谪仙 第27节
“祝娘子,你们家那口子喜欢斗鸡,这两天不安生,快让他收收心,别去看了。”
祝娘子家里没养动物,本来不慌,一听旁人提醒,她突然开始害怕:“对啊,我竟忘了他。赵婶你帮我看着水,我赶紧去叫我们家四郎回来。”
“你快去吧,这里有我呢。”赵婶对着祝娘子挥挥手,大咧咧应下。她回头,看到莫刘氏也在。赵婶脸上的笑淡了淡,莫刘氏尖酸刻薄,在街坊里一向没什么人缘,但毕竟是邻里邻居,赵婶也不愿意莫家出事,于是提醒道:“莫娘子,我记得你们家养着好几只鸡。朝廷告示说了,鸡鸭鹅都有可能是妖怪变的,你快回去检查检查,看看有没有不一样的。”
莫刘氏不屑一顾,讽道:“洛阳住着这么多人呢,怎么独独会跑到我们家?不用怕,不就是个妖怪,说不定,它早就被人吃了。”
井口打水的娘子们听到哄笑,赵婶勉强笑了笑,说:“也是,天子脚下,龙首之原,哪容它一个小妖精作怪。不过,你们家儿子还小,大人不怕妖怪,小孩子却不行。孩子天眼未合,说不定能看到些不一样的东西。”
提到自己儿子,莫刘氏马上郑重起来。她不关心莫大郎和莫琳琅生死,但牵扯到自己儿子那就不行。莫刘氏马上扔下水盆,快步往家里走去。
莫刘氏手太重,井边打水的人都被溅了一身。众娘子立刻嘟囔:“干什么呢,没看见有人吗?”
其他人努努嘴,用眉毛示意道:“那位素来只关心自己,不管其他人死活。她连自家小娘子都能下死手打,还能在乎外人?”
众媳妇娘子对视,悄悄说莫刘氏的风凉话,眉眼中很是看不惯。莫刘氏的做派早就引发众怒了,只可惜莫家的小娘子,摊上这么一个后娘。
莫刘氏回家后,风风火火推门,扯着嗓子嚷道:“莫琳琅,快去检查鸡圈。官府说了妖怪可能藏在家禽里,你爬到鸡圈里好好找一找,看有没有藏起来的怪东西。”
隔壁正有人洗衣服,听到莫刘氏的话,隔壁的娘子气不打一处来,高声喊话:“你一个大人不找,反倒让琳琅一个小姑娘爬进去看?万一真有妖怪,伤着了人怎么办?”
莫刘氏毫不示弱,仰着头回呛:“她一个赔钱的女儿家,她不去找,难道还让我儿子去吗?”
隔壁的人被气得不轻,恨不得和莫刘氏吵一架。莫琳琅正在砍柴,她像是没听到大人们的争端一般,放下斧头,默不作声地往鸡圈走。
她扎起袖子,二话不说爬进脏兮兮的鸡窝里,没有一句怨言。隔壁的娘子看着这一幕心疼,而莫刘氏得意地哼了一声,阴阳怪气道:“算你懂事。”
茅草搭就的鸡窝里暗沉沉的,因为常年不见天日,这里弥漫着沉闷的羽毛味道。莫琳琅没有嫌弃,她一边清点毛茸茸的鸡仔,一边低低开口:“他们已经注意到了。你被找出来,只是迟早的事。”
一只模样有些奇怪的鸡卧在最里面,比起其他的鸡仔来,它显得尤其沉静。它低头梳理自己的毛,仿佛不懂莫琳琅为什么突然对着它们说话。
莫琳琅身形瘦弱,缩在鸡棚里并不勉强。外面看不清里面的动静,莫琳琅借着茅草掩饰,继续说:“你不要装了。我天生阴阳眼,从小就能看到妖怪鬼魂。你来我们家第一天,我就认出来了。”
莫琳琅说完,那只梳理羽毛的“鸡”终于停下动作,慢慢抬起头。它化作鸡的模样,然而眼睛里却是浓重浑浊的绿色。
周围的凡鸡未开神志,此刻叽叽喳喳叫嚷着,好不欢快,完全遮盖了里面的声音。那只鸡绿豆一样的眼睛紧紧盯着莫琳琅,它长喙轻轻动了动,忽然说出人话来:“你能看到?”
莫琳琅没回答,她嘴边浮出一丝笑,了然道:“果然是你。你就是罗刹鸟。”
双方都已经揭下面具,再演戏就没意思了。罗刹鸟站起身来,矜贵地踢了踢腿,终于不必再伪装低劣卑贱的凡鸡:“你一开始就知道,但是那些大头兵来问的时候,你却说你没有见过。”
莫琳琅脸小下巴尖,一双眼睛却又大又黑,尤其她的瞳孔,漆黑的仿佛连光也穿不过去。被这双眼睛盯着时,仿佛要被溺毙幽潭一般,无端让人觉得窒息。
莫琳琅脸上没什么表情,漠然说:“他们问的是有没有见过奇怪的人,我确实没见过,谈何欺骗?”
罗刹鸟嗤了一声,讥诮地看着莫琳琅,问:“你想做什么?”
“你替我杀一个人,我放你出城。”
罗刹鸟歪歪头,明明是很可爱的动作,但是由它做来,说不出的妖异惊悚:“我是集阴司鬼气而生的罗刹,得天地钟爱,足有五百年道行。我当你的祖宗都绰绰有余,凭什么要答应你的条件?”
莫琳琅平静地望着它,声音和眼神毫无波动:“因为你别无选择。你现在,应当连飞都飞不起来吧。你要是有能力飞走,早就离开洛阳了,可是你却一直屈居在我家鸡圈,每日装成一只血统低贱的鸡,就为了蒙哄过关。可是现在,官府的人已经注意到你的伎俩了,你根本躲不了多久。你无法自行离开,化成人形又逃不过官兵的盘查,所以,你没有选择。”
罗刹鸟很不服气被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威胁,但是,莫琳琅字字句句都说在点子上。罗刹鸟听说东都得天独厚,特意飞进来吞食灵气,没想到,反而害自己陷入绝境。
它没想到凡人反应这么快,没想到有人胆敢威胁它,更没有想到,它竟然会被一个凡人公主打败,险些赔了命进去。现在东都到处都在戒严,它没有办法飞出城池,化成人形又绝对躲不过城门盘查,到时候被李朝歌等人追上,它此命休矣。但若不化成人形,一只鸡或者鸟,怎么可能大摇大摆地走过城门呢?
罗刹鸟就被困在这个怪圈里,良久无法挣脱。现在,一个年纪连它零头都不到的小姑娘,说要和它做交易。
罗刹鸟阴阴地笑了一声,问:“杀谁?”
“我父亲。”
第37章 收网
罗刹鸟意外了一瞬, 莫名笑了声,说:“你后娘对你又打又骂,我以为你会杀了她。”
“我确实恨她。”莫琳琅脸色冰冷, 眼中毫无神采,小小年纪便已经暮气沉沉,“但这是我和她的事情,就算要报复,也会由我亲手来。但是莫大郎杀了我娘, 他该死!”
罗刹鸟无所谓地耸耸羽毛, 说:“好, 随你。不过在城里杀人动静太大,很容易引来巡逻的士兵, 到时候传到那几个人耳朵里,你和我都难以自保。不如你护送我出城, 然后我替你杀了你父亲,之后我们两个一拍两散,各走各路。”
莫琳琅听到皱眉, 本能觉得不靠谱:“不行。如今出入城管得很严, 我要如何把他引到城外?”
罗刹鸟低头梳理羽毛, 不在意道:“那就是你的事情了。反正我不会冒险, 要么去城外, 要么你自己想办法杀父,我不管了。”
莫琳琅紧紧皱着眉头,她即便早熟,但毕竟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论城府远远不及活了五百年的罗刹鸟。罗刹鸟几句话就将莫琳琅牵着走,莫琳琅即便觉得不妥, 此刻在罗刹鸟的要求下,也没法反驳。
莫刘氏久久不见莫琳琅出来,在屋子里不耐烦地喊莫琳琅的名字。莫琳琅深深看了罗刹鸟一眼,压低嗓音道:“好,一言为定。”
罗刹鸟暗绿色的眼睛中,仿佛荡漾出笑意:“一言为定。”
傍晚,一轮红日逐渐西沉,天边晕染出绚烂的晚霞。众多佛塔矗立在晚霞中,巍然神圣,楼顶传来缓慢悠扬的钟声,众多行人踏着暮钟,提着一天的收获,各自往家里走去。
莫大郎厮混了一天,此刻也回来了。他身上又带着浓浓的酒气,往常这种时候,家里几个孩子都恨不得躲得他远远的,可是今天,莫琳琅鼓足勇气,走到莫大郎身边说:“阿父,我有一件要紧事和你说。”
莫大郎打了个酒嗝,不耐烦地看向莫琳琅:“什么事?”
莫琳琅四处看了看,见莫刘氏忙着给儿子喂饭,没注意到这个方向,便压低了声音,说:“一件发财的大好事。”
听到发财,莫大郎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什么发财?”
莫大郎声音有些大,引来了莫刘氏注目。莫琳琅示意莫大郎到外面,她站在巷口的槐树下,对莫大郎说:“阿父,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在挖土,她一边挖一边念念有词,说这是她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可惜儿子去外面做生意,没法交给儿子。所以她把钱都换成金块,埋在他们家的树下,等儿子回来就能拿到了。可惜他儿子因为疟疾死在外面,老婆婆等了许多年都没有等来人,便一直徘徊在树下,魂魄久久无法散去。我醒来后,才意识到那个老婆婆穿着前朝的衣服,她应当是前朝的孤魂野鬼,因为执念未了,没法投胎,才会找人托梦。这个婆婆没有后人,也没有留下书信,除了她自己外,没有人知道那棵树下藏着金银珠宝。我想着,既然是无主之物,埋在地下太浪费了,不如我们悄悄挖出来,再把老婆婆的骸骨好好安葬,也算功德一件。”
莫大郎听着,脸色的神情越来越贪婪。他知道自己的女儿从小就不太对劲,莫琳琅小时候经常对着空气说话,还会指着一个地方说“那个人没有头”。莫大郎被吓得不轻,后来莫琳琅的生母悄悄去找道士,道士说莫琳琅天生八字轻,招鬼怪,除非剃度入道,不然迟早是夭折的命。莫琳琅的生母不信,和道士求了很多符纸,给莫琳琅喝了些时日后,她总算不再胡言乱语了。
但是莫琳琅和人说话时,眼神依旧会突然跳到一个地方,看神态不像是作假。莫大郎也不知道莫琳琅到底是被符水治好了,还是她长大了,懂得掩饰自己的不一样了。
莫大郎这些年一直不去想,因为这个原因,他对莫琳琅的生母越发厌恶,觉得就是这个女人不吉利,给莫家引入了怪胎。莫大郎有点憷莫琳琅的眼睛,只能用喝酒麻痹自己。一喝酒,他就想打人,有一次不小心,他把莫琳琅的生母打死了。
后来莫琳琅越发沉默,莫大郎觉得这个女儿怪的很,私心里不想看到她,便由着莫刘氏搓磨莫琳琅。今日他本来不想搭理莫琳琅,但是莫琳琅说发财,莫大郎没忍住,就跟着莫琳琅出来了。
没想到,他竟然听到这么一个故事。莫大郎倒没有想过莫琳琅骗他,莫琳琅的诡异之处他是知道的,如果别人说梦到了老婆婆埋金子,莫大郎一定觉得对方想钱想疯了,可是莫琳琅梦到了,莫大郎就觉得确有其事。
那可是金子啊!莫大郎赶紧四处看了看,见巷子里没人后,才压低了嗓门,问:“你记得那棵树的模样和位置吗?”
莫琳琅静静注视着目露贪婪、一副丑陋嘴脸的莫大郎,轻轻点头道:“我记得。”
莫大郎用力一拍掌,喜不自禁道:“太好了!”他意识到自己声音太大了,赶紧控制住,悄悄对莫琳琅说:“你快把地点说出来,趁还没被人发现,我这就去挖金子。”
莫琳琅眼睛中浮现出讽意,她说:“阿父,很快就要宵禁了,现在就算出城也来不及回来。要是千辛万苦挖出来金子,却被人在城外抢了,那多不划算。不如我们明日再去,正好也准备些防身的东西。”
莫大郎连连点头,道:“对,你说得对,我都高兴糊涂了。你今夜将地图画出来,我明天一开城门就去挖!”
“我只记得那棵树的样子,没看到周围的地形。”莫琳琅说,“阿父,明天我带着你去吧。”
莫大郎不太情愿金子被别人看到,如果是他挖出来,那这些金子就全是他的,如果带着莫琳琅,少不得要给莫琳琅分些。但是莫大郎转念一想,莫琳琅是他女儿,岂能不向着他?只要他对莫琳琅哄两句,莫琳琅保准乖乖听话。以后再让莫琳琅多做几个梦,他岂不是有花不完的钱财?
莫大郎高兴地嘴都合不拢,他头一次对莫琳琅展露出温柔慈爱的神色,他摸了摸莫琳琅的头,说:“好女儿,你做得好,若是为父发财了,必然好好给你置办一副嫁妆,刘氏拦着也没用。一会回去你什么都不要和刘氏说,明天无论能不能找到东西,你都不要告诉她。她虽然是莫家的媳妇,但毕竟是外姓,只有我们父女才是一条心的,你说是不是?”
莫琳琅看着莫大郎,唇边讽刺地勾了勾,颔首:“这是自然。阿父,如果我们明天一大早出城却空手而归,小娘少不得要怀疑,不如我们带几只鸡出去,就说出城卖鸡仔,正好篮子里也能藏东西。”
莫大郎一听这个主意好,立刻道:“还是你想得周全,我们就这样办。你一会去鸡圈里挑几只鸡,明早你不要赖床,早早起来,我们一开坊门就出发。”
莫琳琅应了一声,垂下眼睛,讽刺地想,她从来没有赖过床。每一天,她都是天没亮就等在坊门口的。
偷懒的人,分明是莫刘氏和莫大郎。
莫琳琅和莫大郎回屋,莫刘氏见莫琳琅突然和莫大郎说话,还出去嘀咕了好半天,眼珠子一直狐疑地盯着他们。但是莫大郎今日不知道怎么了,无论莫刘氏怎么试探都不漏口风,莫琳琅更是一回院就跑到鸡圈,抱着几只鸡仔看。
莫刘氏本能觉得不对劲,一晚上都盯着莫琳琅。莫琳琅没有在意,她早早回到自己睡觉的柴房,从墙角暗格里,挖出来一把刀。
这把刀锈迹斑斑,明显是别人扔了不要了,又被捡回来,一点点打磨好的。莫琳琅缓慢地将刀身上的布料解开,刀刃反射月光,冷冷地映照在她的脸上。那双眼睛如死人一般,毫无感情。
莫琳琅将短刀藏在自己袖子里,手指无声地攥紧。
娘,为了这一天,她足足忍了五年。明日,她就能报仇了。
莫大郎因为心里存着事,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天还没亮,莫大郎就猛地从睡梦中惊醒。他躺在床上,不知为何吓出了一身冷汗,心脏砰砰直跳。
莫刘氏和莫小郎睡在旁边,莫大郎悄悄起身,绕过莫刘氏,赤着脚下地,直到出了屋子才敢穿鞋。
此刻天空是青黛色的,院子里尚且灰蒙蒙一片。而莫琳琅已经穿好了衣服,麻利地将院子收拾好,还喂好了鸡。
莫大郎第一次起这么早,他看着晨光中那个小姑娘,明明身形瘦弱,干活的动作却熟练又利索。莫大郎难以想象这是自己的女儿,他咳了一声,莫名有些愧疚:“琳琅。”
莫琳琅回头一看,对着莫大郎露出一个笑来:“阿父,你醒来了。”
莫琳琅衣服穿了好几年,袖口早就短了。随着她动作,她的胳膊露出来很长一截,能看到瘦弱的腕骨,以及青黑色的淤痕。莫大郎终于意识到莫刘氏对莫琳琅苛待太过了,他怀着心虚,对莫琳琅说:“你还是个小孩子,这些活留着让你娘做吧。快收拾东西,我们要出城了。”
莫琳琅应了一声,她提起放在一边的篮子,弯腰从鸡圈里捧小鸡仔。她手伸向一只有翅膀凝着血的鸡时,那只鸡像是有感应一般,亦抬头看她。两人视线交错,莫琳琅没说话,安安静静地把罗刹鸟放入篮子中,和众多小鸡混在一起。
莫大郎想到一会自己就要去挖金子,心慌的不行,一路上都在不停擦汗。而莫琳琅就很平静,他们两人排在出城的队伍中,经过一重重盘查,终于到了城门。
城门守卫将他们拦下,检查了他们的手臂后,厉声问道:“篮子里是什么?”
莫琳琅淡然地掀开一角,说:“是鸡仔。”
“你们要卖鸡,不去南市,出城干什么?”
莫琳琅没回答,莫大郎连忙上前,又是哈腰讨好又是偷偷塞钱,终于打通了守卫。守卫用刀掀开篮子上的布,大致扫了一眼,粗鲁地扔下,说:“好了,出去吧。”
“哎,多谢军爷!”
莫琳琅平静地将被弄乱的蓝花粗布整理好,盖在叽叽喳喳的鸡仔上,挎着篮子,走出长夏门。
莫大郎顺利出门,明显松了一口气,这时他才意识到后背被汗浸湿了。莫大郎拿起衣摆扇动,问:“你梦到的那个地方在哪儿?”
莫琳琅垂下眼睛,轻轻道:“就在前面。”
长夏门,那对父女走远后,城门守卫立刻走到长官面前,悄声禀报道:“中郎将,有人带着禽类出城了。”
羽林卫中郎将瞬间打起精神,问:“从哪个方向走了?”
守卫指向莫琳琅和莫大郎离开的方位,中郎将抬头望去,一眼就看到一个文弱少女,手臂上挎着一个竹篮。中郎将点点头,说:“你带人悄悄跟着,不要打草惊蛇,我去禀报安定公主。让其他人小心守着城门,如果还有人带着鸡鸭鹅等禽类出门,全部记下来。”
“是。”
发布告示第三天,李朝歌终于接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她握着剑,在桌子上敲了敲,示意白千鹤别吃了:“走,鱼上钩了,该收网了。”
李朝歌今日换了身绛紫色胡服,腰上束着革带,脚下踩着鹿皮靴。她大步从茶楼中走过,神态从容,步履坚定,气势冷淡而沉稳。明明此刻太阳还没升起,但是她的身影穿过灰蒙蒙的雾霭,如同清晨第一缕阳光般,立刻刺破了混沌,整个世界都亮堂起来。
周劭一口把酒干掉,二话不说站起身就走。白千鹤认命地将包子塞到嘴里,临走时不甘心,又从桌子上拿了两个:“你们慢点,等等我!”
李朝歌已经翻身上马,长腿跨在马上,修长的惊人。她手中握着缰绳,都不等周劭和白千鹤准备好,就已经驭马跑起来:“我走了,你们自己跟上。”
李朝歌从一开始,就没指望过靠告示找出罗刹鸟。洛阳是万户之都,常住人口足有五十万,而这五十万人畜养、食用的禽类,更是难以计数。靠百姓自发举报,怎么可能找出来擅长变形,尤擅蛊惑人心的罗刹鸟呢?
她发布告示只是个幌子,她真正的排查重点其实在城门。罗刹鸟受了重伤,此刻无异于惊弓之鸟,之前它还能沉住气藏着,当它听到朝廷已经开始关注鸟类时,必然再也坐不下去,一定会想办法出城。
只要李朝歌守好城门,根本不需要一户一户找。她只管等着罗刹鸟自投罗网就够了。
此刻刚开坊门,洛阳百姓一股脑涌到街道上,古老的东都结束一夜沉睡,正在慢慢苏醒。平直宽敞的洛阳街上,一阵马蹄声哒哒而至,百姓们连忙避开,他们都没有看清马上的人是谁,便感觉到一阵风倏地吹过,顷刻间便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