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也想活(穿书)_分卷阅读_89

  李大娘喜悦的声音传了出来,“母女平安。”
  涂良晕晕乎乎,“真的是女儿?”
  秦肃凛点头,张采萱挑眉,看他样子倒不像是不喜欢闺女的。
  下一刻,只见涂良兴奋的一拍门,“女儿好啊!”
  声音很大,估计隔壁的杨璇儿家中都听得到,屋子里的李大娘和抱琴自然也听到了。
  李大娘的声音再次传来,斥道:“咋呼什么?赶紧送水进来。”声音满是喜悦。
  涂良转身就去了厨房,秦肃凛也去帮忙。
  一通忙乱过后,屋子里热烘烘的,热得人难受,窗户开了一半通风,李大娘将包好的孩子递给抱琴,道:“得了,我走了。你们也没个长辈,要是有哪里不舒服的或者是不懂的,都可以来问我 。”
  抱琴面色苍白,精神却好,紧紧抱着小被子对着她含笑道谢。
  屋檐下,涂良拿着个布包递给李大娘,“大娘,劳烦你了,这是谢礼。”
  李大娘在村里接生多年,无论何时只要有人唤她就跑一趟,有时候半夜也要出门,自然是没有白帮忙的。村里对于稳婆,接生个孩子,一般情形下,儿子是二十个鸡蛋,如果是女儿,就十个。
  不得不说,重男轻女从接生的时候就看得出来了。
  值得一提的是,涂良的那个布包,看起来可不像是十个鸡蛋的样子。张采萱生孩子时,秦肃凛就准备过,那包鸡蛋,分明二十个都打不住。
  李大娘接的鸡蛋多了去,看一眼就知道大概。就算是主人家对孩子期待,一般要也就多一两个,有时候生了女儿,还会少两个给她。而且家里人对孩子期不期待,她也能看得出一些。
  这布包里的鸡蛋可是多了不少,她也不拒绝,伸手接过,笑道:“抱琴嫁给你,是她的福气,女儿也好,心疼爹娘一些。”
  涂良脸上的颜色深了些,“是我的福气才对,我就喜欢女儿。”
  李大娘笑呵呵的拎着布包走了。
  涂良说这话时,刚好站在抱琴屋子门口的屋檐下。
  张采萱抱着孩子坐在床前,看着床上的抱琴嘴角的笑容,忍不住道,“你就美!”
  抱琴轻哼一声,“他敢不喜欢。”又低下头去看怀里的孩子,扬声道,“涂良,拿热水来。”
  同样是生孩子,张采萱生完倒头就睡。抱琴生完孩子就神采奕奕。折腾着和涂良一起给孩子喂了水,自己还吃饭菜喝了汤,才沉沉睡去。
  走出抱琴家的院子,张采萱不得不承认,抱琴的眼光好,看涂良对孩子小心翼翼的样子,可见是真的疼闺女。
  两人心情都不错,秦肃凛突然道:“其实,那天我想进去陪你。”
  张采萱摸了摸鼻子,“还是别了。”
  她才不想自己披头散发满头大汗的样子被他看到。对了,还有痛得满脸扭曲。
  张采萱转移话题,“回去抓只鸡过来,给抱琴补身子。”
  秦肃凛没有异议。
  孩子却在这个时候醒了,一醒就哭,张采萱耐着性子哄,“骄阳乖,别哭……”
  孩子虽然爱哭,却是很好哄的,等到家得时候,已经不哭了。
  抱琴生孩子了。消息很快传开,李大娘功不可没。不用她说,只要看到她回来就知道了。
  抱琴家和张采萱家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有些相似的,都是没亲人但有一大堆不省心的亲戚。
  张采萱这些亲戚,想要疏远就可以不来往。但是抱琴不行,她那是亲爹娘和亲弟弟,不能和张采萱一样随性的放狗咬。
  就张采萱知道的,抱琴的爹娘在她生完孩子的当天下午上门了的,送了几只鸡蛋,很快就告辞了。
  看样子,还是想要和抱琴亲近来往的。
  当下的姑娘,嫁人之后如果娘家不得势,没有厉害的兄弟,是很容易被婆婆和妯娌慢待的。但是张采萱和抱琴都不需要有娘家撑腰。
  七月的天气很热,张采萱在午时阳光热烈的时候一般不出门。都是上午或者午后,有时候她会抱着孩子去陪陪坐月子的抱琴。
  暖房比外面凉爽,种出的青菜不会被热烈的阳光晒蔫。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孩子,她还想要去山上看看去年摘木耳的几处地方。
  木耳每年都能从元管事那里换些粮食回来,如果不摘,实在太可惜了。
  虽然不缺粮食和银子,但是如今有了孩子,秦肃凛当然不会嫌家中的粮食和银子太多,看着小小骄阳,他甚至有些着急。总觉得家中粮食不够吃。他抽空就去将木耳摘了回来。前些日子的竹笋,他们只拔了后面荒地里的,卧牛坡那边的因为张采萱月份大了,只能无奈放弃。
  他辛苦挣钱,那么冷的天半夜就爬起来还要冒着被打劫的危险送菜去镇上,说到底还是为了她们,如果为了粮食把张采萱母子放到一边,这样的傻事他才不会干。
  去年张采萱让秦肃凛搬了一截生木耳的木头回来,冬日太冷,她干脆放到暖房,一直不停歇的长,几次过后,就再不发了。可能是木头不行了。
  今年的天气好,哪怕天气回暖晚了一些,但是地里的苗长势喜人。老人们看着地里的苗,猜测着今年应该会有一点收成了。
  抱琴还没满月,顾家又要办喜事了,顾月琳成亲,和抱琴一样的招赘,村里人都高兴的送上贺礼。
  实在是顾家的席面大方,送贺礼的人肯定没有亏本的。
  说起这个,李氏其实很后悔。
  如果他们家没分家,村里众人有喜事她只需要送上一份贺礼,但是现在……足足送五份啊!
  当然,这些事情一般人想不到,以前就没有父母这么年轻就分家单过的人家。
  顾月琳招赘,和抱琴完全不同。当初抱琴去村口接了涂良来的,涂良还带上了他的“嫁妆。”就是他们家如今用的马车。
  顾月琳的婚事,办得也简单,只是顾月景给足了这个妹夫面子,不仅没有让顾月琳去接。直接就让齐瀚从新房子过来,抬了花轿接上新娘子,再去村里绕一圈,回来后去新房子拜堂。
  顾月琳这不像是招赘,更像是嫁人。
  当然,村里人已经接纳了齐瀚,造房子一个月还收了不少工钱,管他娶还是嫁呢,填饱肚子要紧。
  话说,顾家的席面太大方了,肉菜管够,不够可以添,这算得上青山村头一份,村里人丰年都不敢这么办。
  顾家今年的第三回喜事就这么热热闹闹的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12点
  ☆、第104章第 一百零四章 炎热
  天气炎热, 地里的苗都被晒得蔫蔫的,不过一夜之后又能恢复, 当然, 这是那些肥地。像张采萱家后面的那种荒地,根本恢复不过来,于是, 青色的苗渐渐地变得枯黄,秦肃凛得空了还挑水去浇。
  关于浇水, 也发生了点事情。
  一开始秦肃凛看到苗不对劲,越来越黄,天天大太阳, 肯定是晒的,水分不够。他看了就有点着急,好好护着,多少有点收成, 一百斤也好啊!
  于是顶着热烈的阳光挑了水就去浇。
  他去的时候,正是太阳最大的时候,苗本来就被晒蔫了, 水浇上去 , 苗软软的就倒下了。
  他一下浇了三挑水, 好大一片呢,衣衫都汗湿了。要不是张采萱让他回去抱孩子,他还要继续浇。
  张采萱是要做饭了才叫他回去,还有就是, 那么大的太阳呢,万一中了暑气,人也难受不是?
  饭后因为张采萱要去看抱琴,秦肃凛又没能抽出空来,他是个执着的 ,夜里睡觉的时候盘算着明天早点起来去浇水。
  早上他确实起得早,外头天刚亮他就起来了,兴冲冲挑了水就去了地里,打算浇个两挑水后回去给张采萱做饭。
  但是到了地里,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昨天他浇水的地界他是知道的,本来是打算接着那里浇,然后全部浇过一遍之后,再从头开始。
  但是昨天他浇过的那片,昨天还有点枯黄的苗,今天软趴趴的,根本不像别的地方那样,被阳光晒蔫之后,过一夜就重新立起来。
  那被他水浇趴下去的苗,只要少部分顽强的立了起来,却也歪歪扭扭的,实在可怜得很。
  他水也不敢浇了,这不浇还能要死不活的长,浇了之后一下子就死了。
  张采萱醒来时,一眼就看到床头坐着的秦肃凛。
  此时他肩膀微垮,似乎受了打击的样子,张采萱有些好奇,也有点心慌,秦肃凛在她面前一直都是刚强的,还从来没看到过他这样颓废的时候。
  张采萱坐起身,先看了一眼一旁睡得正香的骄阳,才问道:“肃凛,你起得这么早?”
  秦肃凛回身看了她一眼,伸手拉过她的手,“采萱,你说,为什么我浇了水,苗还死了呢?”
  他满脸的疑惑不似作假,张采萱坐直身子,“苗死了?”
  秦肃凛点头,“昨天浇水的那些,基本上都……”
  张采萱:“……”亏得她叫他回来,要不然死得更多。
  看到面前难得沮丧的人,张采萱安慰,“没事,就是不死,也没多少收成。”
  还不如不安慰呢。
  秦肃凛眉心微皱,似乎还想不通。
  张采萱好像是听说过如果被晒得太狠的苗是不能一下子接触凉水的,昨天她根本没想起这个。
  她确实是没种过地的,有限的那点关于种地的了解都是上辈子偶尔看到或者听说的,根本做不得数。还有就是,这边是南越国,和上辈子根本不同。
  张采萱拿了衣衫开始穿衣,商量的语气道:“肃凛,如果真要浇水,你早上去浇试试。”
  秦肃凛叹气,“万一又死了呢?”
  死就死了,本来那荒地收成就不好。
  张采萱虽然没说出来,但明摆着就是这个意思。
  秦肃凛点头,看了看孩子,起身道:“我去试着浇一点,一会儿回来做饭。”
  又隔一天,秦肃凛发现早上浇的没死。于是,他每天起早去浇水,还有胡彻。
  胡彻似乎真的改好了,如果秦肃凛两人没有嘱咐他做事,他就趁着太阳没出来前去西山上砍柴,回来做早饭的时候,刚好就是中午,下午等太阳快要落山再去一趟。
  秦肃凛和张采萱都不是喜欢使唤人的性子,所以,最近三个月来,那边院子里的柴火非但没少,隐隐又多了一堆出来。
  秦肃凛也不是刻薄的东家,如今外头这么热,林子里就更加闷热。没必要去受那个罪,找了胡彻,两人天天往荒地里浇水。
  至于先前死了的那片地,张采萱让秦肃凛收拾了重新种上青菜。再过一段时间,应该就要开始准备冬天的干草了。
  其实最近太阳好,现在开始晒是最好的,只是最近阳光太烈,出去割草,很容易中暑气。
  张采萱一般不干活了,最要紧是带好孩子,骄阳是个爱笑的孩子,对着谁都能露出无牙的微笑。而且喜欢在外面闲逛,不喜欢在屋子里。
  村里不止秦肃凛往地里浇水,涂良也跑去浇水,只是他和秦肃凛差不多,两人都是没伺候过地,而且也没去问问村里有经验的人。挑了水就去。
  涂良更惨,他干活认真,上手就巴不得干完,一下子就浇了一半,然后就悲剧了。
  抱琴坐在床上,一言难尽的神情,“别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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