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第一狗仔_分卷阅读_277
曹兰这时候提议作诗或是对对子,谁对答不上来,便要喝一杯酒作罚。
贾赦道:“你这事儿你们可别算上我,我无才的名声早在朝中传遍了,你们谁敢劝我也来,便是你们合起火来要算计我,灌醉我了。”
贾赦直接把话先撂了,叫甄涉嘴巴再灵巧也不好有下话了。
甄涉只好无奈地笑叹:“贾大人不玩,就我们三个玩有什么趣儿。”
“你们玩,我倒不介意只看热闹。”贾赦道。
水溶转头笑看贾赦,“你若不玩,我也觉得没趣儿。”
曹兰想了想,立刻提议道:“那便入俗一些,划酒拳如何。”
贾赦挑眉:“划酒拳?”
甄涉见他感兴趣,忙表示就这个也可,转即召来小厮,问了当下流行的划酒拳的法子。
贾赦一听,这古今划酒拳的法子果然和雷同。只要先记住口令,其次便守住三点规则便可。一要拳不离拇指;二就是出拳数一定要比喊的数小;三便是所说的数目跟双方所伸手指总数相符,就算赢了。
四人随即就学会了。
甄涉表示便由他先开始,赢者继续下一个,输者便要自罚三杯。
“这酒盅小,自罚三杯怎么行,我看六杯才爽快。”贾赦提议道。
甄涉一听此话,两眼冒光地应承,“贾大人爽快,就如此如何?”
曹兰和水溶都没有异议。
甄涉第一个和水溶来,水溶输了,自饮六杯酒。当下他白皙的脸颊就飞起红晕,有些微醉了。他一个十五六的孩子,在饮酒这方便自是能耐差些。
水溶喝完后,他便忙摆手,直叹这百年竹叶青的酒劲果然比一般的大。
“你常日只喝些真真国的葡萄酒,自然受不住这等烈酒了。”曹兰笑。
甄涉转而就和曹兰来,却输了,也自饮三杯,然后便由曹兰来和贾赦划拳。
贾赦划拳之前笑道:“曹大人可能要输了。”
“不比试如何知道。”曹兰不服,撸起袖子,一脸斗志昂扬。
贾赦便展开他一双修长的手,转即握拳。
“……三星高照,四喜来财!”
贾赦声音亮,手指灵动很快。
刚数到四,曹兰便‘死’了。
曹兰直叹自己笨,饮了六盅酒,便表示不服气,还要继续。贾赦便又和他来一次,曹兰又败。十二杯酒下肚后,曹兰还不服气,再来,结果又来十二杯。
甄涉见状忙让他退后,自己来。结果两轮下来,甄涉也饮了十二盅。到水溶这里,水溶直摆手,道自己不行。
“他们都两三回了,轮也轮到你了,好歹来一次。”
“就是,你平时那么机灵,保不齐这次会赢他,替我们报仇!”曹兰红着脸道。
水溶随即便和贾赦划了拳,果然输了,又饮六盅,这次他这有点醉了,忙叫人准备醒酒汤。
“说好不醉不归,喝醒酒汤就没趣儿了。”贾赦道。
水溶也便作罢了,笑着扶额,另一手拿筷子吃饭。他们刚刚喝酒的时候,都没吃什么东西,很容易醉。水溶往肚子里添点东西,好歹能顶一会儿。
甄涉意识到这划酒拳是谁都斗不过贾赦了,忙要换个游戏方法,改玩投壶。小厮随即应了吩咐,去准备了相应的用具。
投壶的游戏就更简单了,用的没头箭杆,往大约一丈远的壶中投掷,壶里装满红小豆,箭杆入内也不会跃出。
“每人十支箭杆,投中最多者不喝酒,次之二杯,再次之四杯,最末六杯,如何?”甄涉问了大家之后,随即便得到了众人的赞同。
还是由甄涉先开始,他投中了三支,之后便是水溶,两支,曹兰则因为醉的晕乎,一支都没有中。贾赦又成了最厉害的,投中了五支。
水溶直叹:“咱们是玩不过他了。”
贾赦笑了笑,倒是有几分自信。不过这自信并不是源于他本来就擅长投壶游戏,是因为他是四人之中最清醒手稳的,比起另外三个醉酒的,他自然就显得要厉害些。
三人受罚喝完酒之后,曹兰直接头沉沉的,有睡去之状。水溶也脸颊通红,眼眸迷离,直叹自己快不行了。
甄涉半醉半醒,人更兴奋,推了推曹兰,招呼大家:“酒宴才开始,都打起精神来,我们好好聊聊。”
几个人遂开始用菜,从和亲使团嫁公主的事儿说起,扯到《邻家秘闻》,然后就扯到贾赦。
曹兰酒壮人胆,便歪头看贾赦,直接开口用轻蔑地语气问他:“贾大人,你说你的《大周朝闻》是不是因学了《邻家秘闻》而来?”
此话一出,水溶脸上的笑停滞了,甄涉也觉得尴尬,忙推搡曹兰说他喝醉酒,开始乱言了。
曹兰感觉气氛不对,立刻酒醒了大半,却嘴硬不想跟贾赦道歉,便忙拍头叹自己喝醉了,便想把这件事就这么糊弄过去。
“便是依你所言那般,有什么值得让你轻视笑话?曹大人而今所著的文章,莫非不是是因学了四书五经而来?”贾赦冷眼看他,毫不客气的反问。
科举考试便是由四书五经而起。曹兰也是科举出仕的,哪能否认自的文章不是从学习四书五经而来。
曹兰憋了瘪嘴,这下真尴尬了,原本因喝酒而变红的脸,霎时间血色褪尽。
甄涉忙从中调和,应和贾赦所言,又道曹兰真真喝醉酒,脑袋糊涂了。甄涉生怕贾赦就此生气,人就走了,连忙抓着曹兰的胳膊,给他暗暗使眼色。
曹兰抿嘴心一横,便顺着甄涉的台阶下,连忙起身给贾赦道了歉。
贾赦把他二人的小动作都尽收眼底,心料这曹兰明明心不甘情不愿,却如此委屈求全,看来就是为了之后的‘计划’了。
甄涉赶忙凑到贾赦跟前敬酒,贾赦干脆不给面子。
曹兰便也来敬酒,再三行礼,给道歉贾赦,说尽了好话,几乎快把嘴皮子说破了。水溶见状看不下去了,也帮忙劝慰,请求贾赦给他一个薄面,就饶过曹兰这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