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粒暴躁情种_分卷阅读_94
有过前车之鉴,知道她喝再多也能维持形象,金铮捏住她送到嘴边的酒杯杯颈:“你醉了。”
“没有醉的。”沈何启不肯承认,认定自己只是微醺,手上一个用力想夺酒杯,杯中琥铂色的液体朝她迎面飞溅而去,她下意识眨眼躲避。
金铮仍是不松手,声音极低沉,有蛊惑人心的魔力:“渣渣,喜不喜欢我?”
她警惕地抿紧了嘴巴不说话,但是一睁开眼,爱意从眼睛里像泉涌倾泻而出。
金铮笑一笑,松开手任由她扬起脖颈一饮而尽。
都说酒壮怂人胆,连喜欢他都不敢承认,看来确实还不够醉。
这是美术班的同学会,虽然其中有不少人金铮认识,但也只是泛泛之交,他没想着要在别的班喧宾夺主,更没忘记沈何启说过读书的时候班里许多女生对他有意思,于是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注意力全程放在沈何启身上,态度足够疏离,几乎与他人零交流。
一屋子的人东倒西歪醉倒了一大片,还能独立正常行走的人不超过三分之一。
金铮扶着沈何启站起来,又顺手越过她去搀了一把她身旁醉醺醺的朱佳飞。
“谢谢啊。”朱佳飞还没站稳,就伸手用力推沈何启一掌,沈何启早就醉成了一只纸老虎,这一推令她一个趔趄倚到金铮身上才不至于跌倒。
“沈何启,我再过三个月就要结婚了,你来不来喝我的喜酒?”
沈何启靠在金铮怀里,闭着眼睛笑:“祝你百年好合。”
“我又他妈嘴贱。你这个人,”朱佳飞虽然醉了,但是拒绝的意思还听得出来,指着沈何启狂笑,“怎么会这么绝情?”
沈何启不反驳,只笑。
“不来就不来,拉倒。反正我也早就不在乎你了。”朱佳飞晃晃脑袋,企图赶走眼前的重影,“你祝我百年好合,那我恭喜你如愿以偿。”
“嗯?”沈何启睁开醉意氤氲的眼,“如愿以偿什么?”她的眼神定定的,朱佳飞知道她听得懂,所以不再多言。
三年前,朱佳飞在酒吧偶遇舒怡维。曾名扬七中的漂亮女孩孤身一人,一边泪如雨下一边喝酒,朱佳飞偶尔关注舒怡维的微博,知道舒怡维和男友的感情已经在三年异国中如履薄冰,她猜想舒怡维的失魂落魄与那段感情脱不了干系。
有两个男人来搭讪,她也不赶人,眼神荒凉无畏,嘴角勾起的弧度轻佻放纵,他们一起聊了好一会,最后看嘴型朱佳飞猜出她说了句“好啊”,再接下去,她和他们一起走到寂静的酒吧后门。
朱佳飞跟了上去。
一个足以毁了舒怡维的视频就此被拍下,朱佳飞把它传给了沈何启,将决定权交到了曾经的好友手中。
这个漂亮女孩曾在毕业前夕任性妄为地伤害沈何启。除此之外朱佳飞还知道,这个漂亮女孩拥有的爱情是沈何启魂牵梦萦的心上人。
她作为沈何启三年的好友,既不盲也不痴,又怎么会看不出沈何启看向金铮的眼神诉说着什么。
这一腔的喜欢,怎么可能瞒得住她。
*
时光无涯,聚散有时。
互道珍重告别后,只余满室的杯盘狼藉见证美术班在短暂的相会后再度各奔东西。
金铮揽着沈何启在路边等车。她醉的不轻,全靠他撑着才不至于滑落下去。
“金铮。”
旁边有人叫他。
金铮并未答话,只用略显冷淡的目光询问许飞所谓何事。
“很高兴你还是这样优秀。”
金铮点头致意。
“我只想问一句,如果没有舒……”
“不会。”金铮直接打断她,“我只喜欢过两个人。”
许飞轻轻点头,转身离开。
金铮却忽然想起了什么,在心里默默纠正,不对,是三个。
他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有好感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
那个时候,他才上幼儿园。
第111章
要问金铮沈何启是什么,首先出现在他脑海里的绝不会是又苏又宠类似“我的女朋友”或者“我的女人“的回答。
而是:“一个奇葩”。
正常人喝醉以后都不免干点奇葩的事迹出来,一个奇葩喝醉后想必更是扶摇直上九万里为所欲为。
不过,奇葩之所以可以成为奇葩,正是因为她不按照常理和套路出牌。
尽管已经见识过一次,金铮仍为沈何启越醉越克制的自控力折服。不喊不叫不哭不闹也不仗着喝醉了干点平时不敢干的事,为了防止说出不该说的话,干脆牢牢闭嘴连牛皮都不吹了,整个人安静如鸡。
这人到底是有多好面子,又有多少小心思和多少警备心,可见一斑。
金铮一路顺利把她弄回家,跟拎个小鸡崽似的。人交到她父母手里他任务完成,告了别临走之际,沈何启却终于有了醉酒之人的胆大妄为,原本在沈耀荣面前连他手都不敢拉的人,升级成理直气壮死死抱着他的腰不让他走。
何令珍还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何启,已经很晚了,金铮也要回家休息了呀。”
沈耀荣则是恨铁不成钢:“沈何启,你自己看看你有没有一点点身为女孩子的矜持?”
“我要金铮陪我,”沈何启软硬不吃,拒绝沟通:“反正我要金铮陪我。”
金铮打算等她睡着了就走,沈耀荣何令珍两夫妇也是这么想的——毕竟这次没有打雷下雨,路上更没有发大水,再留人住下来差不多就是默认这两人以后都可以一起过夜了。
客人没走,东家也不好先睡,沈耀荣把睡觉的机会留给老婆,自己哈欠连天地坐到沙发上看电视,三分钟后脑袋就东倒西歪地一垂又一垂。
话不要说得太早太满这个道理,金铮明明已经在沈何启身上领教过很多次,却一而再再而三再犯,怪他年少无知,死性不改。
比如他居然会天真地觉得她酒品好。
她前期确实正常,即便双眼迷蒙、脚步虚浮也没忘记卸妆的神圣使命。
金铮把她目送进卫生间,然后在她书桌前坐下来,书桌上他看到一本《飘》,书签夹在三分之一处,而且是英文版本的,书皮上明明白白地标着是下册,也就是说,她应该是把上册看完了,金铮从不知道沈何启居然有这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学外语。
再过一会,沈何启素着一张脸出来了,听到声响金铮从书里抬头看她,脑海里莫名出现一个叫“洗尽铅华”的成语。
沈何启定定地走到他面前,俯下身,一阵若有若无的洗面奶香飘荡开来。
她的眼神很深沉,或者说,很深情,就这么一眨也不眨地望着他,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一遍遍细细打量他的脸庞,一双眼睛因为醉意稍有些迟钝和涣散,但丝毫不影响它们源源不断流露出千言万语。
金铮有预感她可能想要说些什么。
果然,她启唇:“金铮,你真好看。你可千万要长生不老啊。”
金铮:“……”猜她可能是有点上头,他把书反扑在桌上,无奈解释:“渣渣,每个人都要变老的,我会变老,你也会变老。”
“我才不会。”沈何启说得信誓旦旦,背在身后的手伸出来,手里捏着一片淡金色的面膜包装,灯光下泛着瑰丽的色泽,“我给你敷面膜,我不准你变老,变老了就不帅了。”
“不要。”
打着瞌睡的沈耀荣在女儿尖利的哭声中被惊醒,几乎弹跳起来,随之听到声响从卧室冲出来的还有何令珍,两人一齐跑向沈何启的房间,房门的宽度容纳不下两个人同时通过,夫妻两还不小心撞了一下,情急之下也顾不得痛了,手忙脚乱奔了进去。
沈何启抱着金铮嚎啕大哭:“金铮你不要变老,你有一天要是变得像我爸爸一样又老又胖该怎么办啊?”
沈耀荣:“……”沈何启这个不孝女,天下第一神经病!倒是金铮这小子还挺会说话:“渣渣,你爸爸一点也不胖,而且他也不老,中年人有属于中年人的魅力。”
最后的最后,因为沈何启的撒泼耍赖无理取闹,金铮在沈家的第二次留宿就此发生,而且这一次是睡在沈何启房间里。
早上沈耀荣轻手轻脚推开沈何启房间虚掩的房门,房内,金铮侧躺在床边和衣而睡,睡颜宁静,手脚规规矩矩没有半分越矩。至于沈何启……沈耀荣没眼看,他一直搞不明白,他的女儿,一个人模人样的姑娘家,睡相为什么可以这么差,又为什么可以以那般诡异的姿势入睡。
他重新将门碰上,对身后的何令珍摇了摇头。
何令珍手搭上口鼻打个哈欠,走进卫生间。她刷牙的功夫,沈耀荣跟进来,看着镜子里的妻子说道:“这小官人是真的挺不错的。”
何令珍“嗯”了一声,表示认同。
“但是长得太招摇了一点,家里条件也好,正是因为好,我怕何启管不住他。”
何令珍刷牙的动作停下来,少顷,她吐掉嘴里的泡沫,淡淡说了句:“人是她选的,什么后果都要自己承受。不管管不管得住,有些事自己不经历,别人再怎么说都没用。”
*
这一次过夜的意义不比前一趟,金铮本就是做好了决定再留宿的,只等早上就弄醒酒醒的沈何启,告知她他要安排两家人碰面。
沈何启一口回绝:“太早。”转个头又要继续睡。
成家的事金铮确实也并未细想过,但绝不至于像她这般抵触,他被她这个态度气到,去揪她耳朵:“你不想这么早被婚姻绑住难道我就很想?先确定下来而已,还是说你喜欢这么没名没分地跟着我。”
沈何启嘴里碎碎念半天,强调:“我三十岁前不考虑结婚。”
金铮冷笑:“我四十岁前不结。”
“那我八十岁。”
“我一百。”
“我一百二十。”
“你先给我活到那么久再说。”
沈何启气急,尖叫音高堪比知了的叫声,坐起来踹金铮:“你诅咒我那么早死干什么!”
大早上吵一架,理由啼笑皆非。
吵归吵,双方家长见面的事情还是提上了日程。
但是时间不凑巧,恰逢何令珍随院内团队去美国进行学术交流,好不容易等她回来,金甚又要出国出差,这么一来一去时间就拖了一个多月。
眼见金甚的归期近在眼前,两家人终于把见面的日期确定了下来。
始料未及的是金家又出了岔子,云同辉晕倒了,且当时她正在楼梯上。
紧急送医后,经过全面的检查,除了脑袋因摔倒受点轻伤,其余一切正常,并未检查出一丝异样,只是云同辉精神萎靡,郁郁寡欢。
保姆王阿姨也说不清楚个大概,只知道云同辉一天粒米未进,到晚上九点多她说自己上楼休息,不过走了两步楼梯,王阿姨就看到她如同一只跌落的纸雁,软绵绵地摔了下来。
令人意外的是,金甚抛下工作连夜从国外赶回来,风尘仆仆满脸倦容,踏进病房他并未搭理两姐弟和女婿的招呼声,直接赶人:“你们先出去,我和你们妈妈有话要说。”
金铮和姐姐姐夫一起在医院走廊处的椅子就座。
金锦咬咬嘴唇:“没想到爸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她苦笑,“他到底还是在乎妈妈的。这种场景我都多少年没看到了,我小时候他们明明很恩爱,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此情此景,对比金锦的感慨,金铮只有全然的陌生,毕竟在他的记忆里父母亲之间从来冷若冰霜一触即发,夫妻恩爱的画面他从来没见识过。
病房内。
随着金甚的到来,云同辉静如死水的眼眸终于有了一丝异样,虚弱的脸上绽放一抹笑容,却无丝毫暖意:“这下你可以放心了,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