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大宋小吏_分卷阅读_71

  云雁回作为地头蛇,当然知道哪里的工艺好,将图纸拿去叫匠人做好了。包拯又吩咐王朝、马汉、张龙、赵虎来使御铡,可见是铁了心若是陈州有事,就要用上的,而不仅仅是震慑。
  为包拯送行之日,许多官员不请自来。
  不止是因为要参观御铡,还因为送行宴在食堂摆的……
  众人看了御铡,都觉得心里发寒,毕竟他们之中有些人怕有被铡之日,但也有的问心无愧,觉得做得好啊做得妙。
  还得讨论一番,此次包拯朝着安乐侯发难,叫许多人心里直嘀咕,这包黑子做京官不到一年,怎么像天天在食堂吃的都是豹子胆呢?
  按理说,包拯当初科考的时候,是庞太师做的主考官,两人还算师生呢!安乐侯是庞太师的儿子,包拯去查他,到底是自己人做给别人看的,还是真胆大包天?各人心里都有一番心思。
  包拯哪理会那么多,只嘱咐在家的官吏们要循例办公,不可懈怠。
  云雁回因为早记得这庞太师的儿子似乎是个炮灰,所以一点也没操心,光顾着前后忙活他们路上的口粮了,叫开封府F4各个背着硕大的包袱出发。
  公孙策拉着云雁回嘱托,“此次少尹去往陈州查赈,依我看,怕是有一番恶斗,你在府里要小心,倘若有什么事,便躲大相国寺去。”
  云雁回拍拍公孙策的胸口,“先生放心,我哪有那么胆小,绝对帮你们守好家!”
  “……”公孙策被拍得差点咳血,“咳!咳!你,那你小心。”
  第64章 所谓千杯不醉
  包拯离了开封府, 即便他留下话,府衙内的人还是不禁松懈了一点,连云雁回也不日日坐班了,点了卯有事做事,没事上家待着。
  这也是因为他家现搬回来了, 离得近, 几步路就到, 便是有事临时通知也来得及。
  不过云雁回只是挂职在天庆观,他最近没什么新策划,包拯又不在,所以也无人吩咐他干活, 事情都是食堂问一些问题罢了。
  又因搬了家,郑凌和赵允初不时便来找他耍,这日赵允初便是如此,到开封府来找云雁回了。
  赵允初站在外面叫人看看云雁回在不在, 却没进去, 只因他来过几次之后, 就被公孙策警告了。
  他是宗室,按理不该与外臣结交,虽说是来找云雁回,然而外人看到却是进了开封府,这样容易被御史参奏。
  于是,现在赵允初来找人,都在外面把人叫出来。
  云雁回这会儿正坐在阴凉地方看那些犯人给葡萄浇水,这是他特地选的优良葡萄品种,移植了不少过来,既可以供大家在葡萄架下乘凉休闲,结果了又能吃。
  云雁回一边拿着本杂书看,一边不时抬头看那些犯人,然后讥讽几句,坚决不让他们好过。
  这时听说外面赵允初找,云雁回看看天色也快晌午了,便放了书,跟同僚知会一声,出去了。
  赵允初看到云雁回便迎上来,笑呵呵地说:“雁哥儿,我听说最近州南开了家脚店,酒菜甚好,找你一同去吃。”
  “那你等我和我娘说一声。”云雁回对别的还好,唯独对吃的特别感兴趣,很奇怪,以前在现代都没这么严重,他觉得可能是刚穿来那几年给馋坏的。
  云雁回跑去和郑苹打了声招呼,中午不在家吃饭了,便和赵允初去他说的那家脚店。
  云雁回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为,脚店和正店的分别就是,正店规模更大,属于有星级的,脚店则是路边苍蝇馆子。东京内七十二家正店,可能就是七十二家豪华大酒店。
  后来他才发现,根本不是这样。脚店规模不一定小于正店,二者的区别其实在于只有正店有酿酒权,属于特许的酒户,能够向国家购买酒曲酿酒卖,而脚店只能从正店进酒来卖。
  古代酒水生产销售都由国家垄断,是为“榷酒”。榷,就是独木桥的意思,卖酒就像过独木桥,只有这一条路。
  北宋时由于地域不同,各地榷酒制度不尽相同,还有榷曲的,就是榷酒曲,东京就属于榷曲区。
  而这种垄断方式,全称禁榷法,即禁止私人经营,只能由官府进行。
  除了榷酒,还榷盐,榷茶等。
  由于时人对酒的热爱,榷酒带给国家的收入,仅次于夏秋两次土地税,榷盐收入都要排在其后。至于榷茶收入就更不必说,少了好几倍。
  赵允初带云雁回来的这家新开的脚店,就属于资本比较雄厚,规模比较大的,有三层楼,门口的酒旗上写着“金波”,这是酒的别称。
  但凡卖酒的店都喜欢在酒旗上用类似字样甚或古人诗句打广告,示意此处有酒。
  茶酒博士招呼两人入座,赵允初点了几样菜,又说:“他这里下酒菜出名,我们都点了下酒菜,再要些酒吧?”
  云雁回基本上不喝酒,赵允初知道。同样的,云雁回也知道赵允初逢年过节才在宴席上喝酒。
  不过既然人家这是下酒菜,不要酒也说不过去,便点了几壶黄酒与羊羔酒,叫人温了上来。
  黄酒是很普遍很老的酒类了,妇孺皆知,这羊羔酒就有点不一样,属于大宋特色,顾名思义,是羊肉酿造的。
  据说是用肥羊肉切块煮烂,留汤与米饭、酒曲搅拌,加上木香一起酿十天,如此酿好后,味道甘滑。
  这种酿法,云雁回一听就醉了,根本没胃口尝,所以他没喝过羊羔酒。
  待酒温好上桌,赵允初便给云雁回也斟了些黄酒,然后边吃菜边喝酒。这家脚店做的黄雀鲊、软羊等等都极为正宗,再来一些肉饼垫肚子。
  黄雀鲊是一种鲊菜,乃是用酒槽、花椒、葱姜汁、桔皮丝等调料糊住宰杀干净的黄雀腌制而成的,腌好后用酒把糟粕冲洗干净,晾干了,便可烹饪,干蒸最佳。
  这家脚店的黄雀鲊极入味,香浓可口,下酒极好。
  至于软羊,就是煨烂了的羊肉,宋人对羊肉实在是热爱无比。
  虽然基本不喝酒,但是这时候的酒度数实在不高,不过一二十度,云雁回这种经过现代各种高度数酒考验的,喝黄酒就跟喝饮料似的。
  他平日只是不爱喝而已,毕竟做小孩时不比以前,需要酒桌上应酬。
  云雁回一口就是一大碗,赵允初见了忙劝道:“雁哥儿,你平素不吃酒,不可这么个灌法,会喝醉的。”
  云雁回:“我觉得还好啊,不会吧。”
  赵允初脸红了一红,“万一喝醉了……”
  云雁回:“??”
  云雁回翻了个白眼,根本不想问赵允初莫名其妙又脸红个什么劲儿。
  随着一杯杯黄酒下肚,云雁回脸色不变——顶多因为软羊热热的吃得脸颊有些发红,除此之外神情自若,眼神清明。
  赵允初却是眼睛有些迷蒙了,因为云雁回一个劲喝,他便情不自禁跟着一杯杯喝,喝过几轮,都超过他平日的酒量了,这时,便开始抱着云雁回的腰不撒手。
  云雁回心说,还叫我小心,现下看看是谁先醉成狗了吧。不过酒量怎么会这么浅啊?不会是装的吧,云雁回不太相信地拿手肘往他背上捶了一下,警告道:“别给我借酒装疯啊——”
  赵允初哼哼唧唧地滑到地上,头去枕云雁回的大腿,“阿娘……”
  云雁回铁青着脸把酒博士喊来,“你给我拿盆水来,浇他。”
  酒博士吓了一跳,“客人,您的同伴不过是喝醉了,账已经会过,为什么要浇他?”
  “醉什么醉,他才喝了两壶。”云雁回察觉到赵允初还在把脸往自己肚子上蹭,更是不耐。
  酒博士登时不开心了,“客人,我们店里的酒是从樊楼进的,出了名的易醉人,什么叫‘才’喝了两壶啊!”
  云雁回:“……”
  好吧,卖酒的不乐意了……
  但是他这么一说,难道赵允初真的是酒量不济?
  “好吧,那,那你帮我把他扶起来,我走了。”云雁回看看还剩大半壶黄酒,便仰头把酒都灌了下去,目光清明,面不改色,“你看我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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