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棍天子_分卷阅读_59

  沈沅嚼着羊肉,避开他精锐而带着玩味的目光。而汇报事情的人,便用四声不谐的汉语道:“扶风大王,前面原州,是双重城,攻城巢车、抛车,要两日后才能送到。”
  那人原来就是北燕的扶风王。他目视沈沅问:“两重城墙,可不是易守难攻么?城里粮食足不足?”
  沈沅时有帮杨寄看账的活计,但此刻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我一个妇道人家,不管男人家管的军务。”
  扶风王笑道:“妇道人家怎么了?我的母亲,就是一个很能干的妇道人家。我将来,也要娶一个很能干的妇道人家。”他大约对沈沅特别好奇,凑上去又亲了她的脸颊一下,得意地笑了许久。眼见东边的鱼肚白都出来了,他欠伸了一下身子,慵慵道:“出发吧。到前头原州城外再搭帐篷睡觉。——原州的守军,原是一万人,杨寄带的队伍,是三千人。我们这里有两万,包围起来也够了。”
  沈沅颇有毛骨悚然之感,却被这扶风王拉着手一提,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受伤的脚腕受不住力,顿时痛得低呼了一声。这扶风王果然如他自吹的那样怜香惜玉,低头看了看沈沅点着地的脚,问道:“你受伤了?”
  “可怜的姑娘……”他一把把沈沅夹抱在腋下,轻松地上了他的马。马承担两个人的重量,腿里一仄。扶风王对手下道:“把马的面甲、当胸、身甲(重甲的马匹身上的部分披甲名称)都去掉。”他一动不动,自有手下娴熟地来解马身上的皮质甲带。随后,扶风王自己摘下头盔,解下肩上的麒麟兽肩甲,又揭除胸口两块沉重的明光护胸甲递给手下的士兵。马匹顿时站稳了。
  扶风王松快地动动肩膀,掠了掠扎成辫子的头发,然后执着马缰的双臂夹紧了沈沅的身子,探头在她脖颈上嗅了嗅,笑道:“美丽的姑娘,我们出发了。”
  ☆、第129章 和谈
  “城快被北燕人围了?”
  回报军情的人并不着急,军帐里的人也都不着急。打探到北燕的人马是两万,而原州人马是一万三;北燕人大半是重骑,但没有攻城的军械,粮草也不足,而原州城防坚固,粮草充足,还有十几万百姓,就算三丁抽一,也能增加出两三万壮力男丁入伍。
  但是素来打那些以少胜多战役的主帅杨寄,这次却紧锁眉头,盯着原州城的沙盘不做声。
  少数和他离得近的亲卫知道,昨日下午,将军招呼了一声就出城“巡查”了,下半夜才狼狈不堪地骑着一匹胡马回来。而且,将军夫人呢?
  杨寄蹙紧的眉头略略一动,眼皮撩起来问:“北燕这次来的,是皇帝的幼弟——扶风王叱罗杜文?他是个怎样的人?”
  下头人七嘴八舌地回话,杨寄结合着那时和叱罗忽伐的交谈,心里已经勾画出一个样子。他用指尖叩了一叩案几面儿,营帐里安静了下来,杨寄声音略带些沙哑,沉沉地回荡在这座羊毛毡子搭建的营帐里:“叱罗杜文,北燕皇帝嫡亲的胞弟,从小聪明有决断,勇猛有胆识,是他父亲的爱子。北燕前一任的皇帝一心要效法汉制,所以仍然立嫡长子叱罗乌翰为太子,而封爱子为晋王。后来太子乌翰登位,杜文自请降王爵,领扶风郡为封邑,乌翰也批准了。”
  他的目光环视着下头的人:“看来,这位扶风王识时务,懂策略,果然聪慧得很,是沙漠里一头好狼。咱们,遇到对手了。”
  扶风王叱罗杜文的庶兄叱罗忽伐,在和杨寄把酒言欢的时候,曾经很不屑地评价这个弟弟“游手好闲,贪玩好色,未见得有多强,不过是老人家偏疼幼子而已。我看杜文那小子好读汉人那些咬文嚼字的破书,闲暇时喜欢投壶樗蒲那类所谓的雅戏,回宫还要和太后撒娇,真是恶心透了!”
  杨寄最后道:“重骑之后,应当还有攻城的辎重。我们事不宜迟,不能等他们的东西到齐了再战。”他目光沉郁,环顾四周后说:“叫斥候趁城池尚未全部被围,飞驰到周围几城派人增援。再派一支远的,回姑臧向沈主簿报告消息。城里,也好好布置起来,准备迎敌。”
  他一气呵成,吩咐完一应事情,外头一名士兵进来,伸手递过一只盒子:“将军,北燕派了一名使者,送来这只盒子。”
  杨寄伸手接过盒子,小心打开。里头赫然放着一条茜红色的鸾带,两头的流苏穗子是松花色,已经扯散了些。杨寄只觉得鼻尖发酸,咬牙咬得紧紧的。旁人凑头来看,有傻乎乎的“咦”了一声,自被其他人狠狠一拉,吐了舌头不敢言语。
  杨寄握着鸾带,抬眼打量众人:“我也不必瞒。昨日出巡,我大意了,夫人落到北燕人手里。”他咬牙咬得下颌骨打颤儿:“我的性子你们懂的,最看不得家里人出事,所以这次……”
  他的话没说完,好几个人嚷嚷起来:“放心,将军!一定要想法子救出夫人来!啥代价都值得花!”
  杨寄心头酸热,终于两行泪垂挂在了脸颊上。
  请见北燕的使节,这次是杨寄最客气的一次,他在中军的营帐里设下烤肉和美酒,犒赏这位远来的傲慢胡人。来人从沙漠里艰难穿行而来,一路补给都不足,自是顾不得说话,先狼吞虎咽了起来。
  吃完了,一抹嘴,北燕使节抬头道:“我们大王说,想要原州城。”
  杨寄和煦笑道:“你们大王想法清奇啊。原州是我大楚的地界,他一句想要就给?做买卖也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然,和抢有什么区别?”
  来使自负地笑道:“抢,也抢得过。只不过到时候你这里损兵折将,城里百姓还要被屠,你们汉人不是喜欢说仁义吗?送出原州城,不就是大仁大义?”
  什么逻辑!杨寄瞥眼见旁边人都是义愤填膺的模样,只差上前抽这傲慢的来使了。杨寄冷冷地在嘴角噙了一丝笑:“那这么说,我回头打到你们代郡去,也可以把这番话璧还给你们皇帝喽?”
  来使笑道:“你错了!别说这原州,就连金城,原本也是我们的地界。分明是你拿我们河西王那个叛贼当刀使,才强取豪夺了我们的地盘。今日,我们扶风王也不过是要回自己的地方而已。”
  要再辩解,也不是辩不下去,但是没啥意义。
  好嘛,天道轮回,他扶风王也抢他杨寄的老婆!杨寄暗暗地咬着牙,却挥手叫帐中其他人全数退下,才到这来使面前,压低声音说:“我看你也不蠢,少说这些蠢话。你们扶风王想要原州,拿什么来换?”
  “你懂的,自然那个漂亮的将军夫人咯!”
  杨寄蔑笑道:“听你汉语说得好,想来也读过一些汉人的书。咱们汉人在大义面前,素来觉得妻子如衣服,岂能为‘衣服’而伤躯干?”
  来使那双三角眼毫不畏惧地直视杨寄,冷笑道:“你说的!咱们大王觉得将军夫人长得不错,若是将军已经不想要了,我们大王胜利之后,就带你夫人回封邑去享福了。”转身准备走。
  这是毫不掩饰的羞辱,杨寄胸口起伏,在来使将欲踏出帐门时还是喊了一声:“慢!”
  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懊恼,这些年行军打仗加读兵书,深深知道战场上最怕的就是敌人知道自己的软肋在哪里。他欲要掩饰,可是关心则乱,究竟是掩饰不住自己的焦急慌张。可是拱手送原州城给敌人,等于把之前借重叱罗忽伐而获得的河套一带的土地,又灰溜溜还给了北燕,说不定还要被他们反攻,凉州雍州都未必能平安。
  杨寄此时多么希望沈岭在他旁边帮他出主意,可是原州和姑臧相去甚远。沈岭也不可能插上翅膀飞过来,就是飞过来,那个狠心的家伙指不定出什么下三滥的主意。杨寄晃晃脑袋,还是决定自己来处置这样一件事。他虚与委蛇地对那来使说:“你这态度,就不是商议的模样了。既然说仁义爱民,难道你们攻打原州就没有伤亡?到时候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呢!”
  来使其实也不想无功而返,自然就坡下驴,回转身子道:“既然如此,杨将军打算怎样?”
  杨寄笑笑说:“不急,你先来看看我原州的军备,想想你是不是有能耐打赢我们。”
  他拍拍巴掌,几个亲兵过来听吩咐,杨寄扫了他们一眼,道:“出动我的兵车,带使节瞧瞧我们原州的壁垒。”
  兵车隆隆而过,校场宽敞,士兵健壮,骑马射箭、列阵行军、贴身肉搏无一不精悍;仓库里堆满了粮食,金黄的粟米,雪白的粳米,五色的豆子,还有垂挂在房梁上的各色腌肉,琳琅满目;马厩里马匹肥壮,草料充足,鞍鞯重甲无一不备;城墙高耸,内外迂回层立,瓮城和马面上到处布置着弓_弩、礌石等物……
  来使倨傲的神色褪掉了大半,抿着嘴不说话了。
  杨寄对他笑道:“你看见了,你们风尘仆仆前来,无论是力气还是装备,远不及我们这里,就算兵将略微多些,可是我们的城墙你也见到了,三五倍的人未必能破。还是不要白费力气了。我给你们些军粮,再多送些丝绸和金银,大家各取所需,不是更好。”
  可那使节,还是“哼”了一声。
  不错,他们手里是有杨寄的软肋——将军夫人沈沅。杨寄做不了“分我一杯羹”的汉高祖刘邦,也无法像刘备一样必要时抛妻弃子。他忧心如焚,若不是这些年官场战场知道轻重权衡,还残存着一些理智,只怕叫他立时拿原州来换沈沅,也没有什么不肯的。
  “你们先向我保证,将军夫人还活着!”他最后对使节说。
  沈沅还活着,但活得不如死。倒不是受什么虐待,只是这种惊惧,使人无时无刻不是如在地狱一样的感受。
  她单独有一间帐篷,窄小,只够她坐起、躺下脚能伸直。三餐会有人送来,胡饼或干肉,还有水,可她一口都不敢吃。她听得见营帐之外所有的动静:那些男人们用她听不懂的语言讲着笑话,有时候粗鲁地斗酒,有时候拿羊拐赌博,有时候还会打上一架。有一回,一个喝醉了的就闯进她的营帐,瞪着血红的两只眼睛,上来就解腰带。她双手被绑着,两只脚绝望地踹,可那散发着浓重汗味和烤肉上的茴香味的男子,扑上来的重量像一座大山。
  她的尖叫终于让人提溜着醉汉的后脖子,甩离了她的身边。沈沅浑身战栗,连脚踝上二次受伤的疼痛都感觉不到了。
  她过了好久才哭出来,哭声带着颤音,低得若隐若现,眼泪哗哗地往下流,满是尘灰的脸上被冲出一道又一道白印子。等她抬眼睛时,更是吓得周身一战,扶风王叱罗杜文正高高地站在她面前,盯着她目不转睛。
  “你让我死吧……”她求面前这位统领北燕骑兵的人。
  而他,蹲下身抬起她的下巴,仔细端详了她好一会儿,才微笑着说:“那可不行,我们在和杨寄谈判,万一谈成了呢?”
  沈沅抬起眸子,里头全是矛盾和痛苦。叱罗杜文竟然轻轻一叹,对外头挥了挥手:“把帐门揭起来。”
  揭起来的帐门外,是一片深蓝色的天空,篝火哔剥地响着,把沙地映成红色。刚刚侵犯沈沅的那个士兵,剥光了上衣,乌黑的马鞭一下下抽在他赤-裸的脊背上,鲜血从弧形的伤口里流下来,在他后背上布满了道道赤色的纹路。这样的疼痛大约相当剧烈,那个脊背的主人颤抖得厉害,渐渐嚎叫出声,渐渐嚎叫里带着哭音。
  沈沅觉得恐惧,闭上眼,别过头。叱罗杜文一挥手,帐门又落了下来。他重新蹲在她面前,温和地说:“一百鞭,不会死人,但是足够他记一辈子,也够其他人记住了。”
  叱罗杜文似乎是叹了口气,手忽然伸到沈沅的颈后,轻轻顺了顺她的头发,又有意无意在她耳后蹭了一下。沈沅浑身寒毛直竖,想动脚去踹开他,脚踝甫一动弹,便疼了起来,心里也清醒过来:面前这个人,是这支队伍的主帅,他也许也是一只残暴的禽兽,惹怒了他,自己的命运会更不由自主。
  她睁开眼,看到的却是一张凑得很近的脸。
  ☆、第130章 灌酒
  她不得不承认,这张脸长得英俊。撇开骨格五官不说,眸子里透出的神色,不像头一次见面时那样带着利钩似的,这天,在温暖的火光中,黑曜石般的乌珠跳动着橙色的光芒,仿佛还带着一圈金褐色的边儿。
  他很认真地凝视着沈沅,好久后才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第二回了——除非你男人放弃了你。不过——”他笑了:“那也该是我才对,怎么也轮不着他呀。”
  他很高兴地看到沈沅脸上浮起的绯红霞色,以及气呼呼的眼神从湿湿的睫毛下透出来。小母狼一样性格的女子,长得却像一朵粉嫩的花儿。他的手指轻浮地顺着她的耳后一路刮着,从肩膀到胳膊,又转道到腿侧,一直蜿蜒到她的脚踝。沈沅听到他带着气声儿的低语:“刚刚想踹我,伤到自己了吧?我瞧瞧,万一伤了骨头,不及时接好,可就一辈子瘸了。”
  沈沅来不及拒绝,也没办法拒绝,他灵巧的手指一勾,把她的鞋子脱了下来,欣赏似的看了看她绣了一圈木樨花的袜子,然后也勾开她的袜带,把她的袜子褪了下来。
  女子赤足,在那个时候虽不是大逆不道,也总归不是文雅的事。叱罗杜文抬头看看沈沅气得脸涨红,想要骂人还没骂出口的模样,不由乐得咧了嘴,一手按在她唇上,一手抚过她紫肿的脚踝,说:“别嚷嚷,要叫人家知道我堂堂扶风王竟然帮一个女人正骨,脸都丢光了。不过,你们汉人说的,‘闺房之私有甚于画眉者’,我在封邑的府里,其实也喜欢伺候家里的女郎们,此间风情趣味,哪是那些粗汉们晓得的?”
  他絮絮地说些瞎话,突然抓着沈沅的脚心一掰一扭,沈沅觉得脚踝上过电般的一阵剧痛,但随后,脚踝轻松了许多。叱罗杜文说:“还好,骨头没事,筋扭转得厉害,没有我,起码十天才能消肿,一个月才能着地。”他显摆似的看看沈沅,结果没得到一个谢字,却看到一张板得结结实实的小脸和一个大白眼。
  叱罗杜文倒也不以为忤,拍拍巴掌,他的亲兵揭开帐门,送进一铜盆热水,又放下帐门出去了。
  叱罗杜文到水盆边,开始解甲胄,又解里头襜褕,甲胄是皮制的,外头的铜片叮叮当当响动,襜褕却是厚缯的,各处门襟还绣着虬龙纹,十分精致。他毫不害羞,在沈沅面前赤了上身,用热水擦拭自己。洗净了,又拧了另一条巾布,就这么赤膊着,过来擦沈沅的脸。
  他脱衣服的时候,沈沅已经不看了,突然被温热的湿布巾擦到脸上,猛地睁眼,双手要不是绑着,就差点把叱罗杜文的手打开了。“你干什么?”
  叱罗杜文也吓了一跳的样子,随即笑道:“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脏?”
  “不关你的事。”
  叱罗杜文笑道:“人人都知道我扶风王最爱洁净,看不得喜欢的东西蒙尘。大漠里没法洗浴,但洗脸水都是由骆驼一路背过来的。你也别嫌东嫌西,用我的水洗脸,不腌臜了你。”
  巾布上,还不知是他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熏香味,是南方才用的最考究的香料,沈沅都没有用过。她诧异地望着眼前的男子,温柔得有些邪气,他打仗的时候疾驰如影魅,狠辣若豺狼,却不料有这样另一副面孔。
  叱罗杜文很满意沈沅没有再挣扎,细细帮她擦好手脸,突然在她耳垂上一舐,然后得了便宜似的笑,说:“吃点东西吧,杨寄要是看你瘦了,万一少给我一块地呢?他要是不舍得拿城池来换你呢,我也要你,不过不想你这丰腴的小身子没有先时在怀抱里的那种手感。”
  他拿来吃的,酪干和肉干,沈沅别过头。叱罗杜文把吃的往她嘴前递,沈沅越发紧抿着双唇,一副不肯合作的模样。叱罗杜文却没有发怒,笑眯眯道:“我知道,这些太干了。”他回身拿了个水囊,拧开木塞递到沈沅面前,可惜面前这女子还是别过头。叱罗杜文也不再劝,突然环住沈沅的脖子,手指在她下颌两边的关节处稍稍一捏。沈沅脸颊一酸,不由自主地张开嘴,水囊里的水“哗哗”地灌进她的嘴里,一道奶香带着火辣辣的口感——奶酒!
  沈沅平时很少饮酒,量浅得很,被灌了这许多酒下去,当即脑子里开始昏昏沉沉的。她眼前似蒙着一层白雾,绑着的双手想要动弹,却总移不到位,她朦朦胧胧看见叱罗杜文的脸忽远忽近,听见他似乎在说话,可是眼皮子越来越沉重,她喃喃地说着话,自己都没有听懂。
  再醒来时,只觉得四周亮堂,只知道是白天,却不知道是什么时辰。沈沅头里依然胀痛,胃里也不舒服,还是中酒的模样。她首先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倒还没有被动过的样子,略略放下心来。
  可旋即,叱罗杜文的影子又出现在她的营帐里,这次脸色不善,唇角的笑都是冷的,他上下打量着沈沅,对身后一个三角眼的胡人说:“要证明她是活的?他派人来看呀!难不成我送过去让他瞧一瞧。”接着,说话就刻毒骇人了:“倒也还有个办法,他不投降献城,我就一天剁她一根手指头送过去,让他看看这手指头新鲜不新鲜,是不是活人身上的!”
  他很快蹲在沈沅面前,拉起她的一只手,用自己带着茧子的手指把她的细巧手指一根根捋过去,大概手感不错,脸上便又带了笑。沈沅毛骨悚然,原来他要剁的就是自己的手指!她设想过自己各种壮烈的死,一刀断喉也好,毒_药下肚也好,白绫弓弦也好,乃至活埋也好,就是没想过自己被一刀一刀零碎地割了——那该有多疼啊!
  “你……你想干嘛……”沈沅颤着声音问。
  叱罗杜文笑了:“没办法啊,不是我想,是你郎君他太难缠。欸,他是不是不在乎你?我读南边的那些书,每每觉得奇怪,那些亡国之君,为什么总要把亡国的账算在女人身上?是不是你们南边,女人就不过是生孩子用的?”
  沈沅对他的话虽然不忿,但此刻更恐惧的事不在这话里,注意力也转不到发牢骚上去,她说:“你……你要证明我还活着,让我写信给杨将军不是……不是就行了么?”
  “对哦!”叱罗杜文点点头,“你真是聪慧伶俐!杨寄可有你这么聪明,知道识时务者方为俊杰?”
  他拍拍手,嘱咐进来的亲兵送纸笔来,他亲自研好墨、掭好笔、铺好纸,一例放到沈沅面前,解开她手上的绳索,还温柔地替她揉了揉紫红的手腕,才说:“我来念,你来写吧。‘将军见信如晤。小王为贵国黎庶计,将军不降,则血流漂杵在所不免,伤上苍好生之德……’”他停了下来,皱眉问:“为何不写?”
  沈沅不料这北燕的胡人居然用词颇为古雅,她涨红了脸说:“我……我识字有限,大王说的这些,好多字我不会写……”
  叱罗杜文挑了挑眉毛:“你们南边,不是多得是咏絮之才女吗?”
  “我……我一个屠户人家的女儿,哪里有咏絮之才?”
  叱罗杜文皱了皱眉,说:“那你拣你会写的字写吧。”
  沈沅握着笔,想着她会写的那少少的字,终于下笔写到:“我在这儿。”她瞥瞥眼,叱罗杜文正在看,她的字不大好看,不像大楚那些大家闺秀们,日常无事,便是吟诗习字,簪花小楷精致秀丽。她的字儿,大半还是帮家里记账的时候跟二兄沈岭学的,清楚明白看得懂就行,这会儿紧张,笔画还在颤抖,真正是除了清楚明白再无一点好处了。
  于是她继续往下写:“你别投降……”
  她的脖侧突然一冰,是叱罗杜文的解手刀架上去了。那家伙突然没了先前的和善温雅,咬牙切齿道:“你信不信我割了你新鲜的耳朵给杨寄送过去?!”
  他盯着她的耳朵,白白的耳珠和玉雕的似的,上面嵌着一颗小小的金珰,光洁的金珠在她如玉的耳垂上,颤巍巍的。再看她的脸,已经吓得煞白,脖子却梗了起来,乳白色皮肤下头血管都爆了出来。
  叱罗杜文突然觉得有些馁然,他亮铮铮的刀锋,削金断玉不在话下,今日却无力取一只耳朵。他只能恼怒地伸手扯过那张纸,撕得粉碎,又把刀在沈沅眼前晃:“你够有胆识,却不知杨寄呢?他每天收到你身体的一部分,会不会吓得晚上做噩梦?”
  沈沅一昂头说:“我郎君一个人敢战六千!你今日杀了我,明日他也会同样的回报你!”
  原州城里布防森严,原州军民早已做好了守边的准备。若是硬战,他们这支队伍本是计划来偷袭的,完全占不到便宜!“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孙子兵法》,杨寄读过,叱罗杜文也读过。心里那一丝慌乱用戾气来掩盖,叱罗杜文眼睛里鹰隼般的神情又出现了,他的刀锋从沈沅的脸颊上一直划到脖子里,沈沅遏制着自己的颤抖,不屈地抬头回望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怕也无用,就面对吧。
  没想到,面前这个凶狠的扶风王,居然一言不发,收了刀,拔脚就走。沈沅及至见帐门重新闭上,才算松了一口气。她的手没有再被绑,于是抬手擦了擦脸颊,刚刚那里似乎有刺刺的痛,沈沅无力担心自己是否被破相,好在,她回望手指的时候,那里一片干燥,并无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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