主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想儿子的,就扣下了二爷当畜质。
二爷:……
老叔摆摆手,连连表示:“那是你们京中的金贵玩意,我们乡下哪里来的这样的畜生?能有的吃就不错了,雁过拔毛,根本不可能留下任何东西,你晓得伐?人饿极了连树皮都吃,更何况畜生。”
谢介:“所以你们想怎样?”
“今天他必须道歉!”两人再次异口同声,然后怒瞪。
谢介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
隔壁的房朝辞从谢府回家后,就一直在书房里坐着,什么也没干,只全程盯着红木书桌上的江西金橘看,自己也不吃,也不让别人动,就是看,生看,好像能看出朵花。
一只白色的狸奴轻盈的跃进,前腿并拢的坐下,抬着高傲的头,从书桌上俯视房朝辞。
只有在家里独处才会卸下表情伪装的房朝辞,开始面无表情的与狸奴对视,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感情,整个人的气质终于有了谢介觉得他该有的冷漠与毫不在乎。
狸奴试探性的朝着橘子探出梅花爪。
房朝辞一把就抢过了金橘,护在自己手里,掷地有声两个字:“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房攻:这是豚儿第一次送我的礼物!我的!都是我的!
谢受:……不是,我没有!
狸奴*:就是指猫啦,猫奴陆游的那句名诗——我与狸奴不出门,想必大家都知道23333不过宋朝的时候,上层流行的是养鸟。喵星人还没能大面积的打入高层圈,汪星人的主要作用还是打猎犬,而不是宠物。
菘菜*:白菜的古称。
第25章 第二十五份产业:
一人一猫对视良久,狸奴几次试图伸爪,均被房朝辞“逼”退。
“绝对不可以动,知道吗?”等白色的狸奴消停了,房朝辞这才把那唯一的一个金橘往雪白大猫的眼跟前凑了凑,一脸严肃的开始了教育,甚至连眼睛里都带着紧绷,他叫了狸奴的大名,“飞练!注意!”
飞练就是这只大猫的名字了,“上望之连天,若曳飞练于霄中矣”的飞练,大白话就是舞动的白绢。配上飞练纯白色的长毛,小仙女一样的外表,再合适不过。
飞练算是房朝辞养的宠物。
大启还没有“宠物”这种说法,比较广为人知的称呼是“教虫蚁”,甚至因此还衍生出了一种比较另类的街头表演,有点类似于马戏团的感觉。而这一切的形成,则是因为对于启人来说,宠物并不止是一个只用饲养的存在,大多数人都以调教宠物为乐。
又称教养。
还是拿鸽子业余八级爱好者的神宗来说好了,神宗那都不叫养鸽子,而是应该说是养儿子,甚至也许比对儿子更尽心,至少他是不会给孩子做饭的,但是他会给鸽子做。从不假他人之手。
神宗伺候鸽子伺候的就像是一个常在地里辛勤劳作的老农民,哪怕他其实并不爱运动也不爱劳作,但他却很享受每天自己给鸽子做饭、喂饭、放飞、回笼、教它们飞鸽传书认路的一整套过程,比教孩子可耐心多了,也用心多了,甚至到了有点走火入魔的程度。
神宗还有一个专门打造的鸽子哨,就偷偷挂在脖子上,藏在衣裳里。每天哨声一响,远远的就能看见凤凰山行宫的上空,有一群足系金铃的白鸽振翅而飞,划过蓝天白云,盘旋着久久不息。
神宗甚至乐观的觉得,早晚有天他会教会他的鸽儿子们在空中列队表演。
大启往上数的前四任皇帝,也都有自己偏爱的动物,好比文艺青年的文帝喜欢养鹰鹘,也极擅画鹰鹘,举止、神态总能捕捉的惟妙惟肖,他留下的丹青墨宝里至少有三分之一都是鹰鹘,还有三分之一是不同年龄段的谢介,最后的三分之一才是杂七杂八的作品;仁帝喜鹦鹉,太宗和太祖则爱马。
群臣、文人的情况也差不多,甚至有了梅妻鹤子的说法。
总而言之,大启人自上而下都爱有点精神寄托,你寻常不养个什么物什,都不好打入工作之余的同僚话题圈。为了和别人有话题聊而养宠物的大有人在,风气也就越来越盛。
房朝辞养飞练,倒是没有那么功利。
因为这个从属关系,在最初的时候应该是要颠倒一下的。是还是个小奶猫的飞练发现了房朝辞,并努力的“养”了他,才有如今的十年如一日的主宠生活。
飞练凑近金橘,用湿漉漉的鼻子嗅了嗅,然后绵长的“喵”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房朝辞这才满意的点点头,重新挂上男神脸,唤来了六郎,让他给飞练端了一盘橘子。房朝辞在内心深处还是隐隐有点不放心,想让飞练满足一下好奇心,一次性吃个够,别在来惦记他手上的这个。再把玩一会儿,他就会把它收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