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17章

  “他在么?”
  田恬看了眼厕所的方向:“他不太方便接电话,你有什么事?”
  “请你明天上班让他把《夜航船》的版面发过来,我们这边要审核一下。”
  “诶?”不是说不登《夜航船》么?
  “有什么问题?”许唯的声调微微上扬。
  田恬既没有主见,又欺软怕硬:“没有!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只是个新来的!”
  许唯轻笑了一声:“好的,麻烦你了,再见。”
  “再见。”
  不一会儿,烈火哥健身回来,听到这个消息,也跟田恬一样惊讶:“我们不是不登《夜航船》了么?难道主编没有跟许总那边沟通好?”
  “他沟通了一半,从楼梯上摔下去了,”庄墨提点了他们一句,“所以观文那边以为一切照旧。”
  烈火哥难以置信:“他们那天还吵了架!”
  “那可能许总以为他吵赢了吧。”
  田恬同意他的看法:“在他们眼里,《新绘》拒绝刊登谭思的新书,这根本不可能。”他从许唯低沉悦耳的嗓音中听出某种傲慢,虽然他说话彬彬有礼。
  办公室里气氛压抑,这状况棘手得很。
  最后田恬忍不住问:“那现在怎么办?”
  烈火哥想了想,抓住了听筒:“反正主编已经决定了不登,我直接跟许总挑明了吧。”
  “慢着,”庄墨叫住了他,“观文在跟京宇谈收购?”
  “……嗯,有这回事。不过《夜航船》合作不了,这件事应该也黄了吧。”不单是黄了,而且等同于京宇公开与观文决裂。正面刚上观文,烈火哥早有心理准备,但事情到了眼前,他发现自己还是心虚。京宇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如果观文从中作梗,可能连这一期的月刊都无法顺利上市。
  “先拖着,让他以为一切照旧。”庄墨道,“观文在业界的名声可不怎么样。现在惹火了他,谁知道会怎么打压胁迫。新刊就要上市,至少让我们心无旁骛地度过这个截稿期。”
  田恬觉得他真是个老狐狸。
  烈火哥虽然对田恬的看法表示同意,不过庄墨说的却不失为良策。想不到,从作者那儿学来的拖稿技巧,有一天会派上用场。
  大家达成一致,决定对观文瞒天过海,庄墨看看时间不早,拎起西装起身要走。田恬忍不住问:“你去哪儿?”
  “泡吧。”
  田恬羡慕嫉妒恨。为什么同样是编辑,庄墨过得像个公子哥儿,自己却过得像个洗脚婢。
  庄墨走进魅力四射的时候,酒吧刚刚开门。乐队在舞台上调弦,大厅空空荡荡,只有保洁在拖地,完全看不出来过几个小时这里会变得一片醉生梦死、纸醉金迷。他问前台要了一个包间,在里面一个人消磨了个把小时。
  随着夜色渐深,外面逐渐变得热闹,又从热闹变得喧嚣,吵闹的蹦迪隔着厚实的门板震耳欲聋。
  庄墨扫了眼手表,确认自己再也没法等下去了,叫来侍应生,点了一瓶红酒。侍应生在记账的时候偷摸东张西望:这位先生既不唱歌,也不应酬,一个人枯坐了半天,真是个怪人。他毫不掩饰对庄墨的好奇,这种好奇在他塞过来100块钱小费时达到顶峰:“等会儿你让任明卿把酒送过来。”
  侍应生的表情变得微妙,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没过多久,任明卿敲了敲门,在庄墨应声后推门而入。任明卿见到他喜出望外:“庄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刚谈完一个项目。”
  “你要写新的剧本了么?”
  “酒桌上说的都不作数——你呢?你的稿子写得怎么样?”
  任明卿笑得勉强,即使光线黯淡,也可以看出他浓重的黑眼圈:“还差一点儿。”
  “他们什么时候要稿子?”庄墨明知故问。
  “……明天。”
  庄墨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那你今天要上班到几点?”
  “……凌晨三点。”
  任明卿说完之后,有那么几秒钟,他站在那里,在苦闷又沮丧的情绪中无法自拔。他的小说还差个结尾就能完成,只是过了明天没有人再要它,而他对此无能为力。他有一种奇异地对不起它的感觉,就像一个口袋里空空如也的父亲面对着就快要辍学的孩子。
  “要不这样,你在这儿写。”庄墨的声音拉回了任明卿的神智,但他发现无法理解这番话。
  庄墨解释道:“这里是酒吧吧?我可以点任何员工陪我喝酒——你不要害怕,我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我带了电脑。”他掏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摆在了任明卿面前。
  任明卿落荒而逃:“不用了,庄先生,不用了……”他是个羞涩而内向的人,对他人的好意非常抗拒,似乎觉得自己不配被人优待。与其被人照顾,受人恩惠,他更习惯一个人默默忍受痛苦。
  任明卿回到外面的时候依旧脸红心跳。经理骂他磨洋工,他定了定心神,专注于眼前的工作。但是等他送了一趟酒回来,庄墨已经手插着裤袋靠在吧台边上了。他浑身上下仿佛没有骨头,歪着脖子靠在墙边与经理谈笑,说话间漫不经心地扫了他一眼,素来严肃的唇角带上了一抹暧昧的笑容,看上去就像个混惯风月场的公子哥。
  “……三个钟一千,不能再少了。”任明卿听到经理讨价还价。
  “我不!”任明卿涨红着脸走到他们中间。他不想自己赚钱,却让庄墨破费。他虽然软弱又残疾,但他靠自己的工作获得报酬,不是他该要的他分文不取。
  经理啧了一声,显然误会了他拒绝的理由:“有人看上你了,你有什么可不开心的,你他妈良家妇女啊?!”在这里工作,这种事惺忪平常。只不过任明卿腿脚残疾,就算有人对他那张清秀却无趣的脸感兴趣,看他一瘸一拐的走姿也倒尽了胃口。像庄墨这样的客人吃香着呢,要是在平常,哪儿轮得到他。
  “不不不是啊……”任明卿红着脸想跟经理争辩,但一心急就开始口吃。
  这个时候,庄墨揽过了他的肩膀,在他耳边说:“你可以拿到稿酬后,把钱结给我。”
  “……”任明卿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仔细想想,也不失为一个良策,只是得冒一定的风险,“我不一定会过稿……”
  “看来你一定要过了。”庄墨把钱拍在了吧台上,替他做出了决定。
  庄墨揽着任明卿走了几步,回头问:“能带出去么?”酒吧太吵,不是好的写作环境。
  “不能!”任明卿焦急道,“带出去更贵!”
  经理:“……”他没听错吧?这小子一眨眼功夫帮着客人省钱?他到底是给谁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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