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夏宝传_分卷阅读_28

  ☆、番外——前世
  ?  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
  所以男人爱女人,是一种本能。
  在见到夏沅前,顾元琛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男人爱女人是本能,但男人一生会爱很多女人也是一种本能,这能说明男人肋骨太多,所以注定不会只将一根肋骨放在心上吗?
  他正式交往的第一个女友是在高二,女友是个颇具盛名的美女加才女,曾在校刊及少男少女杂志上发表过多篇文章,两人浓情蜜意时,女友曾十分感性地对他说道:在见到你的那刻起,我便有种想扑进你胸腔里的冲动,我爱你,因为我本就是你身体里的一部分,你身上那根被拆掉的肋骨,所以我请你也要爱我,爱我,就等于爱你自己,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了,就等于遗弃了自己的一部□体,你的肋骨需要我捂着,需要我的一口温柔的呼吸来激活它的生命,而我,没有了你的支撑便会如雪,渐渐融化,或者如秋叶,慢慢枯黄。
  结果,在遇到夏沅之前,被他遗弃掉的身体一部分可以组成好几个完整的他了,于是,他的报应来了,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肋骨,但是这根肋骨太冷,他用胸腔温暖了几年依旧没捂热,她说走就走,一走就是两年多,作为一个有尊严有责任有骨气有追求的男人,他跟自己说,算了吧,不就是一根肋骨,也就长的漂亮点,走了就走了,再找一个又不费事,丑点就丑点,关了灯,还不是一样做。
  他错了,关了灯,女人还不都一个样,这是无能的男人用来掩饰自己无能的借口,女人和女人之间差别大了去了,别说关灯,就算关进黑煤窑里,她们也不会因为看不见而变成一个样的,他试过找别的肋骨代替,但是不行,不是他的肋骨,就是融不进他的胸腔,护不住他的心脉,沅儿之于他,是左边胸口处的第二根肋骨,第二根肋骨一旦折断,心脏就会碎裂。
  夏沅对生孩子有心里阴影的事,连她生理期都了如指掌的顾元琛如何不知?放她走,是因为当时他犹豫了,他是顾家长子嫡孙,是顾家三代里能力最强的大哥,是顾家军权继承的希望,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整个家族的传承,如此儿女情长的行为,真的好吗?再者以沅儿的性子也不适合当军嫂,她那摸样能守住空房挨住寂寞吗?他从不低看沅儿对男人的吸引,也从不小看男人诱惑女人的手段,尽管疼爱沅儿的人很多,但因生长环境的原因,她本质上还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她用骄傲和冷情冷肺来掩饰自己渴望关爱的内心。
  在他看来,沅儿是个极重情的孩子,只是重情对象仅限于她划入圈子里的人,在这之外的人,她看得很淡,就算同在一个屋檐下,只要她不喜欢连表面上的虚情都不屑去维系的,人情世故很是淡薄,她这样的直白和坦然在大多数人眼中,都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比如,她的亲祖父和祖母,还有她同父异母的龙凤胎弟妹以及她名义上的嫡母曲茜。
  之所以说她是孩子,是因为孩子的感情最敏感最直观,她能清晰的知道谁对她是善意的,谁对她是恶意的,但她又不是一般的孩子,不是亲人,恶意的伤不了她,但善意的,即使不是亲人也能讨好她,讨着讨着就好了,只需一个契机,就能进入她的生命,就像他,两年的时间十多次或有意或无意的偶遇都没在她眼里留下一道风景线,没让她记住这个世上还有一个叫顾元琛的人,可因为她养父的逝世,童家的排斥,生父一时的不防,就被他抓住契机进入了她的生命,最后还成功进入了她的身体,成为了她愿意依托和依赖的人,他能耐心地抓住机会伺机攻克她的心防,别人也一样能?可他却无法保证自己能将她护的滴水不漏,防止外人入侵!
  甚至他连自己亲妈都没搞定,他外公是民族资本家,外公的祖爷爷还是清朝末年的二品大员,清朝被灭后,他带着全家回乡置产做起了商人,因此他老妈一直以世家出身为荣,矜贵而骄傲着,即使落难之时,也没有低下她身为世家小姐那颗高傲的头颅,她有着世家夫人特有的门第观念,做什么事都习惯权衡利弊,在娶儿媳妇事上,更是慎之又慎,她更想让曲师长的女儿曲婉婷当她儿媳妇,在她看来,即便夏沅被童家承认,最后认祖归宗,但童叔既没从军亦未从政,童老爷子又已经退休二线,一旦童老爷子去了,童叔连那点依仗都没了,就算他亲二叔在部队还有些势力,但亲兄弟都指望不上,更何况是隔了一层的堂兄弟。
  当年他为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让曲家丢尽颜面,让曲婉婷的姑姑曲茜为此远走他乡,虽然后来在童母的‘撮合’下还是娶了曲茜,并生下一对龙凤胎,但两人感情并不好,童叔常年呆在国外,对儿女感情也一般,若是一直这么冷漠下去也就罢了,童家还能以他感情内敛不外放为由给曲家一个说法,让曲家不满却没理由发泄,可夏沅的出现,让他将满腔的父爱连同夏沅缺失的母爱都给了她,怎么疼都不够,怎么弥补都由显不足,满心满眼里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千宠万娇都不为过,这样的独宠,被他宠爱的孩子不稀罕,对他从小冷漠对待的两个孩子又何其残忍,几番怨怼?还有那被他冷落多年的正妻曲茜,又如何能咽下这份侮辱和怨恨?只怕恨不能生嚼这对父女两!
  一旦老爷子去了,童叔还不被曲家捏在手里想怎么虐就怎么虐,不同于童家的后继无人,曲家却是儿孙多出息,军政两届均有曲家人,到时候夏沅也逃不过曲家的迁怒和报复。
  这种母族没势力,父足不给力,本人无能力的媳妇,不仅不能为顾家带来利益,给他这个丈夫带来助力,还会因此会跟其他势力起龌龊,给儿子拖后腿的儿媳妇,他妈是万万看不上的,爷爷奶奶也未必会同意,与其到时候伤己伤人,不如早早放手,她跟着生父去国外,至少不用担心曲家将手伸到国外去对付他们父女,童叔在国外经营十多年,给女儿一个富足安稳的生活还是能保证的,所以那次分手,在女人和家族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直到他因任务受伤,爸爸将失散多年的前妻之子领回家,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上离开谁地球都照转,异母大哥能力卓越,在没有家族帮衬的情况下,他以一己之力在军队站稳了脚跟,被顾家认祖归宗前,他已是团长级别,而他却伤了右手手筋,没个几年的康复训练,别想拿起手枪,拿回神枪手的荣誉。
  去国外求医期间,他在医院偶遇童叔,闲聊时无意间说起他跟沅儿曾经有过一段,好吧,这是他故意的,偶遇童叔的那一刻起,他突然福至灵心,没有家族责任的牵绊,他未婚,她未嫁,他们还是有可能在一起的,遂当机立断,转而从攻略童叔做起,也许在外人看来,沅儿对生父不及养父看重,但在他看来,夏鹤宁已死,死人是争不过活人的,童叔是个聪明人,也是个溺爱孩子的父亲,他甚至不用跟多废唇舌,只将两人分手是因为沅儿恐婚原因透漏给他,他便知道如何帮他达到复合目的,甚至在得知他打算弃政从商后,借钱让他回国做生意,他知道家人打算让他转业后从政,但被他拒绝了,一来他没感兴趣,二来走了政途,他的婚姻依旧无法自己做主,母亲怕他在顾家的继承权被异母大哥抢去,越发想给他寻个得力的儿媳妇,娶了曲婉婷,就等于跟曲家联姻,对他以后的政途也有帮助。
  而曲家也是个看重门第的家庭,他的弃政从商,让曲家对联姻之事有了推诿,他们将目标转到异母大哥身上,大哥妻子难产去世,膝下只有一个三岁大的女孩,大哥重情,妻子去世后,便一直单身,长的也不差,虽然没他高,也没他帅,但总的来说也是帅军官一个,算起来他也是原配嫡子,比他更有继承权,结果,他被曲家out了,当然其中也有他在后面做推手,若是曲家看不上他,不管曲婉婷跟大哥有没有成,只要有这么点意思,到时候他跟沅儿的事曝出来,就算是出于对他的愧疚,他们也不敢对沅儿怎么样的,一向疼宠他的爷爷奶奶也不会看着他被别人欺负,大哥就算是做给别人看,也会对他这个不跟他争抢继承权的弟弟多有照拂的,更何况异母大哥也真是个重情重义铁骨铮铮本性憨直的汉子。
  对于他弃政从商的事,亲爹和亲娘都极力反对,为这事,他爹没少拿军棍要抽她,他娘没少到他眼前闹,可奶奶是站他这边,他自小是老太太带大的,感情深着呢?他因缉毒受重伤差点英年早逝时,就是老太太死活不让他回部队,以死要挟让老爹给他转业回家干别的,得知他要经商,不仅将自己的私房都拿出来给他当本钱,还将爷爷的私房也一同拿了出来,说只要我大孙子活的自在活的开心,别说从商,就是在家吃闲饭我也乐意白养着。
  他什么都算到了,曲家的推诿,亲人的退让,为了夏沅,他甚至算计了自己的亲人,目的也照着他预想的步伐在前行,以他的背景和能力,想在商界干点成绩出来,真没啥难的,不过一年的时间,便成了商界新起之秀,夏沅也被童叔成功骗了回来,两人顺利复合。
  又用了四年的时间,他为迎娶夏沅做好了准备,优渥的环境,漂亮的婚房,安稳的生活,说不结婚只是稳住她的手段,在他看来,沅儿只是害怕生孩子,还不至于恐婚,只要不让她生孩子不就行了,科技这么发达,传宗接代不一定非要女主人生孩子,一个精子,一个卵子外加一个子宫就能搞定。
  所以早在两年前,他便找好了安全的代孕机构,为两人代孕做好了准备,为了取出夏沅体内的卵子,他以各种检查为由,定期采集她的卵子,用了两年的时间才胚型成功,正好碰上童叔的癌症复发,就有了逼婚一幕,只是他没想到,沅儿会直接跟他说,她不介意别的女人给他生孩子,这说明什么?女人对于心爱的男人都有独占欲,会捻酸、会吃醋、会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他的男人,一旦发现他身边有可疑女性生物出现,就会下爪子挠人……可是沅儿对他,却从来没有拈酸吃醋的时候,就算有女人近身勾引,她也是不见半点惊慌,有时候他也忍不住问她,就不怕他被别的女人勾走?
  沅儿瞥了他一眼,极是肯定地说:你品位没这么差!
  这算是夸奖他的话吧,他以为她不吃醋只是对他充分信任的表现,可当她说出这句话后,他第一次对自己的认知产生了怀疑,也许她不是不吃醋,只是对他的感情还没到愿意为他吃醋的地步。
  女人一旦爱上男人,就会失了平常心和最起码的思考能力,然后对她爱的男人疑神疑鬼患得患失起来,爱的越深,疑心越重,这个论点,对男人同样适用,他开始胡思乱想,他想看她为自己吃醋,又不想用别的女人刺激她,且不说她不信,那样做也太没品了,所以,为了赌那口气,他就没在第一时间将代孕之事跟她说,之后也就没有说的必要了。
  一来,沅儿不吃醋,他说不说关系都不大;二来,一个人的心太小,装的人多了,位置也就小了,沅儿的心里装了太多人,他不想让自己的位置再小下去。
  代孕第一个是为了逼婚,代孕第二个纯粹是因为儿子长得太像他了,他突然想要一个长得像沅儿的闺女,为了不让代孕妈妈影响他闺女的基因,他专门找了个跟沅儿有几分相像的代孕妈妈,他其实有想过找个合适的时间将两个孩子的事跟沅儿坦白,但是曲婉婷回来了,当年她拒绝跟大哥结婚,又恼他的不争和退让,便去了维也纳进修音乐,收到他的结婚请柬匆匆回国,找过来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爱她吗?
  爱,他当时是这么回答的!
  曲婉婷气急败坏道,“那她爱你吗?她真的爱你吗?她不过是在报复,替她母亲报复我们曲家,她知道我爱你,我们从小青梅竹马,我们有婚约在身,所以她处心积虑的接近你,让你爱上她,从而毁了我,让我们曲家再次蒙羞!”
  当时他就笑了,曲婉婷真是狗血伦理剧看多了,她真是太不了解夏沅了,她是不屑用这种方式报复任何人的,在她看来,不管是童家还是曲家人对她来说都不重要,对于可有可无的人,她会恨到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去报复她们?值得吗?
  曲婉婷这次回来成熟了许多,至少问出的话不会让他有想笑的欲|望,她说,“一个连孩子都不愿跟你生的女人,你确定她真的爱你?”
  不确定,这是他一直以来都不确定,也不敢去认证的事,他不知道沅儿到底是爱他这个人,还是习惯了他的陪伴,鬼使神差的再次萌生想看沅儿为他吃醋的念头,结果不等他出招,老妈就出手了,从老妈手中接过离婚协议书的那一刻起,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脏因第二根肋骨突然抽离而受到压迫碎裂的声音,疼的恨不能将心整个剜出来!?
  ☆、番外——初见
  ?  顾元琛第一次见夏沅是在她十五岁的时候,那年他二十二岁,军校大四生,结业晚会那天,寝室老四夏淙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匆匆丢下一句,“家里有事,晚会我就不参加了,我去跟指导员请个假。”
  一向遇事沉稳的他连行李都没收,就急吼吼地要请假回家,平日里他们兄弟四人处的不错,那是挤一个洗澡间互相搓背的兄弟,结业晚会后,老大就说,他回家正好路过老四家,顺便给老四将行李捎回去。
  老二去年也遇到过这么一遭急催他回家的电话,是回去见他家老爷子最后一面的,听闻老四家的老爷子年岁也不小了,就含糊的猜测是不是老四家的老爷子也……将心比心,就觉得这个时候他们这些作为兄弟的,该陪在老四身边帮他走过这段痛苦的日子。不管老爷子是不是真的出事了,但当时老四走时脸色的确很差,走一遭去看看,有事帮忙,无事安心,遂一同前去。
  的确出事了,老四那宝贝妹妹的亲爹找来了,还把人给带走了,室友四年,各家什么情况彼此都门清,老四在孙辈中行二,大伯家一个堂兄也是军人,大他三岁,也是军校生,目前在国防大学进修,亲弟弟小他四岁,今年高考,被他常挂在嘴边念叨的是小他六岁的堂妹叫夏沅,每次回去都要大包小包的搜罗一堆吃的带回去,兄弟几个出去游玩,每到一地,他先打听当地有啥特产,吃着不错的,就买上一些走邮局寄家去,同学四年,他的孝顺也是出了名的,后来他们才知道老四的‘孝顺’的可不是他的爹娘,而是他那个叫夏沅的堂妹,据说是个吃货来着。
  他们私下猜测,这么好胃口的妹妹,身材一定也很有分量吧,要是情妹妹,他们这些做兄弟的还有兴趣去看看真人,必须是个杨贵妃才能让老四这般宠爱,妹妹的话,别说她真是杨玉环,就算她是赵飞燕,哥们也不能老牛吃窝边嫩草,也就没人去关注,那时候还没有妹控这个词,就觉得这个当哥的挺称职的,比他们这几个当哥的强。
  至于她被亲爹带走的事,相比之前老二的猜测,也就没那么糟心了,当然这话也就在心里想想,单看老四那一脸的郁色,打着替他们接风却将自己灌个烂醉的德性,都是过来人,这哪是没了妹妹的愁伤,这明明是没了情妹妹的情伤。
  老二是个心直口快的,扶着老四出了饭店,就嘀咕道:kao,我说老四那宠妹子的劲儿,怎么瞧着都不对劲,合着人根本就打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主意,自个养媳妇呢?老四也是,妹妹走了就走了,过两年大了,再给娶回来不就完了,没他这么填鸭似的养法,兴许过几年人还真来个女大十八变,送出去一个杨妹妹,娶回来一个俏媳妇。
  这话糙理不糙,他和老大相视而笑,老四家的小媳妇长什么样,他们来得晚没见着,但见着了老四家另外一个堂妹,十岁大的小丫头瞧着就不像个美人胚子,他爸一老下属,也收养了一个女儿,领出去谁见了都说这女儿是他们超生来的,长的太像她大哥了,当然肯定不是超生的,就归为一家水米养大的人长得像也是有的,不过也难说,老四就跟她堂妹长的不太像,没准他家胖媳妇长的要好看一些也说不准。
  不过想想老四的审美观,宿舍里时常会开个审美大会,评评哪个军花长的更好看些,问道老四时,他大多一句话评价:也就那样吧,没瞧着有多好看!
  那会港台明星大热,他们班里一半以上的男人都哈玉女掌门——周美人,偏他一副轻淡淡地说,还成吧!
  这绝壁不是要求高,这是审美观不同常人啊,也许人家跟唐明皇一个品位呢?审美观的事没法劝,遂三人在青山呆了一晚,次日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他自小是由奶奶带大的,假期也是习惯回京都军区大院,他刚家门,倒了杯水还没喝两口,就看见老太太一脸喜气地在家里阿姨的搀扶下进家门,“呦,这是去看堂会去了,瞧这高兴的,”
  “比看堂会还精彩,大孙子回来了,不是说过两天才回来的么?”
  “骗你的,为了给你个惊喜,有没有惊喜到,”
  “惊到了,没喜到了,”老太太嘟嘟嘴,嗔怪道。
  这老太太,越活越回去了,见着孙子就爱撒个娇,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首饰盒,打开里面是一对玉镯,“现在呢?有没有惊喜到?”
  老太太不缺人孝敬,首饰不老少,但大孙子给的,就是一片纸,她也能乐歪了嘴,接过去边往手腕上带边说,“别不是给你哪个小女友买的,人家不稀罕,你才顺手给我这个老婆子的吧,”
  “你大孙子我要想送一个女孩东西,就是路边随手掐的野花,她也能稀罕死,”
  老太太挺乐呵的,“这到是,就凭我大孙子这摸样这身个,哪个闺女见了都稀罕死,”
  人生总有几个意外,没想到这个意外来的这么快。
  “你们刚去哪了?”
  “去童家看堂会了,”
  人越老越爱说个家常道个理短,他就随口问了句,“去童家看的啥堂会,”
  就听老太太笑呵呵地拉着他,balabala……将童家那点私密事都倒了出来。
  女人啊都是当编剧的料,一句话概括的事,由她说出来,竟扯了一个多小时。
  其中心思想是大院童爷爷家的不孝子把私生女给领回家了,还要给认祖归宗入族谱。
  童叔在他们大院是出了名的情种,为了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跟大院曲师长的女儿曲茜解除婚约的行为,当时闹的挺厉害,后来童爷爷妥协了,这种事一向都是长辈耗不过晚辈的,不知是为了给曲家一个说法不让曲家颜面太过难堪,还是根本就是为了敷衍儿子没想认下这门亲事,婚礼根本没给办,只是在外面象征性地摆了两桌酒,叫了几个亲戚吃了顿酒席,像他们大院里的邻居一个都没请,放过去连纳妾都不如,就是个外室,甚至两人连结婚证都没领。
  童叔也不是傻的,婚后没多久就带着媳妇去了魔都,两人租了间房,童叔一边上学一边打工挣钱养媳妇,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艰苦,就这也没撇了媳妇回家认错,后来还是童奶奶心疼儿子在童叔毕业之后将两人给求了回来,不过因为身体太差的原因,那女人很少出来走动,见过她的人不多,他当时还小就算见过也不记得,后来童叔出国做交换生,那女人在他走后也留书出走了,说是去找她亲人了,但院里都说她是受不了婆婆的虐待才走的!
  老实说,童奶奶的脾气也真不是好相与的,他家老太太就跟她不大对付,总说童奶奶跟她娘一向,镇日里将自己是世家小姐出身挂嘴边,都社会主义了,还摆着旧世家的谱,早几年那小姐傲骨去哪了?还不是为了小命,恨不能跟人说自己是乞丐生的,没爹美娘,这才多少年啊,就一副看不起下里巴人的阳春白雪样,叫人打心眼里看着眼气。
  老太太说完,还不忘埋汰童奶奶,“叫那童婆子张狂,端了大半辈子的贵妇架子,临了还不是被儿子气的厥过去几次,现在她是面子里子都没了,一个弄不好,待你童爷爷退了,曲家就敢活撕了她儿子,”
  这次去也真是去看好戏的,这老太太,越大越回去了。
  说实话,像他们这种人家外面看着光鲜,里面什么人都有,包二奶,养情儿不是啥稀罕事,但为了个美色闹的满城皆知的还真不多见,私生子女也不只他一家有,带回家的也真不多,就算有些资质颇佳家里想重点扶持为家族效力的,也会弄点遮人耳目的法子,比如认个义子义女什么的,大多时候如果家里有了继承人,外头的都不会放太多心思培养的,喜欢的就多给点钱让他(她)们过的富裕点。
  像童叔这种媳妇家有实力,儿女双全有外加帮衬的,外头的私生女该死死瞒着才是,曲家阿姨可不是个大度的。
  不过,也因此说明,童叔是十年如一日的多情种。
  次日,陪老太太散步时遇到童叔叔正牵着一个女孩遛弯,女孩娇娇小小的,长的……他还真有点形容不出来,他瞅着小丫头比他的梦中情人周美人都不差,是个美人胚子,小是小了点,但发育不错,一看就是个娇养的主,细腰长腿,胸部目测至少是个b,在她这个年龄算是发育不错的了,曲婉婷大她四岁,也就这样,看年龄,后者增长空间没多少了。
  “顾婶,散步呢?沅儿,这是顾奶奶,”童叔走过来跟他们打招呼。
  “顾奶奶好,”女孩声音淡淡的,神情也淡淡的,她穿着一件浅草绿色的连衣裙,众所周知,草绿色不衬皮肤,皮肤差一点黑一点的都不敢穿,他堂妹有一件草绿色的外套,穿了两回,嫌那颜色不衬她肤色,就再没穿过。
  她身上的裙子,式样很简单,没啥可说的,但是穿在她身上就特别好看,就连他这个不大会欣赏女孩衣着的男孩也觉得这件草绿色被她穿出了嫩青草汁裹着牛奶的味道,清香、鲜嫩,勾的人看了一眼还想看第二眼,后来他发现,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好看,说什么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在他看来,人美,穿什么都好看,只有长的一般的,才靠服装衬。
  她还有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目测至少及腰,被松松垮垮地编成两条辫子一边一个搭在胸前,这么乡土的发型被她扎出来,有种纯的要命的味道,远看就觉着这丫头长的好看,近瞧,真像画里徐徐走出来的小仙女,真小,也就十五六岁大小,反正顾元琛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仙淡的女孩。
  她皮肤很白,那种雪脂一样的白,武侠小说里形容绝色女子时,必少不了吹弹可破的肌肤,军区女孩皮肤白的不少,但一帮跟淘小子一样长大的丫头,玩闹起来,摔摔打打那是常事,就算真有吹弹可破的肌肤也在常年摔打中被摔瓷实了,就连素有军区一枝花的曲嫣然,少时也是捋起袖子就敢跟他们干架的主,大了倒是走起了淑女路线,留起了长发,穿起了长裙,也不许人家管她叫曲大妞了,她皮肤也算是女孩中比较白的,夏天穿裙子时,衣袂飘飘的,军区靓丽的风景线里有她一道。
  但裸|露出的肌肤上,大大小小的伤痕疙疤好几处,还有那不算旺盛但能一眼可见的寒毛,他讨厌毛发旺盛的女孩,而女孩的皮肤不仅白嫩,毛色还特别淡,离那么近,他都没看见,纤毛不生?他有点不信,若不生,汗液怎么流出,这不符合人体构造,但她的皮肤真的很白,很嫩,一点都看不到汗毛孔,他有种想亲自摸摸看是不是真的纤毛不生的冲动,也想去掐掐看会不会破皮,皮破了,流出来的是鲜红的血,还是白皙的奶。
  当时女孩手里牵着一条军犬,那种站起来比她高比她壮的德国牧羊犬,一对不怎么搭却又十分养眼的组合。
  “沅儿乖,跟爸爸出来遛弯呢?回头去奶奶家里玩,奶奶家还有几个跟你年龄相仿的姐妹,你们年岁相当,应该有话聊,”老太太热情地邀请道。
  他爷爷是军区政委,在他们大院里,老太太的面子还是很大的,小辈们打小就被家里大人千叮咛万嘱咐,在顾爷爷顾奶奶面前一定要听话,要有礼貌,不能淘气,不能跟顾家小子干架,干架时不能跟他来真的,要让着他,就算被他打了,那也是白打,家里大人不会为了孩子间的小矛盾而闹上他们家的。
  能被老太太邀约在大院里是件很有面的事,能得老太太的喜爱和认同,也算是在大院里立稳了脚跟。倒不是老太太有多喜欢这姑娘,她纯粹就是跟童奶奶过不去,喜她不喜,厌她之爱,就跟小孩子闹别扭似的,怎么反着怎么来呗!
  她一时的恶趣味,倒让童叔叔挺高兴的,“顾婶,沅儿刚来,对新环境还很陌生,回头,我带她上您家认认门,我还愁着这孩子性子静,不爱说话,想给她找几个同龄朋友带她玩玩,熟悉熟悉新环境呢?您家家风正,几个小侄女都是好性子,我家沅儿能被她们带着玩,我这个当爸爸的也就放心了,”
  “孩子初来乍到的,得有个适应期,慢慢来,不着急,别给孩子太大压力,小孩子嘛,就得哄着点,顺着点,时间长了,就晓得你的好了,”
  “不急,我不急,我知道,顾婶您说的我都知道,我亏欠了这孩子十五年,就算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弥补,我也愿意,这辈子什么也不求,就求她一生平顺,幸福快乐,”童叔眼里闪着泪花,看得出,对这个闺女他是真心疼爱,那种想为她铺平道路,让她获得周围邻居认可融入新生活的心情很迫切,可惜啊,他的宝贝闺女不大配合,淡淡地说,“您要是真希望我一生平顺,幸福快乐,就把我送回青山吧,”
  童叔脸色一变,很是酸楚了叫了声,“沅儿,”
  “你看,你办不到,你们大人就是这么虚伪,”她的声音依旧很淡,仿佛没有一丝情绪,但是细听,却又能听出那清淡下的几点颤音。
  “沅儿,你是我女儿,除了这个,你让爸爸做什么都行,”
  “没了,我只有这个要求,你既做不到,就不要说希望我一生平顺,永远幸福快乐的话,”
  “沅儿,你是我的女儿,我不会将你送回夏家交给别人养,我已经错过了你十五年,就算轮,你剩下的时间也该轮到我了,沅儿,咱们相处时间还很长,爸爸相信终有一天你会承认我的,让爸爸试试好不好,你也试试跟爸爸处处好不好,我们一起试试,”
  女孩咬着唇不接话,气氛太过低沉,老太太出声调和,将他朝前面推了推,“沅儿,这是你元琛哥哥,他打小就是咱大院里的孩子王,咱大院里的那些淘小子就服他的管,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就跟你哥说,让他来收拾那些淘小子,”
  “顾奶奶,我累了,想回去了,奶奶再见,”
  屈身行了个礼,便牵着狗绳走人了,夏鹤宁觉得自己长得还成吧,是军区里是公认的大帅哥,宽肩,紧腰,长腿,天生的军人架子,又因自小习武,一身正气,初中窜个之后,就没断过情书、媚眼和粉红礼物,上了军校后,更是惹的一帮大姑娘小媳妇对他芳心暗许,投送秋波投怀送抱大有人在,大院里,一半以上有闺女的人家都将他当心目中的最佳女婿人选。
  他摸摸自己的脸,觉得这女孩真没眼福,居然从头到尾连个余光都没给他一个。
  “顾婶,你跟元琛继续逛着,我带沅儿先回去了,”童叔急急说道。
  “好好跟孩子讲,心劫慢慢解,终有一天会解开的,”老太太安慰道。
  “顾婶,您说的我都知道,是我亏欠这孩子,她心里恼我怨我也是应该的,我认了,但是我不能放她回那个家,舍不得,”童叔抹了把脸,“不说了,我走了,”想来他的行为之前没得到任何人的认同吧,突然有一个人这么理解他开导他站到他立场为他说话,不激动才怪,憋屈了这么久的情绪就想找个人道道,也就不管对方是谁了。
  “好,你快去吧,”
  目送父女两走后,他状是无意地问,“奶奶,她就是童叔叔的私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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