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练_第11章
小艾在发抖。小艾低叫着射精了。他射了不少,沈映把手拿出来给他看,精液从沈映的指缝里漏出来,他没说一句话,把手靠近小艾,小艾就开始舔他的手,把那些精液吃得干干净净。
小艾的头发越留越长,他说等过了夏天,他就要在祭祀上继承父亲的衣钵扮演赤练神君了,艾红杉失踪后,因为代行神君的缺席已经很多年没办过祭祀了,这次重新操办,琼岭八个山寨的长老都很重视,还特意和白马书院的老师打了招呼,小艾的长头发是他们传统文化表演的一部分,如果有违校规,还望老师谅解。但是其他人不知道这么多,其他人只知道小艾这个特招生能留长头发,可自己美发就要被老师叫去办公室训话,沈映那个小团体里不知是鹿培达还是什么小张,什么阿良认的一个在1班读书的干妹妹秦娟就因为烫了头发被班主任好一顿骂,她被班主任逼着剪了头发,剪得比男生还短,她气不过,叫上了她的干哥哥,她的干哥哥拉上了他们的小团伙以沈映的名义把小艾喊去体育馆。小艾不知道沈映那天一直在校长办公室校对玉松市夏季青少年英文演讲比赛的稿子。他去了,没看到沈映,只有一伙人一拥而上摁住他,举着剪刀,举着电推子剃他的头发。秦娟就是要出气,就是要整小艾,小艾的头发被剃成了像头上长了瘌疤,难看极了。
隔天就放暑假了,小艾答应了长老们会回赤练寨商量祭祀的事情,他没办法,只好顶着这样一个脑袋回了赤练峰,去了天福宫,跟着长老们去见沈怀素。长老们说,今天是和一直以来支持琼岭发展,发扬传统文化的老板见面。小艾说:“真的不好意思,对不起,阿妈昨天说要帮我剪头发,一不留神弄成了这样。”
长老们不怪他,是王韵美近几年变得很怪,大家多多少少都有所耳闻。
无巧不成书,沈映那天就在天福宫,恰逢他每月和沈怀素见面的日子,父子俩坐在放生池前下棋,沈怀素摇着蒲扇,沈映吃西瓜,远远看到几个又老又矮又黑,穿着土布衣服的老人家跨过门槛,朝他们走过来。小艾跟在他们后面,耷拉着脑袋,不时摸自己的头顶。
“有人来找你,像寨里的人。”沈映说。
沈怀素头也没抬,盯着棋盘,捏着一枚黑棋子,他的手微微发抖:“寨里办祭祀的,祭蛇神的祭祀,七八年没办过了,今年说是能办了,找到新的,适合扮蛇神的人选了。“
“哦,那个祭祀。”沈映说,“以前那个是不是偷了大殿的香炉跑了?”
沈怀素点点头,望出去:“也没什么好看的,就是……”
他顿住了,沈映发现他的目光落在了小艾身上。任谁都可以想象沈怀素为什么会注意到小艾,精瘦的一个少年,黑亮的眼睛,莽撞的气质,因为跟着一群长辈,因为马上要见一个素未谋面的长辈,带着些微窘迫,显得出乎意料的柔软。
沈怀素扶了扶眼镜。
赤练寨的长老介绍小艾给沈怀素认知:“这是艾家的孩子,长大了,十七了,能扮赤练神君啦。”
沈怀素问小艾:“你的头发怎么了?”
小艾瞧了沈映一眼,沈怀素拍拍他:”没关系,头发还可以留,实在不行就用假发嘛。没关系的。“
沈怀素过了四十,开始扮演一个与世隔绝的学者,戴眼镜,打扮斯文,风度儒雅,乍一眼总能给人造成亲切的错觉。他像小艾短暂拥有过,并且渴望再度拥有的一个父亲的形象。
小艾眨眨眼睛,耳朵有些红。
沈映站起来,也变得亲切,文质彬彬,他说:“那您们聊事情吧,爸,我去外面转转。”
他没走远,他在天福宫门口等小艾,过了三十四分钟零五秒,小艾跟着长老们出来了,他被彻底剃成了个光脑袋,沈映叫住了他,问他:“你的头发怎么了?”
小艾说:“被人剃了。”
“谁?”
小艾说:“你爸剃的。”
沈映问:“之前呢?”
小艾往前一看,一指,说:“前面有棵桑葚树。”
他说:“我小时候经常去那里摘桑葚吃。”
他带着沈映走到了那棵桑葚树下,桑葚树还是那么大,那么繁茂的一棵,树枝还是压得那么低,树上的果实还是结得那么多,那么密。小艾摘了一颗吃,沈映伸手摘下两颗,可他没有控制好手上的力度,桑葚被他捏烂在了手心里,果汁溅到了他的衣服上,脸上。小艾看着他,笑了。
沈映再去摘,这次学乖了,一手压着树枝,一手摘。桑葚很容易捏破,捏烂,他怎么都把握不好,手里一直往下滴桑葚汁,嘴里什么都没吃到。小艾递给他两颗,沈映张开嘴,小艾把桑葚喂进他嘴里,他走开了些,继续熟练地摘桑葚,自己吃,也给沈映吃。他的手指在树枝间穿梭,阳光时而钻出来,时而躲开了去,小艾的脸忽明忽暗。他说:“我有个双胞胎妹妹,生下来的时候差点死了,后来十岁的时候……车祸,死了。”
沈映跟着他围着那棵树打转,他说:“我妈说我小时候我爸和我相处的时间比较多,十岁之前那段时间吧,但是十岁之前的事我都不太记得了。”他透过枝桠缝隙的打量小艾,“你要是想知道多一些他的事,不如直接去问他。”
他又说:“我们两个就不用聊什么过去,聊什么家事,互相了解太多了吧,我没兴趣,也没必要。”
小艾不置可否,擦了擦嘴巴,在裤子上擦了擦手,一摸自己没了头发的脑袋,走到边上一条水只没到脚踝的溪水边,脱了鞋子,跨进水里,盘腿坐在了水中间。他的手搭在膝盖上,眼睛闭了起来。沈映想拍他,拍他的脸,他的手指,他的脚趾,他的膝盖,他湿了的裤子,他放在溪边的破鞋子。但他的相机落在了大殿里,他看了小艾一会儿,头也不回地走了。晚上,他回到玉松的家里,凭记忆画了张画,梅笍来书房喊他吃晚饭,一看画布上潦草的线条,问他:“你画的是哪尊佛?他在度哪条洪流里的劫难?”
那年暑假,沈映每个星期都要去天福宫住两天,小艾也经常来,请教沈怀素这个,请教沈怀素那个,祭祀的事要问他,暑假作业的题目也要问他,天知道他怎么突然有了传承传统文化的责任感,怎么突然爱上学习,他还住在玉松那幢岌岌可危的破楼里,沈映怀疑他每天都给他那个缠人的母亲喂很多安眠药,也给他那还在喝奶粉,离不开人照顾的弟弟喂,说不定还辞了奶茶店的工作,这样他才有那么多时间,那么多精力在赤练寨和玉松往返,在赤练峰爬上爬下,潜进藏宝洞里帮沈怀素拍洞穴里的照片,去放生池喂鱼,下午沈怀素和沈映都午睡了,他不睡,他偷偷溜进沈怀素住的暗室。沈映监视他,尾随他,他在他溜出沈怀素的房间时逮住他,把他压在墙上侵犯,他发现小艾更兴奋,更容易动情,这扫了他的兴,他放过了小艾,不碰他,不拍他,只是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任何一点改变,任何一个不会对他展露出来的表情。
小艾的头发长得很快,他每天吃很多黑芝麻,黑豆,到了八月,他的头发长到了齐耳的程度,刘海很长了,得往后或者往两边整理才不至于挡住眼睛了。沈映回了新加坡探亲,九月九号他回来了,十号学校开学,十三号,沈怀素被人发现死在了天福宫,死因是摄入药物过量。
葬礼由沈怀素的大姐主持,沈映以儿子的身份抬了棺,梅笍没有露面,祸不单行,沈怀素的头七才过,天福宫突发大火,整座大殿都烧塌了,赤练神君像烧毁了,暗室里的壁画更是面目全非。小艾试图冲进火场救火,被人拦住了,那年的祭祀没能办成,之后也再没办过任何祭祀。天福宫不存在了。
沈映大学考去了上海,学法律,像高中时代一样,学习之余,他的个人生活依旧多姿多彩,但是他对组织小团体失去了兴趣,和谁都有来往,可和谁的来往都不太密切,不太深入,他认识了些摄影社的朋友,业余参加参加舍友的推理小说社的活动,周末空闲了就去养老院,残障儿童学校做做义工,他的感情生活颇充实,进校没多久,就交了个女朋友,女孩儿叫余莺莺,和他同系不同班,漂亮高挑,家境优越,追求者众多,平时也热衷公益,常年奔走在救助流浪猫狗的第一线,两人是在学校组织的一次爱心义卖会上认识的。余莺莺拍卖自己的十字绣作品,裱在巴掌大的相框里的一小幅,喊价从五百起,沈映帮学生会发下个月的志愿者活动传单,两人的摊位斜对着,一个吸引了不少男孩儿的关注,不少女孩儿的白眼,一个招致不少男孩儿女孩儿交换手机号码的请求,两人透过人群互相看到,义卖会结束,沈映请余莺莺喝咖啡,把她送到了她们宿舍楼下。
余莺莺的朋友们都说,她和沈映趣味相投,谈天时,没人能插得进话,说玩笑话时,一唱一和,常被人说成“夫唱妇随”,余莺莺听了,不开心了,沈映就出来说,该是“妇唱夫随”,他对余莺莺可谓无微不至,尽心尽力,余莺莺半夜里突发奇想要吃芒果慕斯蛋糕,他想尽办法给她弄来;滚石来开演唱会,开演前最后一天,余莺莺说要去,沈映二话不说安排了vip票;但凡余莺莺要参加什么下午茶会,聚餐,舞会,沈映送她衣服鞋子,珠宝首饰,接送陪护,绝对是一个称职的助理兼保镖兼司机兼男友。余莺莺还很得梅笍的欢心,虽然梅笍第一次见她,就觉得这个女孩儿“大小姐脾气”太重了些,但是余莺莺的出身,相貌,学历背景,和沈映是多么的登对,多么的相配——沈映才上大学,梅笍已经着手为他寻觅合适的,恰当的,能装点门面的妻子了,再者沈映本人似乎颇能适应余莺莺不时显露出的娇气和傲慢,他尽可能的包容,尽可能的温柔,没人听他对余莺莺说过一个“不”字,没人看到他对余莺莺透出任何一丝不耐烦,拿他摄影社的朋友居小义的话说就是:“他们俩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感情上的事儿,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嘛!”
这段看似“愿打愿挨”的感情一直维持了两年,到了沈映大三的时候,梅笍越过沈映,直接向余莺莺发出邀请,请她暑假时来玉松小住,长久没见,她很牵挂她。余莺莺欣然赴约,给她开门的是梅笍雇的佣人曾阿姨,曾阿姨在梅笍身边服侍了不少年了,她见过余莺莺,请她进屋后忙去支会沈映:“少爷,您女朋友来了。”
沈映才起,一听,眼睛一抬,目光凛冽,曾阿姨吓了一跳,沈映随即换上微笑,披上外衣,跟着曾阿姨下了楼。
梅笍和余莺莺已经见到了,已经说上话了,看到沈映,梅笍借了个托辞,和沈映去了厨房说悄悄话。她张罗着要给沈映和余莺莺办一场订婚宴,这么适合的女孩儿,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她希望他们毕业后就能结婚,再一年给她生个孙子,过两年再添一个丁,或者他们想移民,去美国,去加拿大都不错,移民的目的地主要看沈映的主意。沈映喝着橙汁,边听边点头,听完笑着看看梅笍,说:“那我和莺莺商量商量。”
梅笍开心极了,拍拍儿子的手背,关切道:“不着急不着急,今天你们去看看戒指吧,要是看到喜欢的就先买好。”
沈映还微笑着,应着声音:“嗯,不着急,不着急。”
那天沈映确实带余莺莺去看订婚戒指了,逛了三家珠宝店,没有一只钻戒完全合余莺莺的心意,到了第四家店,沈映做主,敲定了钻石的成色,切割等级,大小,戒指款式,尺寸大小,联网一查,澳洲的分店有货,一个星期后能寄到。余莺莺挽紧了沈映的胳膊,亲了他一下。那一吻,对沈映似乎颇受用,接下去的一整个星期,他脸上的笑就没淡下去过,他陪着余莺莺在玉松游山玩水,他当导游,去了琼岭,去了将军洗剑池,坐缆车上了云仙顶,去看了大度河,还去了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玉松老街,两人拍了好多合照,当天拍的照片,沈映当天就能冲洗出来,梅笍会挑自己中意的裱起来挂在自己卧室的墙上。她还拉着余莺莺指着自己卧室里尚有空余的墙面说:“往后啊这里就挂你和沈映的结婚照,小孩儿的满月照,百日照,男孩儿像妈妈,女孩儿像爸爸,你们俩啊,像谁都好看,都聪明,不如生个一男一女,凑成个好字。”
余莺莺在玉松时住在沈映家的客房,沈映带着她把玉松逛了个遍后,他们平日里就在大屋消磨时光,梅笍把家里的花园打理得缤纷美观,余莺莺爱去那里拍照,坐在花丛边一边喝茶一边写网络日志,每天沈映带她吃了什么,亲自下厨给她包了馄饨,给她买了什么,带她去玩了什么,事无巨细她全都写成文字,放到网上,她还要配图,什么“蔷薇开得真好”,什么“又到了下午的游泳时间啦!和小沈比赛!赢了!耶”,“哎呀这不是从澳大利亚来的天外飞钻嘛”之类。她回上海的机票订在八月十号,订婚宴,梅笍安排在了八月八号,图个吉利,七号的时候,余莺莺突然去玉松市内的四季酒店开了间房,两手空空地住了进去,八号早上,沈映接到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个女警,问他认不认识一个叫余莺莺的女孩儿。
余莺莺被人发现溺死在了四季酒店三十六楼的泳池里,死亡时间在七号的深夜。她穿着泳衣,钻戒拴在脖子上,法医判断她是因为小腿抽筋呛水过世的。
据梅笍和曾阿姨回忆,接到余莺莺的死讯后,沈映的情绪一直不太好,谁都能看出来他的低落和消沉,临近开学,梅笍劝他请假休息一段时间,或者去哪儿散散心,沈映拒绝了,他收拾了行装,回了学校,不久,十一小长假,他回到玉松,和梅笍说他想搬出去住,他还说,他可能不会再交女朋友了。梅笍想,余莺莺的死给沈映的打击太大了,她又想,过一阵,沈映就会好的,就像他用了半年时间消化沈怀素的离世,过半年,沈映就会好起来,笑容又会爬上他的脸,爬进他的眼睛,驱赶走他眼里的阴霾和寒意。
但是一个半年过去,两个半年过去,沈映毕业了,回到了玉松,找到了工作,搬出了大屋,在市中心锦绣路租了套公寓,他重新开始充实自己的感情世界。梅笍发现他交上了男朋友,更换的频率还很频繁,他的情史越来越丰富,他的情史甚至已经不能称之为情史了,更像一段收集史,像购物瘾发作的购物癖患者,什么样的人都揽进自己的口袋里,都去结交:同一幢办公楼里的上班族,逛书店时认识的大学生,在餐馆打工的服务员,等等等等。他对出身不挑剔,对容貌的审美也不一,他交往过面貌清丽,气质阴柔,身材细长消瘦的男孩儿,也交往过身体健美,轮廓刚毅的人,这些男朋友对他印象都不赖,没有人不夸他,不表扬他的,他出手阔绰,待人亲切,床上功夫一流,又很温柔,没有任何奇怪的癖好、不良的嗜好,就算抽烟,好几天都抽不了一包,也不酗酒,对人的嗓门从没高过,除了和人交往从不超过一个月,从不带人回家之外,他在当一个爱人这方面可以说找不出任何缺点——他好像特别精于此道,特别擅长作一个完美爱人。
他年纪轻轻,就扮演起了沈怀素年过不惑才开始扮演的,任何人都不会讨厌的一个风度翩翩,充满亲和力,包容感,儒雅,温和的角色。
但沈映没和梅笍正式出过柜,直到梅笍拿着一叠私家侦探拍下的照片给他看,沈映才和她坦白。母子俩促膝长谈,掏心掏肺,他们无法不提起余莺莺,沈映说着说着就要掉眼泪,梅笍直接哭了出来,她没办法,儿子终归是自己的儿子,他喜欢什么就随他喜欢去吧,她又说:“妈妈还是希望你能有个稳定的对象。”她补充道:“最好条件好一点的,你知道的,这样你们自己也会少点辛苦,以后想要孩子了可以找代孕,孩子的事情不用着急。”
沈映抱了抱梅笍,拖着调子喊了声:“妈……”他接着说,“不着急,不着急。”
梅笍再没什么好说的了。
和梅笍聊过之后,沈映的购物癖似乎有所好转,加上律师工作实在太忙了,他也无暇去找什么稳定的恋爱对象,除了歇下来时去风华路78号的爵士酒吧阿姆斯特朗喝一杯,他几乎没什么别的娱乐了。
沈映就是在阿姆斯特朗认识的大卫,两人一拍即合,认识一个星期后,各自问家里要了笔启动款,登记注册,招兵买马,不到一个月,S&C律师事务所正式在锦绣路的飞天大厦开张营业,主攻国际贸易案。
那年高中同学聚会,沈映一到,立即有人起哄要他请客吃饭,说什么青年才俊沈大律师的名号已经传遍整个玉松,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沈映谦虚地说:“还要大家多关照,多关照。”
他给饭桌上的同学发名片,那次聚会,沈映见到了成万里,见到了小张,小李,阿良,阿明,他们那群人不是顶着海归的名号,就是继承了家里的企业,都混得风生水起,饭后去夜店,成万里搂着沈映的脖子和他道:“你知道鹿培达那小子在干吗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