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兽世之搜食记_分卷阅读_142
迷途森林
对于建造土炕的事,白长老提议首先改造族部的房间。虽然这样做还得找地方安排天河村这些工匠们的住宿地址,但这也是为了要给虎神城的人们一个样板。坤没有反对,当然他本意最好是从自家二弟的院子着手,好东西当然是自家人先得着嘛。现在这样也行,二弟全程跟着,这也算是白长老厚待自己的爱徒了。
天河村的人再有气力也不能全部族的村子的炕都由他们来搭建,如果日后由影来做这件事,一来天河村的功劳不会被抹掉,二来也是将来做长老的一个功勋,至少坤觉得白长老这么决断是很正确的。
搭炕的事自由雄性们去做,丁笑在虎神城的日子过得可谓悠闲至极。除了钓鱼之外,他现在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白月的保护下在主城的安全区里采摘植物。有了坤的首肯,丁笑很愿意把自己腌咸菜的手艺交给白月这位十分可爱的长辈。
在兽世,人们的感情都表现得很直接,尤其是在丁笑这个穿越人士的面前,他很清楚白月是把自己当成一个晚辈来喜欢。至少坤那个家伙没事儿酸一酸小心眼儿他觉得完全值得鄙视,当然他也明白自家黑老虎这种完全是从自己这里“捞好处”的借口,也就随他去了。反正在别人家里,这家伙也不敢来真格的。
其实牛角豆这种豆荚类的植物最大的问题就是豆腥味儿特别浓,除了丁笑这样喜欢这味道的人来说,很多人都会觉得很腥,尤其是没经过烹饪的,弄不好还容易吃拉肚子呢。不过想要解决这种豆腥味并不太难。像烀饼下面的豆角炖排骨或者五花肉,在丁笑的家乡,正宗的做法是必须要放东北大酱,同样是豆类,发酵好之后的大酱不但可以抵消掉豆角的腥味儿,还能提香增味儿。当然放八角、葱、姜以及花椒都可以达到去腥的效果。猪肉的油脂也可以达到一些效果。另外晒干脱水之后,水分中的豆腥味儿也会流逝很多。
丁笑把最简单的方法告诉了白月。还教白月把牛角豆跟肉条串在一起,然后刷上五香烤肉将在火上烤制。熟了之后不但豆子的腥味儿会降低很多,还能有一股子烧烤特有的味道,搭配上五香酱料和猪肉,荤素搭配绝对不腻。关键这个牛角豆烧烤之后的口感出乎了丁笑的意料,居然外皮脆脆的,内里的豆子绵软香甜。看来不带点儿回去种是不可能的了。
在虎神城的安全区里,丁笑还找到了很多可以吃的东西。除了他们天河村也有的普通蔬果之外,真的又让他有了新发现。
青蒜是丁笑再熟悉不过的食物,它脆爽的口感辛辣的口味不管是炒菜还是拌菜都很不错。丁笑倒是对这个没什么太大感觉,不过这兽世的青蒜有异常肥大的根茎。本来他发现青蒜的时候是想舀来炒鸟蛋吃的,因为当天中午刚好白月在树上找到了一窝鸟蛋。结果往出拔了好几下都拔不出来,最后用骨刀一挖,才发现这青蒜下面的根居然有自己两个拳头那么大!
好奇地把青蒜的根切下来剥开,发现里面的“蒜头”并没有分瓣,丁笑先闻了闻,觉得蒜味儿并不算太冲,所以咬了一口。结果辣得他立刻就跺了脚,吐着舌头用手扇了好一会儿。
兽人们尤其是雄性基本不会对地里的不熟悉植物有什么兴趣,所以这青蒜的根白月也没见过。见丁笑吃了一口就这个德行,居然来了好奇心。结果在试吃了一下之后,也忍不住吐出了舌头。没有享受过兽世辣椒刺激的白月自然不能跟贺和坤似的那么淡定,不过对于辛辣,他的喜爱程度还是很高的。
所以在听到白月咨询自己这个青蒜根能不能做成好吃的时,丁笑就明白了白月的意思。嗯,就是不讨厌蒜辣味儿嘛。可以理解。其实丁笑觉得这个青蒜根除了辣之外,大蒜的蒜臭味儿很小,也就是说它有的是纯粹的辣,很干脆,吃的时候很扎舌头,但吃过之后却不会在口腔里留下什么怪味道,感觉实在是很不错。是个可以带回去栽培的好品种。(你真是--)
于是两个人在安全区里仔细地找了好半天,终于挖足了够做一炖蒜根红烧肉的量。当天晚上,住在白张老家的坤和丁笑,一全还有峰连同白长老夫夫一起,把这份蒜根红烧肉造了个精光。
吃着炖熟之后口感绵软得跟白豆似的蒜根,丁笑觉得这其实就是普通大蒜的升级版。明天再弄一些做蒜泥白肉试试,还有可以试着做炸蒜片,这一个这么大个头,一定很出数。一想到蒜酥的味道,他赶紧多往嘴里划拉了两块肉。
好吃好喝好工作的日子是很愉快的,但坤和丁笑来虎神城最重要的事还是那块龙骨腰牌。
白长老对这件事更上心,经过他几番跟族长和祭司长的商讨,最终决定只用两道题来考验坤和丁笑。
对兽人们来说,最大的智慧就是怎么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生存下来,丁笑本来会以为族长和祭祀长他们会给自己和坤出一堆智力问答题呢。结果发下来的第一个试炼任务就是让他们在五天之内去迷途林抓一只荳猴。如果回来,再出第二个试炼题。
丁笑对什么迷途林荳猴之类的完全不清楚,于是一脸迷茫地看向坤。坤虽然不爽于让笑笑也要跟自己进林子去接受试炼的事,但题目已经出来了,自己根本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祭祀长还是非常照顾他们的,在当天晚上就把一大包各种各样的药交给了丁笑。并且提点丁笑,迷途林里看到有雾的时候,一定要服下药粉。
虽然知道祭祀长只是不希望自己和坤出大危险,但这种关心的感觉是骗不了人的。丁笑很开心自己所遇到的族人都这么善良这么心地正直。即便知道迷途林是一个比较危险的山谷,他也没表现出有多担忧。
坤用了两天的时间就把需要准备的东西预备妥当了。没有携带任何锅碗瓢盆,他甚至连帐篷都没有带,只是带了一个兽皮毯子,还有一大堆肉干和面饼。
面饼是白月给准备的,肉干是坤在集市上用新鲜肉换的。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尽量减少打猎的时间,带着笑笑进迷途林,这可跟之前俩人去游山玩水不一样。
迷途林是在距离虎神城大约两百多里以外的一个山谷。它属于翼虎族的领地,却不在任何村子的安全区里。
其实迷途林的面积并不大,在青森里也就是小小的一片山谷林地。但他却是翼虎族人极少会去踏足的地方,倒不是因为里面有危险的猛兽,而是迷途林里有他们所不明白的迷雾,而且在里面看不到太阳,很难通过太阳来分辨方位,四周的样子还都差不多,去过的人都在里面迷失过方向。
至于到底里面还有什么危险或者是其他的,没有人知道,一个没有太多猎物又很奇怪的地区,可不是兽人们热衷的地点。坤对迷途林的了解有限,这也就注定了他们这次进山谷只能一点点儿摸索着来。幸亏荳猴这种小动物坤还是见过几次的,不过一想到那个也就有自己巴掌大的玩意儿,他就有种头大的感觉。
荳猴是猴子的一种,大小也就有成年雄性的巴掌足有。应该说是兽世上最小的猴类了,几乎任何一种大一些的动物都可以轻易把它们弄死。只是这种小猴子的速度却是极快的,想要靠速度抓到他们,除了天上的某些飞禽之外,其他陆地上的猎手还真的很有难度。另外因为这种猴子的体型太小,吃再多少东西都瘦巴巴的,所以完全不在兽人们的食谱范围之内,也就自然没有兽人回去捕捉他们。久而久之,荳猴对兽人雄性并不害怕,也就不存在威慑感了。
于是注定再强大的雄性以这么庞大的身躯去扑一只速度又快又不够自己一巴掌下去的猴子会苦逼非常。不过算了,有了笑笑的弹弓,也许这一次会轻松很多。
临走前丁笑除了自己随身的“兵器”和祭祀长给的药之外什么都没有舀。两个人离开虎神城的时候,白长老和时长老亲自护送。但也只是送他们到迷途林的边缘,也就是两座大山的山缝边上。
白长老变身之后拍了拍坤的肩膀:“好好保护好笑笑,他将来可是我们全部族人美味的希望!”
坤哥面无表情:“第二个试炼内容是什么?”
白长老摸了摸鼻子:“也许只是让你们烤一份肉也不一定。”
丁笑嘴角抽搐,他绝对不相信第二道题会是这么简单的玩意。“白长老,您这么说我们要是当真了怎么办?”
白乐了:“我相信以坤的能力,五天从迷途林里出来不是问题。至于荳猴,它们是没有多少攻击性的。”
但是也不好抓!这是坤内心咆哮的潜台词。
山缝处的风特别的猛烈,坤几乎是把笑笑全部护在怀里之后,俩人才走进去的。
躲过入口处的强风,进到里面倒是有一种另一个世界的感觉。原本六月的前提里桃花已经很少了,结果他们进去之后才发现,再他们眼睛所能看到的地方,只有桃树这么一种,而且有一小半都开着满树的桃花。红的,粉的,白的,黄的,还有几株鸀色的。这让丁笑原本忐忑的心情突然平静了下来。“坤,这里很漂亮啊!跟咱们天河村附近的那片桃林差不多嘛。不过这儿真的都是桃树诶。”
坤拉着笑笑的手,一边仔细留意周围的情形,一边道:“没有人来迷途林狩猎,里面没有大型的猛兽。不过还是有蛇和毒虫,留心脚下。”
丁笑拍了拍腰上挂着的驱蛇药包:“这玩意儿我保证绝不离身。坤,你既然没来过这里,怎么找荳猴?万一这里没有荳猴怎么办?”
坤笑了:“不会。这里有很多荳猴,但是不知道都藏在哪里。它们不怕雄性,速度又很快,小小的,很不容易捉。只有巴掌大,跑得又特别快,它要是跑起来,我不见得能追得到它。”关键是把伴侣留在原地自己去追猴子的事他是不会干的。“你的弹弓给我,会有用。”
丁笑十分庆幸自己在之前就做出了弹弓子,按坤这么说,捕捉不行,就只能靠“高科技”手段了。
迷途林里的白日不但风和日丽,而且还很平静。除了看不到太阳之外,一切都跟村子的安全区没啥两样。根据文先生教导的内容,加上坤的讲解,丁笑确信这个山谷里真的没有大型猛兽,甚至连狼那样的危险物都不存在。
丁笑用猎叉猎到了两只野鸡,还在一棵树的树干上叉到了一条企图捕食鸟蛋的黑颈蛇。除了猎物上的收获之外,他还在林子里找到了外面一直没发现的食物——白萝卜。
捧着自己小臂长短的大白萝卜,丁笑这心里美的啊。“坤,你知道不,我特别爱吃这种白萝卜炖牛肉或者是羊肉。其实光有羊下水炖萝卜也是很迷人的。可惜咱们都没带锅。”虽然牛羊肉的肉干都有带.
坤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山壁,打定了主意:“用石头做,很快的。”
丁笑摇头:“拉倒吧,还是抓紧时间抓荳猴要紧。”
“不及,总是要吃饭睡觉的。晚上林子里不安全,先找找看有没有山洞。这个山谷不大,可以固定一个地方休息。”反正这荳猴是真有点儿挠头了。
午饭只是简单地在林子里吃了两块肉干,喝的是小溪里的清水。对于这样啃肉干喝凉水的日子,丁笑真是没经历过。之前出再远的门也都有认真的做饭做菜,冷不丁这么一来,还真有点儿野外探险的意思了。可转念一想,本来就是这么回事儿。将来自己跟坤要游历兽世,这样的日子只多不少,看来还真得研究一些方便制作又不至于伤胃伤口的食物了。
晚饭是用坤哥特制的大石锅炖的萝卜牛肉干。说是肉干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硬邦邦,不然中午就不能咬动了。这些都是用盐腌制过后,用炭火熏出来的。更准确的说这些其实是烟熏肉,脱水的份量只有百分之三十,但却可以在这样的天气里储存至少十天左右。就是口味太咸了一点儿。中午丁笑可没少喝水。
所以晚上炖肉干的时候丁笑就没有放盐。两个白萝卜丁笑只放了一个半,剩下的半个洗干净之后,直接就当水果啃了。
不得不说一方水土不但养一方人,还是养出特产的必要条件。这里的白萝卜生吃起来甜得不得了,虽然萝卜皮和靠近萝卜皮的部分有辣味儿,却并不活扎舌头。那只是萝卜特有的味道而已。而对于丁笑这样久违白萝卜的人来说,这种辣不但不会让他讨厌,还让他觉得非常亲切。“我小时候,一到秋天爸爸就会买很多白萝卜回来做成咸萝卜。那时爸爸切萝卜的时候,我就会在边上要中间的芯吃,有甜的有辣的。其实也不见得多好吃,就是觉得能捞一块进嘴的感觉特别好。”
就着笑笑的手咬了一口生萝卜,对坤来说这不是什么了不得美味,也没有让他陶醉的味道,但他却被伴侣脸上的怀念给感染了。“我们带回去种吧。”
丁笑叹了口气:“这个时节长出这么大萝卜我都觉得怪怪的,等抓到荳猴之后再找找小个的吧。到时候在外面找一个地方埋起来,走的时候再带走。”
坤笑了:“我家笑笑终于心眼多了。”
笑笑瞪眼:“喂!你这是说我之前缺心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右面眼睛红肿了,内牛不止,明天可能会晚一点点更新。不过暂时还能写。只是要慢一点。需要歇一会儿写一会儿。
☆、不给吃就捣蛋
不给吃就捣蛋
晚饭之后,两个人就在这个不足十平的小山洞里住了下来。地上的兽皮毯子完美地隔离了地上的潮湿和夜晚的寒气,这让丁笑感觉也还算不错。