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
与黑夜缠绵的时间总是短暂,只是大雪过境,风霜压城,芙提从梦中惊醒的时候,天甚至都还没有亮。
醒了就再也睡不着,芙提坐着发了一会儿呆,在等黎慈的电话。
电话没等到,倒是等来了玄关处的一阵窸窣作响。芙提穿上棉拖走到客厅,刚好和惊讶的黎慈四目相对。
“起这么早?”她把手里的东西放到餐桌上,“过来吃早饭。”紧接着又开始替她塞满冰箱。
“没事就在家里自己做做饭,养养花。”她说,“你既然决定了最近几年都回到国内发展,就得尽快适应这个城市的节奏,京都和美国不同,一到冬天就……”
说到一半,黎慈的声音和动作一起停了。
“嗯。”
芙提淡淡地回应,勺子舀起粥,对她的戛然而止没什么反应。
黎慈才想起来,芙提是京都本地人。
她撩了下掉落的耳发,转移到另一个话题,“今天彩排还会有一个同公司的艺人和你一起去,你应该认识他,前几年选修出道的偶像,人气挺高的,叫……认识吗?”
芙提想了想,摇头。
“不是认识也没关系。”黎慈说,“今天就能认识了。和他打个招呼,亲切点。他爸爸是康成制药的股东,这几年投了很多电影,包括你的处女作。”
虽然黎慈没明说《雪顶》两个字,但芙提的手指还是顿了顿。
被她察觉了,于是不得不提起那个人。
经纪人今年已经四十有余,对男女情爱早已看淡,普通人尚且爱而不得,要尝遍爱恨嗔痴的苦楚,更何况是泥潭里无数次挣扎却还是被残忍同化的挺水植物?
“我知道你还在乎,芙提,你骗不了任何人。”
芙提却说,“我也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个事实。”
黎慈看她放下勺子,根本没吃几口。
“忘不掉就不忘,这是我的态度。”
她转身进了房间,房门合上的半秒里,黎慈叹气的声音清晰可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感官开始变得敏锐,对那些沉重的情绪总是能产生特殊的共鸣。
芙提拉开窗帘,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那时她刚到美国不久,秦懿只要没事就会过来睡,根本不在乎往返要开几个小时。
国外的追星并不疯狂,相反地让人觉得很轻松。芙提甚至可以毫无遮掩地走在大街上,运气好的话也能碰到几个粉丝来要签名。
她们去吃可颂,吃法棍,吃香喷喷的刚出炉的,咬一口就会流出绵腻奶油的泡芙。夜晚降临就往路边的小酒馆走,在各色的面孔里找座位,找不到就直接捧着啤酒杯在街边喝,快活又肆意。
有一次秦懿喝醉了,睡到第二天才起来,芙提已经坐在落地窗前晒太阳了。
女人举起五指,太阳仿佛能够穿透皮肤,将彼此晒得透明。
“其实这个问题我想问很久了。”秦懿说,“到底特别的是你这个阶段,还是段昱时特别?”
那是她第一次这样直白地发问,仿佛只是单纯的好奇。
念念不忘,又如何呢。
现在所处的年龄和阶段都会伴随时间慢慢逝去,即便是他特别,也没能例外地留在了这个节点里。
芙提答不上来,她想沉默,但手里的书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了。
但那时候,她已经不再是大脑一片茫然的空白,而是太多告白和有关于他的形容争先恐后,让她一时之间不知道挑选哪一个来向朋友解释他的意义。
“……他让我觉得是春天。”她支吾着,“每次想到他,我的心里总会泛起茸茸的绿意。”
像清风抚过山岗。
他强任他强,除却巫山,再难为云。
“可是春天过去了。”
“我知道。”
芙提垂下眼,“我知道他过去了。而且不会再来了。可我想念他,想念有关于他的一切,没人能代替的一切。”
“那怎么办?”
“不怎么办啊。”
她天真的思维方式总是能够出人意料,将秦懿的长篇大论堵回喉咙里。
“忘不掉就不要忘掉。”她品尝着这份愁绪,觉得自己在缓慢地被疼痛包裹,“就让他成为我的一部分,成为我前行的力量。哪怕是消极的。”
那天早上,洛杉矶明媚的暖意将她包裹在清晨里,飘窗送进风来,吹得她长发凌乱。
秦懿注视了她许久,忽然笑了。
“好。那我陪着你。”
*
芙提知道自己今晚是一定会碰到段昱时的,百分之一百的事情根本没必要去浪费心思去逃避,可当旁边坐着的小偶像突然冒出一句:“后面就是段昱时的车。”的时候。
芙提还是颤了下眼睫。
“说起来,我记得段少和你合作过……”
男人从上车开始嘴巴就一直在说话,硬拉着芙提聊天。她显然不想回,但想到黎慈的话,只能赔笑道:“是啊。”
“他很严格吧?”
“还好。”
“和段老比,他们两父子谁更严厉一点?”
小偶像显然对她有着了解。但想想也是,星耀目前最值钱的摇钱树之一,谁会没有听过季芙提的名字?
也就只有他会仗着显赫的家世肆无忌惮,“不过你还真的挺厉害的,居然能够同时出演他们两个人的作品,其中一部还是女主角。”
车停了。芙提先一步拉开车门,也不忘微笑着回他,“运气好罢了。”
“诶,不是……”
段昱时一下车,就看见两个仓促的背影。
一个踩着高跟鞋健步如飞,看不清表情,背影却在试图逃离身后的阴影。可阴影穷追不舍,嘴巴上还念念叨叨着什么,“当演员是不是真的很辛苦啊……”
“那不是康成制药的小公子吗?”
跟着一起来的朋友瞥了一眼,在他身后提起个身份来。
朋友摇摇头,笑了,“这年轻人,喜欢勾搭女演员的毛病还是没改。”
“出道这些年他爸都不知道砸了多少钱替他封狗仔的嘴了,还学不乖。”
因为是彩排,他不太重视时间,自顾自地在停车场点起烟来,顺手递给段昱时一根,动作做到一半,才想起来他戒了。
“说起来,林总前几年是不是还想把他往你的电影里塞个镜头来着?”朋友见他目光炯炯,想起来了,“还好你当初坚持下来了。”
“不然哪天他犯了什么事,整部电影所有的演员跟着遭殃。”
朋友拇指和食指捏着烟狠狠吸了一口,耳边传来段昱时的一句:“是啊。”
没想到他会搭理,男人有些意外。
于是脑子放空地随口聊起来,“话说你当初手把手带大的那个小女孩,后来怎么没见你联系了?人家现在可是国际巨星了,回来拿个奖都能让媒体预热好几天……这阵仗,星遥倒是舍得。”
他说着说着就回忆起芙提的模样,突然“嘶”了一声。
段昱时正提步往出口走,突然被他用手肘撞了撞。
“老段,你还有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了?”
“怎么?”
“就,最近想找个女明星谈恋爱了呗。”
朋友这些年做幕后,知道圈内水深,所以甚少和圈内人走心,但年纪大了就开始寂寞,想走走肾。
却不想换来段昱时的一声嗤笑。
“谈恋爱?”
“……不可以吗?”
段昱时脑海里突然想起前几天晚上,在厕所里听到的那通电话,再想到刚才跟在她身后追逐的男人。
他怎么就忘了,她从前就是那样讨人喜欢。
总是有无数惹人眼嫌的害虫在她身边打转。
段昱时连场面话都懒得说了,一双长眸又黑又沉,眼神扫过男人的表情,语气冷漠似冰。
“我不准。”
*
段狗真的就是一整个中二病的大动作。
可能大家想看芙提彻底忘掉了,忘的干干净净,但这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逻辑。我觉得于是执着或是自欺欺人,把心态放平才是最狠的。
“我承认我爱你,但我已经不再需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