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雀屋的杀人舞台剧_分卷阅读_114

  “姐姐,你应该早就知道山下的农民在做这些不好的事情了吧?”
  “嗯!”看着弟弟的状况不佳,小芸努力把自己的身体撑起来,挡雨的同时又尽可能不让弟弟承担自己的重量。
  腿上的伤口接触到冰凉的雨丝,疼得更厉害了,不过现在心里的担忧也越来越浓重。
  “姐姐,”lvy努力开口说:“我们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听他们刚才的口气,应该有救援的人上山了。还有可能是警察。”
  “况且,roy那么聪明,一定可以化险为夷的,我们要想办法下山,先保住性命再说。”lvy故意说着要两个人一起保住性命。
  其实他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得住还是个问题,现在最重要的是要鼓起姐姐的勇气和求生欲望。
  轻微的声音让他听上去虚弱至极,小芸又忍不住掉下了眼泪,“艾维!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坚持住!那些人现在已经走远了,我再来试试能不能背上你!”
  说完,小芸又准备要开始移动,却被虚弱的男人制止了。
  “姐姐,这样不行的,你的腿也没有办法再移动了,我们只能躲在这里等待。尽可能保持清醒!你要不停地和我说话,我们两个都不能睡过去。”
  “嗯!艾维,你坚持住,我们一定可以等来救援的,就算你困了,我也会不停地唤醒你,不让你离开我,亲爱的弟弟!”
  “嗯,告诉我一些母亲的事情吧,告诉我你和roy的过去,和你是如何遇到母亲的,还有小不点的事情,我那个小侄子长得像谁?像roy还是你?”
  “那个小家伙啊!”提起儿子,小芸脸上闪现出光芒,他叨叨絮絮地开始说:“他的脸型长得像我,而眼睛、鼻子、嘴巴却像极了……”
  雨丝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大了,变成了豆大的雨滴,天空中的乌云也在渐渐聚拢,遮挡住最后的光线。
  在黑暗、恐怖的山林之间,交叠在一起的两个人渐渐变成黑色的模糊的影子。只有那不停传出的轻微话语声,还在传达著他们依然活着的信息。
  ——
  因为长时间意料之外的堵车,导致枚小小他们三个来到山脚下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就算枚小小带着其他两个人像一阵风一样地往山上赶,也不可能马上走过那长长的环山道路。
  汽车来到山道之下,他们才发现油箱已经所剩无几,所以三个人立刻选择了留下汽车徒步上山。
  汽车是枚小小的,她在这种事情上总是那么粗糙,因为急于出发,根本没有检查一下,油箱里是否有被充满,就急着上路了。
  三个人踏上山道之后,跟在枚小小身后的左澜看了一下手表,晚上六点半过一点点,此刻天空中的雨经下的很大了,还伴随着雷电。
  他们根本没有带任何雨具,只能顶着风往山上奋力前进。
  走路上山要比汽车上山慢得多,再加上风大雨大也拖累了他们前进的速度。
  莫海右在医院得知车祸和山体滑坡,时间是5月4日晚上的八点到九点之间。
  再结合此刻枚小小三个人上山的时间,车祸和山体滑坡的实际发生时间应该是在晚上七点到七点半之间。
  枚小小三个人是中午12点过后出发,本来应该顺利直达l山山脚下,因为那个时间不是上下班高峰,高速公路不会那么挤。
  但是意外的堵车让他们在高速公路上浪费了一下午,硬生生的赶上了四五点钟的下班高峰,又延长了很多堵车的时间。
  火急火燎赶到山脚下之后,又发现汽车油量不足,遇上大风大雨。
  这一切的一切巧合,都让他们三个躲过了本应该发生的劫难。
  因为如果他们下午顺利到达山脚下,上山与谢云蒙和恽夜遥会合,就会一起被晚上的车祸和山体滑坡困在罗雀屋里面。
  而晚上如果不是汽车不能开上山,风雨阻挡了他们前进的速度,那么他们完全有可能被卷入车祸,丧命在半山腰之中。
  而且救命的巧合,还让枚小小之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也正是这个决定救下了lvy和小芸奄奄一息的性命。
  第一百四十四章 回忆剧场:潘多拉的盒子第一幕
  泥塑的潘多拉,拥有诱人的魅力。
  他带着众神给与的魔盒,来到人间,释放出所有的罪恶和痛苦。
  一时之间,贪婪、罪恶、诽谤、妒忌还有苦难争先恐后地涌向人间。在最后的希望即将离开魔盒的时候,潘多拉却将它紧紧的关闭在了盒子里,永远锁了起来。
  可是,给人类带来灾祸的潘多拉最终怎么样了?他并没有得到众神的眷顾。锁闭了别人的希望,同时也封死了自己的希望。
  潘多拉失去了爱情,失去了美好的生活,甚至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但是那个时候,我只看到了潘多拉故事的前半部分,我没有办法也没有机会去看到潘多拉故事的后半部分。
  那是一本残破的故事书,很破很旧。而那个时候的我只能看这样的故事书。
  在那个傻傻的,有病的男孩儿代替我的位置之前,所有的一切苦难都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真的,父亲瘸了一条腿,不能干重体力活,又喜欢酗酒打人。
  母亲呢?终是受不了父亲的酒疯和暴力,离家远去了。
  在母亲离家远去的那一天,我才九岁,但是我已经可以记得所有的事情了。
  母亲抱着我哭了很久很久,当她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肿得像那漫山遍野的山核桃一样。
  最终,她还是没有说服自己带上我,独自离开了。也可能是那边那个叔叔不想让她带上我。
  我站在寒冷的山道上,望着母亲远去的背影,没有哭,也没有去追。
  仿佛已经习惯了痛苦一样,九岁的我突然感觉到并没有那么疼痛了。
  我只是在想:听村子里的老人们说,没有父母的孩子可以去一个叫救助站,还是叫孤儿院什么的地方。
  反正就是没人打我,还能给我吃饱饭,还不用住破泥屋子的地方。
  回头看了一眼整整生活了九年的村子,父亲这个时候应该还没有起床,他昨晚醉得太厉害了,几乎把家里最后剩下的那一点东西也都砸完了。
  我面无表情(反正我感觉自己当时不会有什么表情)地又回过头看一看母亲远去的方向。
  第一次下定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决心。
  我要去那个可以吃饱饭、可以不用挨打、还可以住上不漏风不漏雨的屋子的地方。
  就这么决定了!
  于是我迈开细得像竹竿一样的双腿,努力在乡间小路上跑了起来。
  一定要在父亲醒来之前,跑的越远越好。
  事实上,最终我的计划成功了,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我就这样一路乞讨,走到了镇子里,我知道到镇子里的路,有一次母亲偷偷地带我去玩儿过,那是我最开心的一次了。
  到了镇子里之后,我就开始寻找,不管是救助站也好,孤儿院也好,总会找到一个栖身之所的。
  身上已经脏得不行了,散发着酸臭的味道,幸好是冬天,还不至于太过明显。
  找了两天之后,我一无所获,于是就只能住进了桥洞底下。
  不过我这个孩子,还是比较不会钻牛角尖的,睡在寒冷的桥洞底下,我使劲缩起身体,想象着周围是温暖的大房间。
  身上盖着的是白天捡来的几件破棉袄,那是从一个大垃圾桶里翻到的。
  看吧!就这件事来说,我还是比较幸运的!
  苦难并没有让我退缩,也没有让我萌生回家的想法。我还是一心一意的想着要去那个叫什么救助站或者孤儿院的地方。
  后来,我一边乞讨一边离开了这个镇子,想到更大的地方去寻找我向往的温暖的‘家’。
  幸好老天眷顾,在还没饿死之前,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们将我送到了救助站。
  热乎乎的馒头拿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不顾一切地使劲往嘴里塞,实在是太好吃了!好吃得连水都顾不上喝。
  之后的日子,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反正我不愿意去想起也完全忘记了。
  送来送去的,记得那些个破事干什么!
  渐渐长大之后,我读了一点书,也有了工作的能力,就留在了当时所在的那个城市。
  一边打工,一边想着怎么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
  还有就是好好地找个女朋友。
  越是长大,我越是发现身边人看我的目光都带着那么一点点……羡慕和喜爱?
  于是我给自己买了个小镜子,常常对着镜子看自己到底有什么地方让人羡慕和喜爱。
  钱?不可能!谁来羡慕一穷光蛋呢?
  地位?不可能!这不是我这辈子能有的东西。
  容貌?哎!这个倒是很有可能!把脸洗干净之后,我发现自己长得还真是清秀和漂亮。
  不,不是那种英俊一类的,就是清秀和漂亮,如同一汪清澈的湖水。
  也许这就是大家羡慕我的原因吧。反正不管怎么样!有人羡慕,总是高兴的。
  直到那个人出现之前,我真的很满足于自己的现状,平平淡淡,无忧无虑。
  虽然充满了苦难和不幸,却没有贪婪和妒忌。
  顺便说一下,我长大之后所居住的,是一座名叫s市的城市。
  那可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繁荣的大城市啊!与我小时候居住的小山村,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
  我一直都很庆幸,觉得自己小时候做出了一个十分正确的决定。
  那个醉生梦死的家伙,现在怎么样了,我才管不着呢!
  不过这么想归这么想,我还是放不下,偷偷回去打听了一下。
  据说我的父亲,后来也离开了村子。
  村里有了解他的人说,他离开村子之后一直以拣破烂为生,还收养了一个火灾中幸存的小孩儿。
  不幸的是,我的父亲还是改不了酗酒打人的毛病,那个孩子肯定过的比我苦难多了,反正我听说他还得了一种怪病。
  其他的就不清楚了,我也没有再打听下去。
  在我20岁的时候,我有时候会在公园里给一些表演的人搭建舞台什么的,赚个临时的工钱。
  有一天,我遇见了他。
  当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我就愣住了!多么相像的一张脸啊!那仿佛就是镜中的自己么!
  他和我,有着差不多的身材,有着差不多的容貌,有着差不多的身高。唯独不同的是,他是大公司的服装设计师,而我是个不起眼的农民工。
  只一眼,我所有的平淡和平衡便彻底翻覆了!没有办法控制地情绪疯狂涌上来,让我措手不及。
  另外一个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他身边两个高大英俊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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