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先下手为强_分卷阅读_207

  一颗心“呼”得一沉!
  于青强自欢笑:“妈,你平时加班也不少了,这老吃单位食堂,不腻啊?再说你们这么个忙法,你们领导也不请个客啥的?”
  方萍乐:“腻当然也腻,不过也没什么办法,饭总要吃的呀。领导嘛……”
  她沉吟了一下,“也不是没请过客,不过人家也不欠我们的,做好本职工作是应该的。”
  于青微微哼了一声,继续抬笔低头去做题,实则眼珠子乱转,始终偷偷在方萍身上打着转——就见方萍刚刚脱下来的是一双黑色漆皮的半高跟皮鞋,尖头的。
  于青知道这是方萍上个月去省城学习,和同事在省城的百货公司买的,小羊皮的,她平时穿的十分爱惜,每天回家脱下来后都要擦油保养。
  再看她刚脱下来挂去衣架的外套,也是上个月从门古寺最有名的一家裁衣店量身定做的,当时还是于青陪她一块去挑的布料和款式,颜色是暗红色带条纹的,款式得体又十分大方,有别于他们银行发的千篇一律的黑色西装制服,特别是腰部掐的甚是合体,方萍穿上后特别有女人味,得到过不少赞叹。
  不管是小羊皮的半高跟鞋还是量身定做的外套,这两样的价格,对于平时向来省吃俭用的方萍来说,价格都十分不菲。
  但许是最近家里经济条件略有宽松,虽然价格不菲,方萍还是一狠心给收了。
  当时于青还觉得她妈果然有魄力多了,但现在看来,却格外有点意味。
  都说女以悦己者为荣,方萍不过才40出头的年纪,虽人到中年,却依旧身材修长苗条,没有半分发胖的迹象。特别是自从从碳棒厂调来市里的银行后,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更有了很大提升,不管是打扮上还是气质上,都与以前在碳棒厂时不可同日而语。
  再加上两个月前因为平时工作踏实表现优异,方萍还被单位升了职,成了稽核经理,薪水涨了不少,为这个当时全家还出去吃饭庆贺过一番。
  于青也觉得自家日子欣欣向荣,的确越过越好了,妈妈升了职,爸爸也调去了更稳定的单位,可怎么就横空出了一根长刺,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扎在心上?
  但活过第二遭的她到底不是一个小姑娘了,该沉得住气的时候还有些定性,虽然方萍方才就晚饭问题的回答上简直不能更糟,但她觉得还需要再细细查查看,才能下结论。
  现在,一切还为时过早。
  第二天一早,于青吃着早饭,就见方萍在对着镜子卷头发。
  方萍现在对容貌比先前在意很多,不管睡的多晚,都要在发尾细心缠上几个发卷,隔天早上上班前再松开,用手抓一抓,再喷点啫喱水,发梢就会卷翘的十分自然且大方,衬得人也更加娟秀得体。
  于青之前满脑子不是操心自个学业就是操心陈曦,对自己妈的变化无从觉察,这从昨个晚上有心观察起来,才发现原来自己妈……变化竟是这么大!
  比之前更爱美了,品味也更好,之前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掰花,现在竟也舍得花钱来给自己置备衣服鞋子了。
  而且,不知是升职带来的自信心上的上充沛还是“其他”什么因素,整个人真是给人焕然一新之感。
  于青再想到现在在那个什么犄角旮旯的小破村呆着的她爹,心中不由一阵黯然。
  上辈子的父母生活虽然有些拮据,但感情上一直没什么问题。虽然矛盾也常有啦,特别是于成勇事业上不得志酗酒的那个阶段,这架也是没少吵过。
  但哪个夫妻没有个拌嘴吵架的时候?
  这些都是生活的必然,于青觉得这都没什么,都是生活这个这个主旋律上的不可缺少的小音符。
  可……
  可这辈子有了变化,总以为都是好的变化,而变化再带来的其他“变化”,却是有点令她始料未及了。
  “妈,”
  她叫了一声正在拿镊子小心拔去眉间杂毛的方萍,“你说我爸十天半个月才能回家一趟,也太不是个味了,我都怪想他的。”
  方萍放下镊子,拿温热的毛巾敷了敷有些发红的皮肤,依旧对着镜子:“你爸能调进区法院,你不知道我们费了多大的劲,这已经是烧了高香了。至于去底下工作,也是人家单位的规定,好在应该时间也不会太久。熬个两年,应该就能调回来了。”
  于青心中暗暗吐槽:熬个两年?想的不要太轻松哦!
  上辈子她爸于成勇能被调进法院,主要还是得了市里那个领导亲戚的助力,但后来那个亲戚退居二线,手里权利旁落,这“上边”没了人,再想要从那个山沟沟调回市里,谈何容易!
  而父母现在夫妻两地分居,她妈那头又貌似有点了“风吹草动”,她爸又窝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出不来,往下情形如何,实在无法预料,你说叫她这个当女儿的如何不焦心?
  于青稀里哗啦把一大碗豆腐脑都倒进嗓子——tnnd!不管了!
  反正她没法两眼一码黑的什么都不干,她必须得干点啥,否则心里老这么提心吊胆的,太难受了!
  最起码,先把昨晚上那个和她妈面对面吃饭的男人,给查清楚底细!!
  这天趁着中午放学的当空,于青偷偷跑了一趟方萍的银行。
  但在银行的营业大厅的员工栏里,于青没找到那个男人的照片,只找到了方萍的。
  当时虽只是瞥了一眼,但她记得贼清楚,那男人也40开外的年纪,胖瘦适中,穿着白衬衣挽着袖子,那衬衣穿的十分挺括,人模样长得也斯文,气质很好,正是一个男人魅力值最高的时候。
  即便不情愿,于青也不得不承认,拿那男人对比自个老爹于成勇,自己爹是明显落了下乘。
  她心有不甘的想,其实自个爹年轻时长得挺帅的!
  浓眉大眼高鼻梁,都说儿肖母女肖父,她日后能出落的那么如花似玉,还不是沾了老爹的光?
  当然,老妈的高挑修长也被她给沾走了。
  只不过她老爹向来活的挺糙的,具有北方爷们的普遍气质,和那个男人的儒雅范儿又不是一个派系的了。
  不过女人嘛,往往更偏爱后者。
  于青转了一圈,无功而返,又担心被方萍碰上,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走出银行。
  一出门,台阶下一个大男生跨在变速自行车上,长腿撑地,穿着红色的彪马夹克,朝她转过头来,见到是她,一张木头脸也没啥变化,只吐槽一句:“一放学跑的比兔子还快,你属细狗子的吗?”
  细狗子是当地人养来专门去野地里撵兔子的一种细长条体型的狗,于青也不理他吐槽,几步上去就蹦上他的自行车后座:“go!go!go!”
  他哭笑不得,却又隐隐有种被需要的得意:“go哪里去?”
  “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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