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高嫁 第60节
杨建奇让孙明之把大家叫到一处,说,“中午我请客啊,要吃什么随便点!”
一帮人都进了附近的国营饭店,孙明之今天打扮的特别漂亮,长发披肩,带着一个粉色格子的发卡,小脸红扑扑的,拿着一张纸大声说,“要吃什么告诉我,我写好了咱们再点餐!”
其实她长得还算不错,身材和五官都说得过去,就是相对而言,没有那么出众罢了。
虽然是有人请客,大家也都挺有分寸,不会乱点,杨峰今天也来了,她还是头一回参加这样的聚会,小声问,“雨珍,杨建奇经常请你们吃饭啊?”
尽管杨建奇不太认可她的能力,但实际上,杨峰也是很优秀的一个人,她回回考试都在年级前三,还写得一手好文章,要说不足,大概就是略有点不够自信。
能考上北大的,本身都是人尖子,所以在北大校园里想要出头,那是难上加难。
杨峰不自信的原因,是因为她来自山东异常贫困的沂蒙山农村,同宿舍的王迪亚也是山东的,但人家家乡是胶东富庶的县城,而且还是县委书记家的千金,这差别大了去了。
她不但没有生活费,每个月还要千方百计省下几块钱寄到家里。
有时候,人没有钱就没有底气。
林雨珍说,“也没有经常,平时也很少聚,你喜欢吃什么?”
杨峰刚才已经看过了,这饭店的菜看起来也不是太好吃,但价格可是学校食堂的两三倍了,买什么都不划算。
她反问,“雨珍,你要点什么菜?”
这家饭店的炒菜的确很一般,林雨珍说,“来一盘凉菜,再来俩酱肉包子就成了,这家的酱肉包子还不错。”
杨峰说,“那我和你要一样的吧。”
吃过饭,一帮人又都去了公园,但这次可没玩闹,也没叽叽喳喳的瞎聊,而是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开始讨论开办演讲赛的事儿。
这个活动是新上任的学生会主席杨建奇提出来的。
本来,之前赵向东当学生会主席的时候,杨建奇是有能力把会刊办起来的。
可以自己掏钱,不想自己拿,也可以跟学校申请,别人申请未必能成功,但他不一样,估计校方肯定会给这个面子。
但当时他想的是,等赵向东卸任之后,他成为正职主席之后再办,没想到被林雨珍给捷足先登了。
一开始,杨建奇心里是有点恼怒的,不过后来发现,会刊办的很好,无论是版面设计,编排还有刊载的内容,水平都相当高,他自认为他未必能做的那么好。
后来主动接触了林雨珍,觉得这人有能力,倒是不狂,还挺谦虚的,水平不在孙明之之下,比总爱抱怨的郭志刚更是强多了。
杨建奇是北大管理系的,他对自己的学业要求很高,偏偏本身不是天生聪明的人,要下一番功夫才能拿到好的成绩,学生会这边,肯定不会花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
他需要一个有能力的助手,而且还不能是孙明之,那另外一个副主席,只能是林雨珍了。
票选的时侯,他带头选了林雨珍一票。
上任后的第一把火怎么烧,让他颇费了一些心思,后来才想出办演讲赛的主意。
别看杨建奇什么时候都是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走到哪儿都是焦点。
但实际上,他比很多人的压力都大,一方面来自于他的家庭,他父母都身居高位,他只有一个姐姐,在文艺部门工作,成天想的是唱歌跳舞弹琴,因此他父母对他期望很高。
一方面来自于他自己,他是典型的完美型人格,做什么事儿都力求完美。
要是事后发现了不足,他自己一定会记下来,下次绝对不会再犯。
杨建奇笑着说,“今天咱们主要是出来玩,大家平时学习都挺紧张,周末出来放松一下不错,关于选题咱们已经讨论过了,也初步定下来了,这会儿咱们说一说,各个奖项的奖品吧!”
这是个特别轻松的话题,他第一个发言,“我觉得奖品既要实用,又要有足够的诱惑力,一等奖就发自行车怎么样?”
一般学校各类的奖品,就是钢笔和笔记本,还没有奖励自行车的,因为太贵了,但他之所以这么说,是他手里,现在就有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他前几天过生日,他那出手大方的姐姐送的。
但其实,他的自行车才骑了两年,还足有八成新呢。
郭志刚举双手赞成,“建奇,我也觉得自行车好!”
他家里条件算是不错,父母都是工业局的干部,但他父母都很节俭,他骑得自行车,是他爸淘汰下来的,是一辆笨重又经常出毛病的大金鹿。
他都快烦死了。
杨峰和孙明之也都说,“自行车不错,实用。”
最后一致通过,一等奖是自行车,仅限一名,二等奖是英雄牌钢笔,十名,三等奖是笔记本一个,二十名。
郭志刚还提前放话,说他演讲稿都写好了,他对一等奖是志在必得。
唯有赵丽娜有点犯愁,说,“杨建奇,咱们学生会账上钱不多,除了演讲比赛,下半年还有别的活动呢,不能一下子把钱全花了吧,而且这一等奖的自行车,不但得一百多,还要有工业票才行。”
杨建奇不以为然,说,“这个自行车不用你们管了,包在我身上!”
孙明之立即强调,“丽娜,既然是建奇个人承担的,到时候发奖的时候别忘了说明啊。”
赵丽娜第一次觉得好朋友这么好笑,“明之,怎么注明啊,难道发奖的时候告诉获奖的同学,这自行车是杨建奇出钱买的?”
孙明之问,“不可以吗?”
眼看着两个好朋友要吵起来了,林雨珍抿嘴笑了,“明之说的也不是不行,不过,到了最后,获奖名单肯定就出来了,在名单上写上就可以了。”
杨建奇点头,“就这么办吧。”
说完了演讲比赛的事儿,大家就散了,林雨珍推着车子正要回家,冷不丁有人从后面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回头一看,是赵林芳和隋丽华。
其实她俩早就来了,也早就发现了林雨珍,但见她和好多同学在一起,而且在讨论着什么,就没往前凑。
赵林芳说出来的话酸溜溜的,“大学生,好久不见了啊。”
林雨珍笑了笑,“大美人,生气了?”
最近她的确有点忙,除了清明节,没去柳枝胡同,甚至连她舅舅家都没去,和赵林芳碰不上,和隋丽华就更碰不上了,上回还是过年的时候见的呢。
隋丽华说,“雨珍,别理她,她这人看着冷清,实际上特别爱吃醋,谁的醋都吃!”
赵林芳不高兴的说,“对啊,我就爱吃醋,碍着你的事儿啦?”
隋丽华逗她,“吃醋吃多了人会变丑!”
林雨珍倒是挺高兴,“今天真巧,一下子碰上你俩了,走,咱们去前面坐着聊聊吧。”
她们找了一处向阳的地方,把自行车停下,隋丽华跑去买了几瓶汽水。
赵林芳问,“雨珍,你最近,还好吧,看着倒是挺精神。”
林雨珍说,“挺好的,我怀孕了,差不多四个月了。”
隋丽华把汽水递给她,问,“真的呀,那可太好了,你可得当心点了,千万别累着。”
又笑着指了指赵林芳,“她也有喜事儿,马上就要订婚了。”
赵林芳咬着嘴唇,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雨珍,你也知道的,我不是跟周洪辰好了大半年了,要是不订婚,也说不过去。”
林雨珍说,“听你这意思,你有点勉强啊,你要是不乐意,千万别订婚,要不然以后指定后悔!”
一开始,赵林芳的确没怎么看上周洪辰。
说不好为什么,其实他的综合条件比那个不要脸的郑文强好多了,但她就是没有心动的感觉,后来接触吧,觉得倒还成,周洪辰很细心,什么事儿都想在头里,时间长了,让她觉得特别安心。
特别是两个人好上之后,周洪辰接她上下班,给她带饭,回回都是大荤,不是纯肉的饺子就是红烧肉,要么就是塞满了肉末的烧饼。
换季的时候,还主动带她去商场买漂亮的衣服。
赵林芳从小到大,除了过世的母亲,除了她二姨,还从来没有第三个人对她这么好呢。
“我没有不乐意好吧,雨珍,你可别瞎说!”
隋丽华取笑她,“雨珍,你是不知道,林芳和那个小周可黏糊了,我约了她好几次,今天是我硬拉她出来的!”
林雨珍抿嘴笑了,问,“丽华姐,你在部队还好吧?”
隋丽华被许俊生的姑姑许广宁特招到了部队文工团,因为表现好,现在有了编制,是一名正式的文艺女兵了。
“挺好的,我们最近还排了一场戏,里面有不少武术的动作。”
赵林芳问,“部队那么多小伙子,你没有看上的呀?”
关于找对象的事儿,隋丽华也挺烦恼,她比赵林芳和林雨珍都大,今年已经二十六周岁了,她每天都挺忙,在练功房一待就是大半天,但架不住家里人催啊,她也想着,赶紧找个合适的对象。
本来,她个人条件是很不错的,身材不错,五官也很清秀,性格还挺好,他们去部队汇演的时候,好几个青年军官托人打听她呢。
其中有一个她也觉得不错,然而现在都没有下文了。
事情的起因,是一件非常小的事儿,他们文工团有几个男演员,不知怎么和几个战士打赌掰手腕,结果文工团输了。
当时正好隋丽华也在,她不服气,非要试试,结果一个人干翻了半个连,不管多么五大三粗的战士,都掰不过她。
这激起了很多人的斗志,不少人专门来挑战她,但无一人成功,都成了她的手下败将。
包括她看上的那个中尉军官。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现在连队的士兵和军官看到她,大都要躲着走。
隋丽华现在后悔不迭。
她要是每天不练功那么狠就好了,就不会越来越劲大了,她当时要是忍住,不手痒就好了,不然大家都还不知道。
不过也不能说一点好处没有,现在她在文工团的人缘倒是越来越好了。
赵林芳听完了笑得打颤,“丽华姐,你咋回事儿啊,吃了一次亏还不够啊,没事儿掰什么手腕子啊?”
隋丽华瞪了她一眼,说,“我也不知道男的都那么脆弱,我劲大怎么了,我又不会随便打人!”
林雨珍安慰她,“丽华姐,这些人啊,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你只是缘分还没到,不用急。”
隋丽华自个儿一点都不着急,她说,“不说这些了,我跟你们说,我也有一件大好事儿。”
她压低了声音,“我可能要拍电影了!”
赵林芳惊讶的说,“真的?”
隋丽华点点头,“上上个星期,许团长领了不少人来,据说都是电影厂的,我们团表演了一个群体舞蹈,听说我会武术,还专门让我表演一套动作,上个星期,许团长跟我说,可能会让我演一个配角,戏份还不算太少。”
“不过,还没有最终定下来。”
林雨珍高兴的说,“丽华姐,以后你要成了电影明星,可千万别把我们忘了啊!”
隋丽华笑了,“嗨,就是一个配角,哪能成什么明星啊,我也不会演戏。”
赵林芳一方面很高兴,一方面又有点嫉妒,雨珍考上了北大,丽华姐也要拍电影了,唯独她,还是原地踏步,还是一个小小的食品厂工人。
林雨珍回到家,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这会儿,许俊生和张历城还在喝酒,俩人都有点喝多了,一开始还谈论药材生意,后来就是天南海北的侃大山了。
不知道怎么说起来搞对象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