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大麻就大麻!再啰嗦抓你去填海!”暴躁,暴跳如雷,没有丝毫耐性,丑恶暴露无遗,也许这才是他真正面目,等毒品麻醉神经,深呼吸再深呼吸,异香入肺,他脖颈向上,胸膛起伏,长长舒一口气,终于上天堂,回味过后才有精力打理俗事。“飞仔是为我受的伤,关师爷,不管出多少钱,官司要打到最轻。至于武大海,明早你拿二十万,先给他老豆家姐急用。听说他还有个女朋友?”
  戚美珍说:“不就是在夜皇宫做事,你还指望她给飞仔守节啊?”
  陆显过足了瘾,脾气也变好,皱着眉,冷冷说:“飞仔出来之前她要敢找下家,就叫她去南洋卖一辈子。武大海,你去办好。”
  “知道知道,d哥放心,我一定办妥。”武大海好不容易收眼泪,站直身,就盼去将功赎罪。
  关师爷突然出声:“大d哥,吹水权的人还有一个没死透,难保醒过来不会透口供,械斗死这么多,也算大案,白督查急立功,用钱摆不平。”
  “那你要怎样?”陆显大声吼。
  关师爷道:“我看,要找一个不在场证明人。最好是没有利益冲突,保证可信度。”
  一屋子流氓妓*女都把目光转向沉默不语的温玉。
  陆显挑眉,笑,“这个刚刚好,女高绩优生,还跟鬼佬有血缘,不信她信谁?”
  温玉的厌恶都压在心底,并不表露,沉声问:“你要我说什么?”
  陆显未开口,戚美珍抢先答:“学生妹做援*交,社团大佬花钱买*春,七点到九点,花样玩尽,时间刚刚好。放心,威得利旅馆我去套词。”
  温玉的脸被戚美珍轻轻巧巧一句话,逼得褪尽血色,这样明晃晃的侮辱,单刀直入的践踏,她一个十六七岁的学生妹,再坚强再独立也承受不起。
  小小的拳头捏得死紧,尖细的指头不过血,发白,可知她有几多愤怒,几多恨,“如果我拒绝呢?”
  戚美珍不屑道:“你看看眼前,还有没有胆敢说不?”
  陆显在一旁,享受着大麻看好戏。
  温玉被逼近死角,她的一点点怜悯与不安分,居然会令自己走这个地步。
  配合,她会被尤美贤扇到耳聋,再被欧玉芬赶出家门,学校更会将她除名,周遭同学对她,会如同对汤佳宜,捏着鼻子走过身边还要嫌臭嫌脏。不配合?开玩笑,不字还没出口就会被戚美珍和陆显扔去假戏真做。
  她此刻恨不得陆显去死,横尸街头,死无全尸,立刻,马上。
  伤心羞愤有什么用?
  她看向关师爷,平息了胸中翻腾的恨意,极力冷静地同他说:“这种证词,你以为有效?一看就像串供,胁迫做假证,可信度是零。你们习惯用这种方式做事,陈旧没新意,早应该改。”
  “怎么改?毛没长齐就敢说大话。”这种话,自然来自戚美珍。
  温玉注视着陆显双眼,定定神,说:“第一,到了警局,你要配合,不然我做什么都没用。第二,我要十万,不记名支票,别瞪我,你买供词都免费?更何况我领你演全套,天衣无缝。现在,我要拨一通电话。”
  关师爷问:“你要call哪位?”
  温玉道:“打电话报警。”
  作者有话要说:额,因为wps抽风,工作不正常无法保存。。。
  怕写了又丢失,所以写一点发一点
  在线更,这一章主要写温玉的小爆发,要让d哥斟茶道歉
  我对不起大家,我太罗嗦了。。。。
  还没来得及写到斟茶道歉就三千字了。。。。
  我太废了。。。
  精彩的只能等下章了
  还有,预告一下,下章或者下下章男二出场
  这个男二不一般啊,不同于我任何一个文的男主
  同志们可以预测一下是哪一种哈。。。
  话太多,我撤了。。。
  12争锋
  “温小姐,据你陈述,今日夜间八点二十分,永华道一百三十九号宏鑫大厦天台,嫌疑人陆显在未经你同意的前提下,强行对你进行冒犯性身体触碰,可否请你解释当时为何会出现在天台?”
  问询室灯光亮得刺眼,照得她原本无血色的脸僵尸艳鬼一样惨淡。
  尤美贤与温广海都推脱不在,唯有姐姐温妍肯来,伴着她陪同问话。
  染了血白衬衫早被门口专职打小人的猪婆婆烧成灰烬,她穿大一号的蝙蝠衫,正是被时下新女性狂热追捧的款式,却反而衬得人单薄如纸,柔顺长发垂在肩头,一双眼哭得通红,此时此刻依然后怕,瑟瑟缩缩抓紧领口,怯怯望向白制服警官,才张嘴似乎就要哭出声。
  谁还忍心问下去,更何况是男人,最冲动自负以及自以为是,未进化完全生物种类。
  无可否认,女人是天生戏子,对于何时何地,以何种面貌示人,借以达到最终目的,拥有绝对敏锐触觉。
  你看她一抬眉,一眯眼,低头哽咽瞬间,欲言又止的艰难,无处诉求的苦楚,细节化表演,足够拿遍亚太区影后,“我的历史老师,每周六八点都去同情人约会,留三十分钟空白时间安排背书,实在苦闷。学业压力可怕,书本枯燥无味,老师凶悍不讲理,我通常都趁这个时间去天台透气,放松心情。谁知这一次会遇到咸湿佬,对我…………动手动脚…………”
  “你确定是在八点二十分至九点之间?”警官皱眉,再多问一遍,事件太巧合,总令人无法相信,但事实摆在眼前,受害人没有理由说谎。
  温玉点点头,忍一忍哭腔,才说:“我看过挂钟才出门,不会有错。”
  同座的女警不耐烦,更不相信,女人对女人,一贯有不知名敌意,噢,也许应当说女人对这类姿色过人却矫揉造作的女人自然而然,当做天生宿敌,“温小姐,可否请你描述案件过程,侵犯程度,便于检察官起诉,是猥*亵或是sexualharassment(性骚扰)。”
  据本埠相关法律,“任何人猥亵侵犯另一人,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十年。”但性骚扰案最低六个月囚禁,更允许庭外和解,孰轻孰重,显而易见。
  另一人说:“温小姐,如果实在艰难,也不必勉强。”
  他温和亲善,好警员代表,就是不知隔日换一位三百磅老妇来报案,是不是还有心情温言软语循循善诱。谁说人人生而平等?全是政治家神学家大鬼话,从来没有平等过,从来没有真正的自由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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