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库修斯与玫瑰穹顶
212 库修斯与玫瑰穹顶
塔阿修王国王都。
贴身男仆在走进这所新建成的花园前长抒了一口气,做足了准备才有所行动。
他手捧托盘,上面放着一大杯苦咖啡,以及五六块硬梆梆的全麦面包,除此之外再无调味品,像苦修士的一餐。
他要拖着这些东西穿过很长的一条路。其实,如果在心无负担的情况下,走过这条路会是一件让人享受的事。
因为这条路真的很美,而这只是这座建筑的冰山一角。
《王都时报》的记者在建筑建成的那天受邀造访了这里,回去后他写了一篇文章,不吝溢美之词。
这是一座被彩花玻璃和透光水晶包围的温室花园,每一个角落都要确保宽敞明亮且透光。
花园里种满了不同种类的玫瑰,它们按照品种来源地和特征颜色合理分布,每一株每一朵都经过精心挑选,在花匠日以继夜地照顾下迎着太阳怒放着。各种玫瑰的馨香揉杂在一起,有时过于浓郁了,几乎让人迷醉。
记者在第一次看到这花园前,绝对想不到这世界上会有这么多种玫瑰,有些甚至称得上稀奇古怪。黑色金纹的玫瑰妖艳如魔女,每天夜里会散发荧光的蓝色玫瑰随着微风荡漾,还有被玻璃挡住的鬼脸玫瑰,盯着它们太久会陷入晕眩。
大概世界上所有的玫瑰都在这花园里了。
这篇文章一经发表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王都里议论这件事的声潮久久不惜。
可惜除了花园落成的那天,这座花园的主人再没有对公众开放过这里,只有少数的几个人能或准进入这里。时间过得越久,民众的胃口被吊的越足,甚至有确切地消息来源称,商贾们愿意一掷千金参观花园,权贵们想要使用权势一睹为快。
可没人能得偿所愿。
而男仆作为那“少数几个被允许进入这里”的人,却一点也没感到愉悦荣幸。
他的心情甚至有一些沉重。
走过入口处七拐八弯的玫瑰花路,可以进入到较深处的休息凉亭。刷了金箔还镶了宝石的摇椅上放着软垫,精美的小圆桌上有点心架(此时空空如也),还有永生花作为装饰。
桌子一角摆了一些书籍(没有翻开过的痕迹),这些书可不是什么名着文作,而是一些王都时下流行的小说,女士们偏好的那种。
显而易见,这本来是给女士小歇的地点。
然而此时,摇椅上颓唐地坐着一个高大的男人。这椅子对比他的身量有些狭窄了。
“陛下。”男仆恭敬地行礼,小心翼翼地开口,“您要吃点东西吗?”
花园主人的身份此刻跃然纸上。毕竟在这个国度里,能被称为陛下的,只有一个人。
库修斯闻言抬起头,昔日那张英俊硬朗的脸上布满憔悴,眼睛里还隐约浮现着红血丝。最可悲的是他的胡茬,看起来三天没刮。
“先不吃。”库修斯抹了一把脸对男仆说,“你给我找个桶来,我有点想吐。”
多么可悲啊!男仆心中有些苍凉,一年前他侍奉的陛下还是一个意气风发雄心壮志的人中英雄,那时的库修斯头顶王冠手握权杖受万民敬仰。
而就在这短短的一年里,他先是从胜券在握的王者变成了一个婚姻不幸长吁短叹的男人,接着从中年危机的男人变成了一个躲起来酗酒的醉汉。
而没有人敢对这件事发表议论,库修斯肉眼可见的憔悴阴郁了不少,但他假装自己很正常。
很正常的工作,指挥,处理文案。
其他人也假装他很正常,假装没看到他的黑眼圈,也假装没注意到他命令王宫里不许再出现一条狗这件事。
没有人想戳破库修斯假装自己情绪稳定的假象。没人希望库修斯大发雷霆。
“女大公回到领地了吗?”库修斯在吐完后缓了一会儿才问。
女大公指的是他唯一的妹妹,薇薇安公主。他自从把薇薇安从边境带回来后,就一直这么叫她。
有人猜测这表达了王的疏离,原因是库修斯很有可能把自己不幸婚姻的一部分责任推卸给了薇薇安。
他当然没说自己觉得薇薇安要负什么责任,但他回来一路上的态度可算不得上好。虽然什么都没说,但光是表情和情绪就把薇薇安吓得不轻,她在夜里偷偷抹眼泪,白天跟在队伍里大气都不敢喘。
“回去了。”贴身男仆恭敬地回答,“女大公旅途顺利,塞因科莱特小姐一路陪护着她。领地里掌握军队的奥德伯爵和财政大臣都拜见了殿下。”
库修斯闻言揉了揉太阳穴:“这是最后一片了。”他闷顿顿地说,“薇薇安是这个国家最后一个拥有自己领土的大公了。”
是的,库修斯即位以来一直勤政。他近期最关注的内政是国家体制的改革。
也许是因为他继位过程的血腥和残酷,也有可能是他目睹了先王和其毫无建树的兄弟们对国家的蹂躏。
库修斯无法再忍受以血缘为准,四处封授领地,国中之国四处伫立,大公们拥兵自重不受差役的情况了。
他要亲自任免官吏,重新划分辖区。贵族身份可以继承,但官位不得继承。他要将国家权力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为此他这一年的时间里,设计杀掉蠢货,派得力将军前去用武力接收领地。四处镇压那些不死心的货色的叛乱,不过幸亏他是民心所向,有些领地他指派的官员刚刚踏进去,民众们就绑着自己的大公投诚了。
稍有成效,现在留给他的工作就是四处救火救火,补新政策的窟窿,开不完的会。
他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只能在周四的晚上坐在玫瑰穹顶下大喝特喝……以及在其他工作的间隙里喝一口。
但总之,不管是出于私心也好,还是出于其他理由。库修斯给妹妹留了一块领地,不算大,但很富饶,靠近边境,但没有与戴洼或者其他有麻烦的地方接壤。它接壤着一片魔法山林,里面资源丰富,所以这片领地的士兵们还兼职猎人。
那地方盛产茶叶,还有棉花。足够让薇薇安过上奢侈富裕的生活。
最重要的是,奥德伯爵对塔阿修王族忠心耿耿。作为王给臣子的评价,忠心耿耿这四个字分量不轻,奥德伯爵有王国之盾的美誉,世代拱卫着塔阿修的王位。
库修斯点点头,伸手又要了一张毛巾擦脸:“那个拿着狮鹫蛋的商人到哪儿了?”
“昨天就已经到城里住下了,听人说他一晚上没睡着,在屋子里辗转反侧。”男仆尽职尽责地说。
库修斯闻言嗤笑了一声:“买那东西的时候,他胆子倒不见小。”
男仆躬身:“您要见他吗?”
“见见。”库修斯说,“让他下午去东面的办公室,我要知道他到底在哪里拿到的。”
男仆点头从命后,又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库修斯抬眼看了一眼男仆,皱眉:“有什么话?要说就说。”
男仆犹豫后还是开口:“潘德拉贡大人求见。”
库修斯闻言,长长叹了一口气。这是大魔导士这周里第五次要求见他了,而库修斯前四次都拒绝了。
库修斯实在不想见他,他烦得要死。他们上次见面还是在玫瑰穹顶落成的那一天,那次谈话不欢而散。
“你一手促成了我的婚姻,可你又一手摧毁了它。”库修斯带着潘德拉贡参观花房。
万千怒放的玫瑰簇拥着两个高大的男人,两人的脸上都有些阴霾。
“王不应该被婚姻束缚。”大魔导士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塔阿修家族的王座。”
大魔导士注视着库修斯,却像在透过这张年轻的脸注视一个古老的灵魂,已死的幻影:“您会是第二个英雄王。”
库修斯的嘴角抽搐了一瞬间,他曾经因为大魔导士的每个鼓励和谏言而热血沸腾,壮志满怀。但如今他心头却升起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无力感:“潘德拉贡,英雄王死了。”
这句话也许触痛了大魔导士。潘德拉贡的脸色更难看了,他陷入了长长的沉默,然后才开口:“您可以是。”
“我不想。”库修斯说,“我不想。”
说出这话的瞬间库修斯停滞了一秒,因为他突然想到,这竟然是这些年来,他第一次如此干脆强硬地对大魔导士说出不。
他向来,不拒绝大魔导士的一切诉求。
因为库修斯给了潘德拉贡,绝对的信任。大魔导士如师如父,库修斯能有今天,潘德拉贡功不可没。
多疑的君王以前从不觉得这份信任有任何问题。但现在,他心有动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薇拉离开后的某一日?从库修斯发现自己和薇拉的命运轨迹,越来越好像翻版于英雄王和他的妻子?
似乎从某一天开始,库修斯就有了很多问题想问问大魔导士。你到底是从哪一年开始效忠于塔阿修王室?你到底所图的是什么?我印象里你是大地上公认最强大的魔法师,但是我从未见过你施展惊天动地的魔法?史书上也没有痕迹。
但库修斯什么也问不出口,他转过头看着满园的玫瑰。
而潘德拉贡则注视着库修斯,注视着王隐忍的愤怒和莫名的悲哀,这是他千年以来最好的作品。
“你觉得这片花园怎么样?”到了最后,库修斯居然只是不痛不痒问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万千浮华,美不胜收。”潘德拉贡说。
库修斯闻言,冷笑了一声,略带嘲意地说:“荒芜而已。”
作者的话:113章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