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我不能爱你_分卷阅读_43
她垂死挣扎:“我不会让你搬过去的……”
“哦?”他粗粝的指尖放肆地游走在她正日渐被“催熟”的身躯,眯起眼,“你确定?”
“……”
***
虽然梁曦一直磨磨蹭蹭地不肯搬去司徒放那里,但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是强弩之末,黎雅蔓都懒得嘲笑她。结果没过几天,她就被风风火火的小种马直接打包扛走了,连行李都是过了几天才来补收的,真不知道那几天到底荒淫无道到了什么程度。
热恋中的人啊,真是可恶呢。
她想着,笑得有些荒凉。
又是一年立冬,虽然陆惜妍已经进入高考备战期,最近几个周末都留在学校温书。可是这个日子,陆济宽必须要把她接出来,做一件绝对,绝对不能遗忘的事。
此刻正在教室里等待父亲的陆惜妍,却一扫从前的迫切感。她忍不住不断偷瞄教室里仅剩的那个沉默背影,想要和他说话,却又不知如何开始,简直抓耳挠腮不得章法……
难言的吸引让她敢于找借口周末不回家,少女的矜持却让她始终只能这样干瞪着他的背影,除了偶尔的问候和寒暄以外居然都没有别的进展。此刻她甚至痛恨起了自己非常不错的成绩,连假装不会做题这种策略都无法施展……
“惜妍。”陆济宽不知何时已出现在了教室门口,彻底断绝了她上蹿下跳的小念头。
唉,她暗暗叹了口气,磨磨蹭蹭地整理起书包来,忽然她灵机一动——
“瞿征,你不回去吗?”她尽量拿出最自然的口气,“要不要我爸带你一程?”
沉默的男孩缓缓抬起头,竟出乎意料地颔首:“那就麻烦你爸爸了。”
虽然一向不关心绯闻,但阅历毕竟放在那儿。陆济宽从后视镜瞥了两眼,顿时心里也有了数目。这个男孩看起来并没有这个年龄段的小男生常见的幼稚和嚣张,倒是挺早熟。他也并不打算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棒打鸳鸯,毕竟他和方妍认识那会儿,也就这年纪。
真可怕啊,那时的一切仿佛还历历在目,可现在,已经是他女儿的时代了。所以前阵子那些隐秘的纠结和冲动,真的不该再出现在他身上。
第二天,他正带着惜妍驱车赶往目的地,却忽然接到了黎雅蔓的电话。他心头咯噔一声,将车靠边,尽量保持淡定的语气,接起:“喂,”
“是我。”
“嗯。”
自从那天……他们也有些日子没见了,他不知道她当时是不是真的没有意识,可她忽然避不见面又绝口不提的姿态,忽然让他非常不安。
“上次,谢谢你送我回家。”她的语气听来有些踌躇,“我那时醉得厉害,第二天起来看到床上湿了一片,地上还有玻璃渣……我是不是……很失态?”
那么说她根本不记得?他忽然松了口气,可随之而来的却是无名怅惘:“没有,你只是不小心打翻了醒酒汤而已。”
“哦,那我就放心了……”她难得笑得不好意思,“害得我担心好久,都不敢找你说话,哈哈。”
这样就是最好的吧,他想。便也像朋友一样顺口问道:“对了,你找到工作了吗?要不要我……”
“不用,已经找到了。”她的声音听起来情绪很不错,“朋友介绍我在一家化妆品公司做市场总监,所以说转行算什么?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哈哈。”
“是吗,那太好了。”他这样说着,神色却忽然黯然下来。
他和她的这十年,说到底不过是他帮忙照顾她的工作,她则帮忙照顾她的女儿。现在惜妍眼看就快高考,她也不再做这行,那他和她,以后恐怕就这么淡了吧。
不过,这说不定是好事。
副驾驶的陆惜妍原本在玩手机,却蓦地发现父亲正一脸失魂落魄,不由得莫名地望着他;注意到女儿的眼神后,他只能草草闲聊两句后收了线,并努力露出慈爱的笑容:“我们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歌爷今天有个很严肃的问题要问大家——大家为什么会来看歌爷的文?主要是被什么吸引的?(回答“作者有话要说”的人我将终其一生地对其实行各种报复。)
——————————————————————————————
给大家推个文,基友傅渝的《家丑》,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
第65章 「第六十二章 」十年(陆黎)
放下电话,黎雅蔓定了定神,缓缓走向不远处那片静谧安详的墓园,并不生疏地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然后默默注视着照片上笑容恬静的女子,伫立许久。
“对不起,一开始……我真的不想的。”
照片里的女子却依旧笑望着她,无法给她任何讯息。黎雅蔓忽然想起十多年前她们其实打过照面,彼时她只是个卫校的学生,被送到医院来做阶段性实习,对这个充斥着病痛和死亡的地方还非常不适应。那时的方妍却已经病入膏肓,整个人都脱了形,根本无法还原到照片上的模样。可她居然很羡慕她,因为那个始终陪伴在她身边的男人,正是那个在她梦境里穿梭已久的男人。
时间再往前推半年,那时的陆济宽还很年轻,作为心胸外科的一名新锐,他出于友情来她所在的卫校做过一次讲座,俊朗儒雅的外形和风度翩翩的气质引得一众花季少女都失了魂,当然也包括她。
不过她黎雅蔓可不一样,她的执行力与生俱来的强悍,况且,她对自己的魅力一向充满自信。就在她摩拳擦掌地研究着要如何才能和他认识时,却有人带来了一个悲伤的消息——他居然还没毕业就结婚,现在孩子都有了。
这段没来得及发芽就被掐灭的情苗在她心里留下了隐隐的不服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一直都不屑地揣测着那个拥有他的女人,难道她能比她更美更年轻?不过占了个先机,有什么了不起。
然后她真的见到了她,真的证明了她不但不如自己年轻美丽,甚至连生命都即将失去。可那一刻,她忽然一点都不高兴了,因为她看见了他的痛苦,真真正正,刻骨铭心。
方妍走的时候是深夜,那时她刚收拾完东西要回家,却惊闻脑外科那边的动静,于是急急忙忙赶过去,看到的却是让她永生难忘的画面:那个淡定儒雅,始终如和煦春风般的男人已经整个失去理智,在场足有五六个医生护士,却怎么也无法将他从那具已经没有了温度的躯体上拉开,他手脚痉挛,眼神执拗,几乎变了个人。
萧瑟的夜半十分,医院里人烟稀少,她躲在角落遥望着那个瘫坐在惨白日光灯下的男人,恐惧地发现,今晚死去的,并不只是一个人。
那晚的记忆却始终历久弥新,让她颤栗、恐慌、却又无法忘怀。她想她是羡慕方妍的,她从小没人管,世态炎凉见得多,深知男人在当下的反应算不得什么,当时哭得肝肠寸断的,说不定熬不到半年就另娶了,尤其是像他这样年轻、英俊、各方面条件皆属上品的标本型男人。
可两年后,当她以医药销售代表的身份重返顺和时,却意外地发现他变了,虽然还是一样地温和斯文,却变得疏离许多。从前她偶尔有不懂的问题,直接问他他也从不拿乔,总是耐心谦和;可现在,她自诩比从前那副小护士的呆样摩登许多,他却客气地近乎冷淡,听她说起曾在这里实习的渊源也只是一脸不置可否,简直让她对自己一向无坚不摧的魅力产生了怀疑。
并且,他意外的还是单身。
想到这里,黎雅蔓笑得惨淡。那时的她还不满20,那些自以为是的想法和策略,现在看来还真是幼稚得可笑。在借着发展业务的由头和他接触了几次后,他的冷淡和回避严重挫伤了她的信心,她干脆卯起来倒追他,却不知道那些都被他解读成了对谈成生意的渴望。于是就有了那件让她至今想来都悔恨不已的乌龙事件。
是的,她昏了头地直接爬上了他的床。她想,男人嘛,就是这样的,再怎么装模作样也有限度不是?那天晚上她在镜子前仔仔细细地观赏了一下自己近乎完美的曲线,自信满满地出了门,然后,花容失色地被他扔下了床。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轻贱自己?为什么这么不自爱?!”
她还记得他脸上那彻骨的失望和痛心,她终于不知所措,愣在那里半天说不出话来。
正当她被追求失败的屈辱狠狠挞伐,下定决心要彻底远离他时,顺和医院采购药物的负责人却忽然联系上了她,表示愿意和她长期合作,让她尽快出示代理药品的所有相关批文和认证。当她千恩万谢时,对方却表现得很莫名:“陆医生推荐的人我们当然信得过,你回头谢他就是了。”
冲进陆济宽的办公室前,她真是做好了什么都不要就挣这一口气的心理准备。可当他淡淡地说出那句“你还年轻,要好好生活。”时,积压了许久的怨气忽然在瞬间消弭于无形。
因为他说这话的口气,分明好像是自己已经死了。
她竟然爱上了一个死去的男人,并且,已经死去两年了。
她不想死,更不想给人陪葬,所以她平静地接受了那个至关重要的恩惠,并通过关系的辐射逐渐努力展业,这才终于一步步拓开市场,成为了后来那个光鲜靓丽的销售精英黎雅蔓。至于他,她真的放弃了。
真的。
真的……吗?
她又想起数日前那场喧闹的聚会,他当着众人的面,十年如一日地和她撇清了关系,让她因为旁人一再起哄而萌生的那一点点不切实际的错觉,再次崩塌殆尽。所以她喝了很多,赌气一样地喝。却忘了他根本就不会为她担心,一点也不会。
然后她如愿以偿地醉了,醉得什么都不用管,把自己当个烂摊子畅快地扔了。她想她是真的醉得厉害,要不然她怎么会忘记那些被拒绝的屈辱,像个疯子一样不要脸地去吻他?可她又醉得不够,否则此刻,她就不用因为回想起他的拒绝而难过得不知如何是好。
“……对不起,”她的声音轻颤着,照片上的那个微笑始终不变,却在此刻化为嘲笑,仿佛在云淡风轻地对她说着:看,你永远都取代不了我。
“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以后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周围不乏有人探望新坟,哭声隐约,在一片肃穆悲怆的气氛中,没人会觉得那个对着坟墓泪流满面的美丽女子有什么奇怪,也许要把昨日的悲伤都哭尽了,才会有新的明天。
一个不再沉迷和纠缠的,新的明天。
***
当陆济宽带着陆惜妍来到方妍墓前时,一切都已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可陆惜妍却眼尖地发现旁边有几瓣新鲜掉落的花瓣,不禁出声道:“有人来过了?”
陆济宽怔然片刻道:“可能是外公外婆来过了吧。”
一想到那二老,他才恍然距离上次探望已经有些时日,二老絮絮叨叨地问他那位黎小姐怎么不一块儿来,他只能借口她工作忙糊弄过去。他们却不依不饶,说是下次一定要带上她,坚决拒绝他单独上门。
一个谎言究竟要多少谎言才能圆?他无奈地遥望天空,忽然觉得,自己还是做错了。
望着墓碑上那熟悉而娴静的微笑,他忽然开始羡慕她——她离开的那一夜,他就下定了决心要和她一起走,虽然他必须留在这个世界行使自己的义务,保证惜妍的平安成长,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心陪她一起被埋葬。
他一直是这么确信的,才会在一切都逐渐失控的此刻,愧疚地几乎无法直面她,他的妻子。
那种剧痛,叫做背叛。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八点还有一更。
还有,我就不说作者有话要说,口亨。
第66章 「第六十三章 」好甜好甜(放曦)
不找年纪比自己小的男人、不发生婚前性行为、不能婚前同居……
好了,三大原则如今毁了个干干净净,梁曦对自己无语极了。也不是没下过决心要赶紧搬出去,可只要司徒抱着她一卖萌,她就撑不住了。
好奇怪,她虽然有过男朋友,却从来没有和一个男人这样朝夕相对地生活过,对于这不可思议的一切,她自己偶尔想想都会觉得诧异极了。
可居然就这样适应了和他在一起的生活,比适应他从朋友变成请人还要快,原以为彼此的生活习惯不同可能会吵架,可他总是让着她,笑眯眯地接受她的一切“奴役”和“指使”。
怎么办?再这样下去,她可能会觉得……好像和他就这么过一辈子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了。
虽然她的工作一向不轻松,他还在试用期也得夹紧尾巴做人,所以晚上回家都早不了,可再晚她都会弄出几个小菜和他一起吃,边吃边说说各自公司里的趣事,然后在他温暖的怀抱里笃定入眠。
有时实在回来太晚来不及买菜,她就会把油烧得旺旺的,一口气砸五六个鸡蛋下去给他炒蛋炒饭,鲜酱油润色,再撒一把碧绿生青的葱花出锅。看着他狼吞虎咽,仿佛在吃满汉全席的馋样,她就觉得心口有一块曾经缺失的地方,满满地胀了回来。
他家的浴室小得可怜,窗口还漏风。不过她只是随便提了那么一句,第二天漏风的缝隙就被他补了个严严实实,还心急火燎地装了个浴霸小太阳。这下好了很多,虽然冬天洗澡还是有点冷,手还老是打到墙壁,但只要坚持一下,就能立刻钻进他暖过的被窝里了!
说起他的这个功能,那还真是无与伦比,血液循环不太好的她用过各种热水袋电暖炉电热毯……可像他效果这么持续全方位的热源,还真是前所未见!以至于从来能在听见闹铃后第一时间起床的她,最近发生了好几次因为赖床而险些迟到的事件……
某个周末他忽然兴致勃勃地硬要带她去逛市中心,市中心什么店都贵得要命,她知道他的经济状况,哪里敢真的买这买那?岂料他怎么都不死心,看她一整天都没买东西,就吵着要带她去那家非常高大上的日本料理店吃饭。她终于忍不住问他到底发什么毛病,这才知道他把那辆自己组装的摩托卖了,一口气卖了两万多。
“你老公我牛不牛?”他得意洋洋地摊开手掌,“都是些东拆西拿的零件,除了发动机几乎没花什么钱,唉,可惜现在没处弄材料了。”
她怔然,别人或许不好说,可他却一定不是那种愿意用爱车换钱的人,对他来说,值得骄傲的是他的车性能出众,却不是卖得高价。
“你怎么了?”笑容满满的他忽然意识到她的怔忪,于是搂住她的肩,双眼闪闪发亮,“吃不吃?我们吃嘛~”
她抬头看了看近在咫尺的店招,忽然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袭上心头,忽然意识到她曾经来过,在两年以前。
那时江卓一还和她在一家公司打拼,工资和她差不多,不算高。不过他业务娴熟,偶尔也会去接点私活挣点外快,有一次好像挣得不错,就把她带到这里吃了顿饭。她原先不知道这里那么贵,坐下了又不好意思走,只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局促不安地吃了一餐。他像是看出了她的心思,回去的路上一直在说她不上台面,语气却是柔和的。末了,他说总有一天我们可以随便进去吃,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现在他是真的可以了,身边却不再是她;而她也再次来到这里,身边同样不是他。
因为回忆而引发的怅惘并没有逃过司徒放的眼睛,他定定望了会儿店招,轻声问:“到底怎么了?”
“我们吃别的吧,”她尽量微笑,“我想吃火锅,暖和点。”
她就不是那种能掩饰情绪的人,他看着她,脑海里细细搜索了一圈,忽然想起当初她似乎和他炫耀过江卓一带她去了好地方吃饭,当时听完也没记名字,现在想来……莫非就是这家?
似乎还真是。
“江卓一带你来过?”
她没想到他竟然会猜到,还如此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不由得一惊,却被他架着就往门里带:“小姐,两位。”
“你……”
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他明明知道了还要带她进来,他却回首一笑,握紧了她的手——
“从今以后,如果你再来这家餐厅,我要你想起的是我。”
有的人像月亮,静静地挂在那里,让人在夜半时分忍不住感伤;有的人却是太阳,一出现就光芒四射,让月亮那点幽幽的光再无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