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农妇食娘_分卷阅读_18

  李何华慢慢放下手里的小手,结果下一秒就被小手反手拉住,死死地拉着。
  李何华一惊,“宝贝你怎么了?”
  小家伙乌溜溜的眼睛注视着李何华,嘴唇抿得很紧,手里的劲一点没松。
  李何华有点惊喜,试探着问:“宝贝,你是不是不舍得我走?”
  小家伙没有回答,却固执地没有松手。
  李何华的嘴角不由自主地翘起,忍不住激动,一把将小家伙的小身子搂进怀里,那一瞬,怀里的小身子僵了一下,却意外地安静,乖乖地没有动。
  李何华笑了,低头在怀里小家伙的发顶轻轻地吻了一记,心里也很不舍,很想将小家伙抱走带回去,可是不行啊,她怎么能带的走小家伙呢,这可是张家的孩子啊。就算她能带走,她现在自己都是寄人篱下,连个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没有,如何有资格带走孩子呢。
  李何华叹了口气,尽管不舍,还是得走,时间真的不早了,张家随时都会有人出来的。
  “宝贝,我真的要走了,不能再待喽,你乖乖的好不好?我保证,我会很快来看你的好么?”
  怀里的小家伙却突然伸手拽住她腰间的衣服,紧紧拉着不放。
  李何华的心瞬间就像被水浸泡过一样,又软又绵,沦陷的一塌糊涂。
  这小家伙到底怎么了?怎么突然舍不得她了?
  只好又静静地抱了小家伙半晌,直到理智让她不得不再次出声,“乖宝贝,你乖哦,我真的要走啦,放手好不好?我后天就来看你好不好?我给你做拔丝苹果吃好么?”明天可以去镇上买点苹果给他做。
  小家伙没动。
  李何华心里颇不是滋味,慢慢握住小家伙的手,轻轻用力一点点拉开,“宝贝,我真的要回去喽,我后天就来见你了好不好?”
  明显感觉到小家伙的挣扎,显然是不想放手。
  李何华的心紧了紧,恨不得立马将怀里的小人带走,却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能咬咬牙,狠狠心,一把拉开小家伙的手,站起来后退两步,离开他。
  小家伙的眼睛睁大,死死地盯着她看,一眨不眨。
  李何华的眼睛泛起了酸,声音也无法顺畅,“宝贝,我很快就来,咱们约好了好么?”说完再不敢看他,转身匆匆离开,生怕听见后面的动静,直到一口气走出上水村,才敢放慢脚步。可是心头却像梗住一般,很不舒服。
  离开的李何华不知道,小家伙一直睁着大眼睛盯着她离开的方向,一眨不眨,好像要望到地老天荒。
  张铁山慢慢地从屋里面走出来,将小家伙从秋千上抱下来搂进怀里,将他的小脸掰过来放到自己肩头,大手轻轻地拍着小背脊,一下又一下。
  “别看了,她走了,心里不舍得是不是?”
  小家伙在张铁山的肩头轻轻地蹭了蹭。
  跟在张铁山身后出来的张青山皱起眉头,看着书林怀里的吃食,心情复杂,“哥,你刚刚为什么不让我出来?就为了不让我出来见那个女人?你真的相信那个女人对书林会这么好?”
  张铁山没说话,依然轻轻地拍打着书林的背脊。
  张青山握了握拳,“哥,那个女人几次三番地过来给书林送吃的,你就不怀疑?她之前可不是这样的,一个人不可能变化这么快,反正我是不相信。”
  张铁山抬了下手,阻止张青山的话,“好了,我心里有数,这事不用你操心。”
  张青山张了张嘴,嘴里的话不得不咽了下去,算了,他哥不让管,那他就不管。但要是那个女人再次伤害书林,他一定不放过她。
  张铁山抿抿唇,看向李何华离开的方向,眼神暗了暗。
  书林不爱吃饭,他娘做的东西基本吃不下去,怎么哄都不吃,有时候硬喂的,刚咽下去就会吐出来。可是那个女人做的东西,他却吃下去了,而且吃的很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书林很珍惜那个女人做给他的吃食,珍惜到不愿意别人碰这些吃的。书林也喜欢那个女人来看他。
  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书林突然不排斥那个女人了,他心里很想不通,可是但凡能让书林好起来的事,他都愿意做。
  他知道那个女人想偷偷地过来看书林,奈何他娘在家没办法进来。他其实早已经看见她躲在大树后面了,于是他就在午后将书林带到秋千这里,然后自己独自回家,在门后看着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
  他看见那个女人小心翼翼地与书林说话,看见那个女人宝贝地喂书林吃的。
  那个女人走后,书林捧着吃的,捧得紧紧的,吃饭的时候就自己拿着糕点吃得很香,一直吃的小肚子溜圆,然后第二天一醒来就要往秋千这里跑,再不往厨房里去了。
  可让书林失望的是,那个女人好几天都没有来,上次她来还是八天前。八天了,她都没有出现,不知道她是不是因为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才没来,可是书林却盼了她八天,每天都想出来荡秋千,只要抱着他到秋千这里来,他的眼睛都亮了。
  所幸今天,那个女人又来了,书林没有再一次失望。
  张铁山看向怀里的小家伙,抿了抿唇,在小家伙的头顶轻轻蹭了蹭,“书林,你不讨厌她了么?”不然为何在那个女人握住他的小手并亲吻时,他却没有了之前的排斥?不然为何在那个女人抱住他的时候,他紧紧地攥住那个女人的衣角?不然为何那个女人要走的时候,他却那么不舍?
  这一切到底是在何时改变的?
  张铁山第一次在心里产生动摇,当初他赶她走到底是对还是错?
  第26章
  李何华快速地回了莲花村,将明天要卖的糕点全部准备好之后, 天色已经黑透了。
  晚上躺在床上, 李何华不由自主想到今天和小家伙见面的点点滴滴,心里面暖乎乎的。
  真好呀, 小家伙不再排斥她了呢。
  可是想起她走时小家伙那不舍的样子, 想起自己狠心拉开小家伙的小手, 心又忍不住酸涩起来,当时的她真的好想就那么不管不顾地将小家伙抱走,让小家伙一直待在她的身边, 这样她就可以每时每刻对他好了,也就不用每次都狠心地转头离开。
  可惜啊,就算她能够抱走小家伙,现在的她也没有条件那么做, 她现在连个自己的屋子都没有,谈何照顾孩子呢。
  所以, 不管怎么样,首先要有个自己的屋子。她已经在曹四妹家里住了好一段时间了,要是再住下去, 那可就太不自觉了, 做人可不能这样。
  想到这里, 李何华悄悄从床上坐了起来。为了不打扰睡梦中的大丫,她没有点灯, 动作尽量轻缓地从床上爬起来, 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袱轻轻走到窗边, 借着外面的月色将包袱打开,将包袱里的钱拿出来一一数起来。
  由于她没来得及去将铜板换成银子,所以包袱重的不得了,里面一大堆的铜板,幸好之前她利用空余时间用绳子将铜板串了起来,每一百个串成一串,这样一串一串的比较好清点。
  这么多天下来,她所有的积蓄都在这里了,数完后一共是三两六百文钱,也就是说,她现在完全能够去镇上租一间小院子住下来了。
  没想到不知不觉已经存这么多了,看着面前的这堆钱,李何华心里高兴起来,同时立马决定:明天卖完糕点之后就去镇上看房子,早早地租下来,这样就不用再打扰曹四妹一家了。
  心里装着租房子的事,李何华睡的不太熟,第二天更是早早地就醒了,曹四妹还没起床,她干脆直接去厨房将早饭做好,等曹四妹醒来之后,两个人吃完后便往镇上赶去。
  路上李何华对曹四妹说出自己的打算,“大姐,我今天卖完糕点之后先不跟你一起回家了,我去镇上看看房子,遇到合适的就租下来。”
  曹四妹“啊”地惊了一声,“大妹子,你要去镇上租房子?你在我家住的好好的呀,干什么要租房子?”
  其实曹四妹当初完全是出于好心才会收留李何华,心里也是想着先让她住一段时间度过难关再说,并没有一直收留的意思,可是随着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们一家都越来越喜欢她,她不光性格好,人也大方,对家里面的孩子更是好,有什么好吃的都不忘分给孩子们吃,出去做席面回来带的吃的全都给了他们家,更是带着他们家做生意,让他们家每天都有一大笔收入,她简直就是他们家的贵人。
  曹四妹现在看李何华就跟看自己的亲妹子一样,十分习惯她的存在,压根就没想过开口让李何华走,她家何大也从来没提过让李何华走,他们很愿意一直收留李何华的。所以此刻听李何华说要在镇上租房子,一下子就觉得不对劲了。
  李何华知道何家人的好意,不过还是说道:“大姐,我很感谢你们一家收留我这么长时间,但是也不能一直待在你们家不走啊,那我成什么人了?我手里现在的钱完全够在镇上租个房子了,所以我打算先去看看。”
  曹四妹有点着急,“大妹子,我们一家可喜欢你了,你现在就跟我和你何大哥的亲妹子一样,所以你只管放心住下来好了,绝不会有人开口让你离开的,你不必要去租房子啊,镇上租房子可是贵的很。”
  李何华很感动曹四妹一家对她的好,但是一直住在别人家是不现实的,随劝曹四妹道:“大姐,我知道你们都不拿我当外人,对我跟对亲人一样,我心里很感谢你们,但是我也不能一直住在你们家啊,我毕竟是个被休的下堂妇,一直住在你们家根本不是个事,就算你们不说别人也会有各种说法的,道理你肯定比我懂的对不对?”
  曹四妹不说话了。
  她如何不知道,因为荷花妹子住在他们家这么长时间,早已经有不少好事的村人嘀咕了,这段时间上门打听的不在少数,虽然他们一家都说是远房亲戚暂住,但是上水村离连花村毕竟不太远,还是有人知道李何华的来历的,这段日子村里人的风言风语不少,他们家也经常被别人谈论来谈论去的,荷花妹子出入村更是会被不少人指指点点。
  荷花妹子要避开这些指点,住到镇上的确是最好的选择,而且站在荷花妹子的角度,要是她是荷花妹子的话,她也受不了一直住在别人家,毕竟不是自己的家,住着再好也不自在啊。
  想到这里,曹四妹叹了口气,觉得的确不能勉强,遂颇为不舍地对李何华道:“大妹子,你这一下子要走,我还真舍不得,大丫他们肯定也很舍不得,他们荷花姨可是经常给他们做好吃的,他们现在跟你比跟我还亲热。”
  李何华被曹四妹的话逗笑了,安慰道:“大姐,我只是换个地方住,咱们又不是见不到了,我还要继续请你们给我卖糕点呢,只不过要辛苦一下你了,以后你要先去我那里拿糕点,然后再去卖糕点。”
  曹四妹听闻这话,心里悄悄地松了口气,本来她还有隐隐的担心,担心荷花妹子走了之后这生意就做不成了,可是这话她又不好意思问,现下听荷花妹子这么说,她这才放了心,忙说:“这点算个啥,不就多走一趟路么,你放心好了,我一定准时到,不会耽误你卖糕点的。”
  搬到镇上这事情就算这么说好了。
  到了镇上,还是跟往常一样,曹四妹径直去西街,而她在东街的老位置放下糕点开始卖。
  今天的生意还是跟往常一样,只不过卖到快一半的时候,昨天那个为了家里面的孩子来买糕点的男子又来了。
  李何华主动跟他打招呼,“来买糕点啊?今天来的早啊,糕点还剩很多呢。”
  她面前的男子点点头,“昨天多谢你送我两块糕点,带回去的糕点,家里面孩子很喜欢吃,今天一早就闹着要吃呢。”
  对于自己的糕点这么得小孩子喜欢,李何华心里面很高兴,笑容不禁放大,问道:“那你今天要多少呢?今天还有很多糕点,种类也齐全,你看看。”说着打开盖着的布,将里面的糕点露出来给男子看。
  顾之瑾的目光投向两个篮子,每样糕点都看了一下,越看心里越满意,同时也很惊讶,没想到在这么个小地方,竟然有这么好吃的糕点,不论是从外观还是味道上,完全不输于京城最好的糕点铺子百味阁做的糕点,甚至可以说比百味阁的糕点还好吃。
  家里面那个小祖宗的挑剔他是知道的,所以他很好奇什么样的糕点能得这个小祖宗的亲睐,所以出于好奇,昨天他也吃了一块叫铜锣烧的糕点,然后他的嘴也被征服了,到现在他还记得那种入口后的美好滋味,也难怪家里面的小祖宗爱吃。
  顾之瑾说道:“每样都给我包四块吧,再加两个糖葫芦。”
  李何华没想到他一下子要这么多,稍稍一楞,不过很快反应过来,应了一声后弯腰去打包糕点。
  每样四块放在一个油纸包里面,两个糖葫芦放一起,一共打包了五个纸包递给男子,“好了,这是您要的糕点。”
  顾之瑾伸手接过,掏出三十六文钱来给李何华。
  李何华接过钱,正准备来一句‘欢迎下次再来’,就见面前的男子并没有走的打算,好像还有什么事。
  李何华疑惑,“您还要点什么么?”
  顾之瑾手抵着唇轻咳了下,眼睛再次逡巡了下她的篮子,略微不好意思问道:“老板,昨天你送我的那样糕点你不卖么?”
  李何华“啊”了一声,顺着他的话细想了一下昨天的事情才,这才明白他问的什么,他是在问昨天做的铜锣烧卖不卖。
  李何华赶忙回道:“不好意思啊,昨天那个糕点是我特意做来给家里面的孩子吃的,不瞒你说,我家里的孩子嘴巴也很挑剔,一般的东西不吃,所以我就时不时做点新鲜的吃食给他吃。”
  顾之瑾这才明白,“原来是这样啊,倒是跟我家里的孩子很像。不过昨天的那糕点很好吃,要是有的话我肯定买。”说着,他心里微微有点不好意思,事实上是他昨天吃一个就吃上瘾了,很想再尝尝那种糕点,今天没看到,心里面还挺失望的。不过一个大男人喜欢吃这种女人小孩才爱吃的糕点,难免有点不好意思。
  顾之瑾的言语中透着对铜锣烧的浓浓喜爱,李何华当然高兴,笑着对他解释道:“糕点种类做多了很费时间,不太适合像我这样摆摊的,所以我暂时就只卖这五样。”
  顾之瑾理解地点点头,摆摊的确不好卖太多种类,不方便。
  不过,顾之瑾想起家里面的那个小祖宗,心里十分想尽可能地让他过的更好点,这样他也对得起地下的爹娘和兄嫂,不过,自从他带那小家伙来到这里后,小家伙就一直在变瘦,他的心也一直在焦虑中,现在难得碰到一样小家伙爱吃的东西,他怎么能不满足。
  所以,顾之瑾想了想,还是说出了自己心里的不情之请,“老板,我家里面的孩子吃东西挑剔的很,不过很喜欢你做的东西,所以......所以,你能不能以后每次给你的孩子做了什么吃的,都卖给我一点啊?”说完后似乎怕李何华不愿意,赶忙接着说:“老板你放心,我不会要很多的,只是给孩子尝尝,钱也会给的,价钱你开,你看行不行?”
  李何华听了他的请求,微微一愣。本来想拒绝的,毕竟那是她特意做来给小家伙吃的,她并不想以此来赚钱。可是看见男子希望的眼神,心又犹豫了下。
  他家里的那个孩子也许跟书林一样不爱吃东西吧,家里面人肯定跟着担心,这份心情她能理解,要是那个孩子也跟书林一样喜欢吃她做的东西,那么卖给他一点,也许是在拯救多一个孩子呢。
  那就答应他吧,大不了每次给书林做吃食时多做一点,就当是在做好事的同时还多赚一笔钱。于是李何华答应他道:“那好吧,以后我做什么东西多做一点,分你一点。”说着,提醒他道:“对了,我明天会给孩子做拔丝苹果,你要么?”
  顾之瑾闻言很高兴,虽然不知道什么叫拔丝苹果,但还是快速地点头,“要的要的,多谢你了老板。”
  李何华摆摆手示意不用谢,反正她是收钱的。
  顾之瑾走后,李何华继续卖糕点,由于被他买走了不少,所以接下来很快就将剩下的卖光了。
  然后,李何华提着空篮子去买了明天要用的食材,最后去卖水果的地方买了几个红苹果用来做拔丝苹果用。
  东西买齐后,李何华没有去找曹四妹,而是直接去了离集市不远处的一片住宅区,那里有房子租。
  其实早在之前她就在镇上寻摸过房子,那时她看中了一户小院子,不过当时她身上没有钱,没办法租下来,所以问了价钱后就没再去过,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别人租走。
  李何华快步走到这户小院,看到小院的大门上还挂着锁,心里松了一半,又伸着头透过门缝往里看,看到院子里并没有被人居住过的样子,这才彻底松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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