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味的白月光_分卷阅读_42

  “哈哈,这有什么嘛!我们这叫中西混搭!对了,你有没有忌口的食材?”
  沈舒云摇了摇头:“不用特意关照我,你们买就好,到时候我挑想吃的涮就行。”
  “好,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记得赏光啊。”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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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晚公司和钢筋公司的官司从九月打到十二月,终于有了结果——是个好消息,他们赢了这场官司。一连十几天的高压准备,到了今天终于结束,唐意川面上也终于露出些笑意,他穿上长长的羽绒服,双手搓动着,白雾似的哈气比话先溜出他的唇:“太好了,总算是结束了。宁晚,要不要去喝酒,庆祝庆祝?”
  “你怎么成天就知道喝酒?不知道喝酒伤身吗?”
  “欸,你怎么好意思反过来指责我!”唐意川嗤笑一声,“合计着前些日子满身酒气的人不是你?……再说了,喝酒如果可以让心里不那么难受的话,伤身倒也可以不那么在意了。”
  宁晚还是摇了摇头,他感觉到自己额头和脸颊的那种热意又卷土重来了:“还是不了,我今天回家,改天吧。”
  他打电话叫来司机,送他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家里去,翻出药箱找了一盒退烧药和消炎药,胡乱掰出几粒药就水吞下,才拖着沉重的脚步去了卧室里,一头栽在宽大的床上,闭上眼睛嗅着枕上残留着的清甜信息素。
  宁晚吸进去的空气是凉的,在他高温的身体里走了一遭,呼出时异常滚烫,他知道这是自己又烧起来了。他前天去看了母亲,坐在墓地前,絮絮叨叨和母亲说了许多话,可能是受了风,回来就开始打喷嚏,第二天就发起了烧。
  就算发了烧,也是没人会给宁晚放病假的,他只能吃一把药,然后就要继续待在公司处理事务,包括第二天打官司,他不可能不去。凌晨跑去医院里输液,早上七点钟输完,收拾了下自己就跟着唐意川一起去法院了。
  这几天他身心俱疲,但这种疲倦不能在任何人面前显露出来——他是公司的老板,也是主心骨,要是他这个时候垮了,那士气必将受到大挫。哪怕宁晚再累,他也要装出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只有回到家里,才能完全放松下来。
  这次的病来势汹汹,输过液了还是又烧了起来,宁晚觉得自己的肺像是两个破旧的大风箱,在他喘息的时候呼哧呼哧地转,扇出的全都是湿热的气。
  他的记忆有些错乱,一会儿是他小时候,半夜起了热,母亲将他抱在怀里,用凉凉的手拍他的脸,一会儿又是沈舒云躺在他身边,为他换额上的冰巾……他赶人走,沈舒云就耍赖地往他身边一躺,说自己抵抗力好,叫宁晚少管,结果最后是两个人一起遭了殃,一起去医院挨针。
  沈舒云怕得五官都皱在一起,却还是强撑着和他开玩笑:“你看,这样不是也挺好,今天我可以名正言顺地请病假,你打针还有人陪了呢。”
  后来宁晚才知道,其实沈舒云并不是怕打针,他只是怕痛,所以才对打针那么抗拒。
  宁晚下意识地想要给沈舒云打个电话,他没有想做什么,只是想听听沈舒云清凉如水的声音。但当他按下拨号键,屏幕上显示出“云哥”两个字的时候,电话的听筒中传来熟悉且冰冷的机械女声:“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您稍后再拨……”
  宁晚颓然地放下手,有些木然地盯着漆黑的屏幕。这是他第不知道多少次拨打沈舒云的电话了……但最后的结果总是一样的,无人接听。
  第33章生日
  W市的十二月下雪,Z市的十二月下的是雨。
  二十四号晚上,萧阮塞给沈舒云两个用彩纸包着的苹果,笑嘻嘻地和他讲这是平安果,他吃一个,肚子里的小宝宝吃一个,是平平安安的好兆头。
  沈舒云不信鬼神,也很少过洋节,在他眼里,十二月二十五日之所以很特殊,是因为这一天是宁晚的阳历生日。
  早在一周前,Z市就有了圣诞节的氛围,酒红色和墨绿色似乎成了这座城市的主调,到处可见金色的铃铛还有白色的英文写着“MerryChristmas”,使得披红盖绿的街道倏忽间就热闹了起来——虽然都是商家促销的手段,但也着实令这座城市看上去有了股鲜活气儿。
  沈舒云刚去Z市的omega医院做了孕检,冰凉凝胶抹上肚皮的感觉到现在还让他有些不舒服,他将手插在兜里,在街上缓慢地走过。
  医生告诉他,数值暂时都在正常范围内,孩子很健康,只是他的信息素分泌不太好,需要尽快找孩子的另一个父亲汲取alpha信息素,否则产后抑郁的几率非常大。沈舒云笑了笑,将话贴耳过,并没有放在心上。
  晚上的时候,沈舒云去了萧阮家里,为他开门的是萧阮的alpha,是个很沉默的人。很难想象萧阮那么跳脱的性子怎么会找了这样一个闷葫芦,但萧阮看起来倒是不怎么在意,就算男人总是沉默着,他也能一句接一句蹦豆似的说话,逼着男人嗯嗯啊啊地应和。
  萧阮结婚早,孩子也生得早,如今孩子都八岁了,是个女孩,有一双和萧阮一样圆溜溜的杏眼,活泼伶俐,很讨人喜欢。沈舒云将带来的礼盒巧克力送给她,小姑娘开心地说了好几声谢谢沈叔叔。
  他被萧阮带进家,跟着萧阮到了餐桌旁。餐桌那头坐着一个男人,看起来三十五六的模样,正低着头将袖扣摘下来。
  萧阮笑了笑,拉着沈舒云让他在男人对面坐下,然后介绍道:“舒云,这是我和你说过的从新加坡回来的哥哥萧莫。哥,这是我朋友沈舒云,我俩大学同学。”
  萧莫缓缓抬眼,用锐利的目光打量着面前这个omega——他穿着一身长至膝盖的米白色风衣,风衣很宽松,却掩不住他腹部的弧度,但似乎是瘦得有些过分了,风衣穿在他身上有种空荡荡的感觉;他的头发看起来像是有段时间没有剪过了,已经快长到肩部的位置。此时他将被风吹得有些乱的头发拢了拢,用一根从兜里翻出来的皮筋随手扎在脑后,将那副美玉似的面庞彻底露了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孕期信息素的关系,沈舒云的皮肤变得比以前更加细润,在灯下好似散着莹莹的华光,令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羊脂玉雕的一样。他的五官算不上极其艳丽,但胜在组合搭配得恰到好处,无论是细弯的两拢眉毛、小巧高挺的鼻子,还是柔软泛红的双唇,都令他看起来像是四月天的春风,温柔且令人感到舒适。
  对的,舒适,就是这个词,一般来说这个词不是用来形容人的,但是萧莫不知道怎么的,脑海里最后只留下了这两个字。
  沈舒云感受到那两束有些灼人的视线,于是他带着淡淡的笑意,先向萧莫问好:“萧先生好。”
  “叫这么生疏做什么?”萧莫双手交叠,放在下颚处,“你和萧阮一样大,不介意的话一起叫我哥也行。”
  沈舒云为萧莫的自来熟感到有些尴尬,他不自然地看向萧阮,像是想征求意见,萧莫盯着他,哼笑道:“怎么,你是觉得我这把年纪要做你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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