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主动撞来的傻兔子
按照爷爷的说法,戒指的存在类似于芯片,数十名顶级科学家在里面定位了无数坐标,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小空间。
戒指上的特殊物质可以扭曲空间,还被加入了识别功能。
智能手机上的指纹都不好破解,灵魂波纹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连她都一知半解的,那盗王就算偷去了也不能用,甚至,还有可能被戒指反噬。
东方璃听不太明白,思考了一会才问,“你的意思是,戒指可以自动飞回来?这种事能办到吗?”
秦偃月哑然失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不管戒指处于什么位置,只要我召唤,肯定能回来的。”
“飞回来?”东方璃更迷惑了。
怎么飞?
飞的过程中会不会被人劫走?
又甚至,戒指怎么会认得路?
一枚戒指而已,怎么可能会飞回到主人身边?
这些都太扯了。
秦偃月看着东方璃一万个不相信的模样,笑得有些过分,“不是这样的。”
她拿了一张纸来,在右上角画了一个点,又在左下角画了一个点,“假如右边是我的位置,左下角是戒指的位置,戒指想要回到我身边来,最近的距离是怎么样的?”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戒指应该从这里飞到这里。”她说着,画了一条对角线,“但实际并不是如此。”
秦偃月将那张纸叠起来,将左下角对准右上角,“你看看,将纸张折叠之后,这个点和这个点是重叠的。戒指能够随时回到我身边的原理跟这个是一样的。戒指并不需要飞,而是它始终就在我身边。”
东方璃听明白了,他眉头紧锁在一起,“若是纸张倒还好理解,若是换成地点,我觉得有些玄乎。”
秦偃月轻笑。
不仅东方璃觉得玄幻,她也很震惊。
但,科学就是一种神秘神奇又不可思议的东西。
“放宽心吧,戒指不会丢失,我爷爷他们肯定做了很多防护。”她安慰他道,“再说,如果真是盗王下的手,对我们来说是件好事。”
“哪里好了?”东方璃依旧阴气森森的。
敢在他眼皮子底下偷走媳妇的东西,偏偏他还没察觉到,这等耻辱,他定要好好讨回来。
“很简单,只要戒指在盗王手中,我就能感觉到他的位置,我们就能时刻掌握他的行踪。”她露出森森的白牙。
“可以吗?”东方璃还是有些担忧,“万一他将戒指放到一个地方,或者送给别人,又或者损坏,我们又该怎么办?”
“放宽心,我敢保证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秦偃月笑着,“师兄不是说过,盗王经历过差点被饿死的事件之后已经对珍稀玩意失去兴趣。盗王会下手偷戒指,证明他觊觎的是戒指本身。他既然觊觎戒指,想来是听到了有关戒指的传言,这种人怎么会损坏或者送人?”
“东方璃,你不觉得这件事越来越有意思了吗?”
盗王做梦也想不到,戒指自带导航,能够准确地将他的位置暴露。
更想不到,他偷盗了一辈子,最后有可能栽倒被偷的赃物上。
“我们撒个大网,兴许能钓上大鱼来。”她将假戒指戴在手上,在光下看了看,“这假的做的也挺不错的,非常逼真,如果不是戒指有特殊功能,我大概也能被骗。拿出去卖的话,肯定能以假乱真。”
她说到这里时,眉眼弯弯,“东方璃,你说我爷爷的故事是不是在民间广为流传?”
东方璃点着头,“天灵道人生活的时代相当混乱,他治病救人,最后还跟太太爷爷他们创建了东陆王朝,相当有名望。这枚戒指也是如此,天灵道人的技法太过神乎其神,那枚特殊的戒指也不是什么秘密。二丫,你别怪他,他对为东陆做了很多事。”
“我没有怪他。”秦偃月看着手上的戒指,眼中闪着光,“我只是想到了发财的好途径。”
老头子很有名望,如果出一些戒指周边,一定能卖得不错。
用卖周边的钱来修建医馆,老头子肯定会同意。
东方璃看着兴致勃勃的她,依然有些担忧,“二丫,戒指真的没事吗?”
那枚戒指对她多重要,他可是一清二楚。
“真的。”秦偃月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戒指的事你听我的,这可是主动撞上来的傻兔子,我们得好好招待才行。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我吃得有点撑,我们去散散步吧。”
“外面好像下雪了。”东方璃将窗子打开。
最开始的雪花只是零零星星的,天色暗下来之后,雪花慢慢变大,飘飘洒洒,一小会的功夫在地上盖了薄薄一层。
秦偃月凑过来,“怎么又下雪了?今天的天气有点反常。”
上一场雪还没下利索,这一场又来了。
“瑞雪兆丰年。”东方璃怕她冻着,忙将窗子关了,“屋外天寒,你就别出去了,好生休养着。”
“你倒真是把我当成瓷娃娃了。”秦偃月回到暖炉旁边来,将灯点了,一手胡乱画着,一手托着下巴发呆。
东方璃将奏折搬到她跟前来,随意在上面一画,一扔,稳稳当当地落在一旁。
“你这么敷衍,父皇知道吗?”秦偃月斜睨着他。
“哪里敷衍了?我自小强记,看过一遍的东西基本能记住,那种没水平的奏折,瞧一眼就够了。”东方璃漫不经心。
“真的?”秦偃月来了兴趣。
她见过很聪明的人,但,博闻强记,过目不忘的,她还是第一次见。
“我来考考你。”她拿起他看过的奏折,“这个是随州一个什么刺史发来的。”
东方璃顿了顿,将奏折上的内容悉数诵了一遍。
秦偃月不死心,又拿了另外一本,他依旧能诵。
十来本之后,她终于放弃了,趴在桌子上,“我觉得我的智商遭遇到了碾压。”
东方璃好笑地看着她,“你考我的那些,都是些今天下雪了,允城雪灾了之类的,横竖不过几十个字,我背不下来才奇怪。给你瞧瞧这个,这种我看都懒得看一眼,别说诵了。”
秦偃月接过那本来,一看就觉得头大,先是用比兴手法一顿赞叹,再用排比营造气势,洋洋洒洒数十张,重点只有最后一句:此地突生雾瘴,甚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