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北冰洋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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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熊终究还是死了,它流动的血液被低温凝固,温暖的躯体渐渐变得冰寒。
  风吹雪拂,程凡立在雪地上,仰望头顶阴沉昏暗的天空,“昂,昂,昂”,几声厉吼回荡在空旷的雪野,似乎是在宣布他来到了这片古老的土地。
  吼叫完后,程凡立刻对北极熊进行处理,他要将北极熊的毛皮和肉都切割下来。
  利用锋利如刀的爪刃,从熊腿处开始剥皮,这里的温度太低,动作一定要快,不快点的话,熊尸将变得冷硬,会很难再将整张熊皮剥下。
  剥了大概半个小时,程凡将除了熊脑袋上的皮毛都给剥了下来,雪地上剩下的是一只裸露无毛,已覆满冰雪,仅有一颗完整头颅的血肉熊尸。
  程凡看着手中的毛皮,人们常以为北极熊的毛是白色的,实则不是,它们的毛其实是透明无色,毛皮质地很柔软,拿在手里似乎都有种温暖舒适的感觉,只是毛皮下的血肉痕迹未彻底去除干净,有小的冰片凝结,一指抚过,会觉得是这些地方被冻得硬了。
  没有多过打量,这张北极熊皮无疑比那张丢弃掉的棕熊皮更好,程凡将仍带腥臊味的熊皮披在身上,将指南针找回重新绑好,再拖着麝牛肉和这具不小的熊尸在风雪中前进。
  风越来越急,雪越来越大了,弥漫在前方,砸得人有些睁不开眼,所谓风雪阻路,大抵便是如此吧。
  银白的雪野里,一只披着熊皮的小怪兽风雪兼程,朝北而行。
  风似神怒,雪漫过天地,风雪太大了,程凡觉得自己拖的东西越来越重,回头一看,那麝牛肉和北极熊尸体上已积起一层厚厚的冰雪。
  不能继续走了,那就先休息一下吧。
  程凡在雪野里寻找适合躲避风雪的地方,凭借远超出人类的视力,他看到在前方有一座小山包,可以在那里挖个洞,美美睡上一觉,待得风停雪住,再重新上路。
  拖动着数百公斤的东西,程凡一步一个脚印达到了山包处,选了个背风的位置开始挖洞,说是挖洞,不如说是挖雪来得合适。
  此地的雪积得很厚,深达数米,即便是到了来年北极之夏,也不一定能化得干净。
  好在是背风处,积雪算薄,挖了不久,程凡便斜着挖出了一个深五六米的洞穴,先将麝牛肉和熊尸拖进了洞里,然后又用雪块将洞口封住,卧在洞内开始睡眠。
  外面世界的一切,此刻此时暂与程凡无关!
  漫漫风雪掩没了此地,覆去了程凡走过的脚印,在这里,留下的痕迹无需自己处理,大自然便是最好的清除专家。
  也不知是睡了多久,几个小时,亦或是几天?反正不会是特别久。
  程凡自睡梦醒来,在不大、可说狭窄的洞里伸了个懒腰,洞内的空气浑浊沉闷,他挖开洞口又积上的一层雪,打量外面的天气。
  风还在刮,只是已经没那么大了,雪倒是住了,可惜现在是极夜,看不到雪后初晴的美景。
  将麝牛肉拖出来,砸碎上面凝结的冰块,这里自然环境虽然险恶,但还是有些优点,比如这天然的冰箱,可以让食物保鲜很长一段时间。
  坐在背风处,望着天空雪野,吃着冷硬的肉,程凡在想,现在是何时,这漫漫极夜还要持续多久?
  半头麝牛全部下肚,补充完元气,程凡起身,在这茫茫的北极大地继续他未完的旅程。
  …………………………………………
  一连向北又走了好几天,吹拂过来的风里依然凛冽入骨,却带着一种海的咸湿腥味,这是将要到达海边才会出现的现象。
  披着一张北极熊皮毛,潜行风雪中,除了偶尔几个部位显露黑色,程凡几乎是融进了雪里,他望着不远处海边那成群一片的海豹海象,知道自己到了北冰洋岸,时隔数月,将再度跨海。
  飞快在雪地跑动,脚步如飞,他的跑动引起了海豹海象们的注意,一只只将眼睛转过来,刚瞧见程凡,立刻吓得这些家伙接二连三赶紧往冰冷的海中逃去。
  那场面,像极了一群包好的“饺子”自己主动下锅一般。
  “扑通,扑通”,海岸边的海水溅起。
  它们怕的倒不是程凡,而是程凡披的北极熊兽皮,误将程凡认为是北极熊又来捕食它们了。
  只是有些眼尖的海豹瞧到,这只北极熊为毛长得有些奇怪?
  有先下水的,就有后下水的,海岸边成群那么大一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下水完毕,即便是在水里,也不一定能躲得过北极熊的爪牙,更何况跑过来的不是北极熊,而是程凡!
  程凡张牙舞爪地冲了过去,找准了一头还在朝海里跑的成年海豹,一只爪子直接从海豹肥硕的腹部捅过,划开了海豹厚厚的皮下脂肪,伤及它的内脏血管,殷红的鲜血顿时狂涌流出。
  他看也没看造成的伤害结果,赶紧又冲向海象群去了。
  一头海象刚接近水边,半颗头已经伸了出去,只要再一用力,它就可进入大海,摆脱危机,可它身后一只无情的爪刃来袭,径直从它后背脖子处一穿到底,直接将海象的脖子捅了个对穿。
  上下两个血洞“汩汩”冒血,海象那想要伸出的头颅再也怎么伸不出去,想再一次亲近的大海却是那么遥不可及。
  诸多的海豹海象逃到了海中,唯留一头海豹和一头海象的尸体在岸,程凡将海豹和海象拖在一起,切开两兽的皮,割出它们的肉,开始进食起来。
  海豹和海象,两者从外形来看,有那么一些相似之处,只不过海象有两根分外鲜明的獠牙。
  两者的肉都很肥厚,尤其是皮下那一部分,几乎尽是脂肪,这是它们千百万年为了生存进化而来的特征,肥厚的脂肪层是为了在这严寒之地保持体温。
  太肥太腻,程凡吃了几口,一嘴全是油,他猎杀这两头海豹海象,本来目的也只是为了吃吃看,证明他曾来过北极,吃过很多东西。
  按照他的说法是,我不仅是一个旅行家,还是一个有品味的美食家。
  对,就是有品味的美食家!
  觉得肥肉不好吃,程凡两只爪子将海豹和海象彻底撕开,把肥厚的脂肪层剖裂,抓出里面的瘦肉来吃。
  这些家伙都是常年要在水中游泳活动的生物,一身肌肉必不少,瘦肉吃起来就比肥肉要好的多,虽无味,却十分有弹性嚼劲。
  等吃饱喝足,程凡看着脚下两具残缺的尸体,一脚将其踢进了海中,回首再望一眼这几个月跨过的陆地,把熊皮一裹,纵身一跃,跳进了这地球可谓最寒冷的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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