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高嫁 第28节
十二月份天冷,一般人冬天结婚,新郎的标准打扮,就是里面一套崭新的中山装,外头披一件军大衣。
中山装都已经做好拿回来了,是毛料的,穿上不但显得人精神,还挺有质感的。
但他不满意的是军大衣。
即便是他大哥许俊昌专门送来的,里子是羊毛的,崭新的副营级军大衣,他也还是不太满意。
他总觉得红配绿不够高级,不够有档次。
要是外头不穿军大衣,只穿中山装的话,也不太行,因为中山装这种衣服,里面不适宜穿太多,顶多穿一件羊毛衫就差不多了。
十二月份外头温度都零下了,中山装是薄呢子料的,穿这点指定不成,要是冻感冒了,那就不美了。
许俊生最后决定再做一件毛料大衣,那样的话,不但冻不着,看着还体面,而且和雨珍的红色呢子大衣还挺般配。
下了班,他一个人去了一趟王府井,扯了最厚的毛呢料,送到了裁缝店。
十二月八日,婚礼前一天。
院里的喜棚已经搭好了,西厢房也都布置好了,一水的新家具,里面卧室的新木床上,大红的被褥上绣着好看的牡丹花。
之前粉刷涂料的异味,早就没有了,俩人这几天已经搬过来住了。
厅里,许俊生的几个好朋友正在试菜,其中就有掌勺厨师大强,他自个儿把所有的菜都尝了一遍,还挺满意。
“哥几个,觉得哪儿不好,赶紧告诉我啊,明儿就是俊生的好日子了,得让所有人都挑不出咱菜品的毛病!”
沈文武说,“都好吃,尤其这鲍鱼,又鲜又嫩还带点甜,绝了!”
胡志强挺谦虚,“这都是材料好,要是材料不好,再好的功夫也白搭!”
许俊生给几个朋友都倒了一杯酒,说,“感谢的话不说了,都在酒里了啊。”说完,一口给闷了。
林雨珍在里屋收拾东西,拿了日用品,两本书,还有明天要穿的喜服。
许俊生走进去,说,“雨珍,要不,你还是别回去了,明儿早上跟着车跑一趟不就完了?”
林雨珍闻到他身上明显的酒味,说,“你少喝啊,别喝醉了,那可不成,要让别人知道了,不成笑话了?”
其实,她也不愿意去柳枝胡同住,不过,反正也就这么一晚上。
许俊生说,“那送你去?”
林雨珍摇头,“不用了,我跟林芳和丽华姐都约好了,我得赶紧走了!”
她一路骑得特别快,饶是这样,到了柳枝胡同的时候,赵林芳和隋丽华也都等了好一会儿了。
林雨珍和赵林芳一个单位,几乎天天都能见着,隋丽华有一阵子没见到她了,笑着说,“哎呦,雨珍,瞧你这小脸白的,这有了许俊生的滋润就是不一样啊!”
赵林芳也挤眼睛,说,“丽华姐,你是不知道,许俊生见天的去接她,俩人那黏糊劲儿就别提了!”
林雨珍瞪了她们一眼,“我是请你们当伴娘的,可不是来笑话我的!”
三人一起进了院子,林雨珠恰巧正在院子里点炉子,看到继姐领着人进来,一句话也不说,冷着脸进去了。
她觉得继姐对不起她的事儿太多了,这回这么生气,是因为林雨珍没让她当伴娘。
黄翠芬倒是挺热情,赶紧把三个人让到屋里,给到了茶,还给端了点心,说,“我就猜着雨珍会领着朋友来,肉馅都拌好了,面也和好了,一会儿就包饺子,都在这儿吃啊!”
如今她特别后悔,后悔以前没能对继女多少好点,要是那时候不打她不骂她就好了,也不至于像现在,一点都沾不到好处。
不过,人心都是肉长的,她觉得现在也为时不晚,只要从现在开始对继女好一点,和亲闺女一样的待遇,那肯定能把继女的心给焐热了。
这普通人,无论男女,一般都架不住别人的好。
隋丽华问,“雨珍,明天我们几点过来啊,是不是要早早来?”
“喜车大概九点到,也不用特别早吧,过了八点再来就成!”
赵林芳说,“八点有点晚了吧,我还要给你化妆呢,我还是早点来吧。”
隋丽华也说,“那我今晚不回去了,就住林芳家吧。”
三个人很快商量好了,赵林芳和隋丽华就告辞走了,黄翠芬追到大门口,说,“留下来吃了饺子再走啊?”
赵林芳说,“婶子,不用了,您回去吧。”
林家外面的地方那么小,吃饭人都坐不开,她才不吃呢,再说了,她今儿用自个的肉票买了一斤肉,打算回去做红烧肉呢。
两个年轻姑娘走了之后,林二爷才背着手进了屋子,说,“雨珍,明儿许家派吉普车来接你啊?”
林雨珍点了点头。
林二爷这辈子还没做过汽车呢,舔着脸说,“那车估计能坐不少人,要不,明儿一早来了,我和你妈,还有你弟弟妹妹,一块都坐着车给着过去?”
林雨珍笑了笑,“爸,您这是糊涂了,明天除了俊生,还有他两个朋友来结亲,这就三人了,再加上我和两个伴娘,一共六个人,那吉普车就是七座的,您要上去了,您坐哪儿啊?”
林二爷讪笑了一下,“那成,那就算了吧。”
林雨珠却又嘱咐他,“爸,您准知道,这按照以前的老规矩,娶亲是不请女方的亲友的,现在新社会了,都是俩家和在一起办了,但您别忘了,您可一分钱没掏,您算是我爸,但到了明天的酒席上,您可不是主角,不能乱说话,能不说尽量别说,吃完了酒席,就早早地回来。”
林二爷说,“成,我都记住了,你放心,我明天绝对不给我闺女惹事儿。”
本来,按照她自己的想法,婚宴上她都不准备请他爸和继母,但问了好几个朋友,都说现在四九城现在办婚礼,女方父母都是要出现的。
不过,到时候怎么安排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林雨珍又说,“还有我那两个姑,您也看着点,别让她们乱说话。”
林二爷说,“雨珍,你放心吧,明儿保管顺顺利的!”
吃过晚饭,张大舅张二舅和张历城过来了。
林二爷对两个舅哥现在挺热情,“大哥二哥快坐,历城现在是越来越能干了!”
黄翠芬给倒了茶。
张大舅脸上表情淡淡的,也不肯多说话,指了指儿子手里提的礼盒,说,“我是来给雨珍添嫁妆的!”
张历城把礼盒交给父亲,张大舅笑着说,“雨珍,这些年大舅也没能照顾你多少,现在你长大了,要嫁人了,舅舅这心里高兴,这是我和你二舅的一点心意。”
林雨珍当场打开盒子,里面是个更小的锦盒,打开锦盒,是一只足有二两重的雕花金镯子。
一看就是老物件了。
黄翠芬在旁边眼睛都看直了。
张家,曾经也是挺有家底的人家,留下来不少值钱的收拾,刚解放那会儿,被当掉了不少,后来剩下的几件,都被雨珍的姥爷给藏起来了。
临终前只告诉了大儿子。
这些年老百姓手里都不兴有金银,有了也没处卖,要是拿到黑市上卖,不但价钱压得很低,尤其是金子,还有被人举报的风险。
因此,张大舅一直到自己恢复工作了,才从树底下把这些东西挖出来了。
其实藏的首饰并不算多,最大的就是一对金镯子,张大舅和张二舅商量后,决定给雨珍一只金镯子当陪嫁。
他们这外甥女,从小就是个可怜孩子,他们那妹夫,估计也准备不出来什么像样的东西。
尽管林雨珍早就知道,但她两只眼睛还是湿润了,上辈子大舅二舅也给了她金镯子,但大概怕她拿不住,是嫁过去之后才给的,“这金镯子太贵重了,大舅二舅还是自个留着吧。”
张二舅笑着说,“贵重什么,现在金银不值钱,都没人收,国家不让买卖,收了也是砸自己手里,金子,它其实就是一种金属,和铁铜都一样,就是不爱生锈,也就是好看点,观赏性比较强。”
末了,又补充,“当然了,金子的延展性很好,有很多优点,而且还是一味药材,这是其他金属不能比的。”
张历城也说,“雨珍,你就收下吧,别看现在不能买卖,等以后备不住就能卖出去了,这镯子有二两重了,咋不得卖个大几百块?”
林二爷怕亲闺女真不要,也说,“雨珍,你大舅二舅从小就疼你,这是他们的心意,长辈赠不可辞。”
张大舅和张二舅不愿意在妹夫家多待,张大舅说,“雨珍,我们这就走了,这金镯子是你太姥姥留下的,别听历城瞎说,好好收着吧!”
回到小厨房,林雨珍拿出习题集,平时她都要做两个单元的题,今天情况特殊,但学习上也不能松懈。
林雨珠吃过饭,去洗了自己的两件衣服,也来到小厨房了,她见到继姐在认真做题,拿出来一个线团,也开始织手套了。
林雨珍做完题,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林雨珠主动问,“姐,你渴不渴,我给你倒杯水?”
“不渴。”
林雨珠又从床底下的箱子里拿出一条织好的围巾,带着讨好的语气说,“姐,这是送给你的礼物。”
林雨珍瞟了一眼,颜色是蓝灰色的,在这个时代,这个颜色一般都是年轻小伙才用的。
这肯定本来不是给她的。
她拿起来,指了指中间漏掉的针脚,说,“瞧你织的这可真不好,这颜色我也不就喜欢,我就不要了吧。”
“你这是给哪个小伙织的吧,雨珠,你是不是有对象了?”
林雨珠现在的确喜欢上一个人,这围巾也的确是给人家织的,但现在两个人的关系还是普通的同事关系,她赶紧否认,“没有姐,我哪有对象?”
“那等你有了对象,送给你对象吧!”
林雨珠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很到位了,笑脸也赔了,东西也送了,继姐不要是另一回事儿,就说道,“姐,能不能,明天也让我当伴娘啊?”
林雨珍笑了笑,说,“不成。”
林雨珠尽量心平气和的说,“为什么呀,上回你说了,不让去金山胡同找你,我以后再也不去了,可明天你结婚呀,谁家姐姐结婚,不是妹妹当伴娘?”
林雨珍说,“不用你,有林芳和丽华姐足够了。”
林雨珠嚷嚷道,“你这样不公平,明天大哥也会跟着送你去,大哥和你也没有血缘关系啊!”
林雨珍说,“谁告诉你让他去的,明儿是我两个表哥送我,这事儿爸妈说了不算。”
林雨珠臭着一张脸,再没说话。
半夜,林雨珍被一阵轻微的响声吵醒了。
本来她就没睡踏实,因为咋一换环境,她还有点不习惯了。
她怕是老鼠,赶紧打开了灯。
黄色的灯光下,林雨珠的脸色很不自然,她说,“姐,我前两天刚发的布票找不到了,翻遍了整个抽屉都没有!”
这大半夜的找布票,鬼都不会相信。
林雨珍笑了笑,抬起自己的右手腕,还特意晃了一下金镯子,问,“你要找的,是不是这个?”
其实,一开始,林雨珠没想着偷东西,可她这心里越想越气,觉得明明是一家人,她那继姐却是一副翻脸不认人的样子,但现在人家不欢迎她去金山胡同,也不让她当伴娘,她也没有办法,因为现在就连爸妈都是向着继姐了。
她本来是起夜的,不知怎的就忽然想起来了,她继姐临睡前,似乎是把那放金镯子的锦盒放到抽屉里了。
可惜抽屉给锁上了。
她把另一边的抽屉卸掉,手伸进去通过缝隙能摸到锦盒,但拿不出来,她就去院子里找了一段铁丝,捅来捅去都能转动半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