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鱼在线破案 完结+番外_分卷阅读_114
虽然早有预料会狮子大开口,但现场还是响起了一片哗然,本案涉及原告共二十三人,也就是说一人十万块,共计二百三十万。
镜头对着原告席拉近,呈现在众人眼前的,就是那些曾经的围观者,如今的原告们志得意满,掩饰不住的得意神色。
“太特么恶心了!这臧苗兰也真有本事,人肉都没人肉齐呢,她就把这些围观者差不多找齐了。”
“虽然很遗憾,但是专业法学生告诉大家,这个案子不好翻。”
“我卫大神终于要初尝败果了吗?”
“这种案子,太让人难受了,这些垃圾不但不能绳之以法,还要看他们得意洋洋的来领钱!”
“安都时事热点能换主播吗?强烈要求换掉臧苗兰!”
“苗姐怎么了?她做的没错啊,卫十命确实侵犯了公民的个人利益,有错吗?”
“楼上脑残,鉴定完毕!”
“居然还有洗白的。”
各大直播平台,弹幕早已飞起,热烈讨论着案情,也带着那么一点点小小的希望,希望不败神话卫大侦探能够再创奇迹,给大家出一口恶气。
原告陈述结束之后,被告方进行陈述,陈述人自然就是卫十命,事务所的人到的不多,只有闯祸元凶风临袖和张珂在场,让人意外的事,卫十命一上来就承认了己方擅自上传视频的事实。“我方接受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句话掷地有声,与方才滔滔不绝的臧苗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臧苗兰的脸色有些僵硬,志得意满的充分准备似乎一下子打在了棉花上,那种临到兴奋点却一下子被人掐断的感觉实在让人窝火,臧苗兰看着自己准备的诸多材料和证据,竟然没有丝毫胜利后的愉悦感。
网络上也是纷纷愕然,没想到卫十命竟然就这么干脆的同意了诉讼请求,让不少人跌破了眼镜。
因为卫十命的干脆利落,庭审很快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臧苗兰带着僵硬的职业微笑,将自己准备的证据和材料一一进行陈述,只是表述的时候,完全没有往日那种神采飞扬,谁叫被告都承认了呢。
不过很快,臧苗兰就知道自己放心的太早了。
被告方举证质证之际,众人还以为卫十命会继续干脆利落的略过,却看到风临袖站了出来。
相比较锋利的卫十命,风临袖多了几分玩世不恭的随意,打开准备好的档案盒,取出里面的材料。“我方同意诉讼请求大家不用太过惊讶,谁叫我们穷的就剩钱了呢,正好原告缺钱,想钱想疯了,我们就顺手做做好事。”
风临袖话音一落,现场不可抑制的响起了一片哄笑声,实在是严肃的法庭上,能像风临袖这样说话的人实在罕见。
“肃静!”审判长不得不维持现场秩序,出声提醒,现场才渐渐平息下来。
随着哄笑声爆发的,还有臧苗兰一瞬间爆红的脸色,羞愤难当,臧苗兰生在臧家,何曾受过这种委屈,被别人直言说缺钱,说的自己如同一个乞丐,臧苗兰的身后,一行二十三人也是脸色变幻莫测,不过绝对都不好看就是了。
他们确实是为了钱而来,而且在臧苗兰的劝说下亲自来了现场,但是却没想过会有人敢在这法庭上直接这么说出来,原稿中,一个看起来二十出头的女子气愤难当,大声喊道。“法官大人,被告这是人身攻击!请求终止被告方的质证行为。”
法官驳回了原告的请求,因为被告同样享有举证质证的权利。
看着现场众人,尤其是原告席上众人的反应,风临袖一笑。“怎么?我说的不对吗?不然你们怎么就接受了那几千几万块钱,顶着烈日,在楼下那么卖力,只为促成蒙椰的跳楼。”
原告席上,所有人都变了脸色,显然是听懂了风临袖说的是什么,一个个面对镜头如临大敌。
然而风临袖显然不是一个手软的人,直接将证据摊开在镜头之下。只见上面均是各种聊天截图,有类似于俞飞那样直播的,还有微博,微信和其他社交软件,甚至根据获得的金钱不同,每个人还有不同的分工,有现场鼓动群众,引导气氛的,还有只需要在网络上引导风向的,而里面获得资金最多的,是一个叫金锰的人,名字大家不是很熟悉,但是照片却异常熟悉,正是当日围观者中突然用扩音器直接冲楼上喊话的人,也是在他喊话之后,蒙椰一跃而下。“除了这些,还有人证,事发当天,他也在场。”
第66章第六十六条鱼
风临袖所说的人证,自然就是俞飞和另外两个事发后感到不安,最后主动到公安自首的人。随着俞飞的入场,在场众人纷纷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那曝光的视频中,敢拿着镜头对着自己的,也就这个作死的年轻主播了,因此众人对俞飞这张面孔还是很熟悉的。
相比较到警局自首的那天,俞飞现在的情绪已经十分稳定了,走进法庭之后,忐忑的心跳在看到十命九怀事务所几人后,意外的安稳了下来。
证人席上,俞飞条理清晰的陈述事情的经过,从他无目的的游逛,到发现有人跳楼,再到直播间里有人砸钱与他打赌,都一一阐明,临到最后,俞飞补充道。“有很多人不解,为什么会有我这样恶毒的人,其实在此事之前,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丑陋到如此地步,今天站在这里,我就做了应对最差后果的准备,我希望我能为蒙椰做些什么,哪怕可能微不足道。”
俞飞的所有直播都有录播,他所陈述的一切都有视频为证,俞飞之后,另外两个证人也陆续出庭作证。
证人离场之后,原告席上的那些人多少都露出了心虚和不安的神色,在这些实打实的证据面前,本就心里有鬼的他们哪里还坐得住,有些慌神的看向臧苗兰。
臧苗兰其实在最初也是有些惊慌的,不过很快她就意识到,这些不过都是乱人心神的障眼法。“法官大人,被告所陈述纵使是事实,也不过证明我当事人存在道德上的问题,并不涉及法律,而被告擅自公开视频的举动才是无可辩驳的违法行为,被告的举证和证人并不能成为他们公开视频的借口,更不能以此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