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逆袭成男神 第341节
‘妻子’心哀莫过于死,选择自爆内丹和原主同归于尽。
了解了这么一个蛋疼剧情的季言之:我有一万句mmp不知道该不该讲?
特么和他同名的原主到底做错了什么?不就是路遇一只被捕兽夹夹断了腿的狐狸,动了怜悯之心,所以出手救了狐狸嘛,怎么就惹上了脑子有问题,明曰报恩实则报仇的妖精了呢?
早知道,特么还不如直接将狐狸杀了扒皮做个狐狸围脖呢,也好过现在心肝脾肺都疼!
因为季言之到来之前,原主已经把狐狸给救了,而且狐狸还来了个频频回首,用心记住恩人模样儿以图后面‘报恩’的小动作,可以预料的是,没有改变路线依然宿在荒野山庙的季言之,今晚天黑之后,定然有一番‘艳遇’。
“总有刁民想要谋害朕。”季言之深沉的叹了一口气。这一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还真就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特指逍遥派的养生大作《天地不老长春功》还能学,但有关灵异方面的…...
敲特嘛,季言之发现自己居然暂时性的失去了画符的天赋。
也就是说他想要直接杀掉狐狸精做围脖的好想法注定不能实现。只能采取迂回办法,干掉明显脑子有坑,还特他妈善于脑补,觉得自己报恩方式和白素贞有异曲同工之妙的狐狸精。
你是妖精了不起哦,就可以那么没有自知之明吗
人家白素贞找许仙报恩,虽然同样是‘大恩不言谢唯有以身相许’,但人家可没有害过人,也没有自以为是到明明没什么关系,就一口咬定和‘他’两情相悦,‘他’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妻生子,是渣男行径。
如果同路去省会城镇的一路上,‘他’有什么出格的行为,哪怕季言之都会唾弃‘他’,认同‘他’是一个渣男。
问题是原主真的是读书读成柳下惠那种坐怀不乱真.君子的书呆子,是真的相信了狐狸精卖可怜说的那一套身世,真真正正没有什么出格的行为,甚至连话都很少交谈,哪怕有时候狐狸精刻意为之,原主依然稳住了自己沉默寡言、抠门的人设。
所以哪里来的两情相悦,哪里来的抛弃糟糠妻,他读书读傻了,也别这么驴他吧。
“...不行,越想越觉得自己的身子有极大的危险!”
季言之是真的觉得狐狸精之所以选择用‘大恩不言谢唯有以身相许’来作为报恩准则,最大的原因这世的他,长得十分的好看。说塞潘安也不过为过,哪怕因为家庭情况,身子骨瘦弱苍白,穿得也不咋地,一身青布书生袍洗得颜色发白,也无损他的颜值。
就像一颗明珠一样,哪怕短暂的蒙层,也终究会绽放独属于他的光芒。
“那个不可言说的玩意儿,一定是馋老子的身体,不然呵呵...”
什么大恩不言谢啊,从来都只是长相俊俏的郎君的专利,如果换做一个长得巨丑的汉子,你瞅瞅谁愿意喊一句大恩不言谢唯有以身相许,只会大恩不言谢、小女子下辈子做牛做马衔草以回报恩公的恩泽。
所以季言之很确定,那只狐狸精,就是馋他这辈子的身子,没有之一。
只是季言之...特么的,没法画蕴含了无限道意、充斥着灵力的符纸啊,一想到有只脑壳有包的狐狸精对自己虎视眈眈,季言之就有从此该穿狐狸皮裘、吃狐狸肉的冲动。
这不,篝火上架着的陶瓷小锅熬煮的小米粥煮好了,季言之应是用吃肉的力度,恶狠狠的连喝两碗小米粥,最后肚子溜圆的从书架里拿出一本书,开始就着篝火的亮光,席地而坐看起书来。
荒野山庙外的不远处,突然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不太像人的脚步声,反而像是动物。
山庙里,季言之动了动耳朵,决定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继续垂目借着篝火的亮光,翻阅着手中的书籍。
这是明面上的动作,暗地里……
季言之如今虽然不能画符、修习降妖除魔的法术,但他绑定于神魂之中的空间,还是能够自由使用的。作为一个喜欢囤积各种物品的土拨鼠,季言之不光善于挖坑,还善于有什么看得上眼的东西都往空间里丢,以至于空间里什么都有,包括防御类阵法。
所以,在听到细碎的脚步声后,季言之很干脆利落的就丢了一个隔绝除人以外所有非生物的一次性阵法石,将找上门来,准备自荐枕席的狐狸精隔绝阻挡在外。
他现在十分讨厌狐狸精这种品种,才不要按照原本的轨迹走剧情呢。他倒要看看,如果自己一直使用隔绝性阵法石头,狐狸精还能用什么花招来缠上他,进而污蔑和他有私情,是个抛弃糟糠妻的渣男。
荒野山庙不远处的山道上,化身成了娇艳女子的狐狸精慢慢的朝着山庙走。
由于羡慕人都有名字的关系,从被‘季言之’救了以后,狐狸精就给自己改了一个名字,胡娇娥。胡娇娥很满意自己的名字,因为她本身化为人形的样子,赞一句倾城倾国的佳人也不为过,当得起学习白娘子报恩许仙,以身相许救他一命的恩公。
胡娇娥自信自己的相貌,因此步伐扭得格外的妖娆,直到快要临近山庙的时候,胡娇娥才换了一副姿态,做出仿佛被恶犬追赶的模样儿,提着裙摆,慌慌张张的朝着平日里荒芜人烟,如今只有季言之一个书生露宿的山庙冲去。
然鹅,可以用一句话形容就是,胡娇娥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
胡娇娥故作慌慌张张的朝山庙冲去,结果‘哐当一声’,整个人就跟撞上了什么无形的屏障一样,反弹了回去,不光五体投地,脸朝下的重重摔倒在地,还差点吓得狐狸尾巴都差点露了出来。
“嘶,好疼!”
眼泪汪汪,娇喘吁吁的胡娇娥坚强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朝亮着火光的庙里望去。
按理说,那么大的响声,依着季言之的超强的五感听觉,早该有所动作的。然鹅没有,季言之就像根本没听到什么声响似的,继续席地而坐,垂目翻书,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模样。
胡娇娥就这么看着季言之,渐渐地,目光越发的痴迷。
“恩公。”
胡娇娥咬着唇瓣,不自觉地呢喃出声。
她不知道,五感超强的季言之听到这个称呼后,一直低着,看不清表情的脸上浮现出嫌恶,如同吃了苍蝇一般。
胡娇娥只沉浸于自己迥于常狐的思维中,只想着要和她的恩公两情相悦,做一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神仙眷侣,于是胡娇娥整理起因为先前跌倒的大动作而导致有些凌乱的衣裳,再次挂上慌里慌张的神色,朝着山庙冲了过去。
由于这一次,胡娇娥用得‘飞扑’力气,比先前那次还要大,几乎不用脑子揣测,只用眼睛看,就可以看到胡娇娥这次比先前那次遭受的反弹攻击还要严重。
先前那次‘哐当’一声,只四肢投地、面部朝下的摔倒,好歹还没出山庙芳草萋萋的庭院,而这回,胡娇娥直接‘砰’的一声,被防御阵法反弹到了院墙上,直接镶嵌了上面。胡娇娥费了老大的功夫都没有把自己成功的从墙上抠下来,只这样,让季言之喜闻乐见的在墙缝里,过了一夜。
第375章 被妖怪执意报恩的书生(02)
季言之明面上在看书, 实则一直在暗中注意着。
胡娇娥接二连三的出窘,季言之简直高兴坏了,特别是胡娇娥自己把自己作得镶嵌在墙缝里抠不下来的一幕, 季言之嘴巴不受控制的往上扬, 想爆笑的冲动, 畅快淋漓的席卷了全身。
不过季言之稳住了。
很好的稳住,没有爆笑出声, 即使他内心深处已经笑得打滚。
季言之又就着篝火燃烧之时产生的亮光,继续看了一会儿书。
月落乌啼时分, 季言之将翻阅了大半的书籍放好, 再用木棍拨了拨篝火,这才和衣宿在了篝火旁。
篝火慢慢的燃烧, 临近天亮时分终于化为了一滩灰烬。
晨风寒凉, 季言之醒来之时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季言之揉揉鼻子, 从空间掏出一瓶品相并不咋地养生丹。
空间里这种初品级的养生丹最差, 不是季言之不想吃好的,主要是原主的身子骨真的太差。养生丹的话, 吃得品相太好, 真的会让他虚不受补。
哪怕是最初级品相的养生丹,季言之如今也只敢吃三分之一颗, 然后就脸色红润、有点儿补过头。
季言之:“……"
——这么文弱书生到了极点的体质,别之所以学柳下惠坐怀不乱, 是因为有心无力吧!
季言之无力吐槽,拿起昨儿来山庙露宿之时打的、用竹筒盛满的清水, 倒进了昨儿架起的陶瓷小锅中,然后趁着昨晚使用的一次性防御阵法石效果还在,将靠近庭院的破门板拆了, 当柴火煮了一锅粥。
烟蕴缭绕间,粥很快好了。
季言之快速的用了加了几根榨菜的粥,便用竹筒里剩余的清水将陶瓷小锅、碗筷洗了,搁在书架下的隔层放好,然后背上书架就目不斜视的走出了山庙。自然也就没有‘看’到被镶嵌进了墙缝中,一晚上都在为脱身,连狐狸尾巴都出来的胡娇娥。
季言之步伐很快,哪怕没做整理,稍微有点儿蓬头垢面,也无损他的颜值。主要并不是季言之不想打整好自己,只是吧,如果在山庙附近的小溪简单的梳洗打整一番着装,谁知道会不会运气差到恰好就碰到了胡娇娥成功的将自己从墙缝里抠出来。
‘
依着胡娇娥迥于常狐的思维,说不得打了一个照面,就会自认为他们属于有情人’一见钟情‘那一类,所以目前真的是纯.文弱书生,还要靠着以往存货防身的季言之,只能选择赶紧走,在估摸快到就近县城的时候,才找了一处水潭,用竹筒打水简单梳洗打整行装。
水潭□□,里面生活了一些水中生物,有鲤鱼、蚌类和螃蟹等。
其中一尾青鲤仿佛开了灵智,探头探脑的浮出水面偷窥蹲在水潭旁整理着装的季言之。
季言之注意到了,开始思索鲤鱼红烧好吃,还是清蒸。
或许季言之眼中的‘食欲’吓着了这尾开了灵智的青鲤。青鲤也没有心思看美男了,赶紧窜进水底,躲在石缝中赫赫发抖。
有想法吃一下靠锦鲤补补运气的季言之,只能失望的摇头。“可惜了。听说鲤鱼不管是红烧还是清蒸,都特别的美味。“
或许是那尾多半开启了灵智的青鲤勾起了季言之的食欲,季言之继续赶路抵达最近县城时,难得奢侈一把进了酒楼点了几个小菜。重头菜,便是红烧鱼、胖鱼头汤。
这所县城并不算繁华,估计全县城的人加起来不过万人,也就是各地学子赴考路过的时候,才稍微热闹一点。这不,季言之吃晚饭的时候,就有陆陆续续好几个学子走进酒楼,其中一个好像还和季言之认识,一看到季言之芝兰玉树的坐在餐桌前,哪怕夹菜进食的速度很快,也无损斯文,反而有种说不出来的潇洒。
那人惊奇的张大眼睛,打起了招呼。
“季兄,没想到居然能在酒楼里看到你,你不是习惯露宿荒郊野外,好顺便观赏风景吗?”
笑眯眯的,但是这话,从头到尾都透着阴阳怪气。
如果是原主,说不得听不出来,可是换了季言之,却是明明白白这人对他的鄙夷和瞧不起。
季言之心中无语死了,原主是吃了你家大米还是用你了你家银子,原主家贫,几乎倾了全族之力供养他上私塾读书,原主省吃俭用到抠门有问题?
他这个接管了原主身体,继续原主人生的家伙都没嫌弃原主评价原主,哪里轮得到一个本身就没有多少交际,只是认识的同乡。
季言之翻阅了原主的记忆,可是深深记得这位好同乡,对于原主这沉默寡言又抠门的书呆子,极尽嘲讽,说原主一个叫花子还敢读书考科举,可真够...丢人现眼的。
想到往事,季言之微微眯起了眼睛。
他没有理会同乡好似疯狗一样的狂吠,继续优雅且快速的吃着东西。
或许是季言之这种无视的态度,最刺激同乡那颗高高在上的自尊心。同乡觉得自己被自己一向看不起的穷酸蔑视了,当即就气红了眼,大步朝着季言之所坐的餐桌走去。
“季兄,好歹是读书人,怎可如此失礼。”同乡咬牙切齿的道。
季言之摇头,轻笑着反问。“我和你很熟?可当不得姜大官人‘季兄’的称呼。”
同乡脸色瞬间暗沉下来。
季言之颜值本就高,即便平日里沉默寡言不善言辞又抠门小气,但在老家十分的守大闺女小媳妇的欢迎。可以说已经有不下十个土财主打算与季言之结亲,只是季言之的关注力从来不在颜如玉上,而是书本上,所以说出了等考上举人再成家的话语。
毕竟举人的话,就可以外派为官。季言之野心不大,想着回到老家当一县父母官,造福乡亲父老也就成了。谁知道,独占鳌头取得了魁首,又被主考官看上,不光收为门下学生,还将唯一的女儿许配给了他呢。
如果不是有脑子有疾的胡娇娥恩将仇报,原主这一辈子真的称得上人生赢家。
可惜没有如果……
谁让原主瞎好心,救了一只狐狸精,而不是扒皮做成狐肉火锅呢。
季言之眯眼,定定的看了看同乡,继续低头吃喝。
同乡很气,但是季言之的目光太过犀利了,又有其他准备吃饭的学子频频看向这桌,认定他想找麻烦。同乡也是要脸的,连季言之的漠视都受不了,何况是学子们、甚至贩夫走卒异样的眼光,当即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季言之依然没有理会,对于他来说,这位连名字都没有的同乡不过是无关紧要,连考场都没踏入就被检查出夹带小抄,被罚不准再参加科考的家伙罢了。
连鄙夷、反讽都懒得开腔,又怎么会可能有那个心思理会一个跳梁小丑。
在酒楼用了午饭,季言之用自己随意存放在系统空间里的碎银子付了饭钱,并且买了三天量的干粮。随后出了酒楼,又去了集市买了一头小毛驴,将书架放着的书籍,以及用以‘野炊’煮东西吃的陶瓷小锅和几个大粗碗、筷子,分开用包裹包好,左右挂在小毛驴身上,就这么悠悠哉哉的出了小县城,继续往省府赶路。
而在昨晚夜宿的荒野山庙中,被‘抛弃’,还深陷墙缝出不来的胡娇娥,从黑夜煎熬到了白天,又从白天煎熬的晚上,第三天才终于等到了同族来狐。
“小妹,你不是寻着了救你一命的恩公,打算一路跟着你那恩公借机报恩,怎么...跑到墙缝里去了?”
收到胡娇娥求救信息的来狐,是与胡娇娥同窝出生的狐狸精,名叫胡大娘。脑子嘛,相对于胡娇娥要正常一点,但是也正常不到哪儿去,
不然又怎么会在胡娇娥说自己打算效仿传说中的白娘子,以‘以身相许’的方式‘报答’季言之的救命之恩时,胡大娘非但没有觉得胡娇娥是不是见色起意,反而极其赞同说胡娇娥有恩必报,十分不错。
毕竟她们可是狐仙,能委身下嫁区区人类,就算有恩情,那也是便宜了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