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傻子是宝_分卷阅读_14

  临死前的回光返照,不知怎的,竟然突然想了长生,生生推开了围在周围的平日里最喜爱的儿孙,开始叫长生的名字。
  长生有些无奈,上一世也是来了这么一出,祖母拉着他的手说对不住他,说长家的列祖列宗都在骂她不孝。说到最后叮嘱长生爹娘一定要把长生买回来,为此,分地的时候还多给了长生他们家一份。
  那时候,长生是很感动的,认为家里人都是真的对他好的。心心念念等着他爹娘卖了地把他买回去。
  结果,等来的是他两个哥哥的兄友弟恭和哭诉。说什么现在他在地主家做事,不愁吃不愁穿的,将来肯定也有大把的好姑娘等着嫁他!而他们两没吃没穿,还没地方挣钱,连个媳妇也娶不起,不停地哭着穷。而她娘就在旁边摸眼泪,说都是自己没用。
  长生真觉得那时候的自己傻,傻透了,他才是那种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的人。最后他说出先把钱给他两个哥哥那种话时,铁定是脑子被驴给踢了。不然怎么会在那两个哥哥分了他家产后,轻飘飘一句将来挣钱一定买回他卖身契时,还感动地认为自己值了呢?
  而现在,祖母说出了和前世一模一样的话。老人的眼里全是污浊,看向他的眼睛里闪着盈盈泪光,里面带着深深的悔恨。这就是所谓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
  长生有些自嘲,当初他被卖的时候,可没见他祖母这副样子。要真是那时候她不愿意,又有谁敢真卖掉他?
  有希望时就舍弃,没希望时再来后悔,天下又哪里有什么后悔药吃?
  长生猛地一把抓住老人家的手,眼泪刷刷刷地往下流,“哇!祖母,你说的,可是真的?那份地是给孙儿的吗?”
  多年摸爬滚打,再不擅口舌的人,也都能学一手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端看他愿不愿意表现给你看而已。
  老人家连连点头,“是是是,自然是给你的!谁都拿不去!”
  “呜呜呜…多谢祖母,呜呜…没想到,我都被卖做奴仆了,呜…祖母还惦记着我…”长生一边说,还一边抽抽搭搭的摸眼泪。“我还以为,呜呜…长家已经容不下我了呢!”
  “谁说的!”老人一听就急了,“大石头那亩田和那亩地是生娃子的!你们谁敢抢了我做鬼也不放过他!”
  长生连忙站起来给拍着老人家的背给她顺着气,“祖母别气了,这么多叔叔婶婶们都听着呢,自然没人会昧了我那一块儿地的。不然他们半夜睡觉都会不安心的。”
  长生这话就有些毒了,意思完全就是接着祖母前句说的,谁要敢昧地,老人晚上就来找你!
  原本听到自家多了家产还喜上眉梢的长生娘,表情僵了僵,不过不管怎样也是她们家的!而且这小儿子从小最听她的话,怎么分配到时还不是她说了算!
  长生的事解决了,接下来就是家产的分配了。长辈都没了,小辈自然是要分家的,若是长辈死前分配好了还好一点,要是没分配好,那就有得一场好争的了。
  当然,也不是说长辈分好的就没意见了,毕竟十个手指还各有长短,长辈哪里又能分得那么公平?再说了,人心都是不满足的,就算你分的再公平,也会有人不满足的。
  只是,现在有人划个道出来,又是以长辈的身份压着,争执总会少一些。
  现在没长生什么事了,他缩到了一旁,听着长辈们对祖母提出的分配各种反对,吵吵嚷嚷的,像是菜市场。
  至于到底说的什么,他是没兴趣听的。人虽然还在这里,思绪已经开始飘飞,忍不住想他家少年还没吃饭呢,也不知道会不会饿着,不过江先生已经回去了,现在应该吃到饭了吧。
  里面吵闹不休的声音,突然在一声尖锐的叫声中戛然而止。已经…结束了吗?
  不知道谁的哭声先响了起来,然后就是一阵哭嚎之声,一个比一个哭的大声,好像声音大了就能显得自己更难受似的。至于到底是不是真难受,就不得而知了。
  没办法,谁让他们这个地方有哭丧的风俗。不管你伤不伤心,都要哭出来,不然就会被人诟病。
  另一边,江邑加快了回家的步伐,他自己饿是一个原因,元宝那娇少爷还在他家呢。他爹娘送了这么多东西过来,他总不能还饿着人家宝贝儿子吧!
  回了家一看,元宝正搬了桌椅,在门外写字呢。江邑凑过去,就见他一笔一笔,写得极为认真,字虽然依旧很丑,但一笔一划都写清楚了。
  而让他瞳孔一缩的是,元宝写的字,明显是他没教过的。
  “这些字你认识?”江邑问道。
  “不认识。”
  江邑:“……不认识你会写?”
  “先生书房里看到的,只会写,不认识。”元宝实事求事的说到。
  江邑倒抽一口凉气。一直以来,元宝在他心里,就是和傻子划上等号的。哪怕所有人都说他不傻了,相处下来也给他一种笨手笨脚的感觉。说是给他做徒弟,他其实更中意于老实诚恳的长生,对于元宝的教导,反而是可有可无的,想起来再教几句。
  可是他忘记了,一个傻子,突然间不傻了,也是需要时间适应的。
  认真说起来,元宝这样等同于正常人的反应,真的是非常不错了。
  而现在,面前这个傻子,却狠狠给了他一个惊喜,或者是惊吓也说不定。
  “我里面的书,你看了几本?”江邑问道。
  元宝摇摇头,“一本,不识字,看不懂就没看了。”
  江邑突然有些不是滋味,他进屋,很快拿出一本厚厚的古籍,说到,“你要是把这个记住了,其它的学起来就快了。”
  《尔雅》,是江邑正正经经教于元宝的第一本书籍,就像江邑说的,有了这个开头,其它的东西学起来真的就快多了。
  而这本元宝的启蒙书,从江邑的简单解说到最后的融会贯通,元宝总共花了一日的时间。这还是里面的东西太深奥,江邑足足讲了一日的结果。
  至此,元宝在江邑的心里,从傻子一跃成了天才,再后来,天才就升级成了怪物。
  对,就是怪物,凡事他讲过的东西,哪怕只有一遍,元宝就轻而易举的记住了。
  简直可怕。
  原来江邑还觉得,元宝这年龄有些大了,已经早就过了启蒙的最佳时期。想要在科举上有所成就,简直痴人说梦话,学个几十年能考个秀才回来当他的地主老爷就非常不错了。
  偏偏,这个便宜徒弟的表现,彻底推翻了他的想法。若是朽木不可雕,他也懒得费那个心,但若是一个璞玉,总不能让他毁在了自己手里。
  江邑终于对元宝这个便宜徒弟开始上心了。开始的时候,每天一本,不懂的细细和他讲解,后面发现他完全吃得下。干脆就在讲解的时候,各种其它的典礼往里穿插,没想到这样反而学得更快了。
  怪物…江邑心里直嘀咕。
  当然,与课业的一日千里不同,元宝的那字…依旧和狗爬似的。
  没办法,这玩意儿就算再有天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必须靠时间的积累,一点点慢慢磨练出来的。
  于是,怎么让元宝练字,反倒是成了江邑最头疼的事。毕竟科考是离不开笔试的,只要你那一手字写的像狗爬的,任你学问再好学识再渊博,也没人会多看一眼的。
  为此,江邑给元宝准备了一大把毛笔,让他每天练习。买的白纸不够了,就干脆让他直接沾了水在石桌上写。
  没有拿过笔的人,一开始总是吃不消了,不到半刻钟,元宝就感觉手腕一阵阵酸疼。只是他没吭声,依旧一笔一划地写着他的字。这样程度的疼,他自认为还忍受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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