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_分卷阅读_68
好一会儿过去,饶束转了转眼睛,从侧边的镜子里去看他,发现他果然垂下了眼睫,一脸恬静。
她还发现,张修的侧颜竟然完全可以归为女生的那一类。
弧度柔和,碎发服帖,他闭着眼睛的时候,纯良无害,像个迷路的小男孩。
总之,与她曾经想象过的恋人南辕北辙。
饶束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会跟一个力量型的伴侣恋爱甚至结婚。就,那种粗犷型的……
想到这里,她小声虚咳了两下,“张修,张修?”
他不动,“你好吵。”
饶束无奈,“困的话就去床上睡,站在这里会着凉的。”
“嗯…”他还闭着眼睛,从喉间哼出一个音节。
“嗯?那就起来呀,”饶束侧头,短发擦过他的脸颊,“我跟你说,我背不动你的。”
他翘起唇角,浅笑,“你怎么知道?你都没试过。”
“……”
两分钟过后,二楼廊道里。
某人断断续续的声音在回荡着,非常艰难。
“我要改变、我之前的、猜测,你,你……可能比我稍微重一点,哇靠啊,你明明看起来像个竹竿啊,怎么这么沉!这太不科学了!”
趴在她背上的少年神情慵懒,双臂松松地环着她脖颈。
那一双长腿宛如棉花一般,一点劲都没使,全程让她驮着走,并且他还丝毫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
“饶竹笋呀,地里黄呀;十九岁呀,遇上张呀…”
张修在她耳边用不成调的曲子唱,还故意换了个略显稚嫩的声音。
“他帅啊,他好啊;跟着张呀,最好过呀;不怕他呀,娶媳妇呀…”
“停停停!”饶束听得冷汗涔流,“你这是在唱什么?”
背上的少年笑得停不下来,额角蹭着她的颈窝。
他恢复了正常的声音,说:“或许这可以当做…我们的定情之歌?”
“……”
饶束猛地提起一口气,顿时又笑得泄气,“什么鬼啦!”
他在她耳边吹了吹气,强调:“你听着,本人也许会变穷,也许会变坏,但才情与智商绝不倒退,歌词随便改改就能升华原作。”
“行了行了,”饶束打断他的话,抖抖鸡皮疙瘩,“明明就很难听呀……”
张修笑了笑,没再出声,眸光沉静,垂下眼睑。
从这个角度,他终于窥见了她脖颈上那根细细的银链吊着的东西是什么了。
约莫是一块玉。
颈项配饰这方面,她倒是跟他品味相近。
她的喘气声毫不掩饰,呼噜呼噜的,又吵又夸张。
她驮着他往卧室的方向走去,偶尔停下来,偶尔扶一下墙壁。
张修突然很想给她塞耳机,但手机和耳机都不在身边。
于是他看着她的侧脸,问:“平时有恰巧听过 selena gomez 的 love you like a love song 吗?”
“这个啊,”饶束想了想,努力搜寻自己的曲库,“中间是不是有这样一句的……”
她清了清嗓子,小声唱,“i i love you like a love song baby/ i i love you like a love song baby……”
“……”张修又一次被她的歌喉震惊到了。
他笑着,在她脸颊亲了一下。
饶束立刻收声,红着脸假装不害羞,继续驮着他走。
而他笑得愈加开怀,在她颈窝蹭来蹭去,格外孩子气。
“你别蹭了,很痒……”
她越这么说,他就越是狠狠地蹭了几下,短碎发微微刺痛着她。
“别想着把我扔在地上,我勾着你的脖子呢。”张修道破她心中所想,用一种令人想痛揍他一顿的得意语气。
说完了,他又凑过去,在她眉梢吻了一下。
不等她反应,张修开始用自己的节奏唱那首歌,边唱边故意朝她耳廓吹气。
“there is no way to describe what you do to me.”
“you just do to me what you do.”
“and it feels like i ha.ve been rescued.”
“i ha.ve been set free.”
“i am hyptonized by your destiny~”
“you are magical~ lyrical~ beautiful~”
“you are ~ i want you to know baby~~”
连她的耳垂,都被他唤醒。
由白净,变绯红。
3
翌日,两间卧室的主人都跳过了上午这个环节,直接睡到中午才醒来。
都很累,也都在很累之后放松了,所以睡得很沉。
十一点三十五分,饶束在朦胧中瞄了一眼桌上的闹钟,怔了一会儿,睁大眼睛再看一眼,然后立刻以弹簧回弹的速度从床上跳下来。
“我的天呐!破纪录了!”
她手忙脚乱,一通乱走,走了足足一分钟才想起来自己应该先干什么。
洗漱,换衣服,整理床被。
做完这一切,她才打开房门,站在对面卧室门口,敲着张修的房门。
“起床啦!你醒了没!你没吃早餐你知道吗!”
敲门声打破了卧室里的宁静,张修翻了个身,睫毛掀起。
敲门声还在继续,他坐起身,披上睡袍。
饶束再抬起手敲门的时候,门被人从里面打开。
他歪着身子依靠在门框上,“希望你已经准备好了一个恰当的理由来解释你为何赖床。”
“啊?”开头就是这么一句,她招架不住,“你不也赖床了吗?我起得比你早了呀,这不是正在叫醒你么?”
“你本该在清晨七点前照顾好我的早餐。”
“这个……”饶束移开视线,摸了摸额角。
合同上还他妈真有这么一条!
张修笑得不着痕迹,适时提出条件:“罚你每天熬一次罗宋汤。”
她“哦”了一声,好像也并不是很苛刻的要求,挺简单的。她欣然应允。
于是,在去纽约的前几天,宅院里每天中午都会飘出一种又酸又香的罗宋汤气味。
饶束拒绝把关于番茄的秘诀告诉张修,他后来也没再问了,只是仍然任性又大爷地享受着她的伺候。
饶束总是一边帮他盛汤,一边小声嚷嚷:“你好懒哦,好懒好懒,真的太懒了!”
张修则总是在她趴在沙发上玩益智游戏的时候,突然出现,说:“啧,你好笨。”
一日三餐,她准时准点地叫他吃饭,但该过程常常充满困难。
因为张修是个食欲为负数的人,感觉不到饿之前,他通常都很抗拒进食,除了果醋和一些酸溜溜的小食品。
所以饶束总得费上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把他拉到餐桌前,每一次她都气呼呼:“我宣布,你根本不足三岁!”
有时他会盯着桌上的菜色,蹙眉说:“我不吃那个,还有这个,另外一个也是。”
“……”她无语望天。
姜、蒜、洋葱、甜食、动物内脏,全都是他看见了就绕道走的东西。
辛辣的,上火的,粗糙的,难消化的,则是他那脆弱的胃部所无法承受的东西。
又还天生偏向素食主义,虽不是不能吃荤,但他每次碰肉食的时候都显得很不情愿,能磨蹭足足半小时。
有一次,饶束实在没忍住,便问他:“张修,你家里人到底是怎样把你拉扯大的啊?”
他正在挑着面条里的肉沫,语气平淡:“我更倾向于…我是独自长大的。”
饶束皱皱眉,“我记得你说过,你不是独生子来着。”
他“嗯”了一声,“与此同时,我是孤儿。”
她手上的动作顿了顿,“对不起呀,我……”
“为什么要对不起?”他抬眸。
她低下头继续吃东西,声音含糊不清:“反正就是对不起。”
“愚蠢。”他笑了一下,“不到生命尽头,我是不会被孤儿这个身份困在某种自悲自怜的认知里头的。”
饶束重新抬起头去看他,“我……懂了。”
张修挑起两根面条,轻点下巴:“很好。除此之外,我还希望,你能记住这句话。”
“啊?”她眼巴巴地望了他很久,但他没再解释更多。
饶束一直没想明白,他为什么要她记住那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