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者_分卷阅读_40

  “有没夹带洋货,让俺们检查一下。”一位大师兄模样的汉子喝道,他腰间插着两把板斧,估计是请的李逵的神,身后一帮小子,都拎着刀棍,眼神直往马车上踅摸。
  义和团最恨洋人,连带着洋货也恨之入骨,被他们发现任何一丁点洋货都会带来灭顶之灾,更何况马车里藏着的不是一般的洋货,而是一对货真价实的洋婆子母女。
  连战马都感觉到肃杀之气,不安的打着响鼻,蹄子在地上刨着坑。
  “我们是山东巡抚衙门的人,护送袁大人的家眷前往济南府,这位大师兄可有指教?”刘彦直一抱拳,朗声答道,同时不经意的露出驳壳枪的枪柄来。
  听到山东巡抚四个字,拳民们的杀气腾腾立刻变成了低眉顺眼,没人敢说半个字,偃旗息鼓从旁边绕行,倒让众人大感意外。
  “没想到这身虎皮还挺管用。”雷猛讪笑道。
  “是袁世凯的名头吓走了他们。”刘彦直说。
  “袁大头?”雷猛一愣,“他这么牛么?”
  “我学过历史,袁世凯在山东当巡抚的时候很铁腕,把一帮义和团首领请到巡抚衙门,让他们当众表演刀枪不入,结果一顿乱枪全给毙了,就这样。”
  刘彦直的解释让大家松了口气,看来这后来的窃国大盗袁世凯在此时还算是个头脑清醒的官员,在山东境内的旅程就放松多了。
  事实证明,除了在鲁南见到两股义和团之外,整个山东境内还算太平,烧毁教堂也不是袁世凯任内发生的事情,而是他的前任毓贤做下的好事。
  数日后,小队伍终于绕过东岳泰山,顺利抵达济南府,住进了干净的客栈,洗澡吃饭,好好睡了一觉,赵避尘走南闯北多年,江湖上的朋友比比皆是,他独自出去半天,带回来一个天大的消息,洋人的军队在大沽口登陆,正在向京师进发。
  “天津已经开战了,北边不太平。”赵避尘忧心忡忡,他并不担心北京城陷于敌手,只是怕耽搁了行程,家里人担心。
  “不妨事,他们打他们的,我们走我们的。”雷猛说,“咱们绕开战场就是。”
  “既然诸位都不怕,那赵某就舍命陪君子了。”赵避尘淡然道。
  在济南府歇了半日,小队伍再次出发,一路向北,先前买的那辆简陋的马车速度太慢,被刘彦直卖掉换了一辆省城大作坊造的四轮马车,带弹簧钢板减震和胶皮轮子的马车显然也属于洋货系列,也得亏这个,价钱卖的不贵,让他们捡了个大便宜。
  上路的时候,还有幸遇到了袁巡抚的八抬大轿,差役扛着写着“肃静”的大木牌在前面开路,八抬绿呢大轿左右跟的都是带红缨帽的武弁,腰间佩刀,肩上竟然是新式的德国造毛瑟快枪,瓦蓝的精钢枪筒,雪亮的刺刀,配上宽大的中式袍服和靴子,有种奇异的感觉。
  从济南府到天津卫之前都是平原,有赵避尘同行,住什么店,吃什么饭,都不用他们操心,只是越往北气氛就越不对劲,据说袁世凯严厉打击义和团,所以山东的拳民都北上了,整个直隶地方,起码几十万的拳民在活动。
  笔直的官道两侧是快要成熟的麦子,一阵风吹过,麦浪滚滚,麦田里空荡荡的没人劳作,男的义和拳,女的红灯照,谁还管地里的庄稼啊。
  初夏的季节,北方中国的天气还很凉爽,大路上只有被砍倒的电线杆,没有什么行人,这份安逸和静谧让人觉得心灵宁静,似乎超越了时空。
  雷猛和赵避尘在前面并辔而行,张文博和郭宇航殿后,刘彦直负责赶马车,苏菲抱着孩子坐在车里,车帘挑起,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用的是汉语和法语。
  刘彦直语言天赋极好,记忆力惊人,能靠看好莱坞电影学一口流利英语的人,有个原装法国人在旁边交流,学会法语自然不成问题,至少现在日常对话已经没有问题,而且是正宗巴黎城里人的口音。
  距离天津卫越来越近了,刘彦直可以从空气中嗅到硝烟的味道,有中国式的黑火药,也有欧洲人用的苦味酸和tnt,看来战争已经开始了。
  在天津城外,他们终于亲眼目睹了一场近代战争。
  作战双方分别是清军和八国联军一部,打的是遭遇野战,清军方面乌压压上千人,旌旗招展,煞是威风,他们的旗杆很长,旗帜五颜六色,有将军的认旗,有指挥作战的令旗,也有不知所谓,只为好看的各种杂色旗帜,远远看去,好像奥运会的入场式。
  另一方不知道是八国中的哪一国,看起来已经有点现代军队的架势了,没有醒目的旗帜,军装也是卡其色,排着稀稀拉拉的散兵线,手中是上了刺刀的步枪。
  两支军队隔着大约一里地开始互相射击,清军方面服装很杂,武器也杂,但是听枪声都是进口的快枪,硝烟不大,用的是苦味酸发射药而不是黑火药,但是明显不敌联军方面,时不时有人中弹倒地,分明是他们鲜明醒目的旗帜和号衣给敌人指明了靶子,这就是时代的差距。
  穿越小组和广大天津老百姓一同目睹了这次战斗,令人称奇的是打仗也有围观,而且看热闹的人还不少,比打仗的士兵还要多,大伙儿显然并不在意谁输谁赢,就图个热闹。
  联军人少,只有一个连百十人的样子,坚持射击了半个钟头,侧后方忽然出现义和团的旗帜,这伙人打起仗来气势就又不一样了,无数赤膊大汉抡着大刀冲锋之前,悍不畏死,估计是此前喝了符水,相信刀枪不入的神话,不然哪来的勇气。
  联军小部队没有携带机关枪,单凭步枪无法抵抗这种死亡冲锋,瞬间败阵,仓皇逃窜。
  这场局部战斗貌似以大清国胜利,但是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不知道为什么,清军和义和团又干上了,双方互相对射,打得不亦乐乎。
  再看下去已经没有意义,穿越小组在赵避尘的带领下向西行进,天津城正处在战火的中心位置,此刻进城是不明智的。
  正走着,赶车的刘彦直忽然勒住缰绳:“吁~~~”
  拉车的马停了下来,他跳下车走进路边树丛,众人还以为他是出恭,没想到顷刻后刘彦直从树丛里拎出来一个英军印度雇佣兵。
  这名士兵围着印度式的包头,穿着卡其军装,没背枪,身上的皮质子弹袋还在,面色漆黑,慌张万分,腿上还有枪伤,血把裤子和绑腿都侵湿了。
  “毙了吧,省的祸害北京的老百姓。”雷猛说,对于八国联军的恶名,每一个中国人都是刻骨铭心的,首度被占领,人民被屠戮,这个仇,记一百年都不会忘。
  刘彦直没掏枪,子弹补充不易,能用刀的就不用枪,他缓缓抽刀,用英语喝令那名印度雇佣兵跪下。
  “饶命啊,俺也是混口饭吃。”那印度兵竟然一嘴地道的山东口音。
  “你是中国人?”刘彦直狐疑道,仔细看去,那大兵果然是东亚人面孔,只是被晒的漆黑,再加上印度包头和洋式军装,先入为主就觉得是英军中的印度雇佣兵,雇佣兵倒是货真价实,只不过不是来自印度,而是来自山东。
  “我是山东威海卫人。”那兵哀求道,“家里还有七十岁老母,三岁的孩子,都指望我吃饭呢,杀了俺,他们就完了。”
  刘彦直将刀架在士兵脖子上:“你他妈的狗汉奸,为什么要给英国人卖命!”
  士兵磕头如捣蒜:“官爷饶命,洋鬼子关的军饷多,一个月八两银子,比种一年地都多,俺家人多地少,不吃粮当兵就没活路啊。”
  刘彦直说:“呸,帮洋鬼子打中国人你还有理了,今天我非杀了你不可。”
  雷猛等人也聒噪道:“别废话了,杀了他,老子最恨的就是汉奸卖国贼。”
  苏菲抱着孩子躲在了车里,不让幼小的凯瑟琳看到血腥场面。
  赵避尘面无表情,不管不问。
  刘彦直举起了刀,那人竟然不再讨饶,反而引颈就戮:“杀吧!横竖都是死,来世俺还给英国人当差!”
  “当汉奸你还当出自豪感来了是吧。”刘彦直反而放下了刀,“我倒想听听,你怎么就那么想当汉奸,那么想当卖国贼?”
  那人面无惧色,拖着伤腿坐在地上,侃侃而谈:“俺不知道汉奸是什么,这大清国本来也不是汉人登基坐殿,西太后,皇上,都是满人,这官府也不是俺们老百姓的官府,是朝廷的官府,是举人老爷的官府,是地主东家的官府,前年家里遭蝗灾,一粒庄稼打不出来,官府不但不赈济,还派了如狼似虎的官差征粮,俺爹为了护来年的种子粮,被他们打死了,俺媳妇也跳井了,家里的二亩薄田让地主收走了,俺要不是吃了英国人的粮,老娘和娃都得活活饿死。”
  刘彦直道:“那也不能替英国人当走狗啊。”
  那人道:“英国人怎么了!英国人仗义,英国人讲规矩,英国人不喝兵血,每个月八两银子,说到做到,不但给足额军饷,每季还给新衣服穿,顿顿饭高粱米猪肉管够,俺一辈子没吃过饱饭,自打进了华勇营的大门,顿顿饭都没饿过,这样的主子,俺愿意为他拼命。”
  刘彦直无言以对。
  “国不知有民,民不知有国。”赵避尘远远地说了一句,老镖师见多识广,早就看透了。
  “你叫什么名字?在华勇营当的什么兵?”刘彦直问道,将刀收回鞘内。
  “俺叫梁定邦,华勇营第二连下士。”威海籍雇佣兵指着胳膊上的v形军衔标志不无骄傲的答道。
  第五十九章 无政府状态
  梁定邦腿上中弹,失血过多,嘴唇都发白了,他肆无忌惮的汉奸言论让人愤怒却又深思,清廷腐败不堪,而且是异族统治,当年孙中山的革命口号之一不就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么,百姓对这个压榨自己的政府只有仇恨没有丝毫感情,当“汉奸”自然毫无压力。
  “你走吧,我不杀你。”刘彦直回身上了马车,可是举起马鞭又放下,梁定邦已经失去行动能力,还穿了一身洋人的军装,不论被谁发现都难逃一死,反正已经救了两个洋人了,也不差一个汉奸。
  于是,梁定邦被抬到了马车上,雷猛受过战地医护训练,他撕了一件衣服,用干净的布条帮梁定邦的伤口包扎了一下,嘱咐他每隔十五分钟松开一下。
  “十五分钟是什么?”梁定邦体质不错,受了重伤仍未昏迷,头脑也足够清醒,他不懂分钟的概念,雷猛说一炷香的时间,他才明白。
  小队伍继续前进,刘彦直向梁定邦打听了一下战况,原来此时八国联军已经抵达天津,正沿着京津铁路北上,他们这批英国部队是从威海卫乘船赶来的,在大沽口下船的时候还遇到了来自香港和印度的友军,也就是说,英军是以拼凑的殖民地部队为主,战斗力不高。
  穿越小组的四位战士学历都不高,但初中历史总学过,课本上的廊坊大捷恐怕就要发生了,但没人想去凑这个热闹,手持冷兵器的愚昧百姓高喊着刀枪不入的口号去冲洋人的机关枪阵地,这是每一个中国人心里的伤疤,揭不得。
  义和团最擅长破坏洋人的物件,京津间的电线杆和铁路线都破坏殆尽,洋人的大部队要走陆路,势必受到清军和义和团的阻击,现在是一个极佳的时间窗口,可以趁乱赶到北京完成任务。
  到了直隶地面,就是赵避尘的天下了,但是为了以防万一,他们还是换下了官服,穿上便装,搞了几块红布扎头,扮成一股义和团直奔京城。
  天津到北京只有二百里地,一路都是平坦官道,虽说遇到过不下十股拳民武装,但是凭着地头蛇赵避尘的面子,有惊无险全都过来了。
  次日傍晚,终于抵达京师,远远就看到巍峨壮丽的永定门,连绵不绝的青灰色城墙直到天际,北京的城池与小县城相比就像是帝国大厦和小平房的差距,即便是见惯了现代化大都市的人也会被这种壮美所慑服。
  正值夏季,城外绿树如茵,大路上来往的一半都是缠红头巾的拳民,刀枪耀眼,气势汹汹,城门口倒是有清军把守,但是形同虚设,谁也不敢阻拦检查拳民,小队伍进了城门,一座巨大的城市呈现在面前,道路两旁全是店铺,虽然铺面都是关着的,但依然可以想象往日的繁华。
  庚子年的北京城,就像一个巨大的竞技场,来自山东、直隶的义和团们就是运动员,只要是稍微敞亮点的地方就搭起了台子,大师兄们卖力地表演着刀枪不入的本领,胸口碎大石,枪尖顶喉咙,口吞长剑这种低层次的把戏,倒也博得了一阵阵的喝彩声。
  “耍的好看的,都能被请进王府哩,连王爷都在团。”赵避尘说道,正经练家子出身的他,显然瞧不上这帮野路子。
  “看!尸体。”张文博指着胡同口说道。
  众人望过去,一具尸体倒伏在胡同深处,看不见面孔,身下一滩血。
  路边店铺里传出打斗吵闹的声音,几个辫子缠在脖子上的好汉腋下夹着绸缎说说笑笑走出来,掌柜的追出来,拽着其中一人不撒手,那人努力,抓住掌柜的辫子,一刀剁下去,脖子砍掉一半,血忽忽的冒,人软塌塌倒下去,眼见是不行了。
  刘彦直从马车上跳下去,雷猛想阻拦没拦住,眼睁睁看他砍瓜切菜一般将几个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的拳民砍翻在地,吓得他冷汗都出来了,不过转念一想,这算个什么事,既然别人能当街杀人,自己为什么不可以。
  隐约有鞭炮声从内城方向传来,但是仔细一听应该是枪声,大概是义和团在攻打东交民巷使馆区。
  “诸位,就此别过了,我就住镇武镖局,有事招呼一声。”赵避尘以为他们几个都是老北京,而且有机密事情要办,就没冒昧的发出邀请,一拱手,骑着马径直走了。
  所有的目光集中在雷猛身上,等他下命令。
  “找个旅馆住下。”雷猛说。
  京城所有的客栈都被义和团占了,变成了大大小小的总坛,红包头们进进出出,神气活现,穿越小组有八匹马,一辆车,在城里太过扎眼,只得拐进一条胡同。
  胡同一侧是围墙,另一侧有扇大门,门敞着,寂静无声,刘彦直嗅到血腥味,抽刀进去,过了一会儿出来,脸色有些难看,招呼大家进去看看。
  众人进了二门,全被残酷场面震惊了,院子里到处都是尸体,血流成河,家里跟遭了飓风一般,柜子敞着门,值钱的东西全不见,西厢房卧室床上还有赤裸女人的尸体,女人身旁是一具婴儿的残骸,已经被人撕成两片,血迹已经干涸,凶杀应该发生在昨天。
  张文博当场就吐了,杀人归杀人,虐杀是另外一码事,义和团这种暴虐行为和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
  众人默默将尸体归到一处,用被子蒙上,他们没有能力收敛埋葬,只能做到这些了。
  处理完这些,刘彦直将雷猛拉到一旁道:“我看暂且就把这儿当成临时基地吧。”
  雷猛瞪大了眼睛:“你不怕闹鬼么?”
  “又不是咱们杀的,给多烧点纸钱呗。”刘彦直满不在乎。
  “我还是觉得心理有阴影。”雷猛看了看墙角的一排遗体,这是全家老少十三口人,夏季炎热,绿头苍蝇嗡嗡的飞,要不了多久就会发臭。
  “我去林怀远老泰山家里送信。”刘彦直说,这也是他们来京的另一项任务。
  “你去吧,我们把这些倒霉鬼埋了。”雷猛拿了一把铁锨出来,开始刨院子里铺着的砖头。
  第六十章 大清国要完
  林知府的老泰山是致仕的京官,府邸位于内城,刘彦直只身前往李府,他是从正阳门进的内城,进了城向东就是著名的东交民巷使馆区,此时这里已经变成一片街垒,不下数万清军和义和团将这里团团围住,日夜攻打。
  刘彦直一身拳民打扮,一路畅通无阻,直奔西城李府,李侍郎的府邸在太仆寺附近的一条胡同里,门脸很大,朱漆大门敞着,门口摆着两张条凳,坐着三个人,一老一少两个红布包头的拳民,还有个戴瓜皮帽的家人。
  难不成李府也被拳民们霸占了,刘彦直疑惑不已,决定来个先礼后兵,一问才知道,这些人是李府请来的,李老太爷深明大义,在家里铺坛练拳,供养了百十口子义和团,每天在这儿吃在这儿睡,换句话说,李府现在是义和团的基地了。
  李府下人听说刘彦直是江东姑老爷派来送信的,便问他信在哪儿,刘彦直说必须亲自交给你家老爷,下人便让他在门口稍候,飞速去报告老爷。
  闲着也是闲着,刘彦直和一老一少俩拳民唠嗑,原来他们是攻打西什库天主教堂的人马,今天溜溜打了一天,刚撤回来休整。
  老家伙叫王三,年纪小的叫六子,俩人都是从直隶保定府来的拳民,跟着大师兄到北京城见世面,初来乍到就被拨去攻打北堂(西什库教堂俗称),眼睁睁瞅着上百个刀枪不入的兄弟死在冲锋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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